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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4s店垃圾桶管理

發布時間: 2022-02-21 16:15:10

1. 求一份汽車4s店的現場7S管理制度

檢查要項 項次 檢查大項目 (檢查細項) 扣分
一、作業規范 1.1 一致性 作業時無SOP 4
1.2 一致性 SOP與生產機型不符 3
1.3 一致性 作業項目、動作與SOP不符 3
1.4 污損 SOP破損、不潔無法清楚辨識者 3
總分 13
二、工作區域 2.01 工作區整理 非生產用品出現於工作區內 3
2.02 定位 料盒、料架、台車未置於定位區內 2
2.03 定位/堆積 物料,半成品,不良品…等未放置暫存區定位/過多(料車/架最上層以不堆放材料為原則) 2
2.04 物料標示 原料、半成品、不良品…等未標示清楚料號、狀態、數量 4
2.05 物料放置 物料、治工具、設備不可混放在料車上 2
2.06 物料放置 物料擺放未整齊劃一,同性質的物料未擺放一起,料號標示不清楚 2
2.07 成品放置 成品未以棧板承載,直接置於地上 3
2.08 棧板放置 棧板放置凹凸不平整,且不可超線與壓線 2
2.09 Carton放置 Carton堆疊不整齊並超出棧板 2
2.10 測試站標示 測試站未標示測試站別及日保養紀錄卡,且未按時填寫 2
2.11 流線站機台 補焊各流線站機台數量超出規定(5-10pcs) 3
2.12 測試站機台 ATE測試台上機台數量超出規定(2pcs) 3
2.13 表格填寫 生產管制標示白板、相關點檢表格填寫不符或錯誤 3
2.14 尾數機 尾數機台/不良機台是否集中放置 3
2.15 通道暢通 通道/走道未保持暢通(如:擺放物品於其上) 2
2.16 照明設備 午休及下班後電燈未關閉,正常情況不可有故障不亮 2
2.17 公文櫥、櫃 非使用狀態未保持關閉 2
2.18 公布欄 有損壞骯臟或過期文件 2
2.19 白板 溝槽未保持乾凈,白板筆未歸定位 2
2.20 地板 地板有紙屑,垃圾,零件,錫渣 2
2.21 電源/網路線 各種電線、配線未理整齊 2
2.22 垃圾桶 垃圾散布在垃圾桶周圍 2
2.23 工作桌/椅子 桌面放置其他雜物如飲料、食物等,且桌面擺放不整齊,且堆積灰塵,保持定位. 2
2.24 滅火器 辦公區內或周邊滅火器未放置定位;滅火器超出使用時效 2
總分 56
三、設備、治具、手工具 3.1 清潔保養 未做清潔保養及周邊設備清潔 2
3.2 標示 無標示或標示無法識別為何種機種、產品使用 2
3.3 定位 設備、治具、手工具未定位 2
3.4 整理 儀器設備線路未整理,機櫃門/背板未關上 2
總分 8
四、靜電防護措施 4.1 靜電衣穿著 "作業員靜電衣/帽穿戴不合規定
(規范說明如下4.11~4.15)" 0
4.11 衣著規范 穿戴靜電衣時,應將識別證與技能卡掛於衣服外部明顯處,以便辨識 2
4.12 衣著規范 穿戴靜電帽時,應將頭發放入帽中,不可露出 2
4.13 衣著規范 穿戴靜電衣時,靜電衣袖子不可拉起 2
4.14 衣著規范 靜電服紐扣需全扣 2
4.15 衣著規范 外出上衣不可露出靜電服外 2
4.2 靜電腕帶 作業員作業時未佩帶靜電腕帶或靜電腕帶未接地 2
4.3 PCBA/機台 PCBA/機台未置放於靜電架或靜電台車上(不可放在非靜電區內) 2
4.4 儲放 原料、半成品、加工物儲放未做靜電預防 2
4.5 靜電桌墊/扣 未使用靜電桌墊(扣)或靜電桌墊未接地 2

