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测试台架型号
『壹』 新能源汽车常用检测与维修设备有哪些
一、检测仪表及专业拆装工具
兆欧表
车子在运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碰撞、摩擦,导致高压电路与车辆底盘之间的绝缘性下降,因此要先检测高压电缆及零部件对车身绝缘电阻是否位于规定值范围内。
兆欧表又称数字兆欧表、高压绝缘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量仪等,主要用来检查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对地及相间的绝缘电阻,以保证这些设备、电器和线路工作在正常状态,避免发生触电伤亡及设备损坏等事故。
万用表
万用表是一种多功能、多量程、便于携带的电子仪表,可以测量交、直流电流、电压及电阻等多种电学参量的磁电式仪表,使用的万用表应符合CATⅢ安全级别的。
钳流表
新能源车维修诊断经常需要测量导线中的电流,由于驱动系统的导线存在较大的交变电流,必须使用钳型电流表进行间接测试。钳形电流表是由电流互感器和电流表组合而成,可以在不切断电路的情况下测量电流。
绝缘手柄拆装工具
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加工并适用于电气系统拆装等操作,包括力矩扳手、快速扳手、螺丝刀等工具,必须装有耐压1000V以上的绝缘柄。
二、诊断仪器
新能源汽车诊断仪也分为专用型和通用型,专用型是针对某一品牌的车型,功能全面且有更多权限,如北汽新能源诊断仪等。
通用型则包含较多品牌和车型,功能多,实用性强,如朗仁H6(既支持燃油车,也支持新能源汽车),覆盖比亚迪、北汽、上汽、东风
小康(参数|图片)、吉利等厂家的众多新能源车型,可进行电池、电机等系统及零部件的诊断检测,支持包括防盗匹配、仪表板修复、大灯调节等特殊功能,可一键升级,适合维修厂、维修店配备。
三、防护用具
要穿着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具,其它的操作工具也应提前使用绝缘胶带包裹,除去与标准件接触点以外的裸露金属部分,避免因仪器故障或操作工具裸露金属部分误触带电部件,导致高压事故。
望采纳,谢谢。
『贰』 新能源汽车具体检测项目有哪些呢
1.汽车产品强制性标准检验项目共99项,包括前照灯配光性能、前雾灯配光性能、前位灯配光性能、后位灯配光性能、前回复反射器、后回复反射器、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等检验项目
望采纳
『叁』 如何检测汽车零部件
以动力电池为例介绍一下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部件的测试,欢迎开发&测试工程师一起交流、指正:
动力电池系统作为硬件本体和控制系统结合极为紧密的系统,其测试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电池包本体(Pack)测试、电池管理系统(BMS)测试,下面分别介绍这两部分的测试情况;
1. 电池包本体(Pack)测试
电池包本体测试一般在DV/PV(设计验证/生产验证)阶段进行,目的是为了验证电池包的设计/生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中包含温度测试、机械测试、外部环境模拟测试、低压电气测试、电磁兼容测试、电气安全测试、电池性能测试、滥用试验测试等等。因为大伙都比较关心电池安全问题,在这里主要介绍一下电池包滥用试验的测试方法:
1) 针刺测试
模拟电池遭到尖锐物体刺穿时的场景,因为异物刺入有可能导致内部短路,试验要求不起火不爆炸
2) 盐水浸泡
5%盐水长时间浸没测试,电池功能正常
统开发流程中非常强调测试软件环节的。要知道手机软件出问题最多也就是秒退而已,车辆软件出问题影响的是人命。
当年丰田刹车门事件,美国政府就派了嵌入式软件专家和卡耐基梅隆的计算机教授详细审查了发动机控制系统的软件代码,丰田对全局变量的滥用(上万个)以及软件安全机制的混乱就遭到了巨额处罚。如果丰田重视软件测试工作的话,这件事也许不会发生。
最后再聊下零部件在整车极限环境下的测试情况:整车耐久测试这部分工作一般是整车厂的测试&标定工程师负责。整车耐久试验的花销很大,造工程样车(每辆100万左右)、租用测试场地、工程师团队花销,很考验厂家的资金实力,没有强大的资金池根本无法运行起来。但在极寒、高温、高湿度等各种极限环境下的测试进行的越多,越能充分的验证零部件的功能、性能以及耐久表现,越早发现问题,解决修复所耗费的成本越低。
1. 低温耐久测试,主要测试冷起动性能,一般在黑河/牙克石进行。电池包的低温充放电能力、低温保护策略、电池包加热功能在该项测试中都会进行考核。
2. 高温耐久测试,一般在格尔木进行。主要测试电池包在高温下充放电能力、电池包冷却功能和过热保护策略。下图是蔚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进行高温测试,为了整车开发整车厂都是不惜成本。
3. 高温+高湿环境耐久测试,一般在海南进行,海水环境会加速部件腐蚀,零部件的耐久会经受严格考验。(Ps:传统车还有重要的高原测试,主要测试在低气压下发动机的性能表现。电动车一般不需要进行此项测试。)
电池包做的比较好的都会承诺使用寿命内的电池衰减,比如蔚来ES8就承诺10年30万公里电池容量衰减不超过20%,做电池开发的都知道做到这个水平是非常不容易的。敢公开承诺也说明他们的电池包耐久测试做到了非常优秀的水平。
『肆』 首配瑞虎8,由AVL供应,奇瑞启用全球领先的PHEV混动试验台架
昨天写了奇瑞混动试验台架正式交付使用的信息,没曾想当晚官方就放出了更为详细的信息,并且特意标注是“首款全球领先的PHEV混动试验台架”,由此可以看出奇瑞进军新能源领域的决心到底有多大,当然老话说的好,不进则退,实际上新能源已是未来大势所趋,想不进都不成,潮流的裹挟之下自然是随流而动,逆流的代价将会是异常高昂,而掌握了核心技术DHT混动专用变速箱之后,奇瑞也不可能让先期投入白白浪费,通过官方介绍的信息可以敏锐的发现,奇瑞这款万能胶式的变速箱将是下一阶段内乃至很长一段时间内的主力变速箱。
这是奇瑞自主研发的DHT混动专用变速箱,具备纯电动、增程、并联、发动机驱动、能量回收、行车/驻车充电等9种工作模式(除了不能在传统内燃机上使用,几乎适应所有新能源模式);10个档位组合,由控制器实时计算最优工作挡位,实现动力的高效输出;双内置电机,最大输入扭矩510Nm,双电机驱动,动力性能强劲、效率高,能满足纯电动、混动、增程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要求。
根据此前的信息得知,奇瑞计划旗下的动力公司埃科泰克自产这款全新的DHT变速器,并且是全新的厂房,因此相关的投产时间确实难以确定,而这DHT又是关键点所在,因此瑞虎8Plus插电混动版到底什么时候能正式上市只能看DHT的量产时间而定,但从未来的趋势而言,这款重要的核心部件完全是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所在,关系到奇瑞未来新能源战略,所以等等倒也无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伍』 新能源汽车电池检测设备有哪些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逐渐成为整个汽车市场的发展趋势,其实成本低,加速性能好,环保这些优点并不是吸引大家购买的主要原因,最重要的是那块新能源车牌,特别在北上广深这四个一线城市,能有一块本地车牌那是件多不容易的事,在一线城市摇了好几年车牌不一定能摇到,而且在购车时能免购置税,还有补贴,但新能源汽车电池这块续航,还有充电的问题,研发技术还得要继续提升。
在新能源汽车中常会用到的检测设备有部件及总成散热系统试验台,这是根据电动汽车中的电池系统,电机运行控制总成进行散热性能测试,模拟车载散热系统运行工况及车载空调、控制器、ECU通讯及整体性能以及控制策略进行分析评价测试内容的;还有高低温冷却循环综合测试台,它检测的对象是电池包、车载电机、氢燃料电池膜及电极、新能源汽车散热系统、控制器、水泵等。
『陆』 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检查与拆装实训方法与步骤
新能源汽车充电管理系统实训台选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售电及管理系统真实器件制作,可展示充电桩的结构与工作原理及充电桩装配检验验证工作过程,适合于各类院校对充电桩售电及管理系统理论和维修实训的拆装与维护、结构与原理认知、系统操作、功能动态演示、故障检测与诊断、充电桩的装配检验教学需要。
二.功能特点
1.安装真实220V7KW国标充电桩、锂电池组及BMS管理系统、车载充电机、放电模拟负载系统、点火开关、充电桩智能充电卡片、工况指示灯、电源开关、电池等模块与操纵开关、国标充电桩充电端口等,真实可操作运行的充电与售电管理系统。
