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到約定時間了不能交付00未收錄未收錄未收錄
❶ 汽車修理基礎知識
您好!其實,汽車修理基礎知識並不復雜的。
2、查看油氣分離器,如果怠速處在正常穩定范圍還是出現換擋熄火的狀況,建議對油氣分離器進行清洗。
最後,給大家列舉一些單憑自己的能力就能解決的一些問題:汽車高速行駛時方向盤出現行駛不穩、抖動等情況;汽車轉向沉重;行駛時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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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頒布 2022年起施行
易車訊 7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對外頒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了對「退/換車」的最新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可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質量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的,可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更換次數與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原文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明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統稱三包)責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後,屬於生產者責任或者其他經營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其他經營者追償。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進口家用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企業,視為生產者。
第四條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之間可以訂立合同約定三包責任的承擔,但不得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免除或者減輕本規定所規定的質量義務和三包責任。
鼓勵經營者作出嚴於本規定、更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三包承諾。承諾一經作出,應當依法履行。
第五條 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經營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的三包要求。
第六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全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公開制度,委託相關技術機構承擔具體技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工作。
第二章 經營者義務
第七條 生產者生產的家用汽車產品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當事人約定的質量要求。未經檢驗合格,不得出廠銷售。
第八條 生產者應當為家用汽車產品配備中文產品合格證或者相關證明、產品一致性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隨車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還應當附隨車物品清單。
第九條 三包憑證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產品品牌、型號、車輛類型、車輛識別代號(VIN)、生產日期;
(二)生產者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
(三)銷售者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開具購車發票的日期、交付車輛的日期;
(四)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約定的修理者(以下簡稱修理者)網點信息的查詢方式;
(五)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條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補償系數;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
(七)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品的動力蓄電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內的容量衰減限值;
(八)按照規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生產者應當向市場監管總局備案生產者基本信息、車型信息、約定的銷售和修理網點資料、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和退換車信息等,但生產者已經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上備案的信息除外。
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生產者應當自變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備案。
第十一條 生產者應當積極配合銷售者、修理者履行其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銷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規定提出的協助、追償等事項。
