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运维资质要求
『壹』 设备运维需要什么企业资质
一般需要有系统集成的资质,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GB/T 28827,工信部正在全国推广ITSS(IT服务标准)落地,如果你的企业能够通过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则可以响当当的去承接绝大多数的运维项目。主要是看发包单位的招标要求。
最新中国设备维修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设备维修企业的资质类别分为:通用类(Ⅰ类)、专业类(Ⅱ类)、咨询类(Ⅲ类)、行业类(IV类)。设备维修企业的资质等级,通用类(Ⅰ类)、专业类(Ⅱ类),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咨询类(Ⅲ类),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设备维修企业申请资质认证,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有资格证书,特殊工种的技术工人,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率100%。
特级设备维修企业的资质条件:
(一)业务能力
Ⅰ类中国设备维修建筑企业,具有一级资质3年以上,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
Ⅱ类中国设备维修建筑企业,具有一级资质3年以上,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力量
Ⅰ类中国设备维修建筑企业,具有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包括高级技师)不少于4名,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包括中级技师)不少于10名。技术工人不少于50名,其中高级技术工人不少于6名,中级技术工人不少于13名。能对委托单位要求的设备维修提出整体方案。
Ⅱ类中国设备维修建筑单位,具有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包括高级技师)不少于3名,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包括中级技师)不少于8名。技术工人不少于40名,其中高级技术工人不少于5名,中级技术工人不少于10名。能对委托单位要求的设备维修提出整体方案。
(三)资产条件
Ⅰ类中国设备维修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各类设备净值不低于100万元。厂房、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Ⅱ类中国设备维修建设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各类设备净值不低于60万元。厂房、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四)管理水平
中国设备维修建设单位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严格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各种维修技术资料齐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体系,社会信誉优秀。
『贰』 汽车维修资质怎么办理
1.递交书面申请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向申请人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2.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3.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 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4.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5.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一、注册汽车租赁公司条件:
1.拥有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2.拥有的汽车应是新车或使用过的车是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3.公司应有流动资金(不少于汽车价值的5%);
4.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5.有专业的人员。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报送资料及要求: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要求填写完整、真实;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并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机动车维修经营”项目;
3.维修场地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停车场、总成大修车间面积)平面图、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复印件;
4.维修人员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列表。经理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及从事燃气汽车、电动汽车维修经营的,还包括燃气系统维修、电动高压系统维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毕业证或资格证等证明。
5.维修检测设备汇总表及计量检测设备的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根据备案内容要求,对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014)及有关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核准业务类型、业户类别和项目种类,确定经营范围,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叁』 维修电动汽车需要什么资质
维修电动汽车需要资质为持有高压电工证。望采纳
『肆』 现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这么多,想要维修,需要办理什么证书
新能源汽车维修主要有三个证件:汽车维修工、电工和电工低压操作证。
这边有汽车新能源技术工程师专业,是专门为新能源市场储备人才的,在校学习新能源技术,同时也将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培训。有兴趣的话欢迎来校咨询了解。
『伍』 新能源汽车维修人员资质要求
一、人员配备方面
从高压安全考虑,维修新能源汽车时,需配备维修技师1名和现场监护人1名。
二、人员职责方面
维修技师:应具备新能源汽车维修资质的维修作业人员,责任是车辆的保养、检测、维修工作等。例如:
1.汽车常规保养作业;
2. 非高压部分的检测、维修;
3. 高压部件的检测、维修等。
现场监护人:应具备新能源汽车维修资质的维修技师,责任是监督汽车维修的全过程,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例如:
1. 监督维修技师高压安全防护用品是否规范佩戴、维修工具是否规范使用、备件是否做安全保护、高压安全警示牌是否规范摆放等等;
2. 按照安全维修操作规范指挥维修技师进行操作,并对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维修操作进行检查;
