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生產管理的原則
⑴ 汽車維修生產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廠區內不準吸煙,發現吸煙者必須立即制止,各清潔管轄區不得有煙頭、油污、垃圾和影響安全生產的雜物。
2、按規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車間,工作間不得存放。
3、板金車間不準用油,其他車間不準用火,卻須交*作業的,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同意後,保持安全距離,作好防範錯施,方可作業。
4、焊接帶油污的部件,壓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 險物品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
5、掌握消防知識、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規定掛放在明顯位置,定期檢查、保養,失效的應及時申報更換。
6、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操作使用各種用電設備及各種機機件設備。
7 、須維護和增加用電設施的,必須先申請同意,指派專業人員施工作業,嚴禁私拉亂接。
8、公司任何員工都有義務和權利制止、拒絕和揭發違反安全生產的一切行為。有義務積極參加滅火、救災、應急突發事件。
9、嚴禁少年兒童進入工作場所,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公司概不負責。
處罰:有違反以上規定的,每次罰款50元/100元,造成經濟損失和人員傷害的,賠付一切經濟損失,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作出名處理,並送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⑵ 濟南市汽車維修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汽車維修經營行為,保障汽車維修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汽車維修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汽車維修經營和管理的單位、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市和縣(市)、歷城區、長清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維修管理工作;汽車維修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汽車維修管理工作。第四條工商行政、物價、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安全生產監督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汽車維修的相關管理工作。第五條汽車維修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鼓勵汽車維修經營者實行集約化、專業化和連鎖經營,推進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促進汽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第六條汽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第二章經營許可第七條本市對汽車維修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汽車維修經營許可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汽車維修經營企業分類標准實施。第八條汽車維修經營許可包括:一類、二類、三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許可,其具體許可事項是:
(一)一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是指可以從事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和二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的全部業務。
(二)二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是指可以從事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三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的全部業務。
(三)三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是指可以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散熱器(水箱)維修、空調維修、車身清潔維護、塗漆、輪胎動平衡和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和油品更換、曲軸修磨、氣缸鏜磨、車輛裝潢(蓬布、坐墊及內裝飾)、車輛玻璃安裝業務和小型車的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個別零配件的更換業務。
(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許可是指可以從事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貨物的汽車維修和一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的全部業務。第九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具備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場地、廠房、設備、設施、技術人員、維修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措施。
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車輛技術評估、價格結算、業務接待、質量檢驗的汽車維修技術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書。
從事汽車維修經營不得使用中小學校、幼兒園區域內的場地,不得在居民區、商業區等人員密集區域內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和產生雜訊、有害氣體等污染的汽車維修經營。第十條在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向市汽車維修管理機構提出;在縣(市)和歷城區、長清區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向所在地縣級汽車維修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三)擬聘用技術人員名冊及職稱證明、技術技能資質證書、從業資格證書;
(四)經營場地使用權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五)設備、設施清單及設備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六)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車輛維修檔案管理、設備管理、配件管理和環境保護措施等制度文本;
(七)國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條汽車維修管理機構收到申請時,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汽車維修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後,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依法對申請材料審查、核實並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企業類別和許可經營的具體事項。第十二條汽車維修經營許可實行有效期制度。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的許可有效期為六年;三類汽車維修經營的許可有效期為三年。
