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部阳东波
A. 深圳促进新能源车消费补贴细则出台 使用增量指标最高补贴2万
易车讯近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提出购买新能源车,最高可补贴2万元。补贴期限从5月23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类补贴总金额均受预算数额限制,先到先得,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简单来说,对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并在深圳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而使用深圳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将有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台补贴。
按照办理登记的小汽车指标获取方式,补贴分为以下三类:
(一)第一类补贴。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
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二)第二类补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三)第三类补贴。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想要获得补贴,需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车牌的个人消费者,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期限: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
申请补贴的车辆均需符合以下条件:
1.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小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2.在深圳市经营纳统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车,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补贴期限内,且发票日期在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之后。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本细则的实施不影响省、市、区其他消费补贴政策的获取。
B.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下发后对销售有何影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公示显示,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企业共应清算补贴资金约189.7亿元,其中2016年为123.3亿元,2017年为66.4亿元。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四部委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的监督、核查。对于“提供虚假技术参数,骗取产品补助资格的;提供虚假推广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销售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型号、电池容量、技术参数等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行为,四部委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补助资金、取消新能源汽车补助资格、暂停或剔除“推荐车型目录”中有关产品等处罚措施。来源:中国经济网
C. 2020新能源补贴政策出台,闹了半天,蔚来才是钦定的“太子”!
前几天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宣布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延至2022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今年1-3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56.4%。补贴延长两年对于整个行业来说,算得上是一场及时雨。
但是这个新政又有一丝矛盾,4月14日国网宣布投资27亿元新建7.8万充电桩。在新政中有豁免了换电模式,也许这就是想两开花吧,至于换电模式能不能弯道超车,还需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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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三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本次参与活动车型包括:北汽新能源EC3、长城欧拉R1、长城欧拉IQ、宝骏E100、宝骏E200、宏光MINI EV、长安奔奔E-star、奇瑞EQ1、江淮IEV6E、比亚迪元、比亚迪E1、比亚迪E2、比亚迪E3、东风EX1、奔腾E01、哪吒N01。
E.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属于哪个部门管
发改委、经信委、科委都能管。
F. 新能源汽车下乡第三站启动 最高优惠超1万元
日前,新能源汽车下乡第三站——海南海口站已于10月23日正式启动。本站活动中,共有15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带来30多款面向农村市场的车型,其中包括比亚迪、吉利、北汽新能源、上汽通用五菱、上汽荣威、奇瑞新能源、长安新能源、东风汽车等品牌,活动期间多个车型优惠幅度超过1万元。
对于新能源车下乡来说,在农村地区推广电动汽车,需要解决安全使用、后市场维保体系及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究竟能对多少农村用户提供实惠还是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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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新能源汽车下乡困难重重,方向在哪解决认知或先行
车企们盼了很久很久的“汽车下乡”终于来了,但这次仅限新能源汽车。
据了解,这次下乡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联合组织,在青岛拉开帷幕,将在海南省海口市、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山西省太原市举行4个专场活动,活动时间是从本月开始到12月份就结束。目前,包括北汽新能源、长安新能源、比亚迪、广汽新能源、合众汽车在内的10家自主品牌车企已经“积极响应”,投放车型16款,均附带了一些综合优惠,相当于车企的主动让利。
显然,此汽车下乡,非彼汽车下乡。
在笔者来看,这次活动更像是一个形式上的预热和试探。农村市场的消费潜力,政府和企业都有所感知,但并没有系统研究过农村居民需要怎样的车型;而对于如何撬动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的投入思路则更加不明朗——潜力预期和现实矛盾,中间究竟有多大距离?
而他还吐槽了另外一件事,电动车的安全性认知问题。相比燃油车的自燃,电动车的自燃概率其实并没有大家感觉的那么高,但一旦有电动车自燃一定会引发各方报道,很遗憾的是,几乎每家都“出过事“,并且这些事故会在很长时间里反复被提及、强化印象。而且,他走访调研时还发现,城市中很多物业都不“欢迎“业主安充电桩,给用户带了了诸多麻烦顾虑。
由此来看,除了给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还需要协力解决认知问题,而笔者认为“客户教育“的经验,其实中国品牌是匮乏的。在过去燃油车快速普及的30年间,市场启蒙的工作其实是海外品牌铺垫的。而当下,我们则需要自己做这件事,谁牵头呢?唯有明确的方向,才会有资源去集中化推广。而假如新能源汽车真的要进村,车企们和地方政府要做好怎样的宣传铺垫,需要开发怎样的产品,扶持怎样的配套,这恐怕真的是一个长期的课题,信心在于——没有谁比中国人更了解自己。
但愿,这次新能源下乡活动,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开始。更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可以拥抱一个更大的诚意来抵消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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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2020年第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解析:小鹏等112款车型上榜
2020年第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解析:小鹏等112款车型上榜,客车锐减两倍,造车新势力纷纷入围,燃料电池车型依然“颗粒无收”
2020年1月14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批)》,其中112款车型符合2019年国家补贴的产品技术要求,10款车型符合2018年国家补贴的产品技术要求,其余新能源车型共18款。而符合2019年补贴技术要求的112款车型,较2019年第11批146款的水平继续下滑,这主要是客车目录大幅减少所致,而专用车与乘用车数量有所提升。在这112款车型中,包括纯电动车型共55家企业108款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共4家企业4款型号、燃料电池车型无入围产品。此外,乘用车部分共29款新车型,包括纯电动乘用车27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2款。商用车共83款新车型,包括纯电动客车24款,纯电动专用车50款,纯电动货车7款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2款。本批目录中小鹏汽车车型型号为HMA7000ECBEV的综合续航高达656km。
要·点·速·览
①动力类型:纯电动车型108款,插电混动车型4款,燃料电池车型0款
②车辆类型:乘用车29款,客车26款,专用车50款,货车7款
近日,《汽车纵横》杂志对工信部发布的2020年第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符合2019年补贴技术要求的112款车型进行了研究分析。从新能源车型分布情况来看,专用车跃居公告数量首位,且入选车型占比超四成,而客车退居第二,本期新能源乘用车所占比重较2019年第11批有所增加。
整体情况
从车型类别来看,商用车数量是乘用车的两倍多,83款入围车型占比超七成,而其中又以专用车居多;乘用车本批入围产品共有29款,占总量的25.89%,其中轿车19款,SUV/MPV共10款。(见图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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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工信部: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3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8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3个(宜宾、唐山、包头)。
《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换电站、换电车辆运行安全;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模式探索、创新支持,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于今年4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各城市申报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材料评审、视频答辩评审,综合确定了此次试点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