2. 醫療垃圾桶的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80號 頒布日期:20030616 實施日期:20030616 頒布單位:國務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等活動。
醫療衛生機構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
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葯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准執行。
第四條國家推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鼓勵有關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技術的研究與開發。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國家對邊遠貧困地區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給予適當的支持。
第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廢物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醫療廢物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發生。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有效
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第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條禁止郵寄醫療廢物。
禁止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
有陸路通道的,禁止通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沒有陸路通道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採取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後,方可通過水路運輸。
禁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第三章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
第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並按照類別分置於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准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第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定期消毒和清潔。
第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本單位確定的內部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運送工具使用後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和清潔。
第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前應當就地消毒。
第二十條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第二十一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並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消毒後集中填埋。
第四章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
第二十二條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有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貯存、處置設施或者設備;
(二)具有經過培訓的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技術工人;
(三)具有負責醫療廢物處置效果檢測、評價工作的機構和人員;
(四)具有保證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貯存、處置設施,應當遠離居(村)民居住區、水源保護區和交通幹道,與工廠、企業等工作場所有適當的安全防護距離,並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2天到醫療衛生機構收集、運送一次醫療廢物,並負責醫療廢物的貯存、處置。
第二十六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運送醫療廢物,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使用有明顯醫療廢物標識的專用車輛。醫療廢物專用車輛應當達到防滲漏、防遺撒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
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使用後,廣州品諾清潔用品有限公司應當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第二十七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在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應當確保安全,不得丟棄、遺撒醫療廢物。
第二十八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並確保監控裝置經常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第二十九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准、規范。
第三十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檔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一次。
第三十一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醫療衛生機構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用。
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可以納入醫療成本。
第三十二條各地區應當利用和改造現有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和其他設施,對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並達到基本的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
第三十三條尚無集中處置設施或者處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應當在1年內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縣級市應當在2年內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縣(旗)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在尚未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期間,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定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確定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處置方式和處置單位。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職責分工,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員的衛生防護等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定期監督檢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七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交換監督檢查和抽查結果。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八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行為的舉報、投訴、檢舉和控告後,應當及時核實,依法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有關單位進行實地檢查,了解情況,現場監測,調查取證;
(二)查閱或者復制醫療廢物管理的有關資料,採集樣品;
(三)責令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
(四)查封或者暫扣涉嫌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場所、設備、運輸工具和物品;
(五)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第四十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採取臨時控制措施,疏散人員,控制現場,並根據需要責令暫停導致或者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作業。
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對有關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組織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或者組織制定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的,由上級人民政府通報批評,責令限期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或者組織制定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並可以對政府主要領導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違法行為不及時處理,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時未及時採取減少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發給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經營許可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責令收回違法發給的證書;並可以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採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
(四)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五)對使用後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或者運送車輛未在指定地點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的;
(六)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
(七)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環境保護、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於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標準的專用車輛運送醫療廢物或者使用運送醫療廢物的車輛運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或者監控裝置未經常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的。
第四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的;
(三)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
(四)對醫療廢物的處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准、規范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六)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網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採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正當理由,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本條例的要求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郵寄或者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或者違反本條例規定通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轉讓、買賣雙方、郵寄人、托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承運人明知托運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運輸醫療廢物,仍予以運輸的,或者承運人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工具上載運的,按照前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醫學科研、教學、屍體檢查和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廢物的管理,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十六條軍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的管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參照本條例制定管理辦法。
第五十七條此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 醫療廢物的性質與管理
醫療廢物也稱醫療垃圾,是指診斷、治療人或動物的免疫過程中,在相關的研究過程中,在生物製品的制備或檢測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包括醫院診所、衛生防疫、保健、檢驗等與醫療衛生有關的單位排出的全部垃圾的總稱。國家環保局、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公安部於1998年1月4日頒布了環發[1998]089號《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明確指出醫療垃圾屬於危險廢物。國務院、衛生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先後頒發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法律法規以及技術標准,要求對醫療垃圾嚴格管理,實施申報登記制度、轉移聯單制度和許可證制度,解決因醫療垃圾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環境污染、疾病傳播。
第九章 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技術
醫療廢物的處理處置技術主要包括焚燒、高壓蒸氣滅菌、等離子體、微波輻射、破碎高壓消毒、化學消毒等,其中,焚燒是醫療垃圾最普遍的無害化處理方式。1986年國務院頒布的57號文件便明確規定:「醫院垃圾及其他單位有毒有害廢棄物,須經單獨收運焚燒處理。」2001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科學技術部頒布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第9.1條明文規定醫院臨床廢物宜建設專用焚燒設施進行處置,禁止一次性醫療器具和敷料的回收利用。 2003年衛生部頒布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細則中也規定:「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同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了《GB 19218—2003醫療廢物焚燒爐技術要求》(試行),規范實施醫療垃圾焚燒處理。第十章 醫療廢物焚燒爐

