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型汽车 » 西安新能源汽车桩补

西安新能源汽车桩补

发布时间: 2021-12-05 03:15:51

① 西安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地补资金),是指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在西安市推广应用的专项资金。地补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符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已经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并在本市完成销售、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和在本市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设施补贴。同时,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应按照扣除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季度向市工信委申报地方补贴。其中购车者为个人用户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个人购车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由汽车生产企业据实申请地方补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 新能源汽车建充电桩需要增容是什么原因

增容(增加配电容量)指原有电力用户增加用电量的相关业务。有的需要新安装配电设备及线路,有的只需在变电站调整配电容量。应该是你建设充电桩的电源点容量不足的原因。

③ 陕西西安雁塔小区没有固定车位能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吗

陕西西安雁塔小区没有固定的车位,这样你可以和小区里的物业沟通一下,他们如果能够提供位置的话是可以安装的。如果因为你自身的原因或者条件不够,肯定也是不能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

④ 2022年底新建充电桩1万个 西安推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西安市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新建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⑤ 谁有全国主要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建设)补贴已经发放的情况

建议去盖世汽车社区去看看。里面对于各家销量啊还有对比数据这块比较多。希望可以帮到你

⑥ 我想问问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有电价补贴吗

你好,目前没有这个优惠政策,只是听说有些地方会给运营充电站的单位一定的奖励,主要是参考每年充电量的大小。对于个人使用充电桩给电动汽车充电暂时还没有奖励,但在使用时各地供电部门会有一定的电价优惠,远比在外面充电便宜很多,所以如果安装了家庭充电桩还是很省钱的。

⑦ 如何申请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流程:

1、提交申请与审核材料

一般来说,车主购买电动汽车后,由建桩厂家向供电公司提交报装材料,需要提供用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新能源小客车充电条件确认书、物业同意安装证明以及车位证明。其中固定产权车位和6个月以上租赁车位两种车位证明均可。

2、安装施工

厂家确定好施工方案后,就到了安装施工的步骤,根据各小区条件和车库位置的不同,施工时间也不同,有的只需要2小时就搞定,有的可能需要一整天才能施工完成。

需要注意:在施工过程中,一般首次施工不需要用户缴纳施工费,但如果一天内施工没有完成,需要拖到第二天,那么施工人员则会收取一定的人工费,这笔费用通常按照人工劳动力和工作时长来计算,大致为几百元。

另外,充电线缆30米内免费,超过30米就需要用户自行购买线缆。

3、验收合格。

施工完成后,充电桩公司会去电力公司报备,由电力公司去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会给电表施加封志,电力公司再制作对应的电卡,并由充电桩公司领取转交业主,或者业主自己去供电局领取。

⑧ 现在新能源充电桩政府还有补贴吗,补贴多少怎么获得

个人无法申请,必须和充电桩企业合,你只负责投资,其他公司负责补贴申报,安装,运营。天津大真公司发展不错,和他们联系过,就是因为囊中羞涩,最后没做。哎不说了眼泪。

⑨ 个人最高万元补贴 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细则发布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西安发改委获悉,1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快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如下: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其财政补贴。

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的,应同时满足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政府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査中无违法违规现象;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等条件。

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满足下列条件: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的自有产权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此外,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合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

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相关目录;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70千瓦;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公里等。

新建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市民,请登录市发改委网站申报,补贴对象公示等信息也将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

⑩ 西安新能源汽车都有哪些补贴政策

您好,西安的补贴政策望采纳!

政策保障:按照1:1比例补贴
为推广新能源汽车,西安市还制定了一套综合推广政策体系。对在西安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对符合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船税。
地方财政补贴82360万元,车辆购置费用43485万元,配套设施建设费用31852万元,示范实施推广费用2000万元。

热点内容
盛唐短轴新款房车 发布:2025-06-16 17:25:09 浏览:405
大众魔方商务车 发布:2025-06-16 17:23:47 浏览:910
金杯大力神皮卡图片 发布:2025-06-16 17:15:31 浏览:63
五菱宏光最新款7坐商务车 发布:2025-06-16 17:04:18 浏览:590
中国房车驻车地大全 发布:2025-06-16 16:55:51 浏览:506
最实际的豪车排行 发布:2025-06-16 16:50:14 浏览:283
日产老尼桑内饰改装图片 发布:2025-06-16 16:35:47 浏览:370
武汉维修豪车的店面在哪里 发布:2025-06-16 16:34:13 浏览:882
今日松原大豆装车价格 发布:2025-06-16 16:10:55 浏览:985
全国cs35汽车二手车价格 发布:2025-06-16 16:04:40 浏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