汽車維修經營者在汽車維修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後需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作出許可決定的汽車維修管理機構提出延續申請。汽車維修管理機構應當自接到延續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直接辦理換證手續;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不予延續的決定書;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准予延續。汽車維修經營者逾期未申請許可延續的,汽車維修管理機構應當注銷其汽車維修經營許可。
⑶ 汽車維修管理規定
汽車修理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汽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汽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4、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5、汽車進廠檢驗制度6、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制度7、汽車維修質量承諾制度8、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9、汽車配件材料管理制度10、汽車維修作業各環節檢驗制度11、汽車維修設備管理及維護制度12、汽車維修人員培訓制度13、汽車修理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14、車體矯正架安全操作規程15、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16、輪胎拆裝機、平衡機操作規程17、空氣壓縮機安全使用操作規程18、四輪定位儀操作規程19、舉升機安全操作規程20、製冷劑回收充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21、汽車修理作業環境保護條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四、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⑷ 汽車維護的原則是什麼
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減少機件磨損,延長車輛使用壽命。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可以滿足運輸生產需要,增加產量,提高效益。 [1]
車輛維護必須遵照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即必須嚴格按規定周期進行維護作業,不應隨意延長或提前進行作業。各級維護的作業項目和作業周期的規定,應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以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隨著運行條件的變化和新工藝、新技術的採用,維護項目和維護周期經公路運輸管理機構同意後,可及時進行調整。
車輛維護作業主要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因此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拆開進行檢查、測定、處理等)的情況外,車輛維護作業不得對總成進行解體,以免浪費人力、物力,延長作業時間,影響總成或部件的正常技術狀況。
如果運輸單位和個人不具備相應的維護能力時,其運輸車輛應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認定的維修廠(場)進行維護,並建立維護合作關系,以保證車輛維護質量和按期維護,避免影響或延誤運輸生產。維修廠(場)必須認真進行維護作業,確保維護作業時間,盡量為運輸單位和個人減少車輛在維護(包括待維護)車日。車輛維護作業完成後,應將車輛維護的級別、項目等內容填人車輛技術檔案,並簽發合格證。
⑸ 汽車維修企業技術管理的基本任務主要包括哪些
1.建立技術管理組織機構
在高檔車維修企業內部應建立以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技術工作指揮系統,並結合企業具體情況,設置必要的技術管理職能機構,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
2.建立技術管理制度及技術責任制度
建立健全汽車維修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各級技術責任制度,例如車輛維修制度、機具設備管理制度、材料配件管理制度、全面質量管理制案例度及質量檢驗制度、技術教育培訓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技術經濟定額管理制度、技術責任事故處理制度等。
3.堅持技術為生產服務的原則
寶馬維修企業技術管理的基本原則,就是要以提高汽車維修質量為中心,技術應為維修生產服務,為生產現場服務。其內容包括:分析汽車維修的生產過程和質量情況,抓好汽車維修過程中的技術管理(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抓好零件分類檢驗、維修過程中的過程檢驗及總成驗收,開展QC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等);解決汽車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重要技術問題。
4.搞好汽車維修的機具設備管理
根據「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合理改造、適時更新和報廢」的原則,配合企業的實際生產過程,對本企業所有的運輸車輛及汽車維修機具設備進行全過程的綜合性管理。
5.搞好修舊利廢與技術革新
積極開展修舊利廢與技術革新工作,以推廣先進維修技術,減輕工人勞動強度,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努力降低修理成本。
6.搞好技術教育和技術培訓
⑹ 制定汽車維修制度時應考慮哪些原則
您好,
根據交通部《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我國現行的汽車維護制度應貫徹「預防為主、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況修理」的原則,即汽車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生產廠家規定的行駛里程或時間間隔,按期強制執行,不得拖延,並在維護作業中遵循汽車維護分級和作業范圍的有關規定,以確保維護質量。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望採納,謝謝
⑺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管理,保證汽車維修質量,根據交通部、原國家經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從事汽車修理、維護或專項維修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汽車維修業戶)和各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各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交通部有關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對汽車維修行業維修質量進行管理、監督、檢查;
(三)指導、監督檢查汽車維修業戶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檢驗制度,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標准和工藝規范;
(四)組織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檢查評比;
(五)收集交流汽車維修行業維修質量信息,開展技術咨詢和質量診斷工作;
