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表
『壹』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 蔚来推最高2.25万元补贴福利
2021年1月10日(含)前支付大定的用户,仍可按照2020年国家补贴标准享受补贴,差额由蔚来承担。
『贰』 实施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退坡政策的经济意义
继2018年国内汽车市场28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后,今年上半年国内汽车销量累计同比降幅扩大至两位数,达到12.4%,车市异常煎熬。
目前,大众品牌有三个鲜明特点,首先是全面布局,每个细分市场上汽大众都有不同车型、不同动力形式;其次是升级趋势,在尺寸、内饰、造型、电子配置方面进行升级。大众品牌从朗逸Plus、PoloPlus的上市再到途昂X、途岳的上市,这些产品的变化是上汽大众整体品牌向上的表现。
『叁』 新能源补贴退坡,各大车企给出了什么对策
一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火热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但“高额补贴”势必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今年3月份,《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发布,预示着新能源市场后补贴时代的来临,而此次“新政”所导致的补贴退坡力度之大,也着实让有些车企和消费者措手不及。
这种厂家自掏腰包补贴保价的行为虽然是各大品牌的主流做法,其本质上还是一种权宜之计,拖延到后期,车企仍需给出新的应对策略,否则该涨价的还是得涨。
二、“保利润”涨价
并不是所有车企都有底气和能力去打“保价牌”的,尤其是对那些目前都尚未实现盈利的新能源车企而言。虽然很可能会丧失部分潜在客户,但一些车企在压力前还是选择了“保利润”,提高了产品终端市场的售价。
三、加量不加价
维持优惠价或者涨价都是补贴退坡后的常见做法,但更绝的是,有部分车企不仅能使新车的入手价比从前更低,还在产品力上做了升级。
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了补贴大幅退坡、竞争日益激烈的下半场,选择保价就需要让利,选择涨价也要承担销量断崖的风险,或许只有以提升产品力、升级技术降低成本等方式“真刀实枪”地战斗,才能在整体下行的大环境下继续生存。
『肆』 新能源汽车补贴今年不会大幅退坡
日前,新能源汽车股走势引人注目。Wind数据显示,1月13日,新能源汽车指数股中有超过170股上涨。截至当日收盘,北汽蓝谷(600733,SH)和比亚迪(002594,SZ)涨停;东风科技(600081,SH)上涨5.76%;中通客车(000957,SZ)涨幅3.7%。此外,电力装备制造企业特锐德(300001,SZ)也大涨9.98%。
新能源汽车股票大涨,与利好政策刺激密切相关。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0)上表示:“2020年7月1日,新能源汽车补贴不再进一步退坡”。
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释称:“为稳定市场预期,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今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大幅退坡,希望行业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加大创新力度,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市场开拓,共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定调
此前曾“一枝独秀”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自2019年7月开始,连续6个月销量出现同比下滑。中汽协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分别同比下滑2.3%和4%。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董扬认为,这与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相关。
“以前每年新能源补贴退20%左右,去年退了75%,从企业角度来讲,这个退坡幅度已经在企业的毛利率以下了。”董扬在上述论坛上称,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过大,会造成企业毛利率减少,生产开始收缩,这种现象还会延续两年左右,所以对电动汽车而言,2020年最重要的是政府要“稳政策”,把该定的定下来。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也在上述论坛上呼吁,建议2020年底前,稳定现有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不再对补贴产品的技术指标做新的调整,让企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补贴退出后的产品规划与研发工作中。
在万钢看来,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首先要坚持战略引领,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其次,要把握好新能源汽车转型升级的方向,协调推进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加强政策创新,推动各方合作。
随后,苗圩在上述论坛中表示,“2020年7月1日,新能源汽车补贴不再进一步退坡”。苗圩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明确表态,给当下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
“此前官方提出,从2017年开始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将逐步退坡,直至2020年底完全退出。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公布之前,业内普遍认为今年将在2019年基础上完全退出。但根据苗圩及工信部的回应,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大概率与去年相似,这样就给车企留下更长的缓冲时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表示。
今年市场或迎“融冰”时刻
政策的利好与稳定,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平稳完成从政策驱动到市场驱动的过渡时期。
有分析指出,在技术尚不足以完全支撑企业消化补贴退坡后的巨大压力下,新能源汽车补贴或许不能立刻完全退出,应当继续“扶上马、送一程”。尽管这种“送”会有很多弊端,如一些没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企业会存在于市场,但如果贸然取消所有补贴,会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带来比较大的心理冲击和影响,会让那些真正在技术和研发方面进行大投入的企业放弃或减少技术与研发投入。所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必须在逐步退出同时,调整与优化,能够让补贴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要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比亚迪在2019年半年报中曾提出,新能源补贴的下调给行业相关企业带来较大盈利压力,但长远有利于优化新能源汽车产品结构,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优胜劣汰,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将更趋市场化,拥有领先技术优势、可靠品质验证和良好市场口碑的新能源汽车厂商有望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巩固领先地位。
上汽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王晓秋在上述论坛中也提到,从2019年6月补贴退坡以后,新能源汽车销量基本上是两位数的下跌,这意味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已正式进入到后补贴时代。为应对后补贴时代的挑战,上汽提出“蓄势、融创、竞合”的建议,试图尽快走出阶段性调整,实现新的发展突破。
而在苗圩看来,2020年对中国汽车行业来讲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新能源汽车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
“从2018年起,我国汽车市场进入到市场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期,目前逐步触底企稳,未来仍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苗圩指出,从我国新能源汽车目前的销量来看,已经恢复到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前的平均水平,这表明上述的政策负面影响正在逐渐恢复中。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也是外资与合资车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力的元年,以特斯拉为代表的主流外资车企纷纷发布极具竞争力的新车型,剑指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狼来了”早已成为业内普遍共识。
