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實訓安全操作規程有哪些00未收錄未收錄未收錄
『壹』 1.汽車維修工作安全有哪些要求
1、 按派工單項目或用戶現場要求進行維修作業,不得漏項;
2、 嚴格執行汽車維護工藝規范和修理技術標准進行維修作業;
3、 修理過程中嚴格執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為內容的「三檢制」進行;
4、 在就車維修作業時,如發現安全關鍵部位存在隱患或故障,應及時向客戶說明,不得擅自處理;
5、 嚴格按照各工位工序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杜絕事故發生;
6、 節約用料,隨用隨領;
7、 管理好修理現場,做到零部件按規定擺放整齊有序,現場環境衛生清潔;
8、 盡量滿足用戶提出的工期要求,必要時安排加班加點;
9、 完成好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10、 文明施工,客戶至上,嚴格執行維修紀律,自覺做好現場收尾工作,保持公共場所的環境,注意「工完場清,物盡其用」節約用料,避免浪費;
11、 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斷總結維修經驗,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12、 發揚主人翁精神,開動腦筋,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多做貢獻;
13、 搞好團結,加強合作,積極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貳』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有哪些內容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已於2005年6月3日經第11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長 張春賢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
第三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
第四條 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第六條 交通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 經營許可
第七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許可。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
第八條 獲得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一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二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修理工作;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分別從事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維修及車身清潔維護、塗漆、輪胎動平衡和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和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車輛裝潢(蓬布、坐墊及內裝飾)、車輛玻璃安裝等專項工作。
第九條 獲得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
第十條 獲得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
第十一條 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3.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及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汽車維修經營者,除具備汽車維修經營一類維修經營業務的開業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專用維修車間和設備、設施,並設置明顯的指示性標志;
(二)有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三)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四)有齊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對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等性質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含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第十三條 申請從事摩托車維修經營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摩托車維修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的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維修業務的應當至少有1名質量檢驗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摩托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摩托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摩托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按照其經營業務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摩托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3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摩托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經營場地、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復印件;
