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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吗

发布时间: 2021-06-26 18:38:55

新能源汽车是免费停两个小时吗

不是的,这个规定各地执行不一致;但是现在大部分停车场新能源车充电免费90分钟,但是也有不免费的。建议车主进厂前问一下停车场师傅。

Ⅱ 济宁万达后面的小区停车场要钱吗

那个停车位一般情况下是免费的,当然了,要看具体在什么位置,如果有一些私家车上车的话就不能停了。

Ⅲ 济宁市任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在公共充电庄多少钱

一般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建设比较昂贵,要跟据所建充电桩规模的大小与充电桩功率所定的,一般建交流充电桩也就是冒充一般几千块钱,若建设直流充电桩大概需要6万到10万,根据不同功率价格不一样

Ⅳ 新能源汽车在机场和高铁站停车免费吗

具体还要看各地的政策落实情况,国家对此项优惠措施目前只是建议,还要有细则才能执行。一般这些地方可免费停车时间大约在30分钟以内。供参考。

Ⅳ 新能源车在宜停车上怎么收费

自 2015 年深圳在原特区内全面实施 " 宜停车 " 以来,违停处罚过重、超时需要双倍补缴、缴费方式单一等问题一度成为市民 " 吐槽 " 热点。日前,修订后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将于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增加了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宜停车付费方式,不用提前购买时间,可以 " 先停后付 "。同时,超时停放也不再被罚款、不再补缴双倍费用、未足额缴纳停车费不处罚。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在停车后即启动缴费流程,否则依然会被罚款 500 元。增加的缴费方式可在新版的宜停车 APP 上使用,预计 5 月 3 日上线。
绑定信用卡,即可 " 先停后付 "
相比以往,此次修订的最大不同即增加了 " 事先启动、事后缴费 " 的方式。改变了过去市民吐槽的必须先缴费购买时间,才能停车的弊端。《办法》中规定,选择事后缴费方式的,应事先绑定信用卡,或者选择其他可以提供信用担保的支付方式。据悉,宜停车目前已经接入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 14 家银行的信用担保程序。
▲ " 先停后缴 " 模式使用流程
车主将手机缴费账户绑定信用卡后,停车时须先启动缴费流程,并在车辆驶离停车位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提示缴纳停车费。如果逾期未缴费的,订单完成后,可在绑定的信用卡内自动扣除相应的停车费。如因信用卡持卡人、银行原因导致无法扣费的,停车位使用人也可以按照提示主动补缴停车费,但在未补缴费用前,则无法通过原手机缴费账户使用停车位。
超时停放不罚款、不双倍补缴、未足额缴纳不处罚
以往的宜停车缴费模式为预先购买时间缴费。即停车位使用人停车后,10 分钟内启动停车缴费流程,并根据预计停放时间先行缴纳停车费,在付费时间届满前,系统会提示停车位使用人续费。如停车位使用人超时停车且未提前续费的,须按照缴费标准的双倍补缴停车费。
不少市民认为 " 补缴和罚款并处 " 及 " 超时双倍补缴 " 过重,不甚合理。此次修订对预先缴费方式进行了优化完善,不再将超时停放未补缴费用作为道路违停予以处罚,超时费用也无须按双倍补缴。
《办法》规定:停车位使用人在驶离停车位后,对于超时停车的费用,只需按收费标准补缴费用即可。
▲ " 先停后缴 " 模式再次使用更方便
此外,有不少车主有过未足额缴纳停车费被处罚的经历。按照以往的规定,未足额缴纳停车费的,按照道路违停予以处罚。此次修订对预先缴费和事后缴费两种方式均不再设定补缴时限,只要停车位使用人在下一次通过同一个手机缴费账户使用停车位前补足前次费用即可,不再实施行政处罚。未补足前次费用的,无法通过该手机缴费账户继续使用停车位,并按照规定将有关记录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记者随机采访了停靠在竹子林路边宜停车泊位的车主,车主表示," 如果能先停后付,停车就更方便了。以后再也不用担心错过手机提示被处罚了,期待新的宜停车 APP 上线使用 "
停车后必须先启动缴费,否则罚款 500 元
" 停车后启动缴费流程是关键 "。市道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部分市民提出取消启动缴费流程环节,采取直接停车并事后缴费的方式更为便民。但在现有的技术模式下,如果不规定停车后须先启动缴费流程,会对停车管理和收费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停车后启动缴费流程是在现有技术模式下能够实现停车管理和收费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

Ⅵ 《济宁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20日,市政府出台《济宁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济宁市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公共停车场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办法》将于2020年2月1起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将对加强我市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公共停车秩序,改善城区公共停车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公共停车秩序,改善城区停车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的设置、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专用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以及在城市道路上规划设置的公共停车泊位。

第四条公共停车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共治;

(二)坚持因地制宜、差别供给;

(三)坚持需求调节、价格引导;

(四)坚持信息驱动、资源共享。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城区公共停车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行业行政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的规划编制和用地保障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撤除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对公共停车场出入口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区域、场地、时段、车型等因素制定公共停车场差别化价格政策和收费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为。

财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和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政府建设和管理公共停车场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确定公共停车场主管部门,建立公共停车场管理协调机制。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停车资源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公共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规范设置停车场标志牌、车轮定位器,划定交通标线和泊位标线,配备停车诱导系统,对停车泊位实施编号管理;

(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消防、通风、照明、排水、通讯等设施设备,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设置停车场信息公示牌,载明停车场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四)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维护停车秩序;

(五)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标准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车牌识别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做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配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并标明肢体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将配建停车场纳入建设项目整体设计,并按照规划要求划定公共停车位。

第十条政府储备土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场所闲置的,可以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设立临时公共停车场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其周边道路具备夜间时段性停车条件的,由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道路停车方案,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设置时段性道路公共停车泊位。

第十二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公共停车场。

第十三条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推广普及智能化、信息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指示系统。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的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停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可以委托第三方经营。委托第三方经营的,应当通过招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公开选择经营服务主体。

第十六条经营性公共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确需停业、歇业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停业、歇业一个月前告知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条件下,可以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位向社会错时开放。

第十八条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和类型,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所有收费停车场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

第十九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正常使用,保证停车场干净整洁;

(二)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经营活动;

(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险、治安及场内交通事故等情况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可疑车辆,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禁止停放无号牌机动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第二十条在公共停车场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在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三)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四)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五)遵守准停时间规定。

第二十一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建设统一的城市停车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服务系统智能平台,持续更新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开发手机智能停车APP,实时公布停车场分布位置、使用状况、泊位数量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无证经营或不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和不使用统一税务发票的,由市场监管、价格、税务主管部门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四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Ⅶ 辽宁省对新能源汽车停车费有何规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19〕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县境内的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位,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半征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
二、各有关停车场(所)要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并在公示牌标明“新能源汽车类减半征收停车费”。
 
三、上述政策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执行。

Ⅷ 电动汽车在小区用交停车费吗

电动汽车在小区用交停车费,毕竟是只要占用了小区的车位,正常就应该缴纳停车费的

Ⅸ 2020年新能源车交投停车两小时免费吗

最佳答案: 不是的,这个规定各地执行不一致;但是现在大部分停车场新能源车充电免费90分钟,但是也有不免费的。建议车主进厂前问一下停车场师傅。

Ⅹ 济南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收停车费吗

大部分充电站场都是需要收停车费,按照当地的收费标准收取,如果充电时zhuan间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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