第十二條 銷售者應當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家用汽車產品的隨車文件。
第十三條 銷售者應當向消費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並履行下列規定:
(一)與消費者共同查驗家用汽車產品的外觀、內飾等可以現場查驗的質量狀況;
(二)向消費者交付隨車文件以及購車發票;
(三)按照隨車物品清單向消費者交付隨車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對照隨車文件,告知消費者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條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補償系數、修理者網點信息的查詢方式;
(五)提醒消費者閱讀安全注意事項並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維護、保養家用汽車產品。
第十四條 消費者遺失三包憑證的,可以向銷售者申請補辦。銷售者應當及時免費補辦。
第十五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因質量問題不能安全行駛的,修理者應當提供免費修理咨詢服務;咨詢服務無法解決的,應當開展現場服務,並承擔必要的車輛拖運費用。
第十六條 包修期內修理者用於修理的零部件應當是生產者提供或者認可的合格零部件,並且其質量不得低於原車配置的零部件質量。
第十七條 修理者應當建立修理記錄存檔制度。修理記錄保存期限不得低於6年。
修理記錄應當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消費者質量問題陳述、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工時及工時費、車輛拖運費用、提供備用車或者交通費用補償的情況、交車時間、修理者和消費者簽名或者蓋章等信息,並提供給消費者一份。
消費者因遺失修理記錄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閱或者復印修理記錄,修理者應當提供便利。
第三章 三包責任
第十八條 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不得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開具購車發票日期與交付家用汽車產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者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免除工時費和材料費)。
修理者能夠通過查詢相關信息系統等方式核實購買信息的,應當免除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的義務。
第二十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修理者應當免費更換。
第二十一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內因質量問題單次修理時間超過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時間)的,修理者應當自第6日起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向消費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方式予以補償。
第二十二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第二十三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質量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第二十四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更換次數與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需要根據車輛識別代號(VIN)等定製的防盜系統、全車主線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動力蓄電池的運輸時間,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佔用的時間,不計入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修理時間。
第二十五條 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本規定規定的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的,應當向消費者更換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退貨的,銷售者應當退貨。
第二十六條 銷售者為消費者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應當賠償消費者下列損失:
(一)車輛登記費用;
(二)銷售者收取的扣除相應折舊後的加裝、裝飾費用;
(三)銷售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相關服務費用。
相關稅費、保險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消費者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應當向銷售者支付家用汽車產品使用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方式為:
補償費=車價款(元)×行駛里程(公里)/1000(公里)×n。
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確定並明示在三包憑證上。使用補償系數n不得高於0.5%。
第二十八條 三包有效期內銷售者收到消費者提出的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相關要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作出答復。不符合更換或者退貨條件的,應當在答復中說明理由。
