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动汽车给上牌子吗
① 谁知道沈阳的超标电动车怎么办,给上牌子吗
《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
已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细心的伙伴们都发现了一个问题,
《办法》规定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并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
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
那么,
沈阳哪些地方
能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呢?
目前,
沈阳市公安交警市区、郊区大队
都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
大队名称及详细地址
和平区一大队
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60号
和平区二大队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2号
大东区大队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61号
沈河区大队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4号
铁西区大队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1号
皇姑区大队
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30-1号
北站地区大队
沈河区敬宾街17-23号
浑南区大队
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
于洪区大队
沈阳市于洪区沈北西路80号
苏家屯区大队
沈阳市苏家屯区冬青街69号
沈北新区大队
沈北新区蒲河大道83号
开发区大队
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塞湖街7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② 现在纯电动汽车可以上牌照吗
截至2020年8月,纯电动汽车可以上牌照。
以天津市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2、查验员现场查验新能源汽车;
3、申请人确认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的号牌号码或现场通过随机选号方式确定号牌号码;
4、申请人缴费后领取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号牌。
注:申请人到交管部门申请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前,须事先取得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并向天津市环保部门确认车辆环保信息。如申请人购买的为小型、微型新能源客车,还须取得《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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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③ 沈阳超标的电动车给上牌吗
超标的可以上电动摩托车牌照,按摩托车管理。要考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骑,还要买保险。如果旧电动不过好像还有三年的缓冲期,不过还是要领取临时牌照才能骑
④ 沈阳市电动车牌照在哪里办理
1、和平区一大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60号。
电话:2383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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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
第四条 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公布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办理注册登记,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
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并将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和产品情况通报工业和信息化、质监、工商部门。要通过增设牌证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第五条 严格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和治安管理。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⑤ 2020年,沈阳市电动四轮车给上牌子吗
你好,沈阳市目前是不会电动车上牌照的,除残疾人代步车以外。
⑥ 小型电动汽车给上牌照吗
达到国家标准,就可以上牌
⑦ 沈阳电动车上牌照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三环路以内区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管理,未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技术性能要求:
(一)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
(二)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三)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四)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二、从2012年7月1日起至翌年4月30日止,对现有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发放牌证。对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
三、从2013年5月1日起,对驾驶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和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不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我市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违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15日发布的《沈阳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⑧ 沈阳现在电动车要上牌吗。什么样的车才能上牌啊
市场在售电动车九成超重、超速,不符合上牌条件 车企谋求新市场
7月1日起,沈阳市电动自行车将实施注册管理,并由公安机关发放牌证。明年5月1日起,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三环内行驶。
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电池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
轮胎 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质量 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
车速 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这规定如果要实施,9成电动车都不能骑了,我就觉得这规定有点强人所难,家里刚好有人在规定出台的前一周买了个“上不了牌照”的电动车,不过我并不是很担心,影响9成骑电动车的人群,这规定还能施行的了吗?观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