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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置

发布时间: 2022-05-01 19:12:15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发展现状如何

⑵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怎样能够定时充电,使用分时电价。

感觉难度很大,因为各个充电桩厂家的功能不同,建议与充电桩厂家技术人员一道来研究、解决。

⑶ 新能源汽车如何申请安装充电桩

安装自用充电桩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车主(用户)需填写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申请登记表。

第二步:在住宅小区内安装时,需报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确认车位使用情况,由其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车位使用情况;在办公场所安装自用充电桩时,用户所在单位或其物业服务企业需确认车位使用情况,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第三步: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在《登记表》上确认为用户建桩并盖章。

第四步:申请用户持《登记表》、身份证明、车位现场环境照片、车位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域供电部门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其中,《登记表》1式5份,供电部门统一收取,市建委、经信委、用户、车企各存一份。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与完善,再加上节能减碳的政策,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率大大升高了。一系列的措施将会逐步实施,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等一站式服务,做到售电、装桩、接电并行推进,加快家用充电桩安装使用进程,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开启“绿色通道”。比如“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一站式服务将办电服务前置至车企经销商、4S店,车主通过在“网上国网”App提交身份证照片即可快速办理“充电桩报装”业务。接收报装订单后,供电公司主动对接车主,落实办电流程,安排勘察。

⑷ 新能源汽车如何进行充电

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借助公用充电桩进行充电,另一种是使用自家的充电装置进行充电,以下具体说明。
1、利用公用充电桩进行充电∶
截止到2019年8月,随着社会上新能源汽车的品牌和数量越来越多,新能源汽车的公用充电桩也进行了大量的设置。用公用充电桩进行充电时,要注意分清快充和慢充。一般来说,在用公用充电桩充电时使用快充即可,在1-2个小时的时间内就可以将车辆充满电,不耽误汽车的正常行驶。使用公用充电桩充电时比较快速,但是需要到专门的充电区域进行充电,在没有公用充电桩的地方不是很方便。
2、使用家用充电装置进行充电:
使用家用充电装置充电比较安全,花费也比较少。但是充电速度比较慢,充一次电一般需要8-10个小时。
新能源汽车充电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充电器和插口一定要插严,确保用电安全。
2、不要到新能源汽车电池完全没电时再去充电,既损伤电池又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⑸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使用需要注意哪些

首先应该请专业人员和厂家授权指定的单位派人过来安装充电设备,包括电源线路施工和设备安装两大步骤。实际在现场安装充电设备的准备工作是比较麻烦的,因为需要将足够容量的供电线路引到充电站或指定位置可能会遇到建筑物,穿墙,走水下等严峻3电气安全问题,并且保证可以长期使用,施工费用可能会比较高,真正安装设备和调试是比较快的,只要供电是好的几个小时就能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安全第一是最重要的事。

⑹ 新能源汽车在家怎么充电

可以直接使用家里220V电源充电,电动汽车充电:5—6小时就可以,一般情况下,当新能源汽车出厂时,制造商会提供一个便携式充电器,插到家用电源上进行充电。只有充电速度比使用充电桩慢。

此外,制造商现在提供配套的家用便携式汽车充电器。例如,Cordeson的充电枪可以通过插入220V16A家用三眼插座直接充电。如果你去乡下或去长途旅行,只要你能找到插座,你就可以给汽车充电。

(6)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置扩展阅读: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可分为地板式充电桩和墙式充电桩。从地板到天花板的充电桩适用于不靠近墙壁的停车位。墙体充电桩适用于靠近墙体的停车位。

充电桩通常提供常规充电、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值卡在充电桩提供信用卡使用人机交互接口,因此充电方式,充电时间和成本的操作,如可变数据印刷、充电桩屏幕可以显示充电量,成本,如充电时间数据。

⑺ “新基建”颁布后新能源车企会加大充电设施布局吗

首先我们要界定一下概念,高速服务区的充电站,直流快充桩占主导,重点服务对象是不充电跑不了的纯电动车,插电混动不在此列。所以下文只说新能源车中的纯电动车。百公里油耗是6-7L,我们就按7升来算,一箱油也可以续航1000公里。那么,这个拥有4台加油机的小加油站,理论上1.5小时可以给480辆车分别补充1000公里的续航。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有实践,本人符合这个条件,今年标500以上续航已经是主流了,但必须说明一点,国内各厂家报的都是等速续航,而不是相对严谨的NEDC工况,实际路面续航甚至连NEDC工况也做不到


⑻ 新能源汽车怎样充电比较好

1、蓄电池的放电深度对蓄电池循环使用寿命影响很大,这是因为放电深度越深,电极膨胀收缩量越大,正极的活性物质脱落越多,从而失去放电特性,性能下降,直至寿命终止。所以蓄电池使用时应尽量避免深度放电,做到浅放勤充,一般情况应做到:蓄电池以放电深度为50%-70%时充一次电最佳。
2、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后,继续放电(过放电)会严重损害蓄电池,这是因为此时极易形成不可逆硫酸盐化,从而使充电恢复能力变差,甚至无法修复。所以蓄电池使用时应防止过放电,“欠压保护”是有效的措施。“欠压保护”措施是由电动汽车控制器控制的,但因电动汽车仪表和指示灯等耗电电器不受控制器控制,所以电动汽车锁一旦合上就开始用电,虽然电流小,但若长时间放电,蓄电池就会出现过放电。因此,不得长时间开锁,不用时应立即关掉。
3、充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蓄电池可以接受的充电电流,否则,过充电产生的过剩电流会使电解水液过快地消耗掉,并产生严重的析气现象,时间长了将使充电变得十分困难,所以充电时因尽可能防止过充电。正规厂家生产的充电器可确保不对电池过充电。
4、铅酸蓄电池尤其怕亏电放电,亏电电池放置3-7天,将有可能永久损坏,因此,蓄电池使用过后请尽快充电。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电池,应每隔15天左右对电池充电一次,以补偿电池存放时的自放电电量损失。
5、电动汽车蓄电池在高温季节运行,主要存在过充电的问题。因此,在2013年夏天应尽量降低蓄电池温度,保证良好的散热,防止在烈日暴晒后即充电,并应远离热源。在低温情况下,充电主要存在充电接受能力差、充电不足造成电池亏电的问题。低温时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特别是充电时应放在温暖的环境中,有利于保证充足电,防止不可逆硫酸盐化的产生,延长电动汽车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⑼ 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流行,它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

当今社会人们相当关注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情况,同时也支持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是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分布范围不合理

综上所述,一个行业的发展成熟不可能朝夕完成,我们须只争朝夕。新能源汽车的问题也不是某一个企业某个人能够解决的,需要大到政府,小到企业,乃至每一个汽车人的协同合力。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是一个挑战与机遇共存的时代,发展新能源汽车任重道远,我们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我们仍在路上。

⑽ 西安市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

[汽车之家?新闻]?日前,我们从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处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消息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编译/汽车之家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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