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型汽车 » 新能源汽车管理新规

新能源汽车管理新规

发布时间: 2022-06-20 15:18:49

『壹』 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在国家层面对其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不同点

一、新能源汽车政策有哪些规定

1、纯电动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补贴

航300km以下的车型补贴会大幅下降,只有续航300km及以上的车型才能获得比以往更高的财政支持;续航里程下限从100km提升到了150km,并且增加了400km续航里程补贴的档位;

2、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补贴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的硬性要求,从90Wh/kg提升到105Wh/kg;1.1倍的补贴调整系数依然存在,但是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必须达到140Wh/kg才能享受(2017年为120Wh/kg),对于低能量密度低车型(105~120Wh/kg),补贴调整系数则是下降到了0.5。

3、2018年新能源政策介绍:贷款央行11月8日正式发布《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该新规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4、不受尾号限行: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自2017年11月20日起,将在全国分三批推广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该专用号牌将于今年底前在所有省份省会市及部分地市正式启用,2018年上半年全国全面启用。该规定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人群可谓福利满满,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将不受限行规定的限制,且在大量停车场享受前两个小时停车免费的政策;此外在北京、深圳等限牌城市,新能源汽车号牌并不需要摇号。

二、新能源汽车补贴对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三、国家补贴

我国是最早启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的国家之一,自2013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合计补贴484.44亿元,极大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2009年以前不足500辆,到2015年底已经增长到了58.32万辆。

根据新能源汽车的不同种类、不同续航里程,财政补贴的额度也是不同的。除了财政补贴以外,部分城市还有额外福利。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等。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贰』 五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原文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下简称梯次产品)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梯次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梯次利用相关活动。

第三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保障本企业生产的梯次产品质量,以及报废后的规范回收和环保处置;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取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高效梯次利用。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指导、协调工作。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依职责强化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共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协调做好本地区梯次利用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科技部支持梯次利用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引导产学研用协作,鼓励梯次利用新型商业模式创新和示范项目建设。

二、梯次利用企业要求

第六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要求。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优先进行包(组)、模块级别的梯次利用,电池包(组)和模块的拆解符合《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GB/T 33598)的相关要求。

第七条 鼓励梯次利用企业研发生产适用于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的梯次产品。鼓励采用租赁、规模化利用等便于梯次产品回收的商业模式。

第八条 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鼓励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第九条 梯次利用企业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活动时,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协调、厘清知识产权和产品安全责任有关问题。

第十条 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等与梯次利用企业协商共享动力蓄电池的出厂技术规格信息、充电倍率信息,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控数据信息(电压、温度、SOC等)。梯次利用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GB/T 34015)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结合实际检测数据,评估废旧动力蓄电池剩余价值,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经济性。

第十一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规范开展梯次利用,具备梯次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必要的检验设备、设施,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采用的梯次产品检验规则、方法等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对本企业生产销售的梯次产品承担保修和售后服务责任。

第十二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溯源管理规定,建立溯源管理体系,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向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www.evmam-tbrat.com)上传梯次产品、废旧动力蓄电池等相关溯源信息,确保溯源信息上传及时、真实、准确。

三、梯次产品要求

第十三条 梯次产品的设计应综合考虑电气绝缘、阻燃、热管理以及电池管理等因素,保证梯次产品的可靠性;采用易于维护、拆卸及拆解的结构及连接方式,以便于其报废后的拆卸、拆解及回收。

第十四条 梯次产品应进行性能试验验证,其电性能和安全可靠性等应符合所应用领域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 梯次产品应有商品条码标识,并按《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统一编码,在梯次产品标识上标明(但不限于)标称容量、标称电压、梯次利用企业名称、地址、产品产地、溯源编码等信息,并保留原动力蓄电池编码。

第十六条 梯次产品的使用说明或其他随附文件,应提示梯次产品在使用防护、运行监控、检查维护、报废回收等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第十七条 梯次产品包装运输应符合《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第1部分:包装运输》(GB/T 38698.1)等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获得认证的梯次产品可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梯次产品认证标志。

四、回收利用要求

第十九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46号)的相关要求,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报废梯次产品回收服务网点,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本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等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体系,提高回收效率。

第二十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规范回收本企业梯次产品生产、检测等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梯次产品,按照相关要求,集中贮存并移交再生利用企业处理,并按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条 梯次产品所有人应将报废的梯次产品,移交给梯次利用企业建立的回收服务网点或再生利用企业进行规范处理。