(六)組織汽車維修業戶質量管理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車維修質量問題的申訴,負責進行調解處理。第四條各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汽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體系,實行分級管理。建立汽車維修質量監督檢測站(中心),為汽車維修質量監督和汽車維修質量糾紛的調解或仲裁提供檢測依據。汽車維修質量監督檢測站必須是經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技術監督部門認定後頒發了《檢測許可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第五條汽車維修企業必須建立健全與其維修類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汽車維修個體業戶應有人負責質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機構和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質量管理法規和本辦法;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交通部頒布的有關汽車維修的技術標准、相關標准以及有關地方標准;
(三)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四)依據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的要求,制定汽車維修企業技術標准;
(五)建立健全汽車維修業戶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掌握質量動態,進行質量分析,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六)開展質量評優與獎懲工作。第六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有明確的質量負責人和質量檢驗員。質量檢驗員必須經過當地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培訓、考核並取得汽車維修檢驗員證,方可上崗。第七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做好質量管理的基礎工資,建立健全並嚴格遵守與企業維修類別相適應的技術管理、計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等規章制度。第八條汽車維修業戶在維修生產中必須遵守以下法規和標准:
(一)國務院發布的《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國家標准局發布的各項汽車修理技術條件,以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允許雜訊及測量方法和汽、柴油車排放標准及測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號令發布的《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四)交通部頒發的有關汽車修理技術標准(技術條件);
(五)各地制定發布的有關汽車維修技術標准。第九條汽車維修業戶在維修沒有國標、部標、地方標準的車輛時,應參照原車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維修技術資料進行維修。第十條車輛進廠、維修及竣工出廠,必須由專人負責質量檢驗,並認真填寫檢驗單。一、二類維修業戶對進行汽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維護的車輛必須建立《汽車維修技術檔案》。第十一條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實行出廠合格證制度(汽車小修和部分專項修理除外),維修質量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出廠。汽車維修業戶在車輛維修竣工出廠時必須按竣工出廠技術條件進行檢測並向托修單位提供由出廠檢驗員簽發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汽車維修業戶使用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統一印製和發放。第十二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執行車輛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承修業戶和托修單位按下列規定劃分責任:
(一)因維修質量造成的車輛故障或損壞,維修業戶應負責及時返修,由於維修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車輛異常損壞或車輛機件事故,由承修業戶負責。
(二)由於托修單位違反使用規定或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車輛故障或損壞,不屬於維修質量問題,經濟責任由托修單位自負。第十三條各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汽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規定。
⑻ 汽車維修制度的方針是什麼
我國汽車維護制度的方針是:預防為主、定期檢測、強制維護和視情修理。
1、預防為主
汽車維護是預防性的,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及時消除發現的故障和隱患,防止汽車早期損壞是汽車維護的基本要求。汽車維護的各項作業是有計劃定期執行的,其內容是依照汽車技術狀況變化的規律來安排的,並須在汽車技術狀況變壞之前進行,以符合預防為主的原則。
2、定期檢測
定期檢測是指汽車在二級維護前必須用檢測儀器或設備對汽車的主要性能和技術狀況進行檢測診斷,以了解和掌握汽車的技術狀況和磨損程度,並作出技術評定,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該車的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從而結合二級維護一並進行附加作業或小修。
3、強制維護
強制維護是在計劃預防維護的前提下所執行的 維護制度,是指汽車維護工作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者汽車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和維修手冊規定的行駛里程或時間間隔,按期進行,不得任意拖延。
4、視情修理
視情修理是隨著現代汽車高科技特徵和汽車檢測技術的發展而提出的。根據車輛診斷檢測後的技術評定,按不同作業范圍和作業深度進行修理。
⑼ 汽車維修企業的設備管理應遵循哪些原則
1:經常要保養設備(如舉升機)
2:禁止讓顧客進入維修車間(維修車間屬於危險場所)
3:不準在車間吸煙,斗毆。
4:不準在車間內穿拖鞋。
⑽ 汽車維修技術員日常工作的十大原則是哪十大原則
維修人員更佳工作的十大原則
(1)職業化的形象
1.穿干凈的制服
2.干凈的防護鞋
(2)愛護車輛
1.三件套,葉子板護套的使用
2.小心駕駛客戶車輛,車間駕車必須低於限定車速
3.切勿使用客戶音響設備或車內電話
4.在客戶車內更加不能抽煙
5.拿走留在車上的垃圾和零件箱
(3)整潔有序
1.保持車間(地面,工具台,工作台,儀表,測試儀等等地)整潔有序,
須做到:拿開不必要的物體,保持零部件和材料整齊有序,打掃,清洗和擦凈
2.汽車停正後方可維護
(4)安全生產
1.正確的使用工具和其它設備(如舉升機,砂輪機等)
2.小心著火,工作時切勿抽煙
3.切勿搬運太重的物體
(5)計劃和准備
1.確認主要項目(客戶進行維修的主要原因)
2.確認你了解客戶的要求及服務顧問的指示.若出現返工情況,要
特別注意溝通.
3.如要除了規定的工作外還有其它工作,請報告給服務顧問,只有
在得到客戶的同意後方可進行
4.為你的工作做好計劃(工作程序和准備)
5.確認庫存有所需零件
6.根據維修單工作,避免出錯
(6)快速,可靠的工作
1.使用正確的專用維修工具和測試儀
2.根據維修手冊,電子線路圖和診斷手冊進行工作,以避免主觀猜
測
3.了解最新技術信息
4.如果你有事情不清楚,請詢問服務顧問或者管理人員
5.如果你發現車輛還有包括在維修條款內的其它地方要維修,請
向服務顧問或管理人員匯報.
6.盡可能運用所學技能
(7)按時完成
1.如果你能按時完成該工作,請不時地再檢查一下,
2.如果你認為你將推後(或者提前)完成任務,或者需要做其它工作,
請通知服務顧問或管理人員
(8)工作完成後要檢查
1.確認主要項目已完成
2.確認已完成所有其它需要做的工作
3.確認國輛到少和你剛接手時是同樣清潔的
4.如果鍾表,收音機等存儲被刪除,請重新設置
(9)保存舊件
1.將舊的零件放在預定的地方
(10)後繼工作
1.完成維修單和維修報告.(例如寫下故障原因,更換零件的原因)
2.未列在維修單上的任何其它信息必須通知管理人員
3.在工作中所注意到的任何異常情況請告知服務顧問或管理人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