但在苗圩看来,我国当前拥有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最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最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在此过程中,通过竞争也出现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企业。“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具备较好的规模效应优势和发展环境,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不动摇,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苗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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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了多少
进入2015年,我国新能源车的有关国家补贴将比去年进一步退坡。根据2014年2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2014年和2015年的补贴相比2013年将分别降低5%和10%。该补搜索贴推广政策确认将明确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 由此可见,2015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所获得的国家补贴将进一步减少。此外,由于目前多个地区的地方性补贴金额采取与国家补贴按不同比例换算后的数额进行发放,其也将随着国家补贴的减少而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 需要注意的是,补贴范围内的车型首要条件是需要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而目前所有进口车型,都无法享受以上政策优待。
『陆』 四部委: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将退坡20%
12 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通知还指出,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1000 辆。
通知如下: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
〔2020〕59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 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 号)要求,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二、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
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 43 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 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 125%。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要求,适用财建〔2020〕86 号文件规定。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
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监管,对于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承接购置补贴有序退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四、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1000 辆。
本通知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 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 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 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 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 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柒』 新能源汽车补贴2021具体内容有哪些
1、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与2020年补贴标准从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不同,通知明确2021年补贴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且未设过渡期。
2、通知明确了不同类型、不同领域车辆产品的补贴标准,为补贴政策精准执行提供依据。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
(7)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表扩展阅读:
政策影响
2021年新能源汽车将采用新的试验方法标准,对部分车辆产品的技术指标值将造成影响。为保障新老标准平稳过渡衔接,通知提出,对按照新试验方法进行检测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产品,按同等技术难度,合理规定续驶里程、能耗等技术指标门槛值要求。
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指标门槛,适用财建〔2020〕86号文件规定。通知还明确,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退坡20%
『捌』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是什么意思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是比上一年度减少20%的补贴。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2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通知称,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
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
(8)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表扩展阅读:
2018年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明显带动了投资、就业和税收增长,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投资累计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产业溢出效应明显。 但在财政补贴逐步退出的背景下,市场竞争加剧,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来之不易的成果,保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所面临的挑战。
他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2019年补贴政策,总的原则是在确保2021年补贴全部退出后,产业不发生大的波动,分阶段的释放退坡所带来的压力,防止一次退坡坡度过大,带来大起之后的大落。
『玖』 补贴退坡,新能源汽车前路要靠什么
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我们国家给予了一定的补贴,除此之外,针对新能源汽车,国家还推出了不限行不限号等福利政策。经过国家政府的努力,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保有量不断在增加。但是,未来新能源汽车前路还靠“补”吗?笔者认为,未来新能源汽车之路主要是要靠技术。
所以,新能源汽车的前路得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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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四部委联合发布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20%
易车讯 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并将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以及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
《通知》中提到,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二、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43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25%。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要求,适用财建〔2020〕86号文件规定。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
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监管,对于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承接购置补贴有序退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四、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
本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