在理想狀態下,醫療垃圾進入焚燒爐後,依次經過乾燥、熱解和燃燒三個階段,其中的有機可燃物在高溫條件下完全燃燒,生成二氧化碳氣體,並釋放熱量。影響醫療垃圾焚燒的主要技術因素包括:醫療垃圾的性質、停留時間、溫度、湍流度、空氣過剩系數等。其中停留時間、溫度、湍流度稱為「3T」要素,是反映焚燒爐性能的主要指標,是焚燒爐以及煙氣凈化系統研發設計過程中的關鍵。四川長城環境科學與工程研究所研發的除塵凈化垃圾熱解焚燒爐工作過程是垃圾從垃圾進口進入垃圾乾燥熱解室進行乾燥,經旋轉爐盤攪拌、粉碎研磨後進入垃圾燃燒室進行燃燒,產生上升熱氣,其內含有的粗大塵粒被拋擲在上爐體內壁和逆流方向運動的固體垃圾上,再次乾燥垃圾,最後反復落入燃燒室多次燃燒。同時燃燒室內進行缺氧燃燒後的煙塵(微細粉塵)經凈化系統,凈化後煙氣經集氣室進混合室與空氣混合再通入煙氣燃燒室完全燃燒。也可在煙氣燃燒室出口處煙囪內噴射預熱空氣,產生自燃,充分燃燒裂解。尾氣經射流器產生微負壓由煙囪對尾氣高空排放。濾帶主要依靠慣性碰撞、直接攔截、擴散、重力沉降、靜電吸引等綜合篩濾獲得除塵凈化。同時除塵後被污染的濾料按調節速度,緩慢落入傘形篩分器清篩,潔凈的濾料經爐體外輸送裝置或由人工再送入濾帶,使濾料循環使用。

