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設備登記表
1. 車在4s店修好了,取車帶什麼單子
結算票據與維修清單。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作為托修方追責依據。
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應當符合交通運輸部有關標准要求,維修結算清單內容應包括托修方信息、承修方信息、維修費用明細單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保守商業秘密。
(1)汽車維修設備登記表擴展閱讀:
4s店取車注意事項
主要檢查維修的位置,該換是是否真的更換了,如果是機艙里的位置,必須打開引擎蓋檢查,車身漆面需要重新噴漆的地方,需要檢查噴漆的效果和色差,如果不滿意,可以要求重新噴漆。查看維修清單和實際維修項目是否相符。
送修車輛如需將車留廠,車主最好與維修站一起將車輛入廠時的里程數、汽油表指針的大致位置、車輛的外觀情況、備胎及工具等進行確認、記錄。
2. 簡述汽車維修設備可以申請報廢條件有哪些
汽車報廢手續
如果汽車使用達到以上的年限條件,可到相關部門辦理汽車報廢手續。辦理汽車報廢可分為以下三步:
一、汽車報廢條件
凡領有正式牌證的機動車,達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車輛因事故等原因無法修理的,應辦理報廢手續。
二、報廢辦理手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機動車登記表(副表)》(到所轄區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抽取)。
(二)《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獲得的除外)。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二塊車輛號牌。
(六)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輛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下同)、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個人車輛提供《居民身份證》和復印件。
望採納哦!
3. 汽車維修營業執照申領需要環評嗎
汽車維修營業執照申領需要環評。
根據2015年6月1日起執行的新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規定,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是需要進行環評的,編制環評報告表。如果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不需要進行環評,只需要在當地環保局填寫環評登記表就可以了。
擴展閱讀:辦理汽車修理資質需要的證件
1、《機動車維修許可申請書》
2、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委託書
3、《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
4、《投入場地、設備及聘用人員信息表》
5、企業章程(法人提供)或企業簡介(個體提供)
6、維修管理制度(9類)
7、投入接待室、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的土地使用權證或者產權證明;非自有土地,還須提供土地租賃合同
8、經營場地平面圖
9、投入計量、維修、環保、消防設施設備自有證明材料,及質監部門出具的檢定合格證書
10、使用外協設備的,簽訂有外協合同,並出具相關設備技術狀況證明
11、聘用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或技術等級證
1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3、安全操作流程
14、危運車輛專用維修車間外;印製的指示性標志式樣
4. 單位車輛日常保養維修管理方法
車輛日常保養維修管理方法
1.目的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和油料管理,實現車輛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設備管理的要求,本著「安全、高效、節約、及時」的原則,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維修和油耗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製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項目部所有工程車輛和行政車輛。
3.職責
3.1器材部是此規定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監督本規定的貫徹實施。
3.2器材部負責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評定和選擇並簽訂維修協議;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保存相關有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3綜合隊機修車間維修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3.4相關人員(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將所需保養、維修項目報送器材部、填寫《車輛報修單》,經維修主管同意後送修,車輛駕駛員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及時反饋。
4.程序
4.1保養、維修服務提供方的選擇
4.1.1保養、維修服務提供方的選擇,由器材部和綜合部共同完成。
4.1.2維修服務方選擇依據
——保養維修的技術(資質、技術力量、質量、時間);
——配件價格、工時價格;
