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哥电动汽车
❶ 龙哥被反杀案件现在法院判决了吗,结果是什么
已经判决了。
龙哥被反杀也就是“昆山砍人事件”已经判决,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详细经过:
1.案件起因。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
2.案件经过。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
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
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
3.案件后果。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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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电动自行车车主属正当防卫 案件已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昆山砍人案事件回顾到底如何区分防卫的“正当”与“过当
❷ 在 我是谁 电影中 成龙和美国妞一起做的是什么车
那里哪有美国妞啊?你说的应该是那个FBI装记者的黄毛,人家也是个日本人,刚开始是有个三菱的EVO,后面的那个就是小电瓶车吧,荷兰很注重环保的!一般龙哥拍片都是三菱的车。 我知道你说的那个,不就是那个黄色的,前后有红色心图图案的小车吗,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啊,因为它不是什么名车,而且标志也看不清。可能就是荷兰当地流行的一种小环保车,类似咱们中国的电动自行车,你说外国人可能知道咱们中国电动自行车的牌子吗?
❸ 沈阳龙哥修车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沈阳龙哥修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三类汽车维修(发动机维修、电气系统维修),二手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租赁等。
法定代表人:薛云龙
成立时间:2010-01-18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1010000005508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51号
❹ 理想ONE优秀不假,但罗永浩吹捧很尬,问问奔驰宝马同意不
我是从初中开始看罗哥的单口相声的,十多年过去了,罗哥的综合实力越来越强。而在这些年间,罗哥的履历也是非常之精彩,大家也都知道,办培训学校,砸西门子,造锤子……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它几乎完全没有对手”的口才。最近,这张嘴又找到了落脚点,那就是直播卖货。罗哥的直播之路可以说是“出道即巅峰”,我个人并不太看直播卖货,除了李佳琪和薇娅,罗永浩是我知道的第三人。就目前的趋势,让罗哥当个2020年最佳新秀,应该问题不大。没了学校,没了锤子,罗哥依然可以凭一张嘴和“交个朋友”之道走天下,而且是越走越顺。在这里,不得不借用罗哥的话:你不要小瞧罗哥,罗哥活儿全。
最近,看罗哥颇有进入汽车圈的迹象,一是在他直播里投广告做宣传的汽车厂家很多,二是近日因为他的一段对“理想ONE”的评价,让众多汽车人学到了,原来可以这样说车——不需要太含蓄,不需要担心吹太狠会被喷,只要向罗哥那样,真情实感,干就完了。
对,向罗哥学习。
但我转念一想,罗哥的话也不能完全相信,毕竟“翻车”的片段那么多,总不能回回都“李姐万岁”吧。
他是这样评价理想ONE的——“除了解决不了某些人很在意的面子问题(不是外国名牌),除了没有像特斯拉那样提供超跑般的推背感,理想ONE是你能在这个价位买到的全世界最好的车(它谦卑的售价让我感慨万千)。即使是跟比它贵几倍的车比,它也几乎是完全没有对手的。”
看到这里,其他厂家坐不住了,奔驰笑了,宝马乐了,甚至特斯拉的马斯克被点名表扬还有点飘了。笔者在此并不想苟同,并向罗哥扔去了GLC、X3、XC60、F-Pace等几发大火箭。
“因为交个朋友效益还不错,公司要给我配一辆所谓“出去见人”的车,500万以内任选,我试了一个下午,选了三十多万的理想ONE”。500万内,选了30多万的理想ONE,看来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是我,我肯定选个添越,古斯特坐坐——但是天天吃山珍海味的人,偶尔也想尝尝青菜稀饭,换换口味,这很正常,我等还未到这一境界。
而最后一句话——今天的汽车工业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做汽车的人大都是完全不懂产品的人,但李想和马斯克显然不是——不难看出,罗哥和李想、马斯克一样,都是懂车之人。想到了罗哥曾经在手机圈说过的话,大致是市场上做手机的,都是不懂手机的,我相信龙哥是懂手机的,但是生不逢时,走远了。那么,龙哥进入汽车圈之后,又会怎么样呢?我们拭目以待。
以上,理想汽车的老大李想看到此评价,不知道是应该开心呢,还是哭笑不得呢。罗哥是夸赞了一番不假,但越是激进的评价,可能越会引起争议和反驳,最后可能会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估计这两天,理想和李想将站在风口浪尖,接受网友的冲击。
骑士语录
理想ONE优秀不假,但罗永浩吹捧很尬,不过这是他的风格,激进了点,但是我们解读的时候,就要降低几个度了,比如“几乎完全”,就对应“可能、或许”。
看罗哥只图一乐,但就说这份气场,我只能说:龙哥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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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龙哥商务车改装联糸方式“
龙哥商务车的改装和联系的方式,这个直接在每一个汽车修理的地方都可以改装。
❻ 昆山社会我“龙哥”动刀反凉凉,当事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当事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公安机关认为,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而且此后刘海龙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以及抢刀行为,都可表明,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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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省检察院也给出了自己的分析意见。“法律不会强人所难。”检方认为,面对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
所以刑法规定,面对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没有防卫限度的限制。本案中,于海明面对挥舞的长刀,所做出的抢刀反击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江苏昆山通报"反杀案"-人民网
❼ 成龙我是谁中开的那个越野车是什么车
确实是三菱,包括电影中的飞车追赶镜头都是用的三辆一样的白色三菱车完成的,是龙哥空运过去的,龙哥就是那么敬业,让我们佩服!!!
❽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哪里人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甘肃省镇原县人。
一、人物简介:
刘海龙,“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五次坐牢,从19岁开始偷窃,五次被判刑加起来10年5个月。
二、生平个人经历:
1、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3、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4、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5、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6、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7、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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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定性及理由:
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
(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
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
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❾ 昆山龙哥怎么死的
看一个骑电动车的不爽,下车一阵狂锤!…转身又去车里拿刀用刀背砍人,结果手滑了一下下刀被电动车小哥夺走了,然后被小哥砍死了!
❿ 现在大家都谈龙哥,龙哥是什么梗
因为龙哥打架掉装备,遭对方拿到装备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