3. 4s按垃圾桶標志怎麼不能直接刪除照片

如果是電腦導入的圖片,需要電腦才能刪除。

4. 汽車4s店的管理和5S店的管理模式

5S管理模式
一、何為5S
*5S就是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素養(SHITSUKE)五個項目,因日語的拼音均以"S"開頭,英語也是以「S」開頭,所以簡稱5S。
*5S起源於日本,通過規范現場、現物,營造一目瞭然的工作環境,培養員工良好的工作習慣,其最終目的是提升人的品質:
1、革除馬虎之心,養成凡事認真的習慣
(認認真真地對待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 )
2、遵守規定的習慣
3、自覺維護工作環境整潔明了的良好習慣
4、文明禮貌的習慣
二、5個S的定義與其目的
1S-整理
定義:將生產現場的各種物品進行徹底清理,把區分出的無用物品清除出現場,妥善加以處理。
目的:改善和增加作業面積,確保生產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質量事故的發生率。
2S-整頓
定義:把整理後留下的物品依規定定位、定方法擺放整齊,明確數量,明確標示。
目的:經過整頓後,留下的物品安置在能發揮作用的場所,使現場管理處於穩定、有序狀態。
3S-清掃
定義:清除職場內的臟污,並防止污染的發生
目的:消除"臟污",保持職場的環境衛生
4S-清潔
定義:將上面3S實施的做法制度化,規范化,維持其成果
目的:通過制度化來維持成果
5S-素養
定義:培養文明禮貌習慣,按規定行事,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目的:提升"人員的品質",成為對任何工作都講究認真的人
三、5S的效用
5S的五大效用為:
1、 5S是最佳推銷員(Sales) ·被顧客稱贊為干凈整潔的工廠、對這樣的工廠有信心,樂於下訂單於口碑相傳,會有很多人來工廠參觀學習,整潔明朗的環境,會使大家希望到這樣的廠工作
2、5S是節約家(Saving ) ·降低很多不必要的材料以及工具的浪費減少"尋找"的浪費,節省很多寶貴的時間能降低工時,提高效率
3、5S對安全有保障(Safety) ·寬廣明亮,視野開闊的職場,流物一目瞭然 ·遵守堆積限制,危險處一目瞭然 ·走道明確,不會造成雜亂情形而影響工作的順暢
4、5S是標准化的推動者(Standardization) ·3定"、"3要素"原則規范現場作業 ·大家都正確的按照規定執行任務 ·程序穩定,帶來品質穩定,成本也安定
5、5S形成令人滿意的職場(Satisfaction) ·明亮、清潔的工作場所 ·員工動手做改善、有成就感 ·能造就現場全體人員進行改善的氣氛
*5S與其他管理活動的關系*
1、5S是現場管理的基礎,是TPM(全面生產管理)的前提,是TQM(全面品質管理)的第一步,也是ISO9000有效推行的保證。
2、5S能夠營造一種"人人積極參與,事事遵守標准"的良好氛圍。有了這種氛圍,推行ISO、TQM、及TPM就更容易獲得員工的支持和配合,有利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形成強大的推動力。
3、實施ISO、TQM、TPM等活動的效果是隱蔽的、長期性的,一時難以看到顯著的效果。而5S活動的效果是立竿見影。如果在推行ISO、TQM、TPM等活動的過程中導入5S,可以通過在短期內獲得顯著效果來增強企業員工的信心。
4、5S是現場管理的基礎,5S水平的高低,代表著管理者對現場管理認識的高低,這又決定了現場管理水平的高低,而現場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約著ISO、TPM、TQM活動能否順利、有效地推行。通過5S活動,從現場管理著手改進企業"體質",則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5S實施要點
整理:(正確的價值意識---「使用價值」,而不是「原購買價值」)
整頓:(正確的方法+整頓的技術 )
清掃:(責任化---明確崗位5S責任 )
清潔:(制度化及考核---5S時間;稽查、競爭、獎罰 )
素養:(長期化---晨會、禮儀守則 )
☆整理:
將工作場所任何東西區分為有必要的與不必要的
把必要的東西與不必要的東西明確地、嚴格地區分開來;
不必要的東西要盡快處理掉。
目的:
騰出空間,空間活用
防止誤用、誤送
塑造清爽的工作場所
生產過程中經常有一些殘余物料、待修品、待返品、報廢品等滯留在現場,既占據了地方又阻礙生產,包括一些已無法使用的工夾具、量具、機器設備,如果不及時清除,會使現場變得凌亂。
生產現場擺放不要的物品是一種浪費:
·即使寬敞的工作場所,將俞變窄小。
·棚架、櫥櫃等被雜物占據而減少使用價值。
·增加了尋找工具、零件等物品的困難,浪費時間。
物品雜亂無章的擺放,增加盤點的困難,成本核算失准。
注意點:
要有決心,不必要的物品應斷然地加以處置。
實施要領:
⑴、自己的工作場所(范圍)全面檢查,包括看得到和看不到的
⑵、制定「要」和「不要」的判別基準
⑶、將不要物品清除出工作場所
⑷、對需要的物品調查使用頻度,決定日常用量及放置位置
⑸、制訂廢棄物處理方法
⑹、每日自我檢查
☆整頓:
對整理之後留在現場的必要的物品分門別類放置,排列整齊。
明確數量,並進行有效地標識。
目的:
工作場所一目瞭然 ●整整齊齊的工作環境
消除找尋物品的時間 ●消除過多的積壓物品
注意點:
這是提高效率的基礎。
實施要領:
⑴、前一步驟整理的工作要落實
⑵、流程布置,確定放置場所
⑶、規定放置方法、明確數量
⑷、劃線定位
⑸、場所、物品標識
整頓的"3要素":場所、方法、標識
放置場所 · 物品的放置場所原則上要100%設定
物品的保管要 定點、定容、定量
生產線附近只能放真正需要的物品
放置方法 · 易取
不超出所規定的范圍
在放置方法上多下工夫
標識方法 · 放置場所和物品原則上一對一表示
現物的表示和放置場所的表示
某些表示方法全公司要統一
在表示方法上多下工夫
整頓的"3定"原則:定點、定容、定量
定點:放在哪裡合適
定容:用什麼容器、顏色
定量:規定合適的數量
☆清掃:
將工作場所清掃干凈。
保持工作場所干凈、亮麗的環境。
目的:
消除贓污,保持職場內乾乾凈凈、明明亮亮
穩定品質
減少工業傷害
注意點:
責任化、制度化。
實施要領:
⑴、建立清掃責任區
⑵、執行例行掃除,清理臟污
⑶、調查污染源,予以杜絕或隔離
⑷、建立清掃基準,作為規范
☆清潔:
將上面的3S實施的做法制度化、規范化,並貫徹執行及維持結果。
目的:
維持上面3S的成果
注意點:
制度化,定期檢查。
☆素養:
通過晨會等手段,提高全員文明禮貌水準。培養每位成員養成良好的習慣,並遵守規則做事。開展5S容易,但長時間的維持必須靠素養的提升。
目的:
培養具有好習慣、遵守規則的員工
提高員工文明禮貌水準
營造團體精神
注意點:長期堅持,才能養成良好的習慣。
實施要領:
⑴、制訂服裝、儀容、識別證標准
⑵、制訂共同遵守的有關規則、規定
⑶、制訂禮儀守則
⑷、教育訓練(新進人員強化5S教育、實踐
⑸、推動各種精神提升活動(晨會、禮貌運動等)
5S活動一旦開始,不可在中途變得含糊不清。如果不能貫徹到底,又會形成另外一個污點,而這個污點也會造成公司內保守而僵化的氣氛。 [我們公司做什麼事都是半途而廢] [反正不會成功]、[應付應付算了]