符合更換或者退貨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提出更換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為消費者完成更換或者退貨,並出具換車證明或者退車證明;20個工作日內不能完成家用汽車產品更換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但因消費者原因造成的延遲除外。
第二十九條 按照本規定更換的家用汽車產品,其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三十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三包憑證應當隨車轉移。三包責任不因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改變。
第三十一條 經營者合並、分立、變更、破產的,其三包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經營者對下列質量問題承擔的三包責任:
(一)消費者購買時已經被書面告知家用汽車產品存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瑕疵;
(二)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或者三包憑證要求,使用、維護、保養家用汽車產品而造成的損壞;
(三)使用說明書明示不得對家用汽車產品進行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仍然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的損壞;
(四)發生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的損壞;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對家用汽車產品維護、保養的企業,並將其作為拒絕承擔三包責任的理由。
第三十三條 銷售者銷售按照本規定更換、退貨的家用汽車產品的,應當檢驗合格,並書面告知其屬於「三包換退車」以及更換、退貨的原因。
「三包換退車」的三包責任,按照當事人約定執行。
第四章 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發生三包責任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行政機關投訴;
(四)根據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鼓勵有關組織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機制,為消費者免費提供公正、專業、便捷、高效的汽車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服務。
第三十六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三包責任爭議投訴舉報,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關投訴舉報處理的規定執行。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為處理三包責任爭議提供技術支持。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未按照本規定第二章規定履行經營者義務,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處罰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擔本規定第三章規定的三包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所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信息記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家用汽車產品,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和皮卡車。
乘用車,指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除專用乘用車以外的乘用車。
質量問題,指家用汽車產品質量不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准以及企業明示採用的標准或者明示的質量狀況,或者存在影響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
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指家用汽車產品存在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致使無法安全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的情形。
單次修理時間,指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至完成修理之時。以小時計算,每滿24小時,為1日;餘下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累計修理時間,指單次修理時間累加之和。
第四十一條 家用汽車產品的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按照有關國家標准確定。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50號公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同時廢止。
❸ 如何處理汽車維修糾紛
處理汽車維修糾紛:
一、協商是首選的處理方法
協商是首選的處理方法,因其可以節省時間和維權成本。消費者可直接向修理廠提出汽車維修存在的問題,並明確提出返修、換件或賠償損失的要求,協商時可將依據或證據告知或出示修理廠,但原件和重要物證一定要自己保存好。首先與承修方協商,要求對方承擔補修、返工或者賠償損失。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既省時又省錢,還可以避免雙方的矛盾激化。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則可以申請有關機構鑒定。
