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省级购置奖补问题
Ⅰ 如果现在购买纯电动汽车,具体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要补贴,新政策在2022年底之前购买新能源汽车都还有补贴。新能源汽车分纯电动和油电混动两种,现时政策补贴仅对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动新能源汽车不在补贴范围之内。2022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但是补贴幅度较2021年退坡30%。同时,相关部门确认,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2022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9100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26万元。插电混动车型补贴下降至4800元。
Ⅱ 工信部称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政策,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方面将会针对现有的新能源车不同的车型给予不同的购买补贴,另一方面将会推动新能源车在城市以及乡村的相关推广。
随着我国新能源车市场的不断发展。新能源车在未来是一定会取代燃油动力车的。但目前为了保障新能源车的顺利推广以及购买人群的增多。加快我国内循环的消化以及实现,相关的政策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信部的此次表示不仅会给新能源车厂商极大的信心,也会为未来相关政策的实施及完善带来更好的决策定义。
一:不同的新能源汽车要给予不同的购买补贴。
由于现在新能源车市场上诸多企业都参与了相关的竞争与汽车建造,不同类型的新能源汽车都要根据政策制定给予不同的购买补贴。只有这样才能够尽可能的扩大消费者的相关需求,扩大新能源车的购买以及销售。同时为了防止某些企业有进行欺骗补贴的相关情况,我国未来会在新能源车逐步发展的几年后,逐步的降低补贴乃至取消补贴。让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最终交给自由市场来决定。
Ⅲ 2022新能源汽车省补贴几月公布
2022新能源汽车省补贴2021年12月31日公布。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的补贴标准较2021年退坡30%,非公共领域,并宣告2022年12月31日之后补贴彻底退出。
新能源汽车补贴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2部门,提出在2022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但是补贴幅度较2021年退坡30%。
同时,相关部门确认,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今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
2022年,新能源补贴幅度进一步退坡。以续航超过400公里,单价需低于30万元的普通纯电动乘用车为例,2021年购车可享1.8万元新能源补贴,而2022年这一金额降至1.26万元。
续航里程大于300公里且小于400公里的车型补贴为9100元,插电式混动车型补贴为4800元。
Ⅳ 怎么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
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怎么申请流程
只有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车型才能获得国家补贴。申报目录的车型应符合《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技术要求。自2017年以来共发布了15批,截至4月24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确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型的通知,有1758款新能源车型符合2018补贴政策技术要求。
除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车辆外的新能源车辆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需达到2万公里。行驶里程尚不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在达标后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申请补助的车辆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上传运行数据至监管平台。
最新补贴要求将3万公里修改为2万公里,适当地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但对于旅游、团体租赁等市场而言,达到这2万公里需要至少1年以上的时间,企业的压力依然存在。为缓解压力,政策提出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具有里程限制的车辆满足要求后,即可申请补贴。生产企业需提交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车辆目录批次及技术参数、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车辆运行情况表等信息至地方部门。(具体材料根据地方不同存在差异,请以地方发布的政策为准)
企业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同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
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整理汇总,将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同级其他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审核中不符合车型主要涉及以下常见问题:
1、车型未进入推荐目录
不在推荐目录内,共涉及8款产品。
2、产品参数与产品公告不一致
主要体现在电池及电机参数与公告不一致,共涉及28款产品。
3、不满足3万公里要求
累计行驶里程不满3万公里,共涉及14款车型。
4、续航能力不达标
纯电动乘用车充电一次能够行驶的里程不符合国家补贴的要求,共涉及1款车型。
申请单位所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信委将审核结果及拟补助金额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的补助意见分别函告市、区财政局,市、区财政局据此拨付地方补助资金。
补贴发放过程漫长,部分车型从销售出厂到补贴发放可能要等待一年甚至两年时间,慧眼建议各大企业,在补贴申报过程中步步为营,确保一次成功。
Ⅳ 浙江省启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
[汽车之家行业]??日前,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对奖补对象、使用范围、分配方法、资金拨付程序等作进一步完善。据了解,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
据悉,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这笔奖补资金适当调减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分配权重,增加新业态培育分配因素。浙江省新一轮奖补资金将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新业态培育等4个方面进行分配,权重分别为20%、30%、40%、10%。(信息来源:浙江日报;编译/汽车之家阎明炜)
Ⅵ 浙江新能源汽车再出利好消息 政府提供奖补政策
车家号的网友,大家好!今天选车网为您带来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的最新动态,请点击关注选车网,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汽车资讯。