五、整理之"要"與"不要"分類標准範例
(一)要
1、正常的設備、機器或電氣裝置
2、附屬設備(滑台、工作台、料架)
3、推車、堆高機
4、正常使用中的工具
5、正常的工作椅、板凳
6、尚有使用價值的消耗用品
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8、尚有利用價值的邊料
9、墊板、塑膠框、防塵用品
10、使用中的垃圾桶、垃圾袋
11、使用中的樣品
12、辦公用品、文具
13、使用中的清潔用品
14、美化用的海報、看板
15、推行中的活動海報、看板
16、有用的書稿、雜志、報表
17、其他(私人用品)
(二)不要
1、地板上的
A、廢紙、灰塵、雜物、煙蒂
B、油污
C、不再使用的設備治、工夾具、模具
D、不再使用的辦公用品、垃圾筒
E、破墊板、紙箱、抹布、破籃框
F、呆料或過期樣品
2、桌子或櫥櫃
A、破舊的書籍、報紙
B、破椅墊
C、老舊無用的報表、帳本
D、損耗的工具、余料、樣品
3、牆壁上的
A、蜘蛛網
B、過期海報、看報
C、無用的提案箱、卡片箱、掛架
D、過時的月歷、標語
E、損壞的時鍾
4、吊著的
A、工作台上過期的作業指示書
B、不再使用的配線配管
C、不再使用的老吊扇
D、不堪使用的手工夾具
E、更改前的部門牌
六、員工的5S活動中之責任:
1、自己的工作環境須不斷的整理、整頓,物品、材料及資料不可亂放
2、不用的東西要立即處理,不可使其佔用作業空間
3、通路必須經常維持清潔和暢通
4、物品、工具及文件等要放置於規定場所
5、滅火器、配電盤、開關箱、電動機、冷氣機等周圍要時刻保持清潔
6、物品、設備要仔細的放,正確的放,安全的放,較大較重的堆在下層
7、保管的工具、設備及所負責的責任區要整理
8、紙屑、布屑、材料屑等要集中於規定場所
9、不斷清掃,保持清潔
10、注意上級的指示,並加以配合。
七、幹部在5S活動中之責任:
1、配合公司政策,全力支持與推行5S
3、研讀5S活動相關書籍,搜集廣泛資料吸收5S技巧
4、部門內5S之宣導及參與公司5S文宣活動
5、規劃部門內工作區域之整理、定位工作
6、依公司之5S進度表,全面做好整理、定位、劃線標示之作業
7、協助部屬克服5S之障礙與困難點
9、必要時,參與公司評分工作
10、5S評分缺點之改善和申述
11、督促所屬執行定期之清掃點檢
12、上班後之點名與服裝儀容清查,下班前之安全巡查與確保。
八、5S檢核表(現場)
1、 現場擺放物品(如原物料、成品、半成品、余料、垃圾等定時清理,區分要用與不要用的)
2、 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等之正確使用與清理
3、桌面及抽屜定時清理
4、材料或廢料、余料等置放清楚
5、模具、夾具、計測器、工具等之正確使用,擺放整齊
6、機器上不擺放不必要的物品、工具或未擺放牢靠
7、非立即需要或過期(如:三天以上)資料,物品入櫃管理或廢棄
8、茶杯、私人用品及衣物等定位置擺放
9、資料、保養卡、點檢表定期記錄,定位放置
10、手推車、小拖車、置料車、架模車等定位放置
11、塑料籃、鐵箱、紙箱等搬運箱桶之擺放與定位
12、潤滑油、切削油、清潔劑等用品之定位、標示
13、作業場所予以劃分,並加註場所名稱
14、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掃把等)定位擺放,定量管理
15、加工中材料、待檢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堆放整齊
16、通道、走道保持暢通,通道內不得擺放或壓線任何物品(如電線、手推車)
17、所有生產用工具、夾具、零件等定位擺設
18、劃定位置擺放不合格品、破損品及使用頻度低的東西
19、如沾有油之抹布等之易燃物品,定位擺放,盡可能隔離
20、目前或短期生產不用之物品,收拾定位
21、個人離開工作崗位,物品整齊放置
22、動力供給系統加設防護物和警告牌
23、下班前確實打掃、收拾
24、掃除垃圾、紙屑、煙蒂、塑膠袋、破布
25、清理擦拭機器設備、工作台、門、窗
26、廢料、余料、呆料等隨時清理
27、清除地上、作業區的油污
28、垃圾箱、桶內外清掃干凈
29、蜘蛛網的打掃
30、工作環境隨時保持整潔干凈
31、長期不用(如:一月以上)物品、材料、設備等加蓋防塵
32、地上、門窗、牆壁之清潔
33、牆壁油漆剝落或地上劃線油漆剝落的修補
34、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無故缺席)
35、工作態度是否良好(有無談天、說笑、離開工作崗位、呆坐、看小說 、打磕睡、吃東西)
36、服裝穿戴整齊
37、幹部能確實督導部屬、部屬能自發工作
38、使用公物時,能確實歸位,並保持清潔(如廁所等使用)
39、停工前確實打掃和整理
40、遵照工廠的規定做事,不違背廠規

