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型汽车 » 新能源汽车55号文

新能源汽车55号文

发布时间: 2022-06-02 01:56:01

新能源汽车政策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
同时新政指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影响。
(1)新能源汽车55号文扩展阅读:
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从补贴标准看,从2020年至2022年呈现逐年递减。新政指出,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2021年新能源汽车将采用新的试验方法标准,对部分车辆产品的技术指标值将造成影响。为保障新老标准平稳过渡衔接,通知提出,对按照新试验方法进行检测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产品,按同等技术难度,合理规定续驶里程、能耗等技术指标门槛值要求。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指标门槛,适用财建〔2020〕86号文件规定。通知还明确,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② 深圳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符合条件国补可叠加地补

2月21日,我们从深圳市发改委官网获悉,日前,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

《细则》指出,至于在具体补贴上,根据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等有关要求,购置财政补贴标准按3种情况执行。其中,第3种情况提及“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其他2种情况分别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在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③ 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④ 2021年税收还减免吗

减免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连续发布实施了7批28项减税降费措施,税务部门全力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为399万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92亿元。过去五年,中国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

业内指出,2020年减税降费成效显著,有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支撑我国经济率先实现正增长。2021年,我国将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伴随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的持续实施、税收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叠加累积效应越来越明显,更深层次的减税红利可期。

(4)新能源汽车55号文扩展阅读:

“减税降费”成为近年来我国财税政策的核心关键词之一。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累计办理出口退税7.07万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745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长83%,为稳住就业和经济基本盘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全国各地情况看,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留住了青山。

⑤ 四部委: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将退坡20%

12 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通知还指出,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1000 辆。

通知如下: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

〔2020〕59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 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 号)要求,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二、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

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 43 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 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 125%。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要求,适用财建〔2020〕86 号文件规定。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

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监管,对于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承接购置补贴有序退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四、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1000 辆。

本通知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 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 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 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 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 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2020 年 12 月 31 日

⑥ 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2017年12月2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该公告针对购置新能源车辆给予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而享受该政策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这一政策的推出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将连续6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因为早在2014年7月,国务院就已经宣布,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俗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偏心”,不难看出国家对于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决心。而对于此前饱受“2018年新能源车补贴将提前退坡”消息煎熬的车企而言,这一政策的推出无疑将是一针强心剂

⑦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的政策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2014年第53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一)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附件1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
提出申请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
3.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目录》车型专项检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或者提供其他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该申报车型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适时修订、调整列入《目录》车型的条件。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一)标注免税标识。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
2.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二)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传送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1.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请报告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8月1日

⑧ 购进新能源汽车是否享受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你看 下政策:
政策:
2016年的政策:

购置税是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的。是在国税局交的,交时要带材料:车辆购置税申请表;发票第三联(报税联);
车辆合格证、发票第一联、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材料原件需交验。
交的同时注意如下政策:

我总结了一下关于1.6以下排量车的优惠政策问答: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相关事项问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能减多少税?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10%,一般情况是以购车发票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扣除增值税后作为计税依据,按10%税率计征车购税。如果您购入一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车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是11.7万元,扣除增值税后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10万元,原来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10万元×10%)。按5%税率减征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0.5万元(10万元×5%),减了一半的税。

2、享受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仅指国产车吗? 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以是国产车,也可以是进口车。

3、乘用车是什么意思? 答:本次享受减税政策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 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车,下列3种情形享受减税政策: 一是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是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是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如果您购买了进口车,应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5、什么时候买的车可以享受减税政策?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购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减税范围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规定。

6、如何判定车辆购置日期? 答: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7、符合规定的车辆没有享受到减税政策该怎么办? 答:购置了符合减税规定的车辆,但由于种种原因按10%税率全额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向车辆购置税的征税部门申请退还。

8、我买的是新能源汽车,也能享受减税政策吗? 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9.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在什么时候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2017年的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

(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四)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三、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13日

⑨ 详细解读:2020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最近工信部发布了2020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此次目录包括134款车型,其中乘用车有21款,包含有全新车型,有些现款车型新增版本。

比亚迪汉EV

纯电续航里程:506km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⑩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20修订)

第一条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在境内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GB/T3730.1-2001)第2.1款所规定的汽车整车(完整车辆)及底盘(非完整车辆),不包括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千克的三轮车辆。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已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

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

(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条件予以简化,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四)符合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第六条汽车生产企业在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或者底盘基础上改装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改装未影响到底盘、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的,不需要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见附件3),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

(三)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有关内容,并在施行前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的文件。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中外合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第九条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见附件5)。

(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报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准入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热点内容
海盐房车露营 发布:2025-06-27 09:25:33 浏览:442
惠州东风皮卡 发布:2025-06-27 08:53:09 浏览:355
撞豪车实在赔不起 发布:2025-06-27 08:51:55 浏览:563
西安到合阳动车价格 发布:2025-06-27 08:37:21 浏览:245
11月份澳大利亚旅游注意事项 发布:2025-06-27 08:30:22 浏览:230
20万元以下的二手房车 发布:2025-06-27 08:24:58 浏览:434
皮卡车在中国的政策 发布:2025-06-27 08:24:18 浏览:127
豪沃t7h牵引车440马力16挡 发布:2025-06-27 08:12:34 浏览:479
科目二皮卡倒车入库图解 发布:2025-06-27 08:12:27 浏览:135
皮卡堂图鉴下载 发布:2025-06-27 08:05:43 浏览: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