鑒定是由消費者和修理廠共同要求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汽修質量責任認定。如果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組織有關專家或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汽車維修質量鑒定的受理機關是各級道路運管機構,這一機構隸屬各級交通局。該機構會做出實事求是的、具有權威性的技術分析和事故鑒定報告。
二、調節是處理糾紛的一種手段。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承托雙方因維修質量和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如果承修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可以向道路運管機構申請組織技術鑒定和調解。調解是消費者申請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調解,此時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都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在調解過程中,申請方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保持車輛的原始狀態;
(2)提出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當事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電話,糾紛的詳細過程,申請調解理由及要求;
(3)提供相關證據,包括汽車維修合同或維修委託書、車輛竣工出廠合格證、汽車維修費用結算清單、其他與申請調解事項相關的資料。參加調解的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舉證責任,並對舉證事實負責,因此,托修方在送修汽車及結算時,一定要向承修方索取並妥善保管的有關資料,一旦發生糾紛,才能提交投訴或調解所需的證據。
三、鑒定是糾紛調解的必要條件。
汽車維修質量糾紛如果需要通過技術分析或鑒定進行責任認定的,技術分析和鑒定由汽車維修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有質量檢測或技術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拆檢車輛有關部位時,當事雙方必須同時在場,一致證實拆檢情況,質量糾紛調解過程中拆檢、技術分析和鑒定的費用在責任認定後由責任方按責任比例承擔。認定汽車維修質量責任的原則是:
(1)承修方不按技術標准、有關技術規范和工藝規程修理汽車、選用配件、油料所引起的質量責任由承修方負責;
(2)承修方應托修方要求未按有關技術規范和工藝規程所確定的維修范圍進行汽車維修作業,而承、托修雙方無質量協議或其他約定所引起的質量責任由承修方負責;
(3)承修方在進行車輛維護和修理作業時,對所拆裝的配件未進行鑒定或雖發現相關配件不符合技術要求但未與托修方簽訂質量責任協議,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該部件引起的質量事故由承修方負責;
(4)因托修方違反駕駛操作規程和違反車輛使用、維護規定而引起的質量責任,由托修方負責;
(5)雙方簽訂的汽車維修合同中另有約定的,按合同規定的責任確定。
根據交通運輸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的質量保證期是: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萬公里或修竣出廠之日起100天;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30天;一級維護、小修或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10天。質量保證期中的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到達者為准。
汽車維修質量糾紛和維修合同糾紛的調解根據有關技術標准和資料,技術分析和鑒定意見書,當事方的陳述、質證、辯論,分析事故原因,確定糾紛雙方應負的責任,調解各方應承擔的經濟損失。如經調解不能達成協議或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不履行協議,有關當事方可依法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訴訟是質量糾紛的終結程序
訴訟是車主直接向法院起訴,可以不經鑒定程序、在調解失敗後直接起訴。如果用戶對鑒定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戶也可以不經過鑒定程序,調解失敗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車主可以請求法庭適用"舉證倒置責任",即由承修方承擔主要舉證責任,承修方應向法庭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按照正確的技術和工藝進行修理而且修理質量完全符合國家標准。如果提供不出這種證明,則可以推定維修質量不合格。車主應向法庭提供損壞實物、損失清單、發票等證據。
❹ 汽車修理行的管理制度
汽車修理廠的各項規章制度
廠長工作職責
1、 認真制定落實本廠的經營目標、發展規劃。定時向主管部門的匯報各項工作進展。
2、 了解掌握地方、行業有關汽車維修的各項政策、法令及經濟環境動態,適時提出本廠的發展規劃、服務市場、廣告宣傳、特殊服務等方針、計劃。
3、 密切配合總公司策劃和實施企業形象設計。
4、 不斷強化修理廠內部管理機制,制定實施有效措施、制度,充分調動全廠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全面完成各項經濟技術指示。採取切實措施,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逐步推進企業進步和現代化的管理。
5、 全面負責質量體系的建立實施、完善和持續運行。督促、檢查全廠質量體系文件的有效實施,推進質量體系建設負責主持管理評審重視顧客的意見和投訴處理,使質量體系不斷改進和完善,確保實現本廠的質量目標。
6、 負責協調解決廠內重大技術質量問題,了解檢查各類投訴的解決和落實情況,做到每日一次檢查,每周一次小結,及時簽署意見。
7、 嚴格控制、合理配備各類人員,努力提高企業人員素質,組織好職工的技術培訓,搞好職工生活福利和安全工作。
8、 每年至少對市場和顧客的需要,維修行業的有關法規、規章、標准等質量體系的現狀和適應性進行一次正式評定。
技術總監工作職責