第二十二条 梯次利用企业、梯次产品所有人等,如因擅自拆卸、拆解报废梯次产品,或将其移交其他第三方,或随意丢弃、处置,导致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梯次利用企业的梯次产品生产、溯源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梯次利用的规范、高效开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梯次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梯次利用企业生产、报废梯次产品再生利用企业利用处置等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要求的,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交售动力蓄电池以及录入动力蓄电池信息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协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支撑相关政策研究、行业信息分析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六、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梯次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梯次利用企业,是指从事梯次产品生产的企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中的再生利用企业及废旧动力蓄电池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叁』 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安全方面国家都有哪些规定

必须要解决电动汽车所带来的污染,还有必须要让汽车的电力能够稳定的使用,同时也要保障电动汽车行驶时的安全问题,要对新能源汽车进行更高水平的安全性能检测。同时国家会对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厂商调低相应的补贴,可能会导致很多人不太愿意去购买新能源汽车。

『肆』 九月新出台的政策是如何规定新能源汽车方面的

政策起因

现阶段我国拥有汽车的家庭越来越多,而这也导致了我国汽车尾气的排放量逐年增高,对天空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所以针对这一问题,导致了新能源汽车的出现,而新能源汽车的出现,正好符合国家的要求,从而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从07年开始就有政策支持开发新能源汽车,而到了目前为止,新能源汽车已步入广大人民的视野,基本上随便问一个人都知道新能源汽车是什么样的汽车。

『伍』 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与法规

法律分析
新能源汽车政策有如下规定:1、纯电动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补贴。续航300km以下的车型补贴会大幅下降,只有续航300km及以上的车型才能获得比以往更高的财政支持;续航里程下限从100km提升到了150km,并且增加了400km续航里程补贴的档位;2、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补贴。3、贷款央行规定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4、不受尾号限行。该规定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人群可谓福利满满,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将不受限行规定的限制,且在大量停车场享受前两个小时停车免费的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实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更新制度。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陆』 武汉市电动车管理新规20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做出新的要求,对消费者在日常使用的电瓶车也做出新规定,此举有利于完善电瓶车企业合理规范生产;有利于保护消费者购买电瓶车的利益;有利于促进电瓶车产业结构创新升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保障。此管理办法于去年4月15日开始实行。
一、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限制,意味着今后电动车不能随意超出限定的速度了,不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现在限定为每小时不得超过25千米行驶速度。
二、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购买新国标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牌的,购买车辆后需要上电动车牌,没有车牌的将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发现也是会被处罚。
三、现在电动车的重量由原来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重量包含电池在内,这样有效增加行驶时长。
四、电动车速度可以行驶到50千米每小时的,必须上牌照,这类车型归为电动摩托管理。
五、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防火、防水,没有脚踏板是不允许上牌。
六、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七、不合标准的电瓶车不允许生产,消费者有权退货超标车。
2020年电动车上牌规定
电动车上牌的规定各个省市不同,以武汉市为例,电动车上牌规定如下:
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予以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对依法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可以为其安装防盗芯片。
什么样的电动车超标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篡改的要求,并且是全文强制要求。
目前全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由生产许可证制度转为了更加严格的3C质量强制认证制度,也就是说,没有经过3C认证的电动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范畴!
“旧国标”电动车怎么处理
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市民朋友们较为关心的是,今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如何处理。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超标电动车能上牌吗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90%的电动自行车都属于超标车。所有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之所以我们推出备案登记这一措施,是考虑到很多人买来的电动车因为超标无法上牌,成了无牌车,被偷了也无从查起,所以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实施了备案登记这一便民服务措施。但根据国家标准,这些电动车都属于超标的,这次国家做出规定,是从源头上杜绝了生产厂家和商家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过渡时间是三年,到2021年12月31日为止。
无论是你刚买的电动车还是之前一直在骑的,只要是超标电动车,无论以前备案登记的,还是现在备案登记的,使用期限都到2021年12月31日,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上路了。
电动车用什么头盔
目前电动车新国标限制车速不超过25km/h。但市面上仍存在大量超标电动车,最高车速可以达到40km/h甚至更高。这个速度低于摩托车、高于自行车。因此理想的电动车头盔既不需要像摩托车头盔那么重型,也不需要自行车头盔那么多通风孔。另外如果能在传统头盔被动防护的基础上加入科技成分,提高头盔可视性来降低事故发生率那就更好了。至于价钱,当然要在合理范围内。
买电动车需要注意什么
1、续航能力,根据自己的出行长短需求选择续航能力合适的电车。
2、电车外观,依照自己的喜好选择心仪的电车,购买时查看电车外观的油漆、做工有无缺陷。
3、刹车性能,试骑心仪的电车,检查刹车性能有无问题,体验骑行的感觉是否舒适。
4、保留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售后卡,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以免后续出现问题需要维权。
温馨提示:最好选购大品牌有保障的电车。
相关问答
【问】骑电动车需要哪些证件?
【答】电动车需要电动车行驶证,电动车行驶证是证明一辆电动车有行使权力的一种证明。就像行车证一样。没有电动车行驶证是无法驾驶电动车上路的。
电动车行驶证办理所需证件:
一,身份证
二:购车发票
三:若不是本地人,必须持有本地暂住证明。
持以上证件到购车点就可以办理。
【问】电动车行驶中突然没电了,是怎么回事?
【答】电动车突然没电可能存在的原因有5个,一是电动车的线路出现问题、二是电瓶坏了(有虚电所以可以亮灯)、三是刹车未回位、四是控制器进水烧坏、五是转把故障失效。如果全车没电,则有可能是电机电流过大导致跳闸,此时可以通过打开底座下的断路器恢复供电。
【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是什么?
【答】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是:材料不同、助力方式不同、速度不同
1、材料不同:电动车采用的都是钢铁材质,比电动自行车重量大的多。电动自行车的外壳一般是ABS工程塑料,外通过喷漆烤漆等工艺加工而成。
2、助力方式不同:电动车的燃料是电,电动自行车一方面是电力另一方面是可以人力。
3、速度不同:电动车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120公里,可电动自行车不行,一般都在每小时20公里左右。

