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汽车上牌2019
『壹』 在深圳买车怎么上牌,不是新能源
在深圳买车上牌,如果是非新能源车,就必须上蓝牌,而你又没摇上深圳牌,只能上周边的牌照了,惠州的不行你可以试试上东莞的啊,身边很多朋友都是上东莞的牌照的。
『贰』 2020年国五混动新能源还上上深圳牌吗
2020深圳混动车上牌政策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是可以在深圳上绿牌的。而动力来源于汽油、没有充电口、无需外界电源的油电混合动力汽车是不可以上绿牌的。2020年深圳对于纯电动汽车或PHEV车型采取的是免摇号政策,而普通的混合动力车型是需要摇号上牌的。
深圳哪些混动车能上绿牌
目前在深圳能上绿牌的混动车有卡罗拉双擎E+、传祺GA3SPHEV、博瑞GEE950等。像是常见的纯电动车如蔚来、特斯拉、广汽新能源、小鹏和北汽新能源的纯电车型都可以在深圳上绿牌。
同时如果你在深圳有公司的话,可以尝试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摇号,毕竟公司摇号中标的几率还是挺大的。在深圳一直无法摇到号牌,考虑购买纯电动汽车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深圳混动车上牌流程:
1、备齐资料,.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相关信息;
2、查验机动车登记审核资料、选取机动车号牌;
3、缴纳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4、领取机动车号牌。
『叁』 申请深圳的新能源汽车上牌需要驾驶证吗
汽车上牌不需要驾驶证 根据2012年9月12日修改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需提交: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 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肆』 2019年2月混合动力的小汽车还能在深圳直接上牌吗
2019年深圳新车上牌流程
一、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备齐资料领表方式:
(一)、备齐资料
(二)、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领取
二、查验机动车、登记审核资料、选取机动车号牌办理顺序:
(一)、刑侦五处刑侦验车(西丽车管所)
(二)、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三)、登记审核岗审核资料,打印受理回执
(四)、通过“十选一”或“自编自选”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可提前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预选号牌
三、缴纳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缴费方式:
持受理回执到建行各网点缴纳工本费,具体收费见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表。
四、领取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领牌证方式:
(一)、申请人或代理人到业务大厅发牌、证窗口领取;
(二)、委托邮局投递行驶证、登记证书(在登记审核资料前办邮寄)。
五、领号牌时间:
(一)“十选一”方式选取的号牌,即时到发牌大厅领取铁牌
(二)“自编自选”方式选取的号牌,即时到自助选号区取打印临时号牌,若通过互联网预选的号牌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业务选定号牌,超过五个工作日系统回收预选号牌;十五天后,到发牌大厅领取机动车铁牌。
六、领证时间:请咨询各业务单位民警提供资料:
(一)、领牌:带临时号牌、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带受理回执、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注:委托代办的,另需提供统一样式、双方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9深圳新车上牌费用
深圳新车上牌费用主要包括新车上线检测缴纳的费用、拓号照相的费用以及新车牌照的费用等,其中:
(1)上线检测的费用一般在100元左右;
(2)拓号照相38元;
(3)汽车号牌(反光) 100.00元;
(4)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15.00元;
(5)机动车临时登记证书工本费 10.00元;
(6)机动车临时号牌 5.00元;
(7)装牌费 20元。
这些费用加起来一共大概300元左右。
『伍』 深圳政策调整 2019年8月7日后上牌新能源车不再享受地方补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而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也就是说,以特斯拉model3为例,2019年或2020年购买的均可以享受国家补贴,但2019年6月25日之后购买的新车将不再享受地方补贴,地方补贴约2至3万元。
但事实上,由于2019年特斯拉国产后生产成本降低,即便是深圳地区消费者不享受地方补贴,其购入总价也低于早期售价。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陆』 深圳新能源车上牌条件是什么
居住地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6)深圳新能源汽车上牌2019扩展阅读: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的相关要求规定:
1、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
2、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柒』 2020深圳已经满足蓝牌摇号条件的情况下,新能源只要买了车就可以直接上牌,不需要摇号吗
是的,新能源车载深圳是不需要摇号的。
『捌』 深圳2019新车是不是只能买国6才能上牌
深圳2019年7月1日起新车只能买国6才能上牌。
深圳市《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中规定:
第四条 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
2019年7月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2019年7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2019年7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8)深圳新能源汽车上牌2019扩展阅读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后,违法行为人未接受处理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转移登记等业务,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从事道路营运的载客汽车以及非本市注册登记但上路行驶需向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道路通行证的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标识。禁止破坏或者擅自拆除机动车安装的电子标识。
其他车辆的所有人可以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安装电子标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配发、安装汽车电子标识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玖』 新能源汽车能上深圳牌
在深圳市购买新能源车的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本市户籍人员或深圳居住证(外地人员);
2. 深圳社保连续 24 个月不间断;
3. 名下没有粤B牌照的汽车,以及应当报废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汽车;
4.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拾』 2019年8月7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拿不到深圳地方补贴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即将迎来取消地方财政补贴时代。地方保护主义的破除,将营造出更加公平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
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该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车除外)的购置财政补贴标准将3种要求执行。其中,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细则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公布。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
(一)申请条件
1.对车辆的要求
(1)享受补贴的车辆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运营里程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有关要求,累计达到2万公里。
(3)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不作运营里程要求。
2.对企业的要求
(1)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要求,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据财建〔2015〕134号文要求,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应当按照扣减国家和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3)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6〕958号)有关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生产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由生产企业在深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申报的,其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按三种情况执行:
根据财建〔2019〕138号文和财建〔2016〕958号文对“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等有关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置财政补贴标准按以下3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私人购买补贴试点城市,深圳率先实现了公交出租全面电动化,在产业发展方面拥有优越的市场环境、完整的产业生态和较为完备的资源配套,正在进入从政策导向转变为市场导向的竞争阶段。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本实施细则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撒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一)申请条件
1.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1)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委第44号令)要求,应当进行节能审查的充电设施项目,需取得市(区)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3)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有关规定。
(4)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划要求,新建建筑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给予建设补贴。
2.对企业的要求
(1)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
(2)建设企业(以充电设施产权归属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
(3)建设企业应当建立(或委托建立)企业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并接入深圳市统一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实时上传相关信息。
(4)建设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建设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运营的,其委托运营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在深圳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由生产企业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单位千瓦时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在完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后,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9〕1号)有关规定申领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