(三)技術人員匯總表及相應職業資格證明;
(四)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復印件;
(五)按照汽車、其他機動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摩托車維修經營,分別提供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規范的程序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行政許可。
第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明確許可事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持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申請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可由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向連鎖經營服務網點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並對材料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復印件;
(二)連鎖經營協議書副本;
(三)連鎖經營的作業標准和管理手冊;
(四)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符合機動車維修經營相應開業條件的承諾書。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查驗申請資料齊全有效後,應當場或在5日內予以許可,並發給相應許可證件。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經營許可項目應當在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許可項目的范圍內。
第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實行有效期制。從事一、二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一類摩托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6年;從事三類汽車維修業務、二類摩托車維修業務及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3年。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並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第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許可證件有效期屆滿前30日到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按照本章有關規定辦理行政許可事宜。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項的,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前30日告知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章 維修經營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維修服務。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見附件1)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由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按照統一式樣和要求自行製作。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托修方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查看相關手續後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合理收取費用。
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可按各省機動車維修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統一制定的標准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後的標准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生產廠家公布的標准執行。當上述標准不一致時,優先適用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的標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其執行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標准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後一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資料和工時定額。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格式和內容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應當按照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范和價格的要求,建立連鎖經營的作業標准和管理手冊,加強對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和約束,杜絕不規范的商業行為。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准和規范進行維修。尚無標准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第三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並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於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託修方自行處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承擔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或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有關標准並在檢定有效期內的設備,按照有關標准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結果證明,並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見附件2);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車主可以拒絕交費或接車。
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和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禁止偽造、倒賣、轉借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為二年。
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和管理制度。
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及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可委託具有法定資格的機動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機動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准。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 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於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
第四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拆檢情況。
第四十二條 對機動車維修質量的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組或委託具有法定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實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內容應當包括經營者基本情況、經營業績(含獎勵情況)、不良記錄等。
第四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檔案。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是機動車維修誠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的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亂收費、亂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科學、高效地開展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在機動車維修經營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並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監制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並要求其提供有關資料;
(二)查詢、復制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台帳、票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技術資料;
(三)在違法行為發現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
(四)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設備及相關機具的有關情況。
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記錄,並按照規定歸檔。當事人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四十八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第五十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轉讓、出租的有關證件,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於接受非法轉讓、出租的受讓方,應當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執行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作業的;
(三)偽造、轉借、倒賣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
