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汽車維修處罰法
Ⅰ 什麼是三類汽車維修企業
根據我們國家相關規定,汽車維修種類如下:
一類汽車維修企業:
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
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三類專項維修業戶:專門從事項目為車身修理,塗漆,篷布、座墊及內裝飾修理,電器、儀表修理,蓄電池修理,散熱器、油箱修理,輪胎修補,安裝汽車門窗玻璃,空調器、暖風機修理,噴油泵、噴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軸修磨,氣缸鏜磨,車身清潔維護等專項修理或維護。
三類汽車維修企業:
汽車專項維修業戶的定義為:從事汽車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車身清潔維護、塗漆、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及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汽車裝璜(蓬布、座墊及內裝飾)、門窗玻璃安裝等專項維修作業的業戶.(3類汽修,就是2個舉升機,烤漆房,另外加點必要的設備就可以)現在的標准中一類、二類企業的經營業務范圍一致,三類業戶的作業具有一定的深度,解決了目前汽車維修市場大量存在的超范圍經營問題。
一類與二類企業的主要區別是:一類企業必須自備竣工檢驗設備,二類企業部分竣工檢驗設備可以外協;
其次,生產廠房、業務接待室及停車場的面積要求有所差別。由於一類、二類業務范圍一致,所以對人員、管理等要求是相同的。
Ⅱ 汽車維修中的一類二類三類維修有什麼區別
《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1997版)將汽車維修企業分為三類
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三類專項維修業戶:專門從事項目為車身修理,塗漆,篷布、座墊及內裝飾修理,電器、儀表修理,蓄電池修理,散熱器、油箱修理,輪胎修補,安裝汽車門窗玻璃,空調器、暖風機修理,噴油泵、噴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軸修磨,氣缸鏜磨,車身清潔維護等專項修理或維護。
修訂後的《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2004版)保留了原標準的三種分類模式,但三種類型企業的內涵相對原定義有所改變。
新分類既符合汽車維修行業的現狀,與原標準的技術內容有較好的銜接,有利於新標准出台後的順利實施;又適應行業管理部門對汽車維修行業調整與改革的發展要求。現在的標准中一類、二類企業的經營業務范圍一致,三類業戶的作業具有一定的深度,解決了目前汽車維修市場大量存在的超范圍經營問題。
Ⅲ 三類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你好: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1:在車輛維修作業中 ,嚴格執行作業規范和耳機檢驗制度。
2: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
3: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間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
望採納
Ⅳ 三類汽修是指什麼
三類汽車維修業戶是指專門從事汽車專項修理(或維護)生產的企業和個體戶。
專項修理是指對汽車單項或幾項附屬總成、附件、零部件、專用裝備、電器儀表、輪胎、裝修塗飾中的一項或幾項進行專業性的修理、維護、工藝加工、技術服務、改裝等作業。
例如:汽車噴(烤)漆、蓄電池充電修理、電氣或空調器修理、輪胎修補充氣、噴油泵修理、高壓注(換)油、曲軸磨修、車身修理改裝、門窗玻璃安裝、檢測四輪定位等。
(4)三類汽車維修處罰法擴展閱讀
《關於修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九條規定: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
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
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關於修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決定》第十二條規定: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
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Ⅳ 無證經營汽車維修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1、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拘留15天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Ⅵ 汽車修理一類、二類、三類、是何標准
一類維修是指各種維修,包括發動機維修等全方位的維修企業 ;而二類維修是不能拆裝發動機的,只限於一般維維修保護養服務。
汽修企業按國家標準的規定分為三類:
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即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此類企業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即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的企業。
三類汽車維修企業:即專門從事汽車專項修理(或維護)生產的企業和個體戶,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路邊店。專項修理指諸如:車身美容、輪胎修理和更換等。
對於這三類廠的設備、測試儀器和專用工具等也都有相應的規定。而且每年都進行一次年審,根據一年來各廠條件的變化和用戶的反應,進行相應的級別調整,甚至取消其資格
Ⅶ 三類汽車維修管理制度有哪些
三類汽車維修管理制度有: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嘩。
4、必須按規定 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8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6、加強對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7、在車間、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都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8、進入油庫,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
9、工作燈應採用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濕時不得拉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業結束後,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 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Ⅷ 三類汽車維修包括哪些
三類維修是專項維修范圍,不包含發動機變速箱大修。通俗說就是快修快保類的,不過各地區要求不同以維修證批復為准。現在國家政策已經改變。沒有三類二類一說了。以報備維修為准。
Ⅸ 三類汽車維修廠被交通局開罰單可以申訴
可以申訴
被貼罰單想申訴的話,可以向作出處罰的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後五日內作出裁決。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弔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後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五日內作出復查決定。
Ⅹ 汽修店沒有到公安機關備案怎麼處罰
執法君就已提醒各大汽修店
要及時做好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
車主要認准 已備案汽修店來修車
然而執法君發現
還是 有汽修店未進行備案被查
這次被查的汽修店
分別位於 龍華和福田
都是由轄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責令改正後
沒有及時備案
拒不改正,那就加大處罰力度!
01
4月20日15時許,執法支隊龍華大隊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龍華區轎**胎鈴店(以下簡稱轎** 胎鈴店)進行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發現,轎** 胎鈴店曾於今年1月19日因 未備案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服務,被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龍華管理局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整改期限截止今年3月10日。
然而執法人員發現,該店到了4月20日 還沒有辦理《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仍在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
該店負責人林某表示👇
該店負責人林某
我這家店主要的經營范圍為輪轂、輪胎四輪定位、汽車三類維修經營。因為不知道如何備案, 導致至今未前往辦理。
於是,執法人員現場對該店負責人林某進行宣傳教育,提醒他可以登陸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能政務服務平台進行備案。
根據現場調查取證,轎** 胎鈴店違反了「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未按規定進行備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執法人員對該店開具了 《違法行為通知書》, 罰款5000元。
02
4月17日,執法支隊福田大隊對逾期未備案的汽修店——深圳某資供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公司)開出了《違法行為通知書》。
為何這家公司會收到一份《違法行為通知書》?這還得從今年3月16日該公司的一份《責令改正通知書》說起。
*資公司主營機動車維修和加油站。 早在今年3月16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福田管理局對該公司檢查時,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公司於今年4月15日前完成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
然而到4月17日,執法人員上門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仍 未按規定進行備案,且 還在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執法人員對*資公司 開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 罰款5000元。
執法君小提醒
執法君再次提醒各汽修店經營者
根據最新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企業
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後
及時向道路運輸部門進行備案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七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 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 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 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
......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 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