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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区新能源汽车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3-01 05:52:44

新能源汽车有什么政策

新能源汽车政策方面
1.政策支持 — 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飞速发展起
2011年初出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篇第十章提到汽车产业要加强节能减排科研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要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即将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进一步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明确了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将正式迈入产业化发展阶段。预计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将分三步走,第一步2008-2010 年,在大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示范运行。第二步是2011-2015 年(“十二五”)开始进入产业化阶段,在全社会推广新能源城市客车、混合动力轿车、小型电动车。第三步是2016-2020 年(“十三五”),进一步普及新能源汽车、多能源混合动力车,插电式电动轿车,氢燃料电池轿车将逐步进入普通家庭。
“十二五”期间,我国汽车发展总体上将采用一种过渡战略和转型战略。未来5-10 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将采取内燃机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两条腿走路发展战略, 一方面继续优化现有的车用能源动力系统,发展节能型内燃机汽车;另一方面,开发新一代车用能源系统,发展新能源汽车,两者共同发展,良性互助。目前,我国已基本掌握了新能源汽车的整车开发技术,建立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技术平台,部分产品实现了小批量生产和示范运营,正逐步向产业化推进。动力电池

② 新能源汽车有什么优惠政策

你好!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近些年变化挺大,每个地区优惠政策不一样,具体你可以查看当地信息公开,查看最新政策。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采纳。

③ 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有哪些

一是不需要摇号,只需要申请排队即可。大家都知道北京燃油汽车指标是多么难获得,这个是有命中概率的,有些人甚至3-4年都没有摇到;然而,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要求,新能源汽车指标只需要申请排队即可,可以确定的是你100%可以命中,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最长可能也就是2年。
二是购车有补贴且用车成本相对较低。购车补贴情况请出门左走,看这里(现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后购买电动汽车还能享受的补贴有多少);用车成本将在以后给大家做出对比,请大家关注小编,尽情关注。
三是不需要再考虑被限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7〕12号)要求,纯电动小客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不限行。这对于汽车出行每天都是刚需的朋友来说,无疑是最好不过的利好政策了。
四是品格高尚想为实现北京蓝天做贡献。虽然理论上来说,个人做某件事的时候,是不会考虑社会边际效应的,但是生活在北京的小编认为,会有这样一群人,希望能做些什么事情,还北京一片蓝天。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哪些政策国家从宏观综合、行业管理、税收优惠、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制定了全面的政策体系。
——宏观综合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奠定基调,指明大方向。
——行业管理政策,任何一个行业发展,必须制定规范,让行业健康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优惠,刺激企业进入产业。
——科技创新政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必须增加科研投入。
——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政策,均为应用层政策,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消费市场。

④ 个人最高万元补贴 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细则发布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西安发改委获悉,1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快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如下: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其财政补贴。

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的,应同时满足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政府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査中无违法违规现象;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等条件。

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满足下列条件: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的自有产权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此外,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合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

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相关目录;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70千瓦;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公里等。

新建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市民,请登录市发改委网站申报,补贴对象公示等信息也将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

⑤ 哪些城市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如果满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宝工商城提示您,只有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才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当地消费者才能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

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

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第二批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名单:

沈阳,长春,哈尔滨,泸州市,淄博市,临沂市,潍坊市,聊城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江苏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贵州省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云南省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外,很多城市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纷纷出台地方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可以获得国家+地方双重补贴。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海口、天津、大连、苏州、西安、武汉、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补贴政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区按照国家标准1:1进行补贴,上海则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额度为4万元/辆,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贴额度为3万元/辆。

⑥ 西安印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

从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处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⑦ 西安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为什么比亚迪秦在西安13.3万

比亚迪秦是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属于新能源车的范畴,旗舰型售价20.98万元,扣除2014年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3.325万元和西安市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3.325万元以及西安市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补贴1万元后,裸车售价为13.33万元。即20.98-3.325-3.325-1=13.33(万元)。
PS:这是2014年的价格,2015年国家和西安市政府购车补贴将各减少0.175万元,降至各3.15万元。这样,2015年的售价较2014年将上涨0.35万元,旗舰版售价为13.68万元。所以,要想入手这辆车的同志要赶在2014年年底前提车,这样可以节省0.35万元。
希望对你有用并采纳,谢谢!