——公司服務、信譽。
4.1.3器材部根據駕駛員所提供的維修質量反饋的記錄、與其他的維修公司進行比較,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連續評定,以保持車輛維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務。
4.2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4.2.1實行定人、定車、定保養制度,各單位設備員監督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力爭做到每天「三段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
4.2.2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平時視車輛情況自行清洗,行政車輛每周星期二為車輛保養日。工程車輛每月給兩次車輛保養時間,定為每月第二、四周四下午作為司機的保養日。所有車輛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必須整車全面清洗,並進行例行保養。
4.2.3制定檢車日制,定於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檢查後結合上月的平時保養情況,綜合評比。如當天天氣不好,則暫停檢車,具體檢查時間由器材部另行通知安排。車輛檢查由器材部組織,安全部和各單位設備員協助,檢查及整改完成情況報器材部存檔。要求:
A、保養日:司機必須更換工作服,親自注油,每月二次,向本單位設備員報告注油、充電、加水等情況,本單位設備員跟蹤監督檢查。
B、他人不得代司機注油,如發現對本車司機和注油人各罰款200元。
C、油嘴注不了油,應由司機自己更換處理,嚴重者可由機修車間修理人員解決。
D、對不按要求保養者,司機停開或調換,並進行處罰。
E、對大家公認的車輛保養好的司機可表揚和獎勵。
F、不論什麼原因、條件,都必須執行保養項目,否則按保養項目罰款。
4.2.4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4.2.5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4.2.6每月由駕駛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工作有效。
4.2.7每月由駕駛人員自行檢查車輛消防設施,器材部、安全部、各單位設備員共同跟蹤監督復查。
4.2.8各單位設備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以便及早發現問題並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安全事故而影響施工生產。
4.2.9定期保養內容
——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行政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工程車輛每運行500小時進行一次保養。檢查調整制動片間隙,更換機油濾芯、燃油濾芯、機油,緊固各部件連接螺栓,檢查、保養電路系統。
——每行駛/運行10000公里/1000小時,清理吹掃或更換空氣濾芯。如需縮短保養間隔里程或時間,應視設備本身狀況、使用狀況及工作環境等來確定。
4.3維修保養具體實施
4.3.1建立健全車輛維修技術檔案,記載車輛使用日期、基本裝備、技術性能、行駛里程、作業台班台時數量、維修情況等內容。
4.3.2成立車輛維修鑒定小組,專門負責車輛維修鑒定、換件、保養等工作。
4.3.3各單位設備員根據本單位駕駛員提供的車輛運行里程/台時數填寫運行記錄並提交器材部,經器材部統計核實後,再根據統計情況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4.3.4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保養,外委維修保養時必須填寫《外委維修審批單》並經批准同意。車輛的一般維修,原則上要求在綜合隊機修車間進行,的確在機修車間無法維修而需外委維修或新增、更換零部件和保養的,必須經器材部、機修車間及車輛所屬單位共同鑒字確認,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到定點修理廠維修或保養。外委維修原則上由器材部、綜合隊、使用單位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並報主管經理同意後,才可委託修理廠維修,否則,不予結算修理費。車輛外出期間確需維修,修車前需請示器材部和本單位領導同意後方可在外維修,否則費用自理,修復後修理工時費、配件材料費必須有正式發票方可報賬。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器材部、綜合隊機修車間、車輛所屬單位共同鑒定並同意後,才可更換,否則,費用自理。強硬更換的配件及維修費自理。一次維修金額超過5000元以上的須報請主管經理審核批准後,方可外出維修。
4.3.5綜合部行政用小轎車在4S(整車銷售、零配件、售後服務、信息反饋)店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4.3.6凡外委維修保養的車輛,駕駛員應自始之終全程督促檢查,認真負責,確保維修保養質量。
4.3.7外委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4.3.8車輛的裝飾、裝具和附件更新,辦理程序與車輛維修相同。
4.3.9凡車輛更換下來的磨損件、壞件,應收繳倉庫統一保存和統一處理,任何人不準私自處理。
4.3.10定點修理每月由器材部結算修理費,之前駕駛員應檢查修理項目,確認修理合格。
4.3.11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器材部、車輛單位設備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運行及作業。
4.3.12駕駛員要恪盡職責,加強車輛的維護,保持整潔,行車及作業時嚴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文明行車,厲行節約。
