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能源汽车备案政策
① 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是什么
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在售的大品牌新能源车都可以上天津绿牌。
例如:比亚迪汉、特斯拉Model3、小鹏P7、理想ONE、蔚来ES6、保时捷Taycan等等。在购买车辆前一定要对车辆了解清楚,避免买到无法上牌的车。
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有效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所列车型或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标注为新能源的进口车型,且上述两部分车型的生产企业已在津建立完善的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具体车型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安全服务保障有关流程认定。
注意事项:
天津除了新能源车免摇号以外,燃油车和节能车都是需要进行摇号的。很多人对于节能车辆的界限比较模糊,节能车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与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的混合动力小客车。
简单来说,节能车指的是我们常说的混合动力车型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这两种车型都是可以使用燃油,因此需要燃油指标;而纯电动车是全靠电力运行,无需燃油。
特点
1、资源丰富,普遍具备可再生特性,可供人类永续利用;比如,陆上估计可开发利用的风力资源为253GW, 而截止2003年只有0.57GW被开发利用,预计到2010年可以利用的达到4GW, 到2020年到20GW,而太阳能光伏并网和离网应用量预计到2020年可以从的0.03GW增加1至2个GW。
2、能量密度低,开发利用需要较大空间。
3、不含碳或含碳量很少,对环境影响小。
4、分布广,有利于小规模分散利用。
5、间断式供应,波动性大,对持续供能不利。
6、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较化石能源高。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新能源
② 天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天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为纯电动乘用车按续航里程每辆补贴金额从1万到2.2万元。
法律依据:《天津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政策及补贴标准》
第二条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邮政快递企业,在购置土地建设邮件快件分拨场地方面,优先给予土地保障。
第三条 市公安部门为新能源邮政快递用车配发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允许日间市区道路运营。
第四条 鼓励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更换纯电动汽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③ 天津新能源汽车上牌政策2021
新能源汽车不受总量控制,可以免摇号上牌。
新能源汽车上牌流程:
第一步,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在4S店开具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第二步,市民需携带发票、车辆合格证与本人身份证进行小客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的申请,申请地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第三步,市民需携带车辆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免购置税证明。
第四步,市民需携带车辆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小客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与本人身份证前往各车管所上牌。
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突出绿色元素,体现鲜明特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式样底色以绿色为主色调,突出绿色环保的寓意,采用全新的号牌号码字体,整体式样美观新颖、特色鲜明,便于在服务管理中准确识别、明显辨识。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
二是增设专用标识,展现电动特色。在号牌式样上增加新能源汽车号牌专用标识,标识整体以绿色为底色,寓意电动、新能源,绿色圆圈中右侧为电动插头图案,左侧彩色部分与英文字母“E”(Electric电)相似。
三是号牌号码升位,增加号牌容量。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号码由5位升为6位,号牌号码容量增大、资源更加丰富,编码规则更加科学合理,可以满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数字”的编排需要。新号牌的发放应用全国统一的选号系统,所有号牌号码统一监管、统一发放。
四是改进制作工艺,提高防伪性能。采用无污染烫印制作方式制作,工艺绿色环保。同时,增加了二维条码、防伪底纹暗记、激光图案等防伪技术,实现号牌唯一性和生产源头追溯,提高了防伪性能。
另外,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
新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全部核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用新能源汽车自愿换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④ 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
法律分析: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是:新能源车上牌不限号;新能源汽车不限购;申请新能源车车牌不需要提前申请,购车后可直接到交通部门办理号牌;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天津政府财政补贴;天津市内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法律依据:《天津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点》 2。推动重大项目进展。积极推动一汽丰田新能源汽车项目加快建设,鼓励一汽丰田亦泽E擎、一汽大众探岳GTE等车型投产,支持我市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参加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工作,不断推动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零部件的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政府)
⑤ 现在购买电动汽车,各个地方的政策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各地政策都不一样。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商业化初期的确是需要政府补贴,除了对车企的补贴之外,各地政府也开出“特权政策”比如免牌照费、免摇号、不限行等,来帮助新能源的推广和普及。
2013-2015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城市
补贴力度
上海
纯电动乘用车4万;插电式(含增程式)乘用车3万
纯电动客车30-50万元;插电式客车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
闵行区: 2万元闵行区政府补贴
嘉定区:嘉定区个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1.5万元/辆
浦东区:浦东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享受新区政府补贴2万元/辆
北京
国家和北京市1:1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不高于项目总投资 30%的资金支持
深圳
购车补贴不退坡。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3.5-6万元;插电式乘用车3.5万元
使用环节补贴,插电式乘用车1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1-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武汉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襄阳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天津
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比例1:1
西安
国家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生产企业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才能申请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福建
2014年至2015年,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补助。
厦门
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的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市财政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
湖南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由省财政按每辆5万元给予补贴。
株洲
按照国家补助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
长沙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湘潭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广东
广东省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予购车综合补助。
广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2013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标准给予补贴。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佛山
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按1:1配套。
惠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中央财政2013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1∶1进行配套。
东莞
省+市财政补助1:1的比例确定市财政投入。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建设费用(不含土地费用)30%的市级补助,平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桩。
青岛
纯电动、插电式乘用车国家标准1:1补助。其它新能源汽车按国家标准1:0.2补助,不退坡
充电设施补贴:经市联席办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设备投资额30%补助
潍坊
按照国家和潍坊市1:1的原则,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确定补助标准。
充电设施补贴:2014年至2015年对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建设的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额的30%给予财政补助。
临沂
私家车、出租车、商贸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予以补贴;城市公交车(约130万元/台);城乡公交车(约60万元/台);公务用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3.5万元/台后,其余价款由同级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的综合奖励资金主要奖给供电公司,用于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参照焦庄充电站的政策,临沂城区充电站征地,由市财政每亩补贴5万元。
山西
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
太原
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纯电动客车按与国家补贴1:1执行,最高补贴额为每辆车50万元。邮政、物流等专用车辆按电池容量与国家补贴按1:1执行,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市级财政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补贴资金从市本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资金中筹措,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