2.面板采用4mm厚铝塑板,立式安装面板打印有彩色电路图与工作原理示意图;学员可直观对照系统结构原理图和实物,认识和分析系统的工作原理。
3.面板上安装有检测端子、可直接在面板上检测系统电路元件的电信号,如电阻、电压、电流、频率信号等。
4.安装充电桩的显示装置,同步显示数据。操作软件显示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电量、充电时间等;具有三种充电模式:按金额充电、按时间充电、按电量充电等。安全保护功能,具有输入侧过压、欠压保护,输出侧过压、过流保护,过温、短路、漏电、防雷、电池防反接等保护。具有电源、充电、故障三种状态指示。核心控制板可实现刷卡信息采集处理;LTE(4G)、GSM多模通讯传输,GPS定位,射频识别卡系统、电流电压参数采集处理并显示或报警;用电量采集计量、保护等功能。
5.实现实车真实充电过程,包括CC信号、CP信号的检测、确认及唤醒过程,充电过程中的温度、电流、电压检测等。
6.充电设备可以给安装国标插座的电动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其他设备真实充电操作。
7.实现充电枪握手、充电机与BMS发送与接收报文的完整最佳充电过程。
8.售电管理系统,包含IC卡预付费电能管理系统,系统以售电管理软件和数据库软件为主,包括计算机(自配)、IC卡读写器、打印机(自配)等设备在内的计算机系统。
9.设备框架采用40mm×40mm和40mm×80mm两种一体化全铝合金型材搭建,耐油耐腐蚀并易于清洁,台面宽40CM,台面铺装32mm厚彩色高密度复合板,经久耐用不生锈,带万向脚轮,便于移动,并带锁止机构。
10.配套实训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完整讲述工作原理,实训项目,故障设置及分析等要点。
三.技术规格
1.供电电源:AC220V ±10% 50Hz
2.供电电流:最大32A
3.工作温度:-40℃~+50℃
4.外形尺寸(mm):1500×700×1700(长×宽×高)
5.面板外形尺寸(mm):1448×940mm(长*宽)
6.移动脚轮:100*60mm
7.充电桩:220V 、 7KW 、 32A
四.实训(实验)项目
1.充电桩内部电路原理实训。
2.充电桩的部件组成及作用实训。
3.充电桩的操作方法实训。
4.操作充电桩对蓄电池充电全过程实训。
5.故障设置、排除思路和方法实训。
6.充电枪握手、充电机与BMS报文发送与接收验证。
7.充电桩售电管理全过程实训。
六.基本配置
检测控制面板(装有各种检测端子,彩色电路图和工作原理示意图)、充电桩组件(国标220V 32A,7KW)、国标交流充电插座与充电枪、智能充电卡片、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带CAN总线通讯/CC,CP控制线,7寸触摸彩屏,充电唤醒信号控制)、锂电池组(16串,3.2V20AH单体电池)、模拟指示灯、操作开关、DC-DC转换模块(48V-12V15A)、直流接触器(包含充电继电器、总正继电器、总负继电器、预充继电器)、带CAN通讯的车载充电机、急停开关与电源总开关、辅助蓄电池(12V45AH)、售电管理系统(包读卡机及软件)、线性可调放电负载、一体化全铝合金型材搭建的移动台架(1500×700×1700mm 带自锁脚轮装置,带安装检测端子的原理面板,面板1448×940mm)、故障模拟与排除装置、设备操作说明书。
『柒』 十大变化 工信部将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2月1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在2020年3月10日前提出意见。
修改内容包括:将原管理规定的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将《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中“一、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一、技术保障能力”,并对有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另外,工信部还将对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等十项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条件予以简化,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二、删除第二十九条。
三、删除第三十条。
四、删除第三十一条。
五、将附件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修改为:
序号
准入审查要求
一
技术保障能力
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保障能力。在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流程,制定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文件,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自制部件的测试能力,能够评价、确认与技术保障能力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整车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模拟测试能力;动力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集成测试能力(包括制动回馈功能测试能力)、电子电控系统功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盐雾等)测试能力、通讯系统模拟测试能力、控制软件分析测试能力、硬件在环测试能力、单个箱体的动力蓄电池包(超级电容器)性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等)测试能力、电子电器件的电气性能基本测试能力、高压电安全测试能力。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还应具备发动机性能/工况排放、能耗、电机性能、机电耦合装置性能综合测试台架;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系统性能测试台架、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
二
生产能力
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设施。
应具备专用充电设备,数量应能保证产品充电需要。
应建立充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人员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
4*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中要求建设发动机生产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时,应具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曲轴、凸轮轴、连杆可委托加工。
三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5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至少应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信息管理系统,应对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总成,以及整车配置、出厂检测数据等进行可追溯性信息管理。
6针对所有原材料、常规部件、车载能源系统及其他电器系统部件、软件及服务等供方,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定供方及其产品评价标准、采购技术协议、产品验证规范,对供方及其产品进行评价和选择,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保留对供方及其产品的评价、选择、管理记录。