5. 馬路上擺的垃圾桶。是那個部門管理采購的


城市街道馬路邊垃圾桶廠家製造

6. 物業管理上,環衛垃圾桶應如何管理

1、住宅物業小區的垃圾桶配置建議根據樓棟和居民戶數進行配置
2、管理中建議做到編號、分類、明確清理時間,明確責任人。
3、要經常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 馬路上的垃圾桶歸那個部門管理

路邊的垃圾桶 我們縣城都是環衛局 然後縣長簽字的

8. 垃圾桶屬於哪個單位的監管范圍

城市裡的垃圾桶屬於該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管理!鄉村垃圾桶則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委會負責管理。

9. 4S店5S管理

5S就是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SHITSUKE)
5S管理模式
一、何為5S
*5S就是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素養(SHITSUKE)五個項目,因日語的拼音均以"S"開頭,英語也是以「S」開頭,所以簡稱5S。
*5S起源於日本,通過規范現場、現物,營造一目瞭然的工作環境,培養員工良好的工作習慣,其最終目的是提升人的品質:
1、革除馬虎之心,養成凡事認真的習慣
(認認真真地對待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 )
2、遵守規定的習慣
3、自覺維護工作環境整潔明了的良好習慣
4、文明禮貌的習慣
二、5個S的定義與其目的
1S-整理
定義:將生產現場的各種物品進行徹底清理,把區分出的無用物品清除出現場,妥善加以處理。
目的:改善和增加作業面積,確保生產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質量事故的發生率。
2S-整頓
定義:把整理後留下的物品依規定定位、定方法擺放整齊,明確數量,明確標示。
目的:經過整頓後,留下的物品安置在能發揮作用的場所,使現場管理處於穩定、有序狀態。
3S-清掃
定義:清除職場內的臟污,並防止污染的發生
目的:消除"臟污",保持職場的環境衛生
4S-清潔
定義:將上面3S實施的做法制度化,規范化,維持其成果
目的:通過制度化來維持成果
5S-素養
定義:培養文明禮貌習慣,按規定行事,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目的:提升"人員的品質",成為對任何工作都講究認真的人
三、5S的效用
5S的五大效用為:
1、 5S是最佳推銷員(Sales) ·被顧客稱贊為干凈整潔的工廠、對這樣的工廠有信心,樂於下訂單於口碑相傳,會有很多人來工廠參觀學習,整潔明朗的環境,會使大家希望到這樣的廠工作
2、5S是節約家(Saving ) ·降低很多不必要的材料以及工具的浪費減少"尋找"的浪費,節省很多寶貴的時間能降低工時,提高效率
3、5S對安全有保障(Safety) ·寬廣明亮,視野開闊的職場,流物一目瞭然 ·遵守堆積限制,危險處一目瞭然 ·走道明確,不會造成雜亂情形而影響工作的順暢
4、5S是標准化的推動者(Standardization) ·3定"、"3要素"原則規范現場作業 ·大家都正確的按照規定執行任務 ·程序穩定,帶來品質穩定,成本也安定
5、5S形成令人滿意的職場(Satisfaction) ·明亮、清潔的工作場所 ·員工動手做改善、有成就感 ·能造就現場全體人員進行改善的氣氛
*5S與其他管理活動的關系*
1、5S是現場管理的基礎,是TPM(全面生產管理)的前提,是TQM(全面品質管理)的第一步,也是ISO9000有效推行的保證。
2、5S能夠營造一種"人人積極參與,事事遵守標准"的良好氛圍。有了這種氛圍,推行ISO、TQM、及TPM就更容易獲得員工的支持和配合,有利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形成強大的推動力。
