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維修和汽車維修
『壹』 摩托車修理與汽車修理哪個更好
當然是汽車,現在中國的汽車行業在飛速發展,逐步在淘汰摩托車,現在各大城市禁摩就能看出來
但學汽車維修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汽車維修分為,機修,鈑金,電路,我覺得專攻電路維修比較好,現在汽車的電路電器越來越多,好車越為明顯。我就是汽車專業的,現在汽車電器工程師尤為缺乏
『貳』 摩托車和汽車五五分怎麼維修
首先得定損,然後再去維修,否則沒法確定車損,沒法要求賠償。
『叄』 機車維修和哪個汽車維修的區別在哪
應該是整備和檢修吧
整備是是機車入段後就進行檢修作業
作業完成後就可以上線運用
段檢修主要是小輔修
中修
一般定檢時候機車才入檢修車間檢修
『肆』 摩托維修與汽車維修有關系嗎
基礎知識是一樣的~但是具體操作完全不一樣,不過摩托車比汽車要簡單許多~
『伍』 懂得摩托車維修會對汽車維修有幫助么
不知道樓主對汽修了解多少。汽車維修包括(以前就分機修,電工)現在就是機電一體,板噴,裝飾裝潢。現在的汽車都是電控發動機,如果想樓上的那位哥們說的修摩托車都能修汽車的話,我可以說,你只能去一個三類以下的修理廠做機修工,要麼有足夠的錢和關系去做老闆。最後說一下,能修汽車的就能修摩托車,能修摩托車的修不了汽車
『陸』 學汽車維修是不是等於學會了摩托車維修
1、不是的。
2、汽車與摩托車畢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學會了修汽車,你修不了摩托車。但學會 了修汽車,你學修摩托車會比沒學過修汽車的人快得多。
『柒』 杭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管理,提高汽車、摩托車維修質量,維護汽車、摩托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汽車、摩托車承修方和托修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汽車、摩托車維修業,是指對各種汽車(含工程車、專用運輸車)、摩托車的維修,在用車改裝和車輛技術質量性能檢測的行業。
農用拖拉機的維修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包括市轄縣、市)從事汽車、摩托車維修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經營者)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杭州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市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管理工作。縣(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的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管理工作。
市、縣(市)汽車維修業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實施本辦法。
工商、技術監督、物價、公安、環保、稅務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的管理工作。第五條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的管理,應貫徹「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原則,堅持「規劃、協調、服務、監督」的方針,鼓勵正當競爭,保護合法經營。
經營者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合法經營,保證質量,公平交易,服務用戶。第二章資格管理第六條汽車、摩托車維修業實行技術資格證制度。凡需從事汽車、摩托車維修和車輛技術質量性能檢測的經營者,必須向汽車維修業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汽車維修業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發給相應類級技術資格證,並報公安機關備案。
從事車輛技術質量性能檢測的經營者,必須向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計量認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開展檢測業務。
未取得相應類級技術資格證,不得從事汽車、摩托車維修和車輛技術質量性能檢測業務。第七條汽車、摩托車維修業按其技術條件、規模和作業范圍劃分如下類別:
(一)汽車、摩托車維修分為三類:
(1)一類汽車、摩托車維修企業:可以從事汽車、摩托車的大修、總成修理和汽車、摩托車的維護、小修與部分專項修理;
(2)二類汽車、摩托車維修企業:可從事汽車、摩托車的維護、摩托車的大修及汽車、摩托車小修和部分專項修理;
(3)三類汽車、摩托車維修企業:可從事汽車車身修理,塗漆,篷、套、座墊及內裝飾修理,電器、儀表修理,蓄電池修理,散熱器、油箱修理,輪胎修補,更換汽車門窗玻璃,空調器、暖風機修理,噴油泵、噴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軸修磨,氣缸鏜磨,車身清潔維護等。
(二)車輛技術質量性能檢測:可從事汽車、摩托車的技術狀況檢測和維修質量檢測,根據檢測經營者的技術裝備和職能分為A、B、C三級。第八條從事汽車、摩托車維修業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資金和經營場所、廠房、倉庫、停車場地等設施;
(二)有與經營技術類級相應的質量檢測、維修設備和計量器具;
(三)有經培訓合格的技術、財務、質檢、維修、營銷等專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和技術作業規范;
(五)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西湖風景名勝區和居民密集區內不得開辦汽車、摩托車維修企業。第九條申請從事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的經營者,必須辦妥以下手續,方可開業:
(一)單位持主管部門(個人持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批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地汽車維修業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技術條件報告。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交立項批准書。
(二)汽車維修業管理機構應根據社會需求和規劃布局,對申請者的經營范圍和技術資格進行審核,並在20天內提出審核意見,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相應資格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資格證,但應向申請者說明理由。
