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协会
①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的业务职能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本行业协会具有提供调查研究建议、自律管理、信息引导、咨询服务、国际交流等基本职能,主要业务工作是:
(一)调查研究新能源汽车行业经济运行、企业改革、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改革与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对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新能源汽车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二)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跟踪了解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会员单位、全行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经政府部门授权,依法进行行业统计;
(三)负责组织协调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遭受外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行业产业损害调查工作,配合政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修订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有关建议;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活动,与国际对口行业组织进行交往;经政府部门授权,组织、协调、举办行业的大型国内与国际展览(销)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八)按照会员单位的要求组织人才、技术、职业、保护产业安全培训;
(九)办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综合性刊物,开展咨询服务;
(十)参与项目及产品论证评价,参与生产与流通领域资质审查;
(十一)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提供会员需要的其它服务。
②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的组织结构
百人会设立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与秘书处。 (排名不分先后) 万 钢 科学技术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杨传堂交通运输部部长
解振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新雄 国家能源局局长
刘 昆 财政部副部长
汪恕诚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国宝 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赵维绥 文化部原副部长
廖晓淇 商务部原副部长
许善达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
龙永图 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 联合主席:徐冠华吴敬琏
徐冠华 中国科学院院士
吴敬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付于武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
王秉刚 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监理专家组组长
黄其励 中国工程院院士
陈清泉 中国工程院院士
陈立泉 中国工程院院士
杨裕生 中国工程院院士
郭孔辉 中国工程院院士
衣宝廉 中国工程院院士
钟志华 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 骏 中国工程院院士
邬贺铨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丁荣军 中国工程院院士 理事会由百人会全体成员组成
理事会 理事长:陈清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副主任
理事会执行副理事长:欧阳明高 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组长、全国政协常委、清华大学教授
理事会 副理事长:董 扬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冯 飞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 政府部门:
张相木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
许甘露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
陈家昌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
曾晓安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
方 向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志宏 科技部火炬中心常务副主任
武 平 科技部高新司交通处处长
许心超 北京市科委新能源与新材料处处长
刘建华 上海市经信委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公室处长
余 伟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发展处处长
陆象桢 深圳市发改委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
何秀林 杭州市经信委汽车处处长
戴 兵 合肥市科技局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办公室处长
汽车领域:
徐建一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
胡茂元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 平 东风汽车公司董事长
徐留平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和谊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同跃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书福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传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安 进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玉祥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成强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鲁冠球 浙江万向集团董事长
张进华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赵 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任晓常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鲍文光 山东新大洋电动车有限公司
能源领域:
刘振亚 国家电网董事长
邢 炜中国普天董事长
周吉平 中国石油董事长
王宜林 中海油董事长
张玉卓 中国神华董事长
信息领域:
常小兵 中国联通董事长
侯为贵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国军 银泰集团董事长兼菜鸟网络CEO
郭 为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郭 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交通规划领域:
王笑京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
胡剑平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常务副理事长
李晓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甄子健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中心交通处研究员
高校及研究机构:
金勤献 清华大学副秘书长
孙逢春 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
余卓平 同济大学校长助理、同济大学汽车学院院长
许 敏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
高世楫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所长
王晓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 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赵 刚 科技部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郭淑英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首席专家
李建秋 清华大学教授
刘涛雄 清华大学教授
龚慧明 能源基金会(中国)交通项目主任
关联产业领域:
吉学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明明 超威集团董事长
秦兴才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孔昭松 天津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平 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建华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副主任 主任:
欧阳明高 全国政协常委、清华大学教授
赵昌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
李庆文 中国汽车报社社长
张永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开国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
吴志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许艳华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秘书长:
张永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副秘书长:
许艳华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黄永和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王贺武 中美清洁汽车联盟副主任
张国强 清华大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副主任
③ 工信部:近期将调整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
3月30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为了解决这些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工信部正积极配合相关部委,研究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建议,督促各地区加快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相信后续会有更多刺激消费的政策出台。另外,工信部还会对新能源汽车以及相关政策,近期会协调相关部门作出调整,进一步推动汽车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解读:当前,“抗疫”的主战场已经由国内转移到国外,欧美病例依然处于高速增长中,尚未到达拐点。虽然疫情在中国已经得到很好地控制,可以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但疫情在全球的持续扩散也将抑制人们大额消费的“冲动”,毕竟在危急时刻,保证“手中有钱”才能做到“心中不慌”。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对汽车的消费欲望将在一定程度上被压抑,非刚需的购买者很有可能选择“再考虑考虑”。