⑧ 新能源车享有哪些政策

1、新能源乘用车方面:

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将在2020年的基础上下降20%。续航里程300公里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不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降至1.3万元;400 km以上(含400 km)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降至1.8万元。

同时新政指出,新能源补贴前乘用车价格应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了鼓励“电力交换”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并加快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电力交换模式”的车辆不受本规定影响。

2、公共交通方面:

为推进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气化,在2020年的基础上,对符合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等方面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下调10%。为了加快公共交通行业的转型升级,地方政府可以继续为在新能源购买公共汽车提供补贴。



与2020年补贴标准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执行过渡期不同, 《通知》规定2021年补贴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不存在过渡期,也就是说,2021年1月1日0: 00起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全部按照2021版政策执行。

新发布的新政反映了补贴逐渐下降的力度和节奏。从补贴标准来看,从2020年到2022年将逐年下降。新政指出,考虑到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2年底,平稳补贴下降的强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的补贴标准将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0%、20%和30%。

购新能源汽车最新优惠政策了解之后,新能源汽车有哪些优缺点?

新能源汽车的优点:

1、新能源汽车更环保。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非燃料发电,而不是燃烧汽油和柴油,它使用清洁能源,如电力,太阳能和氢。这样就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2、新能源汽车不在限号范围内。由于环境污染严重,为了缓解环境压力,许多城市采取了限制汽车数量的方式来限制私家车的出行。然而,新能源汽车几乎零污染和零排放,所以它不在限制范围内,使它更容易出行。

3、新能源汽车开车更安全、更稳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相对较低,最大行驶速度普遍低于普通汽车,因此驾驶更稳定,安全系数更高。



新能源汽车的缺点:

1、新能源汽车充电困难且慢。因为新能源汽车还不普及,很多城市或地区没有充电桩给新能源汽车充电,所以给汽车充电不方便。另外,新能源汽车电厂系统不是很成熟,充电慢,一般要几个小时,不方便。

2、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短。对于使用电力的新能源汽车来说,汽车电池的存储容量是有限的,因此汽车的连续行驶里程将是有限的,并且一般不可能行驶很长的距离。

3、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还不成熟。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行业的“新星”,在各方面都还在摸索和提高。至于新能源汽车的售后维修,技术熟练的维修人员不多,不能及时维修,给车主带来很大不便

⑨ 西安车辆限行规定里的新能源车指的是什么

西安不受限行影响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每次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时发布的机动车禁限行通告第七条有新能源汽车的说明如下:

七、以下类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

2.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汽油柴油等少污染、低噪音、无公害的清洁能源作为动力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在日本通常被称为“低公害汽车”,包括5 类,即: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以甲醇为燃料的汽车、排污和燃效限制标准最严格的清洁汽油汽车。在美国通常称作“代用燃料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BEV)、增程式电动汽车(EREV)、混合动力汽车(HEV)(油气混合、油电混合)、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气、醇醚【甲醇(MTBE)、二甲醚(DME)、乙醇汽油(EG)】)汽车、氢能源动力汽车(FCEV)、天然气汽车(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汽车(,LPG)、太阳能汽车(SE)、及其它新能源(飞轮等高效储能器、超级电容器)汽车。

⑩ 西安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地补资金),是指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在西安市推广应用的专项资金。地补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符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已经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并在本市完成销售、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和在本市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设施补贴。同时,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应按照扣除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季度向市工信委申报地方补贴。其中购车者为个人用户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个人购车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由汽车生产企业据实申请地方补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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