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召回維修時間長
1. 汽車召回時間會過期嗎
只要汽車在召回車型和車系,即使過了召回期限,4S店是有義務和責任進行維修的,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 汽車保修維修時間太長了,具體有個明確時間嗎
可以預約啊,超過預約時間就投訴!【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
3. 汽車公開召回維修時間次數可以計入三包維修時間,次數嗎
看什麼情況,一般除了大部件故障以外,或者影響安全的,才會涉及到換車換車的條件,並不是以維修次數來算的,其中還要包含維修方的態度如果拒絕維修而故障實際存在,或者故障確實修不好,當然不包含一些小問題,由於國家新的汽車三包政策還未出...
4. 汽車保修期內維修時間太久,4s店有賠償嗎
大部分車輛都有延誤用車的補貼,由廠家支付,4s店協助辦理,按車價和天數計算
5. 汽車召回有時間限制嗎就是說是不是幾個月之內不去更換零件,過期了或時間長了4s店就不管了比如元旦
有限,我家的雷克薩斯換雨刷就是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換。
6. 汽車召回有規定時間嗎
沒有規定的時間,所謂汽車產品召回(Automobile Recall),就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由缺陷汽車產品製造商進行的消除其產品缺陷的過程。包括製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銷售商、修理商、車主等有關方關於缺陷的具體情況以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項,並由製造商組織銷售商、修理商等通過修理、更換、退貨等具體措施消除其汽車產品缺陷。
7. 汽車召回是維修好了再返回車主嗎
是的。
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主管部門依第二十四條規定經調查、檢驗、鑒定確認汽車產品存在缺陷,而製造商又拒不召回的,應當及時向製造商發出指令召回通知書。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責令認證機構暫停或收回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證書。對境外生產的汽車產品,主管部門會同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發布對缺陷汽車產品暫停進口的公告,海關停止辦理缺陷汽車產品的進口報關手續。
在缺陷汽車產品暫停進口公告發布前,已經運往我國尚在途中的,或業已到達我國尚未辦結海關手續的缺陷汽車產品,應由進口商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退運手續。
主管部門根據缺陷的嚴重程度和消除缺陷的緊急程度,決定是否需要立即通報公眾有關汽車產品存在的缺陷和避免發生損害的緊急處理方法及其他相關信息。
第三十一條製造商應當在接到主管部門指令召回的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銷售商停止銷售該缺陷汽車產品,在10個工作日內向銷售商、車主發出關於主管部門通知該汽車存在缺陷的信息。境外製造商還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進口商停止進口該缺陷汽車產品。
製造商對主管部門的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主管部門通知中關於製造商進行召回的內容暫不實施,但製造商仍須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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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六條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准;
(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准,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第二十八條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儲運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質量必須符合相應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三十條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第三十一條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第三十二條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