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三次三包法
Ⅰ 你好我想問一下國家三包法規定維修三次以上是同意個部位嗎
沒具體明白你的意思,大概猜一下!沒有對維修部位進行硬性規定,但是一般廠家有規定不保修部位!
Ⅱ 汽車質保期內,同一毛病,三次維修不好的,可以退換車嗎
同一故障點累積維修五次仍未解決,或汽車累計維修時長超過了35天,滿足這兩項標準的車輛可以要求車企退車或換車。三包有效期的最低標准為兩年或五萬公里,不同品牌的量產車按照廠家提供的標准為准(只會大於最低標准)。
在三包期間如車輛出現嚴重影響安全性能的故障,並且累計維修了兩次;亦或者因故障維修引發其他故障,這些車也可以選擇退換。
Ⅲ 汽車售後服務三包政策,是指哪三包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拓展資料:
汽車三包內容:
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退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換兩次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汽車十不包: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不能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汽車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消費者所購汽車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易損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
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為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是不包括在汽車三包范圍內;
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Ⅳ 汽車三包法維修五次包含五次嗎
包含的,是維修五次而不是維修第五次!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你帶來幫助!【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
Ⅳ 維修3次以上,沒有修好,是不是可以要求退車
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是可以要求退車的。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5)汽車維修三次三包法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五條 按照本規定更換或者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車產品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應當免費更換、退貨的除外。
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在0.5%至0.8%之間確定,並在三包憑證中明示。家用汽車產品更換或者退貨的,發生的稅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Ⅵ 車還在質保期內,同樣的問題出現了三次,我如何維權
可以要求4S店賠償。車還在質保期內,同樣的問題出現了三次,車主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法律依據: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一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明確了家用汽車產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包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免費修理;
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符合規定的退貨條件、換貨條件,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辦理退貨或換貨手續。規章規定,包修期限是不低於3年、6萬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於2年或者是行駛里程5萬公里。
(6)汽車維修三次三包法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四章
修理者義務
第十三條 修理者應當建立並執行修理記錄存檔制度。書面修理記錄應當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提供給消費者。
修理記錄內容應當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送修問題、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工時和工時費、拖運費、提供備用車的信息或者交通費用補償金額、交車時間、修理者和消費者簽名或蓋章等。
修理記錄應當便於消費者查閱或復制。
第十四條 修理者應當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儲備,確保修理工作的正常進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誤修理時間。
第十五條 用於家用汽車產品修理的零部件應當是生產者提供或者認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質量不低於家用汽車產品生產裝配線上的產品。
第十六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嚴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駛或者無法行駛的,應當提供電話咨詢修理服務;電話咨詢服務無法解決的,應當開展現場修理服務,並承擔合理的車輛拖運費。
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九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Ⅶ 三包法對於家電同一問題維修三次怎麼解決
同一機器
保修期內
維修兩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持發票及維修經歷證明(或維修單位認同)要求維修點免費退換機。
Ⅷ 新車維修超過3次可以換車嗎。
你好看是維修的什麼地方如果是普通的地方需要維修5次以上才可以申請更換【汽車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