1、 認真學習、深刻理解汽車維修質量檢驗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的有關汽車維修技術規范和標准。
2、 協調質量管理各項程序的貫徹執行。
3、 負責維修車輛的「修前檢驗」工作,配合業務接待員對保修車輛的故障進行准確判斷,為確保維修作業項目(包括二級維護附加作業項目)提出意見。
4、 根據行業有關汽車維修技術標准和工藝過程,處理好生產上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負責對全廠員工進行技術業務指導。
5、 負責嚴格按標准進行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檢驗工作,出具檢驗報告、簽發合格證或不合格車輛的返修單,嚴格把好質量關。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監督車輛維修質量不合格的控制工作。
6、 負責組織人員對維修質量事故進行檢查鑒定,並寫出具體檢定報告。
7、 了解用戶關於維修質量的意見,不斷改進和提高維修質量。
8、 負責對車間各班組的維修質量進行考核,認真填寫「車輛維修質量月報表」,並定期進行質量抽查。抽查的內容為:
9、 a)檢驗記錄,維修檔案的完整性及填寫的真實性;
b)簽證檢查部位與維修手冊、工藝規范、技術標準的對口情況檢查尺寸與維修手冊、原廠技術參數對口情況;
c)車輛的行使、操縱、控制、排放等整車性能。
10、 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技術質量工作。
11、 秉公辦事,堅持原則,對本企業汽車維修質量全面負責。
業務接待文明條例
1、 接待大廳所有人員上班時應儀表得體,統一著裝,掛牌上崗。
2、 接待人員要以自身良好的素質,微笑的服務接待每一位客戶,處處替客戶著想,讓客戶由「賓至如歸」的感覺;駕駛員休息區應常保持清爽、干凈,服務人員態度熱情,禮貌待客。
3、 工作時間嚴禁閑談聊天、干私活。
4、 保持大廳清潔、衛生,給客戶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環境。
5、 櫃台內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入內,保持櫃台內外整潔,各種台帳擺放整齊。
6、 客戶進門,接待人員應主動迎客,使用禮貌用語,主動打招呼。接修車輛,需做認真的環車檢查,提醒客戶損壞的部件和貴重物品保存。
7、 車輛不能按時完工的,必須及時打電話通知客戶,向客戶解釋清楚。
8、 對修理車輛發生物品丟失,確因本廠原因的,由本廠原價賠償,廠追究責任人,由責任人賠償。
9、 建立客戶檔案,做好對客戶車輛及時保養的提醒工作,與客戶保持密切的聯系。
優質服務工作條例
1、 接待客戶應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及時,急客戶所急,想客戶所想,堅決杜絕與客戶發生爭執,違者一次罰款50美金。
2、 收費公正合理,公開維修價格,公開監督電話,自覺接受客戶監督,把價格管理工作全面納入行業管理軌道。
3、 嚴格履行修車合同,保證修理質量、按時交車,對特殊原因需延期的車輛,應主動事先與客戶聯系,得到客戶的理解;對屬於自身責任的延期車輛,主動按違約規定內容向客戶索賠道歉,必要時按合同規定承擔經濟責任,把維修經營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
4、 認真做好車輛修前檢驗,把車輛的故障隱患及時報知用戶,提出修理建議,添好修理車輛的交接清單。
5、 修好的車輛必須比進來時干凈。
6、 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必須實事求是,解釋問題要按科學原理,不得想當然,隨意搪塞,讓客戶理解,讓客戶滿意。
7、 認真落實修理車輛的自檢、過程檢驗、完工檢驗和交車前的檢驗,確保客戶對車輛修理質量的滿意。
8、 嚴格保養大修作業范圍,沒有按有關規定進行作業修理,一經發現,必須及時補修,並扣該項定額工時,欺騙檢驗和客戶的一次罰款100美金。
9、 返工項目,必須有承修人立即進行,否則不安排新項目,不承擔返工,由其他人完成的,返工工時從責任人扣除。
10、 因維修質量造成車輛拋錨需急救,罰責任人100美金,若有重大交通事故隱患罰款300美金。
11、 杜絕修私人車,杜絕修人情車。一經發現停職檢查。
文明生產規定
1、 生產車間(場所)嚴禁吸煙,吸煙至休息室。
2、 生產車間(場所)地面清潔無油污,牆面無油漬、無明顯劃痕,按班組劃地承包,班組做不到每人一次罰款20美金。
3、 廢油及時處理,嚴禁倒入下水道。廢油桶(壺)每日及時清除,不得留滯生產車間(場所)。一次違規罰款20美金。
4、 保持機、手工具清潔,手工具置於車內,保持工具車清潔無油污,工具按層擺放有序,工具車內不得放置與修車無關的物品,下班後整理清潔工具車,並按規定擺放整齊。機工具使用後及時放於規定區域。一次違規罰款10美金。
5、 嚴格執行「三不落地四清潔」,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時處理不留痕跡,工件擺放整齊歸位,不給人以雜亂感。
6、 統一著裝,保持清潔。使用文明語言,不與用戶爭執。不得向用戶索煙,不接受用戶宴請,不接受消費,一經查實,作待崗處理
7、 工作場所一天一小掃,每台車輛作業完畢後,及時清理場所,一周一大掃,確保場所、機具整齊清潔。
8、 工具櫃台上方禁止擺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應置於休息室,並確保休息室清潔整齊。
9、 嚴禁油手、污手試車,保持在修車內清潔,嚴禁在車內休息閑聊、聽收錄機,違者一次罰款20美金。
10、 保持總成修理間干凈整潔,所有物品整齊地擺放在貨架上,地面、牆壁不得有油污。
11、 安全文明小組每周檢查一次,發現違規吸煙者處以50美金/次罰款,並責令當場糾正違規行為。
12、 中午嚴禁喝酒,發現一次處以50美金/次罰款。
13、 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每周負責工房衛生的班組,應將門窗及電力設施關好後方可離去。違規一次罰款50美金。
14、 及時洗滌工作服,不及時洗工作服,工作服看上去較臟的,發現一次罰款5美金。
15、廠長為各生產班組文明生產監督人。
安全管理規定
1、 各部門負責人、生產班組長為所在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
2、 全廠職工必須牢記「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時刻綳緊安全生產弦,杜絕三違行為,不安全堅決不生產。