近日,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对奖补对象、适用范围、分配方法、资金拨付程序等作进一步完善。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这预示着浙江省将启动新一轮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奖补政策。
选车君观点:截止2020年,国家将取消新能源车的政策补贴。未来,在我们国家,对于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了,为让更多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会有一定的补助,随新一轮奖补政策的启动,想要出手买车的小伙伴可得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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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还有补贴吗具体政策是怎样的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要补贴新能源汽车分离纯电动和油电混动两种,目前政策补贴仅对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动,新能源汽车不在补贴范围之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需要特别注意。
具体政策如下:
2022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但是补贴幅度较2021年退坡30%。
同时,相关部门确认,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今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
自2013年起施行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过去的几年中极大促进了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全产业链的发展,使国内普通消费者在短时间内了解、认知并接受以及开始使用这一新鲜事物。
新能源补贴在2022年后正式取消,说明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逐渐成熟,不再需要政策的扶持和助力。
国内各个新能源企业,已经有了较为完备的产业布局和供应链系统,在成本和产品研发上具有了一定的控制能力和底蕴。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以上条件可以使得整车企业更好的控制生产和销售成本,最终体现在市场终端售价上,与此前无太多差异。
注意:购买新能源汽车要在2020年底之前还将享受政策性补贴。
Ⅷ 新能源汽车国家怎么补贴
您好!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已经出台。详细内容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新能源汽车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者个人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
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根据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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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买新能源汽车政府怎么补贴
新能源购车补贴并不包括个人买家
首先,获得新能源购车补贴并不包括个人买家。虽然国家连续出台了多项扶持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但对于广大私人用户而言,使用新能源车的距离仍然非常遥远。目前财政补助只限于全国13个城市,并且必须是公共服务领域使用单位购买,私家车车主还不能获得补贴。
国内缺乏充电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其次,国内缺乏充电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即使已正式上市销售的新能源车目前也正处于无法走入普通家庭的尴尬境地,比亚迪F3DM就是最好的佐证。由于对快速充电设备及对充电电流有特殊要求,电动车必须依赖单独建设的充电站,而目前国内还没有拟建充电站的具体建设计划。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单单选择汽车充电场所已经是困难重重。
新能源车在用车成本偏高。
再者,新能源车在用车成本偏高。虽然新能源车一直标榜省油的特性,但它们仍属“小众群体”,在维修养护方面的成本比同级汽油引擎车型贵了许多,而且维修起来非常不方便。
新能源车的高售价难以实现真正普及。
另外,新能源车的高售价难以实现真正普及。丰田和本田这两个拥有最成熟混合动力技术的厂商在国内市场推出的普锐斯和思域混合车售价均不菲,新上市的比亚迪F3DM价格虽然拉低至14.98万元,但相比最低配的F3,售价也在两倍以上。普锐斯在中国上市3年有余,共卖出不足3500辆,F3DM暂时还未能接受私人预订。
“万元电动车”的购车梦 短期难以实现
众所周知,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地区,新能源汽车厂商和消费者都能得到政府的支持。日本政府对购买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实行差价补贴,最高可达与传统车相比购置差价的50%,并大幅下调燃油税。而在中国,现阶段由政府补贴私人购买新能源轿车还很难实现,而让消费者为新能源车支付更高的成本改善环境也并不现实。新能源在私人消费市场的发展道路依然是漫长且崎岖的,“万元电动车”的梦想可望不可及。
Ⅹ 2021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佛山购买新能源汽车优惠补贴政策如下:
1、不再安排省级财政补贴
通知显示,新能源车的补贴对象为2017~2020年在佛山购买或直接向生产厂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补贴产品为初次注册登记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方面,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地方购车补贴额,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燃料电池汽车地方补贴不超国家补贴,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补贴标准。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
2、佛山作为新能源一类地区,不再安排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补贴标准由佛山市政府自行确定。由于省方面的通知刚刚下发,目前佛山暂未出台最新的补贴方案,而预计春节后补贴政策将进一步明朗。
由于新能源汽车积分制度计划在4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部分企业还将会面临达标压力,预计今年会有大量的新能源全新车型涌现市场。业内人士指出,地方补贴尽快出台,预计对今年新能源车的销售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而在双积分的制度刺激之下,今年新能源车销量有望迎来翻番的增长。
3、充电桩也可获补贴
通知还指出,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列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建设补贴标准(含国家奖补和省级补贴)为2016~2018年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充换电设施,按直流充电桩不高于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