7*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主要零部件基本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对安全、环保、节能等法规符合性、顾客特殊要求、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项目要求应特别关注,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应具备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驱动系统的电气性能与安全、温度、储氢系统安全等项目的检验设备以及整车安全检测线。
应具备整车控制器总成检验能力、整车下线后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的检验能力,具备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
8*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及出厂检测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存档期限不低于产品的预期生命周期。
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应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
对于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部件,应建立易见的、不可更换的、唯一性标识,并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信息数据库。
四
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9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经销商人员、顾客或使用单位的人员)、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产品召回、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
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车/底盘/电子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件目录、专用工具和仪器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等。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应充分适宜,应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履行。
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如果发生重组,应保证重组后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不低于重组前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
10维修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在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体系除能独立完成或与供方协作完成与常规汽车相同的售后服务项目外,还应具备整车及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子系统和相关部件的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具备相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和更换能力。
应建立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的渠道,与有关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回收及再利用的顺利实施。
11*应建立质量信息及时反馈机制及产品安全保障机制。
应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所销售的每一辆新能源汽车(含底盘)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应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直至汽车停止使用或报废。监测数据应至少包括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能耗情况等方面,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能为车辆改进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保存期应不低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企业监测平台应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及汇报方案等。
应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长期存档备查。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1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7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六、将附件2《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中“一、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一、技术保障能力”,并对有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具体见附件2《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
七、对附件3《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做以下修改:
(一)将GB/T 18387-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修改为,GB/T 18387-2017《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将GB/T 4094.2-2005《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修改为,GB/T 4094.2-2017《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将GB/T 19836-2005《电动汽车用仪表》修改为,GB/T 19836-2019《电动汽车仪表》;
将GB/T 18386-200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修改为,GB/T 18386-2017《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二)删除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新增GB/T 3465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2部分:车辆》
(三)新增5项标准,分别为:GB/T 33978-2017《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GB/T 34585-2017《纯电动货车技术条件》、GB/T 37154-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GB/T 37153-2018《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GB/T 34598-2017《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
具体见附件3《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八、对附件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做以下修改:
(一)删除“与新能源汽车产品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人)”的内容;
(二)删除“新能源汽车产品设计能力及设计开发过程说明(包括研发机构和人员、开发工具和设备、开发过程描述等)”的内容;
(三)删除“产品开发主要设施设备(含必要的软件程序)清单”的内容。
具体见附件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
九、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对附件5《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见附件5《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
十、对附件6《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做以下修改:
删除对“新产品研发情况”、“研发能力和条件建设情况”内容。
具体见附件6《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
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序号
准入审查要求
一
技术保障能力
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保障能力。在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流程,制定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文件,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自制部件的测试能力,能够评价、确认与技术保障能力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整车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模拟测试能力;动力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集成测试能力(包括制动回馈功能测试能力)、电子电控系统功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盐雾等)测试能力、通讯系统模拟测试能力、控制软件分析测试能力、硬件在环测试能力、单个箱体的动力蓄电池包(超级电容器)性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等)测试能力、电子电器件的电气性能基本测试能力、高压电安全测试能力。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还应具备发动机性能/工况排放、能耗、电机性能、机电耦合装置性能综合测试台架;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系统性能测试台架、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
二
生产能力
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设施。
应具备专用充电设备,数量应能保证产品充电需要。
应建立充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人员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
4*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中要求建设发动机生产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时,应具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曲轴、凸轮轴、连杆可委托加工。
三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5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至少应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信息管理系统,应对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总成,以及整车配置、出厂检测数据等进行可追溯性信息管理。
6针对所有原材料、常规部件、车载能源系统及其他电器系统部件、软件及服务等供方,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定供方及其产品评价标准、采购技术协议、产品验证规范,对供方及其产品进行评价和选择,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保留对供方及其产品的评价、选择、管理记录。
7*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主要零部件基本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对安全、环保、节能等法规符合性、顾客特殊要求、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项目要求应特别关注,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应具备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驱动系统的电气性能与安全、温度、储氢系统安全等项目的检验设备以及整车安全检测线。
应具备整车控制器总成检验能力、整车下线后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的检验能力,具备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
8*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及出厂检测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存档期限不低于产品的预期生命周期。
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应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
对于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部件,应建立易见的、不可更换的、唯一性标识,并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信息数据库。
四
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9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经销商人员、顾客或使用单位的人员)、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产品召回、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
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车/底盘/电子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件目录、专用工具和仪器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等。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应充分适宜,应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履行。
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如果发生重组,应保证重组后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不低于重组前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
