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不備案舉報
㈠ 無照經營、假冒偽劣,機動車維修的「坑」該治治了!
[汽車之家?行業]?據江西省人民政府消息,近日,江西省運管局部署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機動車維修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機動車維修行業未備案從事經營、非法改裝、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並對高速公路服務區汽車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2020年3月5日,江西省樟樹市就查獲了一處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汽車零部件的窩點。從一出租房內,市場監管局發現有加工好的寶馬、大眾、馬自達、起亞、本田、豐田、日產、現代、福特、雪佛蘭等十餘種系列車的方向盤主副氣囊,通過現場查獲的銷售記錄賬本及現場加工好的產品,貨值金額超過15萬元,該窩點經營者涉嫌生產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刑事犯罪。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樟樹市公安局對該案件當日查封的涉嫌商標侵權的汽車配件進行了清點,預估貨值金額100餘萬元,並於3月25日立案調查,下一步將依法追究相關經營者刑事責任。(文/汽車之家?翁萌)
㈡ 汽修店沒有到公安機關備案怎麼處罰
執法君就已提醒各大汽修店
要及時做好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
車主要認准 已備案汽修店來修車
然而執法君發現
還是 有汽修店未進行備案被查
這次被查的汽修店
分別位於 龍華和福田
都是由轄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責令改正後
沒有及時備案
拒不改正,那就加大處罰力度!
01
4月20日15時許,執法支隊龍華大隊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龍華區轎**胎鈴店(以下簡稱轎** 胎鈴店)進行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發現,轎** 胎鈴店曾於今年1月19日因 未備案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服務,被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龍華管理局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整改期限截止今年3月10日。
然而執法人員發現,該店到了4月20日 還沒有辦理《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仍在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
該店負責人林某表示👇
該店負責人林某
我這家店主要的經營范圍為輪轂、輪胎四輪定位、汽車三類維修經營。因為不知道如何備案, 導致至今未前往辦理。
於是,執法人員現場對該店負責人林某進行宣傳教育,提醒他可以登陸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能政務服務平台進行備案。
根據現場調查取證,轎** 胎鈴店違反了「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未按規定進行備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執法人員對該店開具了 《違法行為通知書》, 罰款5000元。
02
4月17日,執法支隊福田大隊對逾期未備案的汽修店——深圳某資供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公司)開出了《違法行為通知書》。
為何這家公司會收到一份《違法行為通知書》?這還得從今年3月16日該公司的一份《責令改正通知書》說起。
*資公司主營機動車維修和加油站。 早在今年3月16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福田管理局對該公司檢查時,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公司於今年4月15日前完成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
然而到4月17日,執法人員上門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仍 未按規定進行備案,且 還在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執法人員對*資公司 開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 罰款5000元。
執法君小提醒
執法君再次提醒各汽修店經營者
根據最新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企業
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後
及時向道路運輸部門進行備案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七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 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 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 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
......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 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㈢ 修車是要去哪裡備案的
修車不需要備案啊,要是事故現場的話,就需要報案處理,責任劃分,理賠保險就需要備案,希望可以幫到你
㈣ 機動車維修備案是否是行政強制性規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37號)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名稱「經營許可」修改為「經營備案」。
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七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
三、將第七條改為第八條,第一款修改為:「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備案。」
四、將第八條改為第九條,修改為:「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將第九條改為第十條,修改為:「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
六、將第十條改為第十一條,修改為:「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
七、將第十一條改為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改為第十四條,刪去其中的「申請」。
㈤ 汽車有質量問題在車質網投訴有用嗎
有用的。
汽車質量有問題可以向當地的質檢部門、消費者保護協會進行投訴,或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規定:
第三十二條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發生爭議的,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可以依法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根據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經營者應當妥善處理消費者對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問題的咨詢、查詢和投訴。
經營者和消費者應積極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有關機構等對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的處理。
(5)汽車維修不備案舉報擴展閱讀: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規定:
第三十四條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組織建立家庭汽車產品三保糾紛處理技術顧問資料庫,為糾紛的處理提供技術咨詢。經爭議雙方同意,可選擇技術顧問參與爭議的解決,技術顧問的咨詢費由雙方協商解決。
經營者和消費者應當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建立家庭汽車產品三包糾紛處理技術顧問資料庫,推薦技術顧問,提供必要的技術意見。
第三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處理產品質量投訴的有關規定處理家庭汽車產品三包糾紛。
第三十六條處理家庭汽車產品三包糾紛,需要進行相關產品檢驗、鑒定的,依照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㈥ 汽車維修未接規定備案的怎麼處罰
汽車維修未備案很簡單的,一般不會處罰,只會責令你去公安局備案,望採納
㈦ 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汽車維修業的行業管理,維護經營者合法經營,查處違法行為,保障交通安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汽車(含掛車、半掛車和輪式工程機械車輛,下同)修理、維護、專項維修和改裝(列入國家民用改裝車產品目錄的汽車改裝除外)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汽車維修經營者),均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市交通局是本市汽車維修行業的主管機關,市汽車維修管理處和遠郊區的區、縣交通局所屬汽車維修管理所(以下統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依照本辦法,具體負責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
公安、工商行政、物價、財政、稅務、技術監督、環境保護等管理機關,分別按各自的職責許可權對汽車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第四條汽車維修經營者應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一、有相應的廠房、停車場地和維修設備。