『柒』 新能源电动汽车国家强制标准

法律分析: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捌』 2021电动车管理规定是什么

1、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限制,意味着今后电动车不能随意超出限定的速度了,不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现在限定为每小时不得超过25千米行驶速度。

2、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购买新国标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牌的,购买车辆后需要上电动车牌,没有车牌的将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发现也是会被处罚。

3、现在电动车的重量由原来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重量包含电池在内,这样有效增加行驶时长。

4、电动车速度可以行驶到50千米每小时的,必须上牌照,这类车型归为电动摩托管理。

5、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防火、防水,没有脚踏板是不允许上牌。

6、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对电动自行车企业做出新的重大调整,促进安全规范生产

调整措施:电瓶车速度从20km/h增加到25km/h;车身质量从40KG提高到55KG;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电瓶车必须必备脚踏功能并且还要防火、防水。

这些措施从各方面提高电瓶车的安全性能,并且从速度上增加,提高用户的使用效率;车身重量的增加,提升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功率的增加,将加大提高续航里程,减少用户充点频率;可以看到,这项举措的实施实在全方位的为消费者和交通安全着想。

『玖』 “宽进严出”为何成为新能源汽车准入新规

高等教育中存在“严进宽出”与“宽进严出”两个概念。

顾名思义,前者通过较高的学业准入门槛,对人才进行选拔之后重点培养;而后者则将人们受教育的权利开放,依靠最终学习产生的效果同样来达到培养人才的效果。

9月1日起,工信部修订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实施。

原规定对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体现的是主管部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保障产品安全、品质的初衷。

而至于新规删除“设计开发能力”以降低准入门槛,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对新进入企业的束缚,并不意味着汽车行业技术门槛的降低,而是表明企业准入审查的重点监管方向由研发能力转向了生产能力、质量及一致性控制能力、售后及安全保障能力。”

因此,“严出”或比“严进”更倾向于过程导向型。在崔东树看来,国家把监管重点从准入环节移至生产环节,不是在弱化监管,而是把监管放在了更准的地方,更有利于企业在充分竞争之中得到充分发展,有助于新能源车市场规范和释放新活力,推动新能源车销量进入高增长新阶段。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拾』 电动车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电动车管理规定主要有以下4个政策:
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大家口中讲的电动车新国标法规,主要内容规范了电动车的生产标准、上路标准、骑行标准、安全标准等;
2、《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规定》是一项强制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场景、禁止使用场景、使用标准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一项针对企业生产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活动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项针对国内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驶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使用上,法律法规对使用者最低年龄进行了限制,必须年满16周岁,但对于最高年龄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使用上,法律法规对使用者最低年龄进行了限制,必须年满16周岁,但对于最高年龄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热点内容
长城皮卡风骏7汽油版两驱多少钱 发布:2025-06-18 16:57:58 浏览:896
宝马硬派越野车 发布:2025-06-18 16:37:08 浏览:121
9座商务车b2照能开吗 发布:2025-06-18 15:45:56 浏览:231
一个星期去哪里旅游好带小孩 发布:2025-06-18 15:40:19 浏览:385
3月份三亚旅游价格 发布:2025-06-18 15:38:50 浏览:276
皮卡玩的神奇宝贝下载 发布:2025-06-18 15:38:49 浏览:934
离婚七年他故意开豪车炫耀 发布:2025-06-18 15:38:15 浏览:489
精灵宝可梦橡皮泥皮卡丘 发布:2025-06-18 15:27:04 浏览:656
美国女子给豪车加油 发布:2025-06-18 15:21:54 浏览:165
电动自行车拖挂轮椅图片 发布:2025-06-18 15:09:47 浏览: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