10维修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在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体系除能独立完成或与供方协作完成与常规汽车相同的售后服务项目外,还应具备整车及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子系统和相关部件的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具备相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和更换能力。
应建立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的渠道,与有关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回收及再利用的顺利实施。
11*应建立质量信息及时反馈机制及产品安全保障机制。
应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所销售的每一辆新能源汽车(含底盘)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应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直至汽车停止使用或报废。监测数据应至少包括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能耗情况等方面,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能为车辆改进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保存期应不低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企业监测平台应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及汇报方案等。
应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长期存档备查。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1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7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附件2
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
一、技术保障能力
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技术保障能力,则下属企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审查要求》“技术保障能力”的考核要求。
二、生产能力
下属企业应满足《准入审查要求》“生产能力”的相关要求。
对于车身、底盘等总成部件,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等方面有统一生产布局,则可简化下属企业的相关能力要求。
三、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下属企业应满足《准入审查要求》“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相关要求,并能够独立实施。但在检验能力中,涉及定期抽查、型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可由企业集团统一完成。
共用与通用产品的零部件配套可在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评价、统一要求下进行。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由下属企业自行制定要求、自行评价,指定配套企业。
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可由企业集团统一销售渠道、提供通用性服务。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由下属企业提供专项服务。
附件3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备注
1储能装置(单体、模块)
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
GB/T?18333.2-2015
6.2.4、6.3.4?90°倾倒试验对水系电解液蓄电池暂不执行。
车用超级电容器
QC/T?741-201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4-2015
6.5工况循环寿命结合整车可靠性标准进行考核。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5-2015
6.2.8、6.3.8针刺试验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6-2015
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
GB/T 33978-2017
储能装置(电池包)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GB/T?31467.3-2015
对于由车体包覆并构成电池包箱体的,要带箱体/车体测试;电池包或系统尺寸较大,无法进行台架安装测试时,可进行子系统测试。
2电机及控制器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18488.1-2015
5.6.7电磁兼容性结合GB/T 18387-2008电磁兼容考核;5.7可靠性试验结合整车可靠性进行考核;附录A不执行。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18488.2-2015
10可靠性试验、9.7电磁兼容性暂不执行。
3电动汽车安全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
GB/T?18384.1-2015
5.1.2(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5.2污染度暂不执行;
5.3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排放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
GB/T?18384.2-2015
6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8紧急响应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18384.3-2015
6.3.3电容耦合 暂不执行;
7.2B(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9用户手册 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GB/T?24549-2009
4电磁场辐射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387-2017
5电动汽车操纵件
电动汽车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4094.2-2017
6电动汽车仪表
电动汽车仪表
GB/T 19836-2019
7能耗
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
GB/T?18386-2017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753-2013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754-2015
8电动汽车除霜除雾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24552-2009
5.1.1除霜试验环境温度对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为-10℃。
9纯电动汽车技术条件
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GB/T?28382-2012
纯电动货车 技术条件
GB/T 34585-2017
10燃料电池发动机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24554-2009
