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新能源汽车补贴
⑴ 新能源汽车补贴是什么补贴,是可诉补贴还是不可诉补贴
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现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
2013-2015年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都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80≤R<150公里每车3.5万、150≤R<250公里每车5万、250公里≤R每车6万元。
对于纯电动客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按其车长划分,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标准为30万至5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则补助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15万元。)[3]
2017年标准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一)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一是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增加相应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按照车型类别增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提高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续驶里程要求,适时将新能源客车续驶里程测试方法由40km/h等速法调整为工况法;逐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六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七是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二)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三)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每年初,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企业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推广工作牵头部门;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重点抽查后,将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核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向财政部出具核查报告。财政部根据核查报告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二、落实推广应用主体责任
(一)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办法;应对自身生产和销售环节加强管理与控制,会同销售企业对上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负责;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方案,运用产品信息管理系统等,加强对其各级销售商销售信息的管理,销售企业应严格核对每一笔销售信息,确保逐级上报的产品推广信息和消费者信息真实、准确、可查。生产企业应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新出厂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2016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车辆,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对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车辆,在信息采集和管理上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二)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明确本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调整完善地方支持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更新更换力度,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财政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的监管,按各自职责对车辆上牌、车辆运营、补贴申报、数据审核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应加强验车环节管理,确保车辆交付使用时整车及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致;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把关不严的责任人予以追究,加大对骗补等失信企业处罚。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推广情况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三是建立健全地方监管平台。有关省(区、市)应建立地方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及时汇总整理企业报送数据,对接国家监管平台,加强对本地区车辆的监督管理。四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限行限购政策。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目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品牌车辆及零部件、外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
(三)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对新能源车辆(私人购买乘用车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推广应用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核查、抽查。
三、建立惩罚机制
(一)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予以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同时,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对不配合推广信息核查,以及相关部门核查抽查认定虚假销售、产品配置和技术状态与《公告》《目录》不一致、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车辆获得补贴后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或产品《公告》等处罚措施。对在应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二)对协助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核查工作组织不力、存在企业骗补行为的地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等处理处罚。
本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执行。[4]
⑵ 2017年补贴开始减少 新能源汽车怎么办
补贴退坡政策对整个车市的非常影响有限,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新能源车的销量基数很小。只是刚刚起步的新能源车市场会否有负面的连锁反应,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是否合适,有待观察。可以肯定的是,补贴减少,以补贴为中心的非市场化产业活动会逐渐减少回归市场理性。
⑶ 比亚迪: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13.42亿元到账
3月2日,比亚迪(002594)发布公告称,近期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转支付的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13.42亿元。
比亚迪称,补贴款将提升公司现金流水平,有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降低财务费用及公司资产负债率。
在工信部去年10月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情况的公示》中,宇通汽车、比亚迪和中通汽车三家获得的补贴最多,分别为45.9亿元、34.61亿元和11.2亿元。
比亚迪2019年半年报显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70984.5万元,当期其净利润为145457.3万元,政府补助将近占比50%。2016年至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达到71093.9万元、127580.7万元和207266.5万元,呈现逐年增长之势。
另外,随着补贴退坡的影响逐渐减弱,凭借领先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完整的产品体系,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保持行业领先。今年,搭载“刀片电池”的首款车型比亚迪汉将于第三季度上市,新车定位中大型轿车,风阻系数仅为0.233Cd,分为纯电动汉EV和插混车型汉DM两个版本,EV版续航里程最高可达600公里,有望成为比亚迪在新能源车市场的又一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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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2017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案 有哪些变化
纯电动汽车
新政策中,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仍按照现行标准实行,或许是由于目前燃料电池技术不成熟、具备该项技术的企业少有关系,但新政策仍然提出了技术要求: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
总结:http://www.okeycar.com/
在这个新能源补贴政策方案里,相比以往的补贴方案显得更加用心。在新的方案中,更多的考虑到了对技术的推动,比如纯电动车的补贴方案就加入了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的因素,通过简单堆叠电池的方式生产长续航里程的车型将获得更少的补贴,高能量密度车型获得更多补贴,这样就推进汽车企业开发新型的动力电池,从而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
对消费者来说,将会有更多续航里程长、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的车型可供选择,不仅满足了日常使用需求,在北京这种限牌城市也将得以通过购买新能源车来取得汽车牌照资格。
⑸ 国家下发137亿新能源补贴,比亚迪一家拿走43亿,意味着什么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情况的公示》,企业实现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约40万辆,涉及补贴资金136.96亿,其中比亚迪依旧作为本次补贴“大赢家”。
⑹ 疫情期间的“及时雨” 比亚迪收到2017年度新能源补助金13.42亿元
3月2日,比亚迪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清算资金的通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转支付的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13.42亿元。
去年10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情况的公示》显示,乘用车类目中比亚迪成为获得补贴最高的车企,高达31.59亿元,其它获得补贴的乘用车品牌车企中,补贴金额排名第二至第七名的补贴总额还不及比亚迪一家的多。同时,车友头条查阅相关资料还发现,自2016年至2018年,比亚迪获得的政府补贴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14.07%、31.37%和74.55%。
当下已步入新能源汽车的后补贴时代,比亚迪补贴占比逐渐增高并非益事。有专家认为,车企最重要的仍是打磨产品,丰富产品线,精耕细作,开拓市场,尽可能摊薄产品成本,扩大产品链、业务链和价值链,加快技术升级,才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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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新能源补贴“退光”只是开胃菜今年三大政策让部分车企再脱几层皮
2019年6月26日起新能源补贴在2018年的基础上平均退坡50%,导致新能源汽车市场急剧下降,今年截至到11月份,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五连降“,可见对市场的影响力度之大。
“双积分”政策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往市场化方向发展的关键,可以预见2020年新能源汽车也将进入全面竞争时代。
以上的三大政策,对于中国汽车市场,其中两项对新能源市场影响巨大,各大车企的新能源事业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但与此同时也是推进了中国车市优胜劣汰的进度。
写在最后:
汽车企业的竞争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地步,在步入2020年后,国家政策的紧箍咒越来越紧,会不会导致部分企业“排队领死”?对此,你有神马看法,欢迎在后面留言,找同类互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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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
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⑼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又出了什么新规
2月26日,北京市科委、经信委、财政局、城管委、交通委联合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北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参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另行研究制定。
《办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界定,即依法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此前北京市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为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符合本市相关产品技术、安全及企业售后服务等条件并完成备案的新能源商用车,在取得本市车辆登记牌照并获得中央补助资金后,可依照本办法申请本市财政补助。
此次发布的新规中指出,北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北京市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另行研究制定。《办法》中也提到,根据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分工安排,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制定市级财政补助政策。
此前的政策中,经信委的责任是“进行备案”,此次经信委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参与本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引导”“指导在京生产企业开发适用于本市推广的新能源车型产品。
根据文件,《办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发布后,《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123号)同时废止。
⑽ 2017年国家汽车新能源补贴什么时间能下拨到企业
直接下拨到了各大车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