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文件
⑴ 海南省:年底前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
(文/彭科峰)5月20日,海南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进行奖励。
《通知》指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将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进行综合奖励,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营造良好氛围。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
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海南省方面表示,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
《通知》强调,海南省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要把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奖励区别开来,严禁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扣除政府财政奖励后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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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海南省发临时政策购车奖励1万元
进入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全球的汽车行业受到冲击,中国车市也是如此。根据中汽协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7.4万辆和367.2万辆,同比降幅分别达到45.2%和42.4%。因此,为了促进汽车汽车消费,国家和与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5月21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公安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的通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财政资金综合奖励。该政策的发布,旨在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通知》中指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将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进行综合奖励,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营造良好氛围。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
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政策中还提到,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值得一提的是,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不要要注意的是,符合奖励资金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将不再给予奖励。
结语
在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海南省无疑是始终走在最前列的地区。早在去年,海南省省长沈晓明表态:海南计划在2030年前实现全岛使用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用车先行,然后拓展到公共事业用车,比如公交车、出租车和环卫车,最后将覆盖到私人汽车。计划在2030年之前,实现全岛新能源汽车的覆盖。
此次发布的促进消费政策,也将会进一步推进海南省全岛覆盖新能源车的速度。而与此同时,海南省的临时新政也可能会产生带动效应,如果实施后效果不错,不排除其它省份也会根据其本省的实际情况,推出一些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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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海南买新能源汽车每辆奖励1万元的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
海南购买新能源汽车奖励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金奖励对象
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资金奖励标准
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三、资金申报
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个人用户
下载“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完成“人脸识别”等技术校验。
(二)非个人用户
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
资金审核采取“月度审核、年终清算”方式。
(一)月度初审
省公安厅提供每月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车辆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对机动车所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发布通过初步审核的车辆数据并向社会公布。
(二)年终清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报省财政厅并抄送各市县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3)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文件扩展阅读
新能源汽车分类
按照范围的大小,新能源汽车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新能源汽车。
广义新能源汽车,又称代用燃料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这类全部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也包括混合动力电动车、乙醇汽油汽车等部分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目前存在的所有新能源汽车都包括在这一概念里,具体分为六大类: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醇醚燃料汽车、天然气汽车等。
狭义新能源汽车可以参考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规定:新能源汽车是指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具有新技术、新结构、技术原理先进的汽车。
⑷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1
2021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
2、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3、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
4、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
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法律依据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第五条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第八条 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⑸ 海南新能源汽车第三批名单什么时候公布
2017年公布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商务厅联合发布了《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三批)》(以下简称“《目录》”)的通知,共计135款新能源汽车入选。其中,乘用车收录12款车型,客车收入91款车型,货车和专用车收入32款车型。2017年海南省共发布了三批《目录》,共计396款新能源汽车入选。其中,乘用车收录57款车型,客车收入292款车型,货车和专用车收入47款车型。
⑹ 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风向标为何转向海南
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冷流”影响相比,下半年——的产销量不佳。海南是中国最南端的中国第二大岛,已成为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热点。
当地政府还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仅在9月,就宣布了《海南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此外,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预计海南将启动新能源汽车与汽车分离的试点计划”。
“海南人有世界”,业内人士认为,海南的市场份额更大,可以体现成本效益,可以在全国有更好的布局和保证。接下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风向标将从北京转移到海南。
⑺ 8月新能源汽车政策:多方面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除云南外,北京、河南、江西、广州等地区也相继推出了刺激汽车消费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的补贴政策。新一轮政策的加码支持有利于持续带动汽车销量,为厂家和经销商消化库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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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海南省新能源规划发布 2030年将禁售燃油车
日前,海南省对外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再一次强调2030年将不再销售燃油汽车。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在国新办资讯发布会上表示,海南设定的目标是到2030年PM2.5个位数,为实现这一目标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2030年将不再销售燃油汽车。
同时表示,2030年将不再销售燃油汽车;并且从今年底开始,海南将“禁塑”,实现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建设2000多公里的LNG的供气管道,2030年基本可实现农村以气代柴等等。
此前,海南省对外发布的《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中提到,海南将新能源汽车的主要推广路线定格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除此之外,还必须结合海南省天然气资源和极端天气应急等实际情况,将天然气汽车作为重要过渡车型纳入应用范畴。
其中,在推进增量和存量汽车双向清洁能源化的发展战略中,到2030年实现全岛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为100%。
早在2019年3月5日,海南宣布计划于2030年全面进入清洁新能源时代,这也是中国第一个宣布禁售燃油车的城市。
目前,海南正在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各类型电动汽车的基本需求。相关产业政策也在逐步加大海南新能源市场的发展,其中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底,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数量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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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最高奖励1万元 海南省促进新能源车消费奖励措施延至年底
海南省将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 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万元。
此外,凡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并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继续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进行奖励申报。奖励申报仍按原《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自政策公布实施以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市场销售和推广形势持续向好,仅今年5-9月全省新增新能源汽车2.4万辆。截至9月底,海南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2万辆,同比增长139%,总量已超过去年全年。
⑽ 海南买新能源汽车每辆奖励1万元是怎么回事
据中新网1日消息称,海南省商务厅日前出台《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决定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同时在海南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共奖励1.5万辆汽车)。
此外,《措施》还涉及了海南调剂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标。根据措施规定,2020年5月至7月,海南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将预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提前调剂使用,每月配置3万个指标进行摇号。
(10)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文件扩展阅读:
《措施》主要内容
(一)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
(二)调剂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标。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将预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提前调剂使用,每月配置3万个指标进行摇号。
(三)优化汽车消费环境。制定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规范,加强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加强汽车销售监管,建立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明示制度。规范二手车交易,支持企业探索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