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GB/T?26779-2011
1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GB/T?26990-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GB/T?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GB/T 37154-2018
1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20234.3-2015
14通信协议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2部分:车辆
GB/T 34657.2-2017
15碰撞后安全要求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GB/T?31498-2015
采用B级电压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16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QC/T?838-2010
5.1.3.1绝缘、5.2.1高压电器设备及布线、5.3低压电器设备及电路设施暂不执行。
17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技术条件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GB/T 32694-2016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
GB/T 34598-2017
18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
GB/T 32960.2-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GB/T 32960.3-2016
19.定型试验
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GB/T?18388-2005
4.1.2、4.1.3电动车除霜除雾结合GB/T?24552-2009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考核。4.3可靠性行驶对于纯电动乘用车按照GB/T 28382-2012标准4.9可靠性要求考核。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GB/T?19750-2005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定型试验规程
QC/T?925-2013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GB/T?18385-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GB/T?19752-2005
9.7混合动力模式下的30分钟最高车速暂不执行。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26991-2011
20低速提示音
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
GB/T 37153-2018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鸣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捌』 谈一谈新能源汽车深度测试评价方案
新能源汽车深度测试评价中国汽研新能源汽车测试评价,即针对新能源汽车(BEV、REEV、PHEV)与混合动力汽车(HEV),利用先进的总线解析和传感器技术,在室外实际道路和室内硬件台架环境中,根据国内外标准法规和其他测试规范,就其性能、策略、功能等进行测试和评价。开发性测评的方法和流程系统性的测评方法、明确的工作流程,确保更全面、完整、客观的测评结果。
图ToB的深度测评技术开发服务
截至目前,中国汽研通过完成逾40台主流构型的新能源汽车的深度测评,形成了基于先进车型性能对标数据库与控制方法逆向解析的PE开发、热管理开发、控制策略开发以及电驱动系统一体化测试评价能力。为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提供综合能耗优化解决方案与竞品车型深度测试评价解决方案,欢迎有需要的业界同仁洽谈合作。
『玖』 新能源汽车企业如何选择功率分析仪
新能源汽车企业选择功率分析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测试通道数量:测试逆变器,至少需要4通道,1路测电池直流输入功率,3路测逆变器三相输出功率;测试电机,同样需要4通道,3路测电机三相输入功率,1路测电机机械功率(通过接入扭矩转速传感器信号);测试动力总成,或整车运行效率等等,可能就需要更多的测试通道,6个,甚至7个,或者更多。
(2)选择测试精度和带宽的也很重要:不同功率分析仪品牌的精度带宽表面上看起来一样,但对于获得准确测试,技术选型不能马虎。需要关注精度标定有没有附加条件:测试条件基本上不可能有功率因数为1的情况,因此功率分析仪的精度在功率因数0-1之间都能保持一致;新能源汽车测试经常会有高频干扰信号,这是不同带宽范围标定的精度,都要真实可靠。
(3)数据刷新率:由于新能源汽车测试经常要长时间运行测试,需要有较快的数据刷新率,便于抓到一些瞬间变化的工况;市面上很多功率分析仪都可以设置20ms或者10ms的数据刷新率,但快速的数据刷新率无法保证精度。这个选型也一定要注意。
(4)合适的量程范围也很重要,常用的230V,400V或者1000V的电压测试档位需要具备,才能获得更好的精度。
(5)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等级也很重要,很多功率分析仪的测试安全等级是CAT II 1000V,对于现在的新能源汽车测试领域,电压和电流等级都很高,需要使用更高安全等级的CAT III 1000V的设备来测试,才能保证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6)CAN总线接口:新能源汽车测试会用到很多电机功率测试台架,或者整车运行测试时功率等电参数测量,都需要用到CAN总线来传输车子的运行参数和功率分析仪的电气参数。
我们公司从深圳银飞电子购买的德国高精度功率分析仪2套LMG671-A,配了谐波分析模块,过程控制信号接口模块等等,可满足7通道测试需求,如需要更多测试通道,2台功率分析仪还可以同步连接,变成14通道。在各个带宽范围的精度都明确标识,测试高低频信号都很稳定。功率因数不为1,也能保证同样的测试精度。数据刷新率最快可以设置10ms,同时按此速度记录数据,精度也不受影响。10档电压测试量程档位,覆盖230V和400V等常用档位,电流14档量程。德国仪器非常重视安全,这款设备等测试安全等级达到CAT III 1000V,CAT IV 600V。标准的CAN总线接口,可生成.DBC配置文件,与我们实验室的数采或者台架也非常方便。
『拾』 新能源汽车检测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应该如何解决
一、新能源汽车检测所使用的技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的教育水平不够,不能完全掌握车辆检测的核心内容。他们对新能源汽车技术并没有很深的了解。检测技术存在一些盲点,不能适应汽车维修的背景。新能源技术。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加强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四、电池更换和维护成本较高
安全对于追求环保、节能和新能源的汽车来说非常重要,优质电池在新能源汽车中的价值非常突出。一般来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电池的效率会逐渐降低,汽车电池需要更换,更换成本相对较高。然而,这种电池容易受到温度、压力、内部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泄漏和自燃,给新能源汽车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肯定不会是最终的主要途径。众所周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主要环节是汽车制造、电池系统、以及售后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