4.4建立車輛維修保養油耗檔案
4.4.1建立車輛管理檔案。每輛車分別建立運行公里/台時記錄和加油、維修台帳、管理檔案將作為對駕駛員年終考核和領取出車補助的主要依據。設立車輛運行里程/台時、用油及維修費公示欄,每台車輛的運行里程/台時、油耗及維修費等每月公布一次。
4.4.2每次修車和保養車輛,在機修車間維修保養的由機修車間做好記錄存檔並抄送器材部,外委維修的由器材部做好記錄歸檔,車輛所屬單位設備員也要做記錄並存檔,最後所有車輛維修信息報送器材部在《車輛維修登記表》中記錄存檔並分析維修情況。經同意領用配件、材料要辦理出入庫手續,實行誰用料誰簽領的管理規定。
4.4.3所有車輛的事故、故障和相應的保養維修必須進行記錄,同時註明處理的時間和公里/台時數。更換輪胎必須記錄輪胎編號。記錄由器材部和車輛所屬單位設備員存檔。
4.5油料管理
4.5.1綜合部的車輛用油由綜合部和器材部負責管理,其他車輛用油由器材部和綜合隊管理。
4.5.2車輛加油時,由駕駛員領取加油單在指地點加油,同時填報車輛里程錶總數或運行台時數。綜合隊、綜合部、器材部、各使用單位每月底進行油耗、運行里程/台時數量核對。因公外出加油,加油發票經派車人簽字和登記後,逐級簽字報銷。
4.5.3外單位和他人用車,根據實際情況,耗油量按里程數/運行台時數著實處理。駕駛員不準將油料轉讓給外單位和私人,如發現類似情況將嚴肅處理。
4.5.4柴油的補給由器材部安排加油車來工地指定地點加油,汽油的補給由器材部安排到外面指定加油點加油,如出差等特殊情況外出加油需請示部門經理及按相關程序規定執行。
4.5.5每次加油時要登記加油量,以及加油時的公里/台時數。加油必須有駕駛員和器材部的簽名確認。
5.相關記錄
5.1《車輛報修單》
5.2《外委維修審批單》
5.3《車輛維修登記表》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5. 怎麼用excel做汽車維修的詳細記錄表
只要將汽車維修的詳細記錄都輸入到excel中即可。
6. 汽車維修資質怎麼辦理
在汽修行業不好做,投資要慎重,利潤挺薄的,因為現在買新車廠家都有三保,並且一些條件挺優惠的,小門頭競爭不過他們, 所以,你要做汽修,有兩點建議: 首先:要麼規模做大一點,多上項目,比如汽車配件等,要上全。但是這樣投資需要18萬元左右,還不算你積壓的資金,要見經濟效益至少是一年之後。 其次:做成小門頭房性質的,《就是臨街開一個〉做門頭房形式的汽修,投資不多,一個起升架,再加上一些專用工具,只買一些必要的工具及設備大概三萬元左右,特點是:投資少,利潤薄,但見效快,沒有欠賬的,周轉也快,不壓自己的資金,可適當上一些易損件,增加利潤,多上一些汽車機油,汽車三芯,做成換油中心,買機油可免費給客戶換上,你收集換下的廢機油,月底可集中賣掉,利潤也不少。 再就是需要你辦理得證照: 交通局頒發的專項修理資質證,然後到工商局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然後辦理<稅務登記證>,如果你是加盟的,辦理營業執照時還應提供加盟手續,除了這些,沒別的需要辦理的證件。 你辦證件需要的步驟: a 先到當地的工商所去核准個字型大小名稱,(你從事經營的地方)字型大小名稱多起幾個,因為有重名的你就沒法用。《經過工商局核準的字型大小名稱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內有效〉。拿著字型大小名稱核准書,到交通局辦理行業維修證,然後 拿著一寸照片3張,身份證復印件2張,及交通局頒發的前置審批手續,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一份,及字型大小名稱核准書,就可辦理營業執照,現在工作提速了,大概10分鍾就辦出營業執照。 d 拿著工商營業執照,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很簡單。e:再辦機構代碼證,ok你的手續齊全了! 費用問題: 1: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國家已經取消;只有每年3月份到當地工商所,對你的個體營業執照要驗證貼畫,費用不高。切忌開業前辦理好各種證件,否則就是無證經營,可以處以兩萬元以下罰款,。 2:你如果每月的經營金額不超過5000元,那就不用繳稅,國家有規定。 各地政策或有出入,具體參考當地政策。
7. 汽車維修環車檢查登記表
以下內容,僅供您 參考,謝謝……。
8. 辦理機動車維修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需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經營場地、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復印件;
(三)技術人員匯總表及相應職業資格證明;
(四)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復印件;
(五)按照汽車、其他機動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摩托車維修經營,分別提供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材料。
9. 汽車維修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是指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依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將表明具備所承修車型服務能力的材料提交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存檔、公開、備查的過程。
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擬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公民、法人是備案的責任主體。
二、備案要求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等法規、標准要求,認真做好備案管理工作。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報送資料及要求:
(一)《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登記表》(附件1);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的身份證和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並蓋公章;
(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要有「機動車維修經營」項目;
(三)維修場地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經營場地(含生產廠房、業務接待室、停車場、總成大修車間面積)平面圖、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等復印件(附件2);
(四)維修人員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列表。經理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員及從事燃氣汽車、電動汽車維修經營的,還包括燃氣系統維修、電動高壓系統維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畢業證或資格證等證明(附件3)。
(五)維修檢測設備匯總表及計量檢測設備的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附件4);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根據備案內容要求,對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014)及有關標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核准業務類型、業戶類別和項目種類,確定經營范圍,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材料。
經營范圍由業務類型、業戶類別和項目種類三部分構成。
(1)業務類型:分為汽車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和其他機動車維修。
(2)業戶類別:汽車和其他機動車維修業戶分為一類、二類和三類。
(3)項目種類:一類汽車維修項目種類分為大中型客車維修、大中型貨車維修、小型車輛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燃氣汽車維修和電動汽車維修;二類汽車維修項目種類分為大中型客車維修、大中型貨車維修、小型車輛維修、燃氣汽車維修和電動汽車維修;三類汽車維修項目種類分為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汽車潤滑與養護、曲軸修磨、氣缸鏜磨、輪胎動平衡及修補、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美容裝潢、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
(七)維修企業組織管理信息清單。企業組織管理機構、經營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建設及公示情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建設情況(附件5)。
(八)環境保護條件。主要為: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結果或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回執;與具有資質的企業簽訂的危廢轉移危廢協議;烤漆房排放達標專項達標證明等。
(九)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服務網點辦理備案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還應提交以下材料: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證明復印件、連鎖經營協議書復印件、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符合機動車維修經營相應開業條件的承諾書。
以上材料除場地產權等非企業自有資料可以復印加蓋企業公章外,自製材料(平面圖等)加蓋公章,其他使用原件。
三、備案流程
(一)材料報送: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縣區運管機構備案,並報送上述資料。
(二)材料審查:縣區運管機構應對報送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材料的完整性和信息填寫的規范性。對不符合規定備案條件的應當場告知,並退還其報送資料;對資料不全或填寫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備案報送人需補正的有關材料。在審查時,採用高拍儀直接拍照存檔。
(三)備案辦結時限:對報送材料齊全、符合備案條件的,縣區運管機構應於收到報送材料當日出具加蓋印章的《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證明》(附件6),同時把備案信息錄入運政系統。
(四)備案信息公開:縣區運管機構應當通過門戶網站或公開場所定期向社會公告轄區內通過備案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經營范圍等信息。
(五)備案變更: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事項的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區運管機構辦理備案變更手續,運管機構應參照初次備案有關規定辦理備案變更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30日告知出具原備案證明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