甘肃
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
江苏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2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2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6万元/辆);
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0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7.2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18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6万元/辆。
对进入国家《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给予50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南京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10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27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扬州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补贴2.1-3.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2.1万元;纯电动客车按车长补贴18-3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贴1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补贴9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补贴30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地方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南京市。
苏州
2014、2014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扬州市。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1万元;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
大连
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宁波
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除老三区外,其它县(市)区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可参照实行,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20%补助
绍兴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施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的20%给予补助。
金华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含公交车补助)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80%。
充电设施补贴:在金华市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20%的财政补助。
深圳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且不退坡。
给予使用环节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2万元;150≤R<250每辆1.5万元;R<150每辆1万元。2.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1万元。
对具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或持授权书)的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给予补贴5.58万元。
重庆
市级财政给予前1000辆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补贴前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市级财政补贴总计1500万元,分2014年、2015年两年拨付。
海口
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充电设施补贴:按套基础设施主要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南昌
私人、租赁、公务、通勤等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4.4万元,150≤R<250补贴3.6万元,80≤R<150补贴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2.4万元。城市出租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2万元,150≤R<250补贴1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纯电动客车:L≥10补贴15万元,8≤L<10补贴11万元,6≤L<8补贴8.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L≥10)补贴8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30KWH电池容量计算)补贴4.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于新建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购置总价给予20%补助。
赣州
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芜湖
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1.5万元,150≤R<250补贴1.5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国家标准1:1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财政按设备投入总额给予20%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合肥
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含省、市两级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在地方配套1:1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0元/辆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泸州
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的购车补助。
成都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给予配套补贴。
新乡
对购置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专用车(指邮政、物流专用车)的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和车辆销售所在地财政分别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70%、30%进行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昆明
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
河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其他领域按照1:0.5的比例给予补贴。
保定
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石家庄
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补贴;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给予设备投资总额5%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长春
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贵州
按中央与地方财政1:0.5的比例给予补助。
沈阳
2015年购车补助标准:按照地方与中央0.7~0.9:1的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合计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
⑥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政策怎么样
天津:对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予以奖补资金
2020年1月,天津市印发《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支持基础设施和产业化项目建设。2020至2022年,通过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对加氢制氢设施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予以补贴,每座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产业化项目落地,对注册落地在天津市的氢能产业生产制造类项目,通过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等政策予以支持。
北京: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
2020年9月,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2023年前,培育3-5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2025年前,培育5-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力争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累计产值突破240亿元。
广东:到2025年建成充电站约3600座
2020年9月,广东省六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到2025年,建成充电站约3600座,充电桩约17万个,加氢站约300座,基本建成适应珠三角需求、辐射周边的充电、加氢设施体系。
上海: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
2020年5月,上海市印发《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三年内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45个左右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积极引导公用、专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强化对充电设施的科学管理和高效使用,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
⑦ 天津新能源汽车上牌政策
法律分析:天津在2017年12月已经启用专用号牌。其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都可以申请新能源车牌。2018天津新能源车牌照政策对新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全部核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用新能源汽车自愿换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需要注意的是办理业务需要通过互联网预约方式办理换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业务。上牌流程为:1.车主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与普通汽车号牌相同。车主可以直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预先选定号牌号码,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2.选号,可采取计算机自动选取(50选1)或按照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3.已经领取普通汽车号牌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可自愿换领新能源汽车号牌,也可继续使用原普通汽车号牌。
【法律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二)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单位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确定。一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单位和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