3、實施ISO、TQM、TPM等活動的效果是隱蔽的、長期性的,一時難以看到顯著的效果。而5S活動的效果是立竿見影。如果在推行ISO、TQM、TPM等活動的過程中導入5S,可以通過在短期內獲得顯著效果來增強企業員工的信心。
4、5S是現場管理的基礎,5S水平的高低,代表著管理者對現場管理認識的高低,這又決定了現場管理水平的高低,而現場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約著ISO、TPM、TQM活動能否順利、有效地推行。通過5S活動,從現場管理著手改進企業"體質",則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5S實施要點
整理:(正確的價值意識---「使用價值」,而不是「原購買價值」)
整頓:(正確的方法+整頓的技術 )
清掃:(責任化---明確崗位5S責任 )
清潔:(制度化及考核---5S時間;稽查、競爭、獎罰 )
素養:(長期化---晨會、禮儀守則 )
☆整理:
將工作場所任何東西區分為有必要的與不必要的
把必要的東西與不必要的東西明確地、嚴格地區分開來;
不必要的東西要盡快處理掉。
目的:
騰出空間,空間活用
防止誤用、誤送
塑造清爽的工作場所
生產過程中經常有一些殘余物料、待修品、待返品、報廢品等滯留在現場,既占據了地方又阻礙生產,包括一些已無法使用的工夾具、量具、機器設備,如果不及時清除,會使現場變得凌亂。
生產現場擺放不要的物品是一種浪費:
·即使寬敞的工作場所,將俞變窄小。
·棚架、櫥櫃等被雜物占據而減少使用價值。
·增加了尋找工具、零件等物品的困難,浪費時間。
物品雜亂無章的擺放,增加盤點的困難,成本核算失准。
注意點:
要有決心,不必要的物品應斷然地加以處置。
實施要領:
⑴、自己的工作場所(范圍)全面檢查,包括看得到和看不到的
⑵、制定「要」和「不要」的判別基準
⑶、將不要物品清除出工作場所
⑷、對需要的物品調查使用頻度,決定日常用量及放置位置
⑸、制訂廢棄物處理方法
⑹、每日自我檢查
☆整頓:
對整理之後留在現場的必要的物品分門別類放置,排列整齊。
明確數量,並進行有效地標識。
目的:
工作場所一目瞭然 ●整整齊齊的工作環境
消除找尋物品的時間 ●消除過多的積壓物品
注意點:
這是提高效率的基礎。
實施要領:
⑴、前一步驟整理的工作要落實
⑵、流程布置,確定放置場所
⑶、規定放置方法、明確數量
⑷、劃線定位
⑸、場所、物品標識
整頓的"3要素":場所、方法、標識
放置場所 · 物品的放置場所原則上要100%設定
物品的保管要 定點、定容、定量
生產線附近只能放真正需要的物品
放置方法 · 易取
不超出所規定的范圍
在放置方法上多下工夫
標識方法 · 放置場所和物品原則上一對一表示
現物的表示和放置場所的表示
某些表示方法全公司要統一
在表示方法上多下工夫
整頓的"3定"原則:定點、定容、定量
定點:放在哪裡合適
定容:用什麼容器、顏色
定量:規定合適的數量
☆清掃:
將工作場所清掃干凈。
保持工作場所干凈、亮麗的環境。
目的:
消除贓污,保持職場內乾乾凈凈、明明亮亮
穩定品質
減少工業傷害
注意點:
責任化、制度化。
實施要領:
⑴、建立清掃責任區
⑵、執行例行掃除,清理臟污
⑶、調查污染源,予以杜絕或隔離
⑷、建立清掃基準,作為規范
☆清潔:
將上面的3S實施的做法制度化、規范化,並貫徹執行及維持結果。
目的:
維持上面3S的成果
注意點:
制度化,定期檢查。
☆素養:
通過晨會等手段,提高全員文明禮貌水準。培養每位成員養成良好的習慣,並遵守規則做事。開展5S容易,但長時間的維持必須靠素養的提升。
目的:
培養具有好習慣、遵守規則的員工
提高員工文明禮貌水準
營造團體精神
注意點:長期堅持,才能養成良好的習慣。
實施要領:
⑴、制訂服裝、儀容、識別證標准
⑵、制訂共同遵守的有關規則、規定
⑶、制訂禮儀守則
⑷、教育訓練(新進人員強化5S教育、實踐
⑸、推動各種精神提升活動(晨會、禮貌運動等)
5S活動一旦開始,不可在中途變得含糊不清。如果不能貫徹到底,又會形成另外一個污點,而這個污點也會造成公司內保守而僵化的氣氛。 [我們公司做什麼事都是半途而廢] [反正不會成功]、[應付應付算了]