辛国斌也指出,汽车行业目前仍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整个消费需求不振的问题,即使目前企业复工复产率比较高,但是由于市场需求不足,企业库存增加,有可能在后续的一段时间里,一些企业的达产率还会进一步降低。
汽车工业的产业链长、涉及范围广,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消费的下滑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数十万家企业和上千万从业者将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波及。
因此,出台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已经是迫在眉睫。
自2月中旬开始,中央各部委多次发文要求各地提振汽车市场消费,限购城市适当增加指标。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23个部门向各省市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目前,已有广东、山东、吉林、海南和深圳、宁波、杭州、南昌等省地市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政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各地方出台的政策专门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依然较少。去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受补贴退坡影响较大,由于新能源汽车尚不能做到和燃油车平价,政府更需要在这一阶段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鼓励,以提振产业发展的信心。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4.8万辆和223.8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5.8%和4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3840辆和59705辆,同比分别下降63.8%和59.5%,新能源汽车下滑幅度高于“大盘”。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④ 聚焦百人会|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会后继乏力吗
“希望大家对新造车企业多一点包容,新造车势力大部分成立在四到五年,而特斯拉成立17年。中国很多整车厂,比如民营的吉利都是17到20年,一个五年的企业跟一个大概十几、二十年的企业差距巨大,但我们也在快速的奔跑。”?何小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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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新能源汽车下乡第三站启动 最高优惠超1万元
日前,新能源汽车下乡第三站——海南海口站已于10月23日正式启动。本站活动中,共有15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带来30多款面向农村市场的车型,其中包括比亚迪、吉利、北汽新能源、上汽通用五菱、上汽荣威、奇瑞新能源、长安新能源、东风汽车等品牌,活动期间多个车型优惠幅度超过1万元。
对于新能源车下乡来说,在农村地区推广电动汽车,需要解决安全使用、后市场维保体系及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究竟能对多少农村用户提供实惠还是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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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的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英文名称:,缩写:。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服务以及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为本行业和会员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推动增强企业群体的凝聚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新能源汽车强国而奋斗。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调查研究新能源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对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新能源汽车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二)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跟踪了解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会员、全行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经政府部门授权,依法进行行业统计;
(三)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贸易及延伸服务发展,推动行业国际化进程,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代表行业参加多双边贸易规则谈判,组织行业开展贸易救济、应对贸易摩擦以维护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修订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有关建议;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活动,与国际对口行业组织进行交往;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协调、举办行业的大型国内与国际展览(销)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八)按照会员的要求,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维护产业安全培训;
(九)办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综合性刊物,开展咨询服务;
(十)参与项目及产品论证评价,经授权参与生产与流通领域资质审查;
(十一)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本行业产品生产、经营、投资和咨询业务的企业(集团、公司),依法注册登记的本行业科研设计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申请为本团体的单位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行规行约。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审议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内的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秘书长的聘任;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议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并报请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应该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秘书长人选,提请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机构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12年4月20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⑦ 汽车工业协会汽车数据中是否包括新能源汽车
不包括!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每月定期公布的全国汽车产销统计数字,是受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委托而进行的行业统计。这些数字是由国内各汽车 厂家上报而来并进行分析归类而来的。由于无法掌握零售数量,汽车厂家上报的汽车销量是开票数,是厂家卖给经销商的数字,也就是批发数。
⑧ 2020预计增加22.5万个燃油车指标 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所下降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蓝皮书: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指出,新能源汽车发展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并不乐观,为提振汽车消费市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2020年预计将增加约22.5万个燃油车指标。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0.6万辆,占全球总销量的53%,产销规模连续五年居全球首位,广东省则居国内首位,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超20%。
从蓝皮书中可以看到,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首次出现产销同比下滑,全年产销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自去年下半年市场出现加速下滑态势,综合原因分析,其下滑是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竞争优势不足、政策退坡幅度加大、燃油车促消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
而今年更是特殊的一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恶化,1至5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9.5万辆和28.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9.7%和38.7%,相对的是为提振汽车消费市场,今年以来,广州、深圳、天津等地纷纷增加燃油车增量指标数量,据初步统计,2020年预计将增加约22.5万个燃油车指标。
⑨ 环比增长 280% 乘联会公布 3 月新能源汽车销量
日前,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乘联会)最新综合销量数据统计,3月份国内狭义乘用车市场销量达104.5万辆,同比下降40.4%,环比增长317.3%。1-3月累计销量301.4万辆,同比下降40.8%。
其中3月份新能源狭义乘用车销量5.4万辆,同比下降48.8%,环比增长280.0%。累计销量11.0万辆,同比下降56.1%。
第一季度销量中,特斯拉Model3以16680的销量排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与3月销量榜一样,分别是全新比亚迪秦EV和北汽EU系列。从3月的销量上也能看出,疫情缓和后车市的销量开始逐步回暖,虽然本月的增速并没有如预料中的爆发式增长,但相对2月销量来说涨幅还是非常大的。相信从4月开始,销量会有逐步攀升,毕竟重磅新车也将在4月陆续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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