(四)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只收費不維修或者虛列維修作業項目的;
(五)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的;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的;
(七)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超出公布的結算工時定額、結算工時單價向托修方收費的;
(八)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按照規定建立維修檔案和報送統計資料的;
(九)違反本規定其他有關規定的。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外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獨資形式投資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同時遵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等相關證件工本費收費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經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同意,1986年12月12日交通部、原國家經委、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1991年4月10日交通部頒布的《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叄』 汽車電氣課程實習實訓安全學習規范有哪些內容
實習內容:
隨著電子技術在汽車上的普遍應用,汽車電路圖已成為從事汽車行業人員必備的技術資料。目前,大部分汽車都裝備有較多的電子控制裝置,其技術含量高,電路復雜,讓人難以掌握。正確識讀汽車電路圖,也需要一定的技巧。電路圖是了解汽車上種類電氣系統工作時使用的重要資料,了解汽車電路的類型及特點,各車系的電路特點及表達方式,各系統電路圖的識讀方法、規律與技巧,指導讀者如何正確識讀、使用電路圖有很重要的作用。
汽車電路實行單線制的並聯電路,這是從總體上看的,在局部電路仍然有串聯、並聯與混聯電路。全車電路其實都是由各種電路疊加而成的,每種電路都可以獨立分列出來,化復雜為簡單。全車電路按照基本用途可以劃分為燈光、信號、儀表、啟動、點火、充電、輔助等電路。每條電路有自己的負載導線與控制開關或保險絲盒相連接。
目錄:(1)全車線路的連接原則
(2)識讀電路圖的基本要求
(3)以東風EQ1090型載貨汽車線路為例全車線路的認讀
a.電源系統線b.起動系統線路c.點火系統線路
d.儀表系統線路e.照明與信號系統線路
(4)全車電路的導線
(5)識讀圖注意事項
論汽車電路的識讀方法
在汽車上,往往一條線束包裹著十幾支甚至幾十支電線,密密麻麻令人難以分清它們的走向,加上電是看不見摸不著,因此汽車電路對於許多人來說,是很復雜的東西。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規律性,汽車電路也不例外。
一般家庭用電是用交流電,實行雙線制的並聯電路,用電器起碼有兩根外接電源線。從汽車電路上看,從負載(用電器)引出的負極線(返回線路)都要直接連接到蓄電池負極接線柱上,如果都採用這樣的接線方法,那麼與蓄電池負極接線柱相連的導線會多達上百根。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設計者採用了車體的金屬構架作為電路的負極,例如大梁等。因此,汽車電路與一般家庭用電則有明顯不同:汽車電路全部是直流電,實行單線制的並聯電路,用電器只要有一根外接電源線即可。
蓄電池負極和負載負極都連接到金屬構架上,也就是稱為「接地」。這樣做就使負載引出的負極線能夠就近連接,電流通過金屬構架迴流到蓄電池負極接線。隨著塑料件等非金屬材料在汽車上應用越來越多,現在很多汽車都採用公共接地網路線束來保證接地的可靠性,即將負載的負極線接到接地網路線束上,接地網路線束與蓄電池負極相連。
汽車電路實行單線制的並聯電路,這是從總體上看的,在局部電路仍然有串聯、並聯與混聯電路。全車電路其實都是由各種電路疊加而成的,每種電路都可以獨立分列出來,化復雜為簡單。全車電路按照基本用途可以劃分為燈光、信號、儀表、啟動、點火、充電、輔助等電路。每條電路有自己的負載導線與控制開關或保險絲盒相連接。
燈光照明電路是指控制組合開關、前大燈和小燈的電路系統;信號電路是指控制組合開關、轉彎燈和報警燈的電路系統;儀表電路是指點火開關、儀錶板和感測器電路系統;啟動電路是指點火開關、繼電器、起動機電路系統;充電電路是指調節器、發電機和蓄電池電路系統。以上電路系統是必不可少的,構成全車電路的基本部分。輔助電路是指控制雨刮器、音響等電路系統。隨著汽車用電裝備的增加,例如電動座椅、電動門窗、電動天窗等,各種輔助電路將越來越多。
舊式汽車電路比較簡單,一般情況下,它們的正極線(俗稱火線)分別與保險絲盒相接,負極線(俗稱地線)共用,重要節點有三個,保險絲盒、繼電器和組合開關,絕大部分電路系統的一端接保險絲或開關,另一端聯接繼電器或用電設備。但在現代汽車的用電裝置越來越多的情況下,線束將會越來越多,布線將會越來越復雜。隨著汽車電子技術的發展,現代汽車電路已經與電子技術相結合,採用共用多路控制裝置,而不是象舊式汽車那樣通過單獨的導線來傳送。
使用多路控制裝置,各用電負載發送的輸入信號通過電控單元(ECU)轉換成數字信號,數字信號從發送裝置傳輸到接收裝置,在接收裝置轉換成所需信號對有關元件進行控制。這樣就需在保險絲、開關和用電設備之間的電路上添加一個多路控制裝置(參閱廣州雅閣後霧燈線路簡圖)。採用多路控制線路系統可。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簡要介紹了全車線路識讀的原則、要求與方法以及電路用線的規格。主要針對其在東風EQ1090車型 汽車電路與電器系統應用情況作了概括性的闡述。其包括了電源系統、啟動系統、點火系統、照明與信號系統、儀表系統以及輔助電器系統等主要部分進行了說明。通過對東風EQ1090車型的系統學習,為以後接觸到各類不同車型打下個堅實的基礎。
一、全車線路的連接原則
全車線路按車輛結構形式、電器設備數量、安裝位置、接線方法不同而各有不同,但其線路一般都以下幾條原則:
(1)汽車上各種電器設備的連接大多數都採用單線制;
(2)汽車上裝備的兩個電源(發電機與蓄電池)必須並聯連接;
(3)各種用電設備採用並聯連接,並由各自的開關控制;
