無維修許可證經營汽車維修被處罰
Ⅰ 我開了一個修車店鋪,運管來罰款是怎麼回事
不用我再問你,你的這修車鋪肯定是維修機動車輛的鋪子吧。那麼我就來給你講講他們運管為啥來罰款了?你要從事機動車輛的維修這個行業是要有門檻兒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二)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與此同時,〈條例〉的第四十條還規定:申請機動車維修經營,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分別附送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持許可證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我想,你開的這個鋪子是「三無」的吧;就是一無維修許可證,二無營業執照,三就更無稅務登記證了吧。
我下面給你有三條建議哈,一是要接受運管的處罰,並接受他們的整改意見;二是根據你的實際條件,可以按照上述的要求和自己的經濟實力就辦一個正經的汽修廠;三是因為自己的條件不成熟,就可以去申請辦理一個單項的維修項目的許可證,開一家守信譽,重質量的修車店,免得你作起業務來一天到晚都是提心吊膽的。
Ⅱ 做汽車維修有營業執照沒有交通許可證要罰款怎麼辦
我的修理部被運管局查封,原因就是沒辦通行許可證,請問要罰款嗎?
Ⅲ 注冊了汽車維修公司沒有道路維修許可證會不會罰款
你好,根據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 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
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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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沒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維修車輛算犯法嗎
沒有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而維修車輛的,屬於違法行為無疑。
在我國維修車輛,實行許可制度。
法律鏈接:《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九條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分別附送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三十七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二)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Ⅳ 開了汽車維修店,沒有維修許可證被罰款怎麼辦
第一次 不罰的。工商局會來叫你辦證的。然後你就跟這辦別。在有人來罰你就說我在辦證。城管也會找麻煩的。反正就是給錢。。
Ⅵ 維修企業沒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怎麼處罰
你好,根據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
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Ⅶ 開汽車修理店沒有維修證被罰款沒去交小孩以後讀書會受影響嗎
這個是沒有的,這也只會涉及到你,對小孩沒有。如果沒有按時交罰款和准備相關證件,你的店面可能要被關閉。
Ⅷ 取消了汽車維修行政許可,對無證〈備案〉怎麼監督處罰
能受理的,從法律的角度上考慮,其實處罰不是目的,目的只是為了規范市場管理,所以一般行政執法部門也會要求你辦證的。
Ⅸ 我開了一個修車店,未辦好《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之前,被運管罰款2萬元,一直拖著不交可以嗎
滯納金倒是沒有,運管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我被執行過。
Ⅹ 一個門面的汽車維修店,沒有許可證,被開3萬元的罰款,
以下內容,有部分摘錄國家相關行政處罰規定的部分內容,供您參考。
1、不管你是一間還是多間還是廠企維修企業。沒有許可證肯定是得接受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處罰的。至於多少,相信執法部門都是有依據的,不會亂來,如果亂來(您認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2、摘錄:
………………。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釋義] 本條是關於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法律責任的規定。設定本條的主要依據是《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主要細化的內容是「未經許可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
一、 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本條針對的是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非法經營者。
二、 違法行為
機動車維修是道路運輸車輛保持良好性能、正常營運的必要條件。機動車維修經營與道路運輸經營密切相關,對道路運輸車輛的正常營運發揮著重要的支撐保障作用。因此,從維護正常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的角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設置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是非常必要的。《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了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准入條件:一是要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二是要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三是要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四是要有必要的環境保護保護措施。本規定根據上述規定,具體細化了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分類和行政許可,系統地確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行政許可制度:也即獲得相應的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行政許可,方能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否則,未經許可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就屬於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如何理解「未經許可」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我們認為,對《道路運輸條例》中的「未經許可證」應當作廣義上的理解。狹義的「未經許可」僅指沒有獲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而從事相關業務的行為,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立法意圖,「未經許可」還包括雖然取得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經營許可,但是超越許可證書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以及使用無效的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要五筆橋規定正是按照對「未經許可」作廣義上的理解對「未經許可」作出具體界定:
1、 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具體包括:既未取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經營許可證件,也未辦理營業執照,即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行為;未取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經營許可證件,僅辦理營業執照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行為。
2、 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具體包括:使用無效的許可證件,即使用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注銷但尚未收回的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使用偽造的虛假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使用欺騙的手段對合法證件的部分或全部許可事項進行改造後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3、 超越許可事項,
………………
3、故,根據部分內容提示,所屬執法罰款內容,應該是正確的。您只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將相關證件努力辦齊完善各項體系,爭取從寬從輕處罰(可以申請報告,根據實際情況),法不外乎情,執法部門執法行為都是有依據的,不會亂來!如果您是發自內心悔過並努力達到改正(正確行動),應該會可以考慮適當……。這完全是我個人意見,僅供您參考。
最後,祝您好運……生意繼續,正當合法經營,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