五、整理之"要"與"不要"分類標准範例
(一)要
1、正常的設備、機器或電氣裝置
2、附屬設備(滑台、工作台、料架)
3、推車、堆高機
4、正常使用中的工具
5、正常的工作椅、板凳
6、尚有使用價值的消耗用品
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8、尚有利用價值的邊料
9、墊板、塑膠框、防塵用品
10、使用中的垃圾桶、垃圾袋
11、使用中的樣品
12、辦公用品、文具
13、使用中的清潔用品
14、美化用的海報、看板
15、推行中的活動海報、看板
16、有用的書稿、雜志、報表
17、其他(私人用品)
(二)不要
1、地板上的
A、廢紙、灰塵、雜物、煙蒂
B、油污
C、不再使用的設備治、工夾具、模具
D、不再使用的辦公用品、垃圾筒
E、破墊板、紙箱、抹布、破籃框
F、呆料或過期樣品
2、桌子或櫥櫃
A、破舊的書籍、報紙
B、破椅墊
C、老舊無用的報表、帳本
D、損耗的工具、余料、樣品
3、牆壁上的
A、蜘蛛網
B、過期海報、看報
C、無用的提案箱、卡片箱、掛架
D、過時的月歷、標語
E、損壞的時鍾
4、吊著的
A、工作台上過期的作業指示書
B、不再使用的配線配管
C、不再使用的老吊扇
D、不堪使用的手工夾具
E、更改前的部門牌
六、員工的5S活動中之責任:
1、自己的工作環境須不斷的整理、整頓,物品、材料及資料不可亂放
2、不用的東西要立即處理,不可使其佔用作業空間
3、通路必須經常維持清潔和暢通
4、物品、工具及文件等要放置於規定場所
5、滅火器、配電盤、開關箱、電動機、冷氣機等周圍要時刻保持清潔
6、物品、設備要仔細的放,正確的放,安全的放,較大較重的堆在下層
7、保管的工具、設備及所負責的責任區要整理
8、紙屑、布屑、材料屑等要集中於規定場所
9、不斷清掃,保持清潔
10、注意上級的指示,並加以配合。
七、幹部在5S活動中之責任:
1、配合公司政策,全力支持與推行5S
3、研讀5S活動相關書籍,搜集廣泛資料吸收5S技巧
4、部門內5S之宣導及參與公司5S文宣活動
5、規劃部門內工作區域之整理、定位工作
6、依公司之5S進度表,全面做好整理、定位、劃線標示之作業
7、協助部屬克服5S之障礙與困難點
9、必要時,參與公司評分工作
10、5S評分缺點之改善和申述
11、督促所屬執行定期之清掃點檢
12、上班後之點名與服裝儀容清查,下班前之安全巡查與確保。
八、5S檢核表(現場)
1、 現場擺放物品(如原物料、成品、半成品、余料、垃圾等定時清理,區分要用與不要用的)
2、 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等之正確使用與清理
3、桌面及抽屜定時清理
4、材料或廢料、余料等置放清楚
5、模具、夾具、計測器、工具等之正確使用,擺放整齊
6、機器上不擺放不必要的物品、工具或未擺放牢靠
7、非立即需要或過期(如:三天以上)資料,物品入櫃管理或廢棄
8、茶杯、私人用品及衣物等定位置擺放
9、資料、保養卡、點檢表定期記錄,定位放置
10、手推車、小拖車、置料車、架模車等定位放置
11、塑料籃、鐵箱、紙箱等搬運箱桶之擺放與定位
12、潤滑油、切削油、清潔劑等用品之定位、標示
13、作業場所予以劃分,並加註場所名稱
14、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掃把等)定位擺放,定量管理
15、加工中材料、待檢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堆放整齊
16、通道、走道保持暢通,通道內不得擺放或壓線任何物品(如電線、手推車)
17、所有生產用工具、夾具、零件等定位擺設
18、劃定位置擺放不合格品、破損品及使用頻度低的東西
19、如沾有油之抹布等之易燃物品,定位擺放,盡可能隔離
20、目前或短期生產不用之物品,收拾定位
21、個人離開工作崗位,物品整齊放置
22、動力供給系統加設防護物和警告牌
23、下班前確實打掃、收拾
24、掃除垃圾、紙屑、煙蒂、塑膠袋、破布
25、清理擦拭機器設備、工作台、門、窗
26、廢料、余料、呆料等隨時清理
27、清除地上、作業區的油污
28、垃圾箱、桶內外清掃干凈
29、蜘蛛網的打掃
30、工作環境隨時保持整潔干凈
31、長期不用(如:一月以上)物品、材料、設備等加蓋防塵
32、地上、門窗、牆壁之清潔
33、牆壁油漆剝落或地上劃線油漆剝落的修補
34、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無故缺席)
35、工作態度是否良好(有無談天、說笑、離開工作崗位、呆坐、看小說 、打磕睡、吃東西)
36、服裝穿戴整齊
37、幹部能確實督導部屬、部屬能自發工作
38、使用公物時,能確實歸位,並保持清潔(如廁所等使用)
39、停工前確實打掃和整理
40、遵照工廠的規定做事,不違背廠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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