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纯电动汽车上牌规则
1. 深圳电动车上牌条件是什么
2020年4月8日后,在深圳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对新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得实施备案。注: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首位字母为“L”。注意:电动车备案试点期间,深圳超标电动车也可备案。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400瓦、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伏等,是标准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重要指标。
(1)深圳市纯电动汽车上牌规则扩展阅读
修订背景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是1999年发布实施的。后来,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
例如,原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的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超过40km/h;原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目前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
这些产品性能上逐步接近电动轻便摩托车,但安全性能较差,交通安全隐患大,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事故。
此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较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深圳最新汽车上牌规定或者政策,油电混合可以上牌
摘要 2022深圳混动车上牌政策
3. 深圳电动车怎么上牌照需要驾驶证吗
深圳电动车要上牌,否则不能上路行驶。在深圳,电动二轮车只有备案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未备案上牌的电动二轮车如果上路行驶,将会面临扣车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4. 深圳蓝牌可以上新能源车吗
深圳蓝牌可以上新能源车。
如果你的车是纯电动小汽车可另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接收该车辆,所以可以再申请绿牌用在已有的新能源车上;如果宝子买的是混动小汽车则不能申请指标过户,也没办法再申请燃油普通小汽车指标。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小汽车指标按使用类型分为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普通小汽车指标。纯电动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混合动力小汽车或者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普通小汽车指标可以用于普通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和纯电动小汽车登记。
深圳新能源上牌条件:
1、本市户籍只需驾照,非深圳户籍需要居住证+连续2年不间断的深圳社保+驾照。
2、名下没有粤B牌照汽车及没有应报废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车。
3、名下无有效的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也就是个人名下没有深圳牌照的汽车。
5. 深圳电动车新规2020上牌
深圳电动车备案操作流程
第一步:刷脸登录
进入“易骑行”小程序后,进行电动二轮车备案申报页面,首先完成刷脸登录,脸部正面对准摄像头刷脸验证成功后,进行下一步信息登记。
超标的电动车将不能上牌:
2020年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已备案并发放黄牌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一系列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获得CCC认证。
现在去买电动车符合新国标才能备案,那怎样的电动车才符合国家标准呢?
1、查看车辆外观、参数。根据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具有脚踏功能、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5km/h、整车含电池在内重量不得超过55kg、电机功率最高不得超过400W、电池电压最高不超过48V;
2、查看合格证上的整车编码是否为15位纯数字组成;
3、通过登录(http://www.gdems.com/mgr/o2oapi/v1/ebike/preApplyfrom
=timeline&isappinstalled=0),输入整车编码查询。
6. 香港人深圳买新能源车上牌条件
可以上牌的。
可以找4S店给自己弄一个暂住证或者其他证明就可以上牌了。
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该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该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直接申请深圳市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7. 外地人在深圳电动车上牌条件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①本市户籍人员;
②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③驻深部队(含武装*部队)现役军人;
④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
⑤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人。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电动车物流车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①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②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5、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二、外地人在深圳买电动车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为*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和本市连续居住满2年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2、个人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表(内地居民、驻深现役军人和个体工商户)
3、有效的驾驶证和身份证。
三、申请增量指标上牌照的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提出申请。
2、审核(16天)
申请人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
3、查询结果
单位或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4、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5、取得的增量指标
个人可以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摇号、竞价方式或者直接申请取得增量指标。
纯电动货车
深圳安瑞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特别提醒您: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逾期未【回答】
8. 深圳新能源车上牌条件是什么
居住地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8)深圳市纯电动汽车上牌规则扩展阅读: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的相关要求规定:
1、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
2、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9. 深圳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电动车必须要上牌,否则不能上路行驶。因为在深圳,电动二轮车只有备案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未备案上牌的电动二轮车如果上路行驶,将会面临扣车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