3.在作业流程单上记录维修技师的每一步操作。
『陆』 运维资质证书怎么办理
运维资质证书办理方法如下:
光伏运维资质到所在地的安检站进行申请,那么在申请的那一天还要写一份光伏施工资质申请表,填好了之后就等待审核工作,如果审核成功了就可以办理成功。
申请光伏安装资质的时候要确保单位实力雄厚,单位电力资质标准以及各项证书都要齐全,包括企业主要人员的资质都要达标。像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都要有。
『柒』 新能源汽车营运资格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吗
新能源汽车办理营运证也需要是国六的排放标准,当然纯电的除外。轴距也要符合当地网约车的要求,这样才可能会办理营运证。
『捌』 维修新能源汽车需要什么资质
《新能源汽车/电工操作证》是属于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也是4S店及新能源汽车上岗就业必须持有的操作证件或上岗证件。《新能源汽车/电工操作证》分新能源汽车高压运行维护作业、新能源汽车高压安装修造作业、新能源汽车低压电工作业、安装、维修、发电、配电等。《新能源汽车/电工操作证》全国通用可查询鉴定;有效期3年,到期后必须复审。复审为3年一审,特种作业操作证6年换一次证。
国家规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新能源汽车/电工操作证》持有者应具备电工安全操作的知识和能力。据国家GB 5306-19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汽车4S店从业人员、新能源汽车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并且掌握新能源汽车必要的电工操作技能,熟知安全知识,才能从事专业技术性及安全性极强的新能源汽车工作。
国家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新能源汽车强制上岗证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中国已经成为了新能源车保有量全球最大的国家;由于新能源汽车电气化程度较高,因此,新能源汽车的维修保养对技师经验要求较低,但是对新能源电工要求非常高,因此我国新能源汽车后市场人才严重紧缺,新能源汽车方向电工特种操作人员高薪难求。
发展前景:
按照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我国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式增长,产量37.9万辆,同比增长3.5倍,中国也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的增量市场。在未来五年全国新能源汽车将达500万辆保有量的政策目标的预期之下,我们预计到2020年前新能源汽车产量将会保持大约40%的年复合增速,年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我国新能源汽车电机及控制系统的市场容量将会在500亿元以上。
国家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新能源汽车强制上岗证
《新能源汽车/电工操作证》是我国新兴的高薪热门职业。现在全国80%以上的汽车4S店都没有电动汽车维修服务能力,也没有能源汽车电工专业人员;因此新能源车的维修费用高昂,甚至超过高档小汽车的维修费;我国新能源汽车后市场人才严重紧缺。
作用及方向:
1、4S店增加新能源汽车项目必须要《新能源汽车/电工操作证》证件进行前置审批;
2、4S店新能源汽车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新能源汽车制造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新能源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必须持有《新能源汽车/电工操作证》;
6、新能源汽车保险理赔,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玖』 生产新能源汽车需要哪些资质,具备哪些条件
1、拥有良好的个人征信。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4、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等等。
落户上牌:当事人外地户籍,在上海办理落户上牌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以及在上海的居住证,带车一起,以及车辆购买手续证件票据,到上海所在地车管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落户上牌手续。
(9)电动汽车运维资质要求扩展阅读:
新能源车的补贴
标准规模
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申报下达
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拾』 汽车维修资质怎么办理
1.递交书面申请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向申请人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2.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3.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 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4.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5.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一、注册汽车租赁公司条件:
1.拥有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2.拥有的汽车应是新车或使用过的车是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3.公司应有流动资金(不少于汽车价值的5%);
4.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5.有专业的人员。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报送资料及要求: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要求填写完整、真实;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并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机动车维修经营”项目;
3.维修场地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停车场、总成大修车间面积)平面图、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复印件;
4.维修人员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列表。经理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及从事燃气汽车、电动汽车维修经营的,还包括燃气系统维修、电动高压系统维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毕业证或资格证等证明。
5.维修检测设备汇总表及计量检测设备的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根据备案内容要求,对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014)及有关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核准业务类型、业户类别和项目种类,确定经营范围,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