(三)申請者取得資格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並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向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
(四)從事單位內部車輛維修及特約(代理)維修的,應按本辦法規定程序審批,並取得相應證照後,方可從事汽車、摩托車維修業務。第十條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經營者取得技術資格證和營業執照後,應按核定的技術類級、經營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經營者因合並、分立、遷址和經營類級的變更及申請歇業等事項,應按規定辦理變更或繳銷手續,並向汽車維修業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備案。
『捌』 廣東省汽車、摩托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交通部、國家經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對外經營汽車、摩托車大修、總成修理、小修、保養和專項修理的國營、集體企業和個體維修戶(以下統稱維修者)。
汽車、摩托車專項修理,是指專門從事汽車、摩托車車身修理、噴漆、電器設備修理、蓄電池修理、篷布坐墊修理、水箱修理、輪胎修理、更換汽車門窗、汽車空調器修理等單項業務。第三條汽車、摩托車維修行業,由各級人民政府的交通廳、局管理。第四條企業或個人申請經營汽車、摩托車維修業務,應辦理下列手續:
(一)填寫申請表;
(二)國營、集體企業報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聯營企業報聯營各方主管部門批准),個體維修者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批准;
(三)持批准證件向當地市(地)、縣交通局申請辦理技術條件審查;
(四)持批准證件、技術審查合格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五)持營業執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第五條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向市(地)交通局申請經營汽車、摩托車大修和總成修理業務:
(一)廠房佔地面積不少於一百五十平方米,設有消防設施;
(二)技術人員不少於:機械工程師或技師一人,技術員一人,專職檢驗員一人(有正式駕駛執照,符合檢工四級要求),五級汽車修理工二人,四級電工一人,五級鈑金工一人,四級鐵工一人,四級鉗工一人,三級焊工一人;
(三)流動資金二萬元以上;
(四)配備的設備:鏜、磨汽缸設備,車床,鑽床,蓄電池充電機,制動鼓鏜削機,發動機冷磨設備,傳動軸動平衡試驗機,後軸套管拆裝設備,工字梁專用測量校正設備,磁力探傷設備,鉗工用平台,偏心軸磨床,檢測儀器。第六條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向縣以上交通局申請經營汽車、摩托車小修或保養業務:
(一)廠房佔地面積不少於五十平方米,設有消防設備;
(二)技術人員不少於:四級汽車修理工一人;焊工、鉗工、電工、鈑金工各一人;
(三)流動資金五千元以上;
(四)配備的設備:鏜、磨汽缸設備、車床、鑽床、蓄電池充電機,制動鼓鏜削機,磁力探傷設備,鉗工用平台,磨汽門設備,以及相應的檢測儀器。第七條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向縣以上交通局申請經營汽車專項修理業務:
(一)與修理項目適應的場地;
(二)三級汽車修理工一人以上;
(三)流動資金二千元以上;
(四)配備與修理項目相適應的設備、檢測儀器。第八條汽車、摩托車維修場所必須符合勞動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不得利用街道、公路和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和進行維修作業。第九條從事汽車、摩托車維修業務的各類技術人員,由交通局負責進行技術級別考核,合格者發給合格證。第十條維修者變更經營范圍,應經縣以上交通局審查同意,再向原登記發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變更營業地點的,應向原登記發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報交通局備案。第十一條維修者需轉業、歇業或停業的,應向原批准機關申請,獲批准後的一個月內向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手續並發表公告。第十二條汽車維修質量按國家標准局發布的汽車修理技術標准(GB3798~3803-83、GB5336-85)、交通部頒發的汽車修理技術標准(JT-3101-81)和廣東省交通廳、廣東省標准計量局制定的地方標准執行。
汽車的安全技術要求按國家標准局發布的GB7285-87、公安部頒發的《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准》執行。
汽車經維修出廠後的保修期按國家標准執行。
摩托車維修的質量標准參照上述規定執行。第十三條大修、小修、改裝、保養維修的車輛出廠時,維修者應向用戶提供出廠合格證及全部技術檔案(技術檔案格式由廣東省交通廳統一制定)。技術檔案必須如實記載車輛維修的情況。
在保修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機件事故、交通事故的,維修者應負相應的責任。第十四條維修車輛的試車路線和試車方法,按當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規定執行。
『玖』 開摩托車維修店好,還是汽車維修店好
當然是汽車了,現在騎摩托車的人數大減啊!大不如從前,再有一點就是汽車的維修店投資成本要比摩托的維修店成本高哦!
『拾』 營業執照摩托車修理跟汽車修理是在一個經營范圍之內嘛
不在,摩托車與汽車差別很大,下面有關取得汽車相關營業范圍:
獲得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一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二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修理工作;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分別從事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維修及車身清潔維護、塗漆、輪胎動平衡和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和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車輛裝潢(蓬布、坐墊及內裝飾)、車輛玻璃安裝等專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