二、有相應的專業工程師、技術人員、合格的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質量檢驗設備、健全的質量檢驗制度和經培訓合格的質量檢驗人員。
汽車維修按維修技術條件,分為四個技術級別。具體開業技術條件和技術級別標准,由市汽車維修管理處制定。第五條汽車維修行業實行技術合格證制度。從事汽車維修業務的,應向當地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申領技術合格證。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對申領技術合格證的申請,應在30日內做出決定。合格的,發給技術合格證;不合格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第六條申請人取得技術合格證6個月後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進行稅務登記的,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收回技術合格證。第七條汽車維修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經營項目、經濟性質發生變更時,除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外,應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備案。第八條汽車維修經營者開業後滿六個月未開展經營活動或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或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的,除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外,須向當地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繳銷技術合格證及汽車維修行業專用發票。第九條汽車維修經營者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的管理和公安、工商行政、物價、財政、稅務、技術監督、環境保護等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按本市的規定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繳納管理費。第十條汽車維修經營者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核定的技術級別經營,不得越級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須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重新審定技術級別。
二、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標准、技術規范和質量管理制度,使用合格的汽車維修配件,保證維修質量。
三、實行車輛承修登記制度和在修車輛牌照管理制度,不準使用在修車輛上路行駛。
四、車輛維修後出廠,須按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的規定出具符合規范的合格憑證,執行質量保證期制度。
五、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相應的財務人員。
六、嚴格按規定收取修理費,結算時使用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專用發票,工時費,材料費必須分項計算,並將工時,材料明細清單交用戶。
七、禁止利用維修配件拼裝汽車或三類汽車底盤,禁止承修報廢車輛。
八、承修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承接改變車身顏色、車型或更換車架、車身、駕駛室、發動機、以及改變車輛原設計性能、用途、結構業務的,必須查驗是否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出具的批准證明;沒有證明的,不得承修。
九、在修車輛試車,須在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的路段進行,並懸掛試車牌照。不得佔用道路和公共場所從事維修作業或停放車輛。
十、按規定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報送統計報表等資料。第十一條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有權查閱汽車維修經營者的經營資料和各種票證,汽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拒絕和阻撓。涉及汽車維修經營者經營秘密的,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應當予以保密。第十二條汽車維修經營者與車輛送修人因維修質量、費用等問題發生糾紛時,可以申請汽車維修管理機關調解。調解和鑒定等費用由責任方負擔。第十三條汽車維修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無技術合格證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的,沒收非法收入,責令停止經營活動。
二、變更企業名稱、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經營項目、經濟性質,未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備案的,限期補辦手續,並處以100元罰款。
三、不執行維修行業技術標准和質量檢驗制度,對出廠的車輛不按規定出具合格憑證的,處該項營業收入5%至10%的罰款。
因使用不合格汽車配件或維修質量低劣,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汽車維修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
四、沒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證明,承修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承接改變車身顏色、車型或更換車架、車身、駕駛室、發動機,以及改變車輛原設計性能、用途、結構業務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技術合格證。
五、超過核定技術級別承接業務的,沒收全部非法收入,並處非法收額20%至50%的罰款。
六、超越核定技術級別維修車輛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技術合格證,並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七、利用維修配件拼裝汽車、三類汽車底盤或者承修報廢車輛的,吊銷技術合格證,並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㈧ 修車沒有備案
汽車修理店沒有備案的處罰為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依據相關規定,國家對環境影響登記表實行備案管理。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以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後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准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處分。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㈨ 汽車修理廠備案怎麼做
遞交書面申請到所在地區.縣級交通局汽車維修管理辦公室(簡稱汽修辦),汽修辦會根據你的申請向你提交一套完整格式性的申報資料,再認真填報。汽修辦管理人員到現場(汽修廠)實地檢查軟、硬體設施是否符合你申辦的開業條件,並會指出還應作哪些整改和補充經汽修辦驗收符合開業條件後頒發《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憑《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證》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憑《工商營業執照》向當地稅務管理部門申報『稅務登記』。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要求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等法規、標准要求,認真做好備案管理工作。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流程
(一)材料報送: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縣區運管機構備案,並報送上述資料。
(二)材料審查:縣區運管機構應對報送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材料的完整性和信息填寫的規范性。對不符合規定備案條件的應當場告知,並退還其報送資料;對資料不全或填寫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備案報送人需補正的有關材料。在審查時,採用高拍儀直接拍照存檔。
(三)備案辦結時限:對報送材料齊全、符合備案條件的,縣區運管機構應於收到報送材料當日出具加蓋印章的《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證明》(附件6),同時把備案信息錄入運政系統。
(四)備案信息公開:縣區運管機構應當通過門戶網站或公開場所定期向社會公告轄區內通過備案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經營范圍等信息。
(五)備案變更: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事項的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區運管機構辦理備案變更手續,運管機構應參照初次備案有關規定辦理備案變更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30日告知出具原備案證明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㈩ 廣東機動車維修經營未辦理備案的能否行政拘留
摘要 從事機動車維修,不是找個門面、安個設備、找個工人就可以了,需要嚴格按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和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有必要的技術人員,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等,並向屬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