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銷售協議
1. 4S店購車事項協議確認書有簽字按手印但是還沒交定金有法律效應嗎
4S店購車事項協議確認書有簽字按手印但是還沒交定金也具有法律效應。
法律分析
合同簽訂後通常就會生效,但購車有例外,購車協議是否生效,4S店是否交付車倆為依據。簽訂合同雙方簽訂合同時需要審查合同,審查合同公章與簽字人的身份,確保合同是有效的。生效但並不一定對雙方有拘束力,還要看條款的約定,這個協議沒有違約條款,沒有交付預付款,也沒交定金,所以,不履行約定4S店也會強制履約。因為合同簽字也按手印了合同生效,如果不要了屬於違約。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核心要素,而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也不違反法律或公共利益。而依據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4S店購車事項協議確認書有簽字按手印,說明當事人自身已經同意合同,所以具有法律效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2. 汽車4S店的銷售預定單是否有法律效應
應該是合理的,簽訂合同的時候是合同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 不存在欺詐或其他不公平的條約在內, 有法律效力。你說的情況屬於你單方違約,你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3. 4s店簽的(汽車銷售合同)上寫包牌上路是不是包括購置稅了但是在(增值服務委託服務合同)裡面的代繳
你聽說誰家包牌是包購置稅啊?包牌是包你辦拍照也就2000左右,你要是買個20多萬的車光稅就將近2萬他們怎麼可能給你包。
4. 准備買車,跟4S簽購車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
合同上沒有什麼可注意的,都是樣本合同,你想改也改不了!保險在4S店上,是因為保險公司會給4S店返點,如果車價格便宜很多的話,一般都會讓你在店裡上保險,來彌補一下利潤上的損失。第一年的話可以在店裡上,外面正規大型的保險公司也不會有太大折扣。第一年保險應該可以打九折的。購置稅是交國家的,到時候會有發票,只要和發票錢數對應上了就沒有問題。其他的就是給愛車做裝飾了,這個也是4S店利潤最高的了,這塊就看你自己了!其他的沒什麼了
5. 在4s店買車,交了訂金,客戶要求簽合同,為什麼銷售人員不給簽合同
因為銷售方可能不想負法律責任,一般情況交了定金後,如果銷售方違約(無車或者未按時交車),客戶可以根據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
你可以要求他寫合同或者寫份協議,約好定金金額(是定金,不是訂金哦)、交車時間和相關違約責任,如果他不肯簽,你就要考慮是不是要在這家店買了!
僅供參考,望採納
6. 提車時4s店和我是否還要簽購車合同呢
如有必要,還是需要簽相關補充合同的。
購車合同是購車當中非常重要的文件,購車合同是證明我們和經銷商之間存在買賣關系的重要憑證。購車合同上會列有車型配置,顏色,價格,提車時間及違約處理方法等信息。是約束買賣雙方履行義務的文件,4S店不給或者回收購車合同是不符合相關條例的規定,有權讓4S店提供有效合同給到個人。
根據中消協公布的數據顯示,合同問題投訴主要集中在合同違約行為(55.28%)和不平等格式條款(4.32%)。2016年以來,具體合同類投訴問題主要有:
1、購車不簽訂書面合同或提車後購車合同收回。
2、合同不規范,對車輛交付時間、配置標准等售後服務條款輕描淡寫,混用定金和訂金造成雙方權利不對等。
3、簽訂合同不履約。
4、部分汽車銷售人員為了業績和提成,口頭承諾購車優惠或補貼,車輛售出後,不兌現承諾。
面對購車售後三包問題,要注意一下幾點:
1、保留好購車時的發票、購車合同、說明書等單據。
2、明確汽車保修期,謹防廠家拖延處理。「三包」期間,消費者應到指定的特約維修點修車和保養,以免喪失索賠權。發現質量問題就要及時維修。以防萬一,消費者可與廠家明確責任,簽訂維修責任書,消費者應從保修期內扣除廠商排除障礙的時間,或相應延長保修期。
3、在與廠家或4S店交涉過程中,要注意保留保存好證據,如作為證據的錄音材料不可剪輯,在遇到汽車自燃這種嚴重事故時,車主要第一時間報警,然後由消防部門出具自燃原因證明,保留證據後再向經銷商取證。
7. 去4S店買車一般都有些什麼合同 有幾分,都是什麼類型的合同
車子與4s店達成購車協議後,由雙方之間簽訂書面的購車合同,該車輛買賣合同應該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4s店不將合同給客戶,那麼屬於錯誤的行為,客戶可以直接索要,如果對方拒絕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
8. 請問買車與4S店寫合約的時候要注意什麼
車輛信息務必寫詳細。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選擇實力、信譽好的經銷商。因為經銷商的誠信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在買車時不要忘記詢問或查看經銷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並注意經營場地與登記場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業欺詐,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如果經銷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規范,消費者也可以就未盡事宜與經銷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時,消費者要注意「訂金」與「定金」之間的差別。
9. 提車時4s店和我是否還要簽購車合同呢
要。
購車合同時購車當中非常重要的文件,購車合同時證明我們和經銷商之間存在買賣關系的重要憑證。購車合同上會列有車型配置,顏色,價格,提車時間及違約處理方法等信息。是約束買賣雙方履行義務的文件,4S店不給貨回收購車合同並不符合相關條例的規定,有權讓4S店提供有效合同給到個人。
根據中消協公布的數據顯示,合同問題投訴主要集中在合同違約行為(55.28%)和不平等格式條款(4.32%)。2016年以來,具體合同類投訴問題主要有:
1、購車不簽訂書面合同或提車後購車合同收回。
2、合同不規范,對車輛交付時間、配置標准等售後服務條款輕描淡寫,混用定金和訂金造成雙方權利不對等。
3、簽訂合同不履約。
4、部分汽車銷售人員為了業績和提成,口頭承諾購車優惠或補貼,車輛售出後,不兌現承諾。
面對購車售後三包問題,要注意一下幾點:
1、保留好購車時的發票、購車合同、說明書等單據。
2、明確汽車保修期,謹防廠家拖延處理。「三包」期間,消費者應到指定的特約維修點修車和保養,以免喪失索賠權。發現質量問題就要及時維修。以防萬一,消費者可與廠家明確責任,簽訂維修責任書,消費者應從保修期內扣除廠商排除障礙的時間,或相應延長保修期。
3、在與廠家或4S店交涉過程中,要注意保留保存好證據,如作為證據的錄音材料不可剪輯,在遇到汽車自燃這種嚴重事故時,車主要第一時間報警,然後由消防部門出具自燃原因證明,保留證據後再向經銷商取證。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江蘇網-老司機都不一定懂 買車前後當心這些陷阱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購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