(4)電流表必須能夠檢測蓄電池充、放電電流的大小。因此,凡是蓄電池供電時,電流都要經過電流表與蓄電池構成的迴路。但是,對於用電量大且工作時間較短的起動機電流則例外,即啟動電流不經過電流表;
(5)各型汽車均陪裝保險裝置,用以防止發生短路而燒壞用電設備。
了解上面的原則,對分析研究各種車型的電器線路以及正確判斷電器故障很有幫助。
二、基本要求
一般來講全車電路有三種形式,即:線路圖、原理圖、線束圖。
(一)、識讀電路圖的基本要求
了解全車電路,首先要識讀該車的線路圖,因為線路圖上的電器是用圖形符號以及外形表示的,容易識別。此外,線路圖上的電器設備的位置與實際車上的位置是對應的,容易認清主要設備在車上的實際位置,同時,也可對設備的功能獲得感性認識。
識讀電路圖時,應按照用電設備的功用,識別主要用電設備的相對分布位置;識別用電設備的連接關系,初步了解單元迴路的構成;了解導線的類型以及電流的走向。
(二)、識讀原理圖的基本要求
原理圖是一圖形符號方式,把全車用電設備、控制器、電源等按照一定順序連接而成的。它的特點是將各單元迴路依次排列,便於從原理上分析和認識汽車電路。
識讀原理圖時,應了解全車電路的組成,找出各單元迴路的電流通路,分析迴路的工作過程。
(三)、識讀線束圖的基本要求
線束圖是用來說明導線在車輛上安裝的指導圖。圖上每根導線所注名的顏色與標號就是實際車上導線的顏色和到端子的所印數字。按次數字將導線接在指定的相關電器設備的接線柱上,就完成了連接任務。即使不懂原理,也可以按次接線。
總上所述,掌握汽車全車線路(匯流排路),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1)對該車所使用的電氣設備結構、原理有一定了解,知道他的規格。
(2)認真識讀電路圖,達到了解全車所使用電氣設備的名稱、數量和實際安排位置;設備所用的接線柱數量、名稱等。
(3)識讀原理圖應了解主要電氣設備的各接線柱和那些電器設備的接線柱相連;該設備分線走向;分線上開關、熔斷器、繼電器的作用;控制方式與過程。
(4)識讀線束圖應了解該車有多少線束,各線束名稱及在車上的安裝位置;每一束的分支同向哪個電器設備,每分支又有幾根導線及他們的顏色與標號,連接在那些接線柱上;該車有那些插接器以及他們之間的連接情況。
(5)抓住典型電路,觸類旁通。汽車電路中有許多部分是類似的,都是性質相同的基本迴路,不同的只是個別情形。
三、全車線路的認讀
下面以東風EQ1090型載貨汽車線路為例,分析說明各電子系統電路的特點。東風EQ1090型載貨汽車全車線路主要由電源系統、啟動系統、點火系統、照明與信號系統、儀表系統以及輔助電器系統等組成。
(一)電源系統線路
電源系統包括蓄電池、交流發電機以及調節器,東風EQ1090汽車配裝電子式電壓調節器,電源線路如圖。其特點如下:
(1)發電機與蓄電池並聯,蓄電池的充放電電流由電流表指示。接線時應注意電流表的-端接蓄電池正極,電流表的+端與交流發電機『電樞』接線柱A或B連接,用電設備的電流也由電流表+端引出,這樣電流表才能正確指示蓄電池的充、放電電流值。
(2)蓄電池的負極經電源總開關控制。當發電機轉速很低,輸出電壓沒有達到規定電壓時,由蓄電池向發電機供給磁場電流。
(二)起動系統線路
啟動系統由蓄電池、啟動機、啟動機繼電器(部分東風EQ1090型汽車配裝復合繼電器)組成,系統線路如圖。
啟動發動機時,將點火開關置於「啟動」檔位,啟動繼電器(或復合繼電器)工作,接通起動機電磁開關電路,從而接通起動機與蓄電池之間得電路,蓄電池便向起動機供給400~600A大電流,起動機產生驅動轉矩將發動機起動。
發動機起動後,如果駕駛員沒有及時松開點火開關,那麼由於交流發電機電壓升高,其中性點電壓達5V時,在復合繼電器的作用下,起動機的電磁開關將自動釋放,切斷蓄電池與起動電動機之間的電路,起動機便會自動停止工作。
根據國家標准GB9420--88的規定,汽車用起動電動機電路的電壓降(每百安的培的電壓差)12V電器系統不得超過0.2V,24V電器系統不的超過0.4V。因此,連接啟動電動機與蓄電池之間的電纜必須使用具有足夠橫截面積的專用電纜並連接牢固,防止出現接觸不良現象。
(三)點火系統線路
點火系統包括點火線圈、分電器、點火開關與電源。系統線路如圖,其特點:
(1)在低壓電路中串有點火開關,用來接通與切斷初級繞組電流;
(2)點火線圈有兩個低壓接線端子,其中『-』或『1』端子應當連接分電器低壓接線端子,「+」或「15」端子上連接有兩根導線,其中來自起動機電磁開關的藍色導線,(註:個別車型因出廠年代不同其導線顏色有可能不同)應當連接電磁開關的附加電阻短路開關端子「15a」;白色導線來自點火開關,該導線為附加電阻(電阻值為1.7歐姆左右)所以不能用普通導線代替。起動發動機時,初級電流並不經過白色導線,而是由蓄電池經起動電磁開關與藍色導線直接流入點火線圈,使附加電阻線被短路,從而減小低壓電路電阻,增大低壓電流,保證發動機能順利起動。
(3)在高壓電路中,由分電器至各火花塞的導線稱為高壓導線,連接時必須按照氣缸點火順序依次連接。
(四)儀表系統線路
儀表系統包括電流表、油壓表、水溫表、燃油表與之匹配的感測器,系統線路如圖所示。其特點如下:
(1)電流表串聯在電源電路里,用來指示蓄電池充、放電電流的大小。其他幾種儀表相互並聯,並由點火開關控制。
(2)水溫表與燃油表共用一隻電源穩壓器,其目的是當電源電壓波動時起到穩壓儀表電源的作用,保證水溫表與燃油表讀數准確。電源穩壓器的輸出電壓為8.64V+/-0.15V。
報警裝置有油壓過低報警燈和氣壓過低蜂鳴器,分別由各自的報警開關控制。當機油壓力低於50~90kpa時,油壓過低報警開關觸電閉合,油壓過低指示燈電路接通而發亮,指示發動機主油道機油壓力過低,應及時停車維修。東風EQ1090型汽車採用氣壓制動系統,當制動系統的氣壓下降到340~370kpa時,氣壓過低蜂鳴器鳴叫,以示警告。
(五)照明與信號系統線路
照明與信號系統包括全車所有照明燈、燈光信號與音響信號,系統線路如圖所示。其特點如下:
(1)前照燈為兩燈制,並採用雙絲燈泡;
(2)前照燈外側為前側燈,採用單燈絲,其光軸與牽照燈光軸成20度夾角,即分別向左右偏斜20度。因此,在夜間行車時,如果前照燈與前側燈同時點亮,那麼汽車正前方與左右兩側的較大范圍內都有較好的照明,即使在汽車急轉彎時,也能照亮前方的路面,從而大大改善了汽車在彎道多、轉彎急的道路上行駛時的照明條件;
(3)前照燈、前下燈、前側燈及尾燈均由手柄式車燈開關控制;
(4)設有燈光保護線路;
(5)制動信號燈不受車燈總開關控制,直接經熔斷絲與電源連接,只要踩下制動踏板,制動鄧開關就會接通制動燈電路使制動燈發亮;
(6)轉向信號燈受轉向燈開關控制;
(7)電喇叭由喇叭按鈕和喇叭繼電器控制
『肆』 什麼是安全操作規程它包括哪些內容
安全操作規程是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制定的必須遵守的操作活動規則。是根據企業的生產性質、機器設備的特點和技術要求,結合具體情況及群眾經驗制定的安全操作守則。是企業進行安全教育也是處理傷亡事故的一種依據。