3、 機修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維修工藝規范,並做好工作業人詳細記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 對移動電器、氧乙炔氣、起吊設備、擱車凳使用之前,必須例行檢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懷僥幸思想,否則一時疏忽,終身遺憾。
5、 加強工業汽油的領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要環視周圍情況,嚴禁明後靠近,必要時設置明顯標志,安全使用。
6、 休息室、工具櫃嚴禁存放配件、汽油,每發現一次處罰20美金。
7、 必須使用擱車凳擱車,擱車時,支撐部位準確可靠,在使用兩柱舉升器時,離地20cm時,檢查是否穩定,確保安全可靠。
8、 遇有重載車輛報修時,婉言謝絕或卸載後修理,切不可蠻干惹事。
9、 工作過程中,相互不許打玩、嘻鬧,嚴防傷害自己或被他人傷害。
10、 有證人員不亂開車,私自動用客戶車輛一次罰款100美金,開私車一次罰款100美金,發生事故責任自負,無證人員嚴禁開車。
11、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經常巡視生產場所,要有預見性,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糾正事故苗頭。每月必須進行一次職工安全教育,每月對全廠的移動電器、舉升設備、氧乙炔氣、滅火消防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做好整改記錄,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並做好會議工作檢查記錄。
12、 材料銷售部門、財務部門,要做好防盜工作,閑雜人員不得進入財務室、倉庫內。
勞動紀律的規定
1、 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違者處罰如下: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美金,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罰款。
2、 有事必須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經廠領導批准,否則按曠工處理,並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3、 無故曠班者,累計超過三天,示為自動離職,同時扣除崗位工資等與其有關費用。交公司處理。
4、 上班時,不得無故離崗,有事必須和有關領導請假,否則按早退處理。
5、 工作期間,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做與維修無關的事項。
材料領用規定
1、 材料領用必須憑所修車輛的工單,按車號、修理項目對號入座。領料沒用必須及時退庫,超過一天者,按材料得出庫價罰款(大修車在出廠前)。
2、 對多領、冒領者,按領取該件的出庫價10倍罰款。
3、 保管人員沒見到工單、車號而隨意將材料發出,一經查出將處以三倍罰款。
4、 對輔料領用要嚴格控制,對應工單控制發出數量,多存庫,少存班,防止浪費、流失。
5、 對急用料附件供應商的臨時采購,必須做到先入庫、後出庫,對於附近供應商送的配件,必須見到料單再收配件,違者按該料的出庫價處罰所有操作者。
6、 對外單位來借、調材料配件,一律按出庫價開單結算,私人必須現金支付。
7、 橫向件的發放應嚴格按廠的規定執行,否則每次按該件的出庫價罰款。
8、 對客戶結算,若為人為因素造成差錯的,將對負責人處以每次20元的罰款。
9、 對客戶所需的非常用件,需將客戶的單位、車號、聯絡電話等記錄在冊,以備到料後通知客戶,避免造成材料的積壓。
設備管理規定
1、 全廠設備、機具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由專人負責清潔、保養。四輪定位儀、紅盒子電腦解碼器、電噴嘴超聲波清晰儀等精密設備由專人負責操作。設備不保持清潔,罰責任人10美金,漏保一次罰20美金。
2、 購置新設備,要堅持技術領先、經濟實用的原則,同時了解和購置市場上的汽修新機具,提高我廠裝備水平。
3、 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及時向廠領導反映,以便聯系廠家修理。發現故障不匯報,讓設備帶病操作,擴大設備損壞的,根據情況對責任人罰款50-100美金。
4、 舉升器、小吊車、壓力機等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凡超負荷,損壞設備的,按處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罰。
5、 空壓機在廠內不需要供應壓縮空氣時,必須停機,在工作中確保不缺冷卻水,潤滑油及時添加和更換,冬季及時排放冷卻水。
6、 廠設備管理崗,搞好設備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組織設備的檢驗,負責壓力表、安全閥的按時送檢工作。
7、 廠設備管理崗,做好設備檔案、資料、台帳的管理工作,負責檢查每台設備的運轉記錄情況,填報處技術管理科要求的各式報表。
❺ 賓士汽車維修時間超過約定時間有賠償嗎
這個你也要體諒一下修車師傅的。有些毛病真的不是一下可以解決的【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
❻ 關於4S店違約,未按時交車怎麼賠償的問題!
當購車合同寫明了交車日期,而4S店方面存在明顯違約時:
1、和4S店協商,並要求其在指定時間內交車,一般來說4s店為了減少4s店外在形象的損害,以及避免賠償雙倍定金,都會想辦法盡快交付車輛,或者給你一些補償。
2、撥打廠家電話投訴,由於汽車廠家對4S店都有著嚴格的資質審核和運營考核,4S店很大程度上也能代表廠家的品牌形象,所以這種合理的索賠一般找到廠家頭上4S店大多都不敢怠慢的。
3、撥打12315熱線投訴,請求市場監督局的協助,由專門人士幫助協調,一般4S店在理虧的情況下都不會太過囂張,調解成功的概率非常大。
4、對4S店提起訴訟,我們需要收集好所有證據,並以書面的形式通知4S店限定其在規定時間內交車,否則解除合同,並索取雙倍定金賠償。如果4S店依然不兌現承諾,那麼只能打官司,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❼ 到了合同規定的提車日期卻提不出車來怎麼辦
到了合同規定的提車日期卻提不出車來的,對方構成違約。可以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如果符合約定的的合同解除條件的,可依法解除合同。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