安全操作規內容:
總則;
工作前的安全規則;
工作時的安全規則;
工作結束時的安全規則。
『伍』 汽車維修與安全職責有哪些
、 按派工單項目或用戶現場要求進行維修作業,不得漏項;
2、 嚴格執行汽車維護工藝規范和修理技術標准進行維修作業;
3、 修理過程中嚴格執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為內容的「三檢制」進行;
4、 在就車維修作業時,如發現安全關鍵部位存在隱患或故障,應及時向客戶說明,不得擅自處理;
5、 嚴格按照各工位工序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杜絕事故發生;
6、 節約用料,隨用隨領;
7、 管理好修理現場,做到零部件按規定擺放整齊有序,現場環境衛生清潔;
8、 盡量滿足用戶提出的工期要求,必要時安排加班加點;
9、 完成好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10、 文明施工,客戶至上,嚴格執行維修紀律,自覺做好現場收尾工作,保持公共場所的環境,注意「工完場清,物盡其用」節約用料,避免浪費;
11、 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斷總結維修經驗,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12、 發揚主人翁精神,開動腦筋,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多做貢獻;
13、 搞好團結,加強合作,積極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陸』 新能源的純電動汽車這里汽車站維修時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要求有哪些
新能源汽車的電壓是非常高的,它的電池的電壓最起碼是500到1千伏左右,所以在對純電動汽車進行維修前,應該遵守遵守以下規程:必須穿戴齊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開始作業前必須設置安全隔離,並放置安全警示標志,對公未鋪設絕緣墊,已進行安檢測,必須有兩名或更多的工作人員完成盡可能的相互溝通,在前艙進行作業之前,必須關閉啟動開關,高壓斷電驗電和放電完成之前,必須佩戴絕緣手套,車輛之前按照操作規程進行相應的檢查量舉升高度,原則上不超過1.7米,拆裝各類線束線纜是一定要注意個插接件按要求進行斷開與結合等。
『柒』 汽車維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維修企業基本管理制度 一、綜合管理制度3 二、人事管理制度5 (一)總則5 (二)聘用5 (三)工作及考勤6 (四)培訓和考績8 三、勞動紀律有關規定11 附:員工守則12 四、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貨幣資金管理12 (二)財會往來管理13 (三)費用報銷管理15 (四)固定資產管理16 五、設備管理制度17 (一)總則17 (二)計量器具、檢測設備管理18 (三)計量器具、檢測設備維護保養19 (四)專用工具管理20 (五)設備維護保養和檢查規定 20 六、倉庫管理制度21 (一)總則21 (二)配件出入庫管理22 (三)安全件標識規定23 附:安全件標識規定24 (四)配件領用規定25 七、生產過程管理制度26 (一)服務管理26 (二)接車管理26 (三)質量管理28 (四)現場生產管理29 (五)竣工交車管理30 八、生產服務管理制度30 (一)文明服務、文明生產30 (二)定置管理31 (三)用戶檔案管理32 (四)緊急救援制度32 附: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程序33 目錄實用汽車維修企業管理制度與指導(五)清潔衛生管理34 九、技術基礎資料管理規定35 附:汽車維修企業原始記錄資料內容35 十、跟蹤服務規定37 附:處理車主投訴程序37 十一、計算機使用相關規定39 十二、承、托修雙方的權利39 (一)托修方權利39 (二)承修方權利40 第二部分汽車維修企業主要管理規范 一、汽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規范43 (一)總則43 (二)消防安全管理44 (三)用電安全管理46 (四)設備安全管理47 (五)生產現場安全管理49 (六)倉庫安全管理52 (七)試車安全管理52 (八)氣體燃料車輛維修安全管理53 (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安全管理56 附:汽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表59 二、汽車維修企業節能減排工作規范61 (一)節約用水措施62 (二)節約用電措施62 (三)危險廢物處理63 附:相關法律法規64 (四)環境保護措施65 附:相關法律法規66 三、汽車維修企業質量管理規范68 (一)基本條件保證68 (二)配件進入保證69 (三)生產管理保證69 (四)質量檢驗員工作保證70 附:維修企業ISO 9000質量管理體系編制實例70 四、汽車維修企業業務人員工作規范87 (一)工作環境87 (二)工作準備87 (三)儀容儀表88 (四)接待用戶88 (五)時間約定88 (六)故障診斷89 (七)達成協議89 (八)費用結算89 (九)車輛交付89 (十)跟蹤服務90 第三部分汽車維修企業崗位職責 一、廠長(經理)崗位職責93 二、生產副廠長(副經理)崗位職責93 三、技術(質量)副廠長(副經理)崗位職責94 四、服務經理(主管)崗位職責95 五、財務科長崗位職責95 六、成本、經費會計崗位職責96 七、出納員崗位職責96 八、統計員崗位職責97 九、業務接待員崗位職責98 十、索賠員崗位職責98 十一、結算員崗位職責99 十二、檢驗員崗位職責99 十三、車間主任崗位職責100 十四、班組長崗位職責100 十五、配件經理(主管)崗位職責101 十六、配件計劃員崗位職責 101 十七、采購員崗位職責102 十八、倉庫保管員崗位職責102 十九、工具管理員崗位職責103 二十、洗車工崗位職責103 第四部分汽車維修企業操作規程 一、維修工操作規程107 (一)機修工操作規程107 (二)汽車電工操作規程107 (三)鈑金工操作規程108 (四)油漆工操作規程109 (五)氣焊工操作規程109 二、汽保設備操作規程111 (一)舉升機操作規程111 (二)四輪定位儀操作規程112 (三)輪胎拆裝機操作規程113 (四)輪胎平衡機操作規程113 (五)噴油泵試驗台操作規程114 (六)台鑽操作規程115 (七)砂輪機操作規程115 (八)空氣壓縮機操作規程116 (九)油壓機操作規程116 (十)烤漆房操作規程117 (十一)車輛清洗操作規程118 (十二)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19 (十三)CO2氣體保護焊操作規程121 (十四)電焊機操作規程123 (十五)點焊機安全操作規程124 (十六)鈑金校正設備操作規程125 (十七)製冷劑回收充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126 (十八)汽車電腦檢測儀使用規程127 三、主要檢測設備檢測作業指導128 (一)汽車側滑量檢測129 (二)汽車質量檢測130 (三)制動性能檢測131 (四)汽油車污染排放檢測138 (五)柴油車自由加速排放檢測141 (六)前照燈檢測143 (七)喇叭聲級檢測146 (八)車輪動平衡檢測147 (九)車輪定位值檢測149 (十)液壓制動踏板力檢測153 (十一)轉向輪最大轉角檢測154 第五部分管理工作參考文選 文選一××市汽車維修行業自律公約159 文選二汽車維修糾紛調解的相關知識及運用160 文選三汽車維修質量事故鑒定規則174 文選四理解總成修理和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181 文選五汽車維修企業的信用與信用建設184 文選六汽車維修企業的信用風險治理192 文選七汽車維修誠信企業評估指標體系198 文選八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誠信評估指標體系204 文選九汽車修理廠的薪酬管理210 文選十維修廠的CS戰略——使顧客和員工滿意戰略222 文選十一我們應該如何制訂維修工時定額232 文選十二4S站(汽車特約銷售服務站)與《反壟斷法》239
王芬121920
『捌』 汽車維修安全防護規程
汽車維修業的一般安全操作規程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進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械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並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帶保用品,不準光著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動一切車輛。
七、嚴禁開動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等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台、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四、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玖』 電動汽車維修的安全操作規程是怎樣的
(1)所有工具使用前後要保持清潔、完好無損、並擺放整齊.
(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的工具、零件拆卸後按順序擺放.
(3)廢油應倒入指定油桶收集.防止污染.
(4)維修作業時應注意保持汽車內外清潔.
(5)車間內嚴禁吸煙.
(6)使用千斤頂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並用三角木塞塞住車輪、然後用安全支撐
(7)不準赤腳、光膀子、穿裙子、穿高跟鞋維修作業.留長發者要工作帽
(8)發動機啟動檢測前、應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加足潤滑油、冷卻水、變速器至於空擋請電馬達試運轉、車底下有人時嚴禁發動車輛.
(9)發動機水溫過高時不準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10)指揮車輛起步、移位時不得站在正前方和後方、應注意周圍障礙物
(11)蓄電池應輕搬輕放.不可歪斜.以防電解液溢出.腐蝕衣服和皮膚.
(12)電動機具和設備的電線.插頭等應完好無損.
『拾』 安全操作規程包括哪些內容
安全操作規程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包括:操作步驟和程序,安全技術知識和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的維修保養,預防事故的緊急措施,安全檢查的制度和要求等。
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設備安全管理規程:管理規程主要是對設備使用過程的維修保養、安全檢查、安全檢測、檔案管理等的規定。
2、設備安全技術要求:安全技術要求是對設備應處於什麼樣的技術狀態所做的規定。
3、設備操作過程規程:操作過程規程是對操作程序、過程安全要求的規定,它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核心。
如果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較多,一般將設備系統或工作系統劃分為若幹部分展開編寫。實際劃分可根據機械設備組成情況、作業性質、操作特點等而定。
(10)汽車維修實訓安全操作規程有哪些00未收錄未收錄未收錄擴展閱讀:
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原則是制定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其內容要結合設備的實際運行情況,突出重點、文字簡潔、通俗易懂。規程條款的先後順序最好與操作順序相同。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的操作維護要求,結合生產及工作環境進行編制。
安全操作規程應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為了制定出合理的安全操作規程,必須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深入調查,並收集、分析相關資料信息。這些資料包括以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