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推广
Ⅰ 汽车资讯∣全国消费促进月今日启动;推广新能源汽车超900万辆
◆ 俄乌局势短期扰乱芯片生产
新能源汽车面临短期成本考验
由于在乌克兰生产的零部件迟迟不到位,大众汽车在德国的两家工厂已停产数日,特斯拉、大众、比亚迪等一线巨头企业纷纷上调新车价格,主打性价比的自主品牌车型的市场供应也面临考验。业内专家分析称,俄乌局势将在一定程度上抬高芯片成本,但带来的冲击可能没那么剧烈。生产厂商正加速构建多元化供应链体系,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急剧供应短缺。
◆ 2021年北京经济“成绩单”出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4万元
3月1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北京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万亿元,达到4026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8.4万元,在全国各省区市中保持领先。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188.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万人。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1%。全年市场总消费额比上年增长11.0%。其中,服务性消费额增长13.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67.7亿元,增长8.4%。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685.0万辆,比上年末增加28.0万辆。民用汽车614.3万辆,增加14.0万辆。其中,私人汽车521.1万辆,增加13.2万辆;私人汽车中轿车294.1万辆。
◆ 2022款宋MAX DM-i将于3月12日上市 预售价14.68-17.38万元
2022款宋MAX
DM-i将于3月12日正式上市。目前,新车已经开启预售,将推出5款车型,预售价14.68-17.38万元。相比现款车型,新车最大的变化是搭载了由1.5L发动机+电动机组成的DM-i插电混动系统。
◆ 上汽大通MAXUSV80中轴版正式上市
售价13.58万元起
旗下V80中轴版车型上市。其中,V80经典中轴的官方指导价为13.58-14.33万元,V80
PLUS中轴车型的官方指导价为15.68-16.78万元。外观方面,新车相比现款车型在外观上没有太多改变,只是在轴距上有所变化。具体来看,新车前脸依旧采用三横幅格栅设计,两侧大灯为凌厉的四边形,观感相当犀利。至于PLUS版本,其在外观设计上更加时尚。另外,据官方表示,V80
PLUS中轴版将提供隐私玻璃。
◆ 13.99万元起售 捷途X90子龙正式上市
2月28日,捷途X90子龙版正式上线,共计3款车型,售价区间13.99-16.39万元。这款有着“子龙”之名的捷途X90在外观和配置方面都有所升级,同时换装鲲鹏动力2.0TGDI+7DCT组合,数据表现更为出色。
◆ 中国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900万辆
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双双突破350万辆,分别达到了354.5万和352.1万辆,同比都增长了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推广量已超过900万辆。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28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述信息。
◆ 2021年网约车完成订单量83.2亿
据交通发布,2月28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介绍,2021年完成营业性客运量83亿人次,全国36个中心城市完成公共交通客运量529.5亿人次。全国高速公路平均每天的车流量约3200万辆,比2020年增长6.3%。全年网约车完成订单量83.2亿,其中中心城市完成46.76亿单。
◆ 长安第二代CS75PLUS售价12.49-15.49万
2月28日,长安第二代CS75PLUS正式上市,新车对外观以及内饰进行了重新车型。而动力系统方面,新车也将搭载蓝鲸系列1.5T+2.0T发动机,全系标配爱信8AT变速箱。新车根据配置共推出6款车型,售价区间为12.49-15.49万元。
◆ 全新路虎揽胜国内首发
预售价209.88万起
路虎全新揽胜完成了国内首发。新车推出2款车型,预售价分别为209.88万元与251.88万元。参考此前消息,新车将于今年北京车展正式上市。回顾外观,全新一代揽胜延续了家族的经典设计语言,依旧采用了蚌壳式发动机盖,但格栅经过全新设计与两侧LED大灯融为一体。
◆ 新款广汽丰田iA5正式上市
售价15.98-19.28万元
新款广汽丰田iA5正式上市。新车推出了4款车型,补贴后售价区间为15.98-19.28万元。作为广汽新能源Aion
S的姐妹车,新车和前者高度相似。外观方面,新车前脸继续采用封闭式格栅,并在前机盖上加入凸起筋线增强力量感,两侧则是配有L型日间行车灯。往下来看,新车前脸采用了贯穿式进气口,两侧还配有造型犀利的开口,运动感十足。
◆ 2022款英菲尼迪Q50L上市
售价26.48-38.98万元
2022款英菲尼迪Q50L上市。作为年款车型,新车推出5款车型,官方指导价26.48-38.98万元。相比现款车型,新车在配置上有所精简,其他方面变化不大。外观方面,新车作为年款车型,新车并未进行太多改动,前脸依旧提供多边形格栅,并配有镀铬边框装饰,前方则是三段式开口,运动感营造到位。
◆ 商务部: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今日启动
今天(3月1日)晚上,将在北京举办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启动仪式。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在接下来一个月时间里,各地将组织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的各类促消费活动,比如通过举办消博会、开展汽车嘉年华、家居消费季等,稳住重点商品消费。
Ⅱ 交通部什么时候将会实现重点城市公交车全换成新能源车
6月25日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巡视员毛健透露, 按照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和具体要求,交通部在加强车辆结构升级方面等加快推进。
在推进船舶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全面推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研究制定拓宽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2019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的范围,覆盖沿海重点港口,逐步拓展到长江干线主要港区。二是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运输船舶。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长江内河现有船舶完成改造,改造后仍达不到新的环保标准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Ⅲ 2020年第11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 ,214款车型入选
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7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1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
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1批)包括170款符合2020年补贴要求车型和44款其他车型,共计214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7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1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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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广州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补贴奖励办法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明确,新能源公交车购车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包括省和市补贴)。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对象是公交企业。
对年度单车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减排奖励,年度单车行驶里程不足3万公里的,年度减排奖励按比例扣减(减排奖励标准见附件,分8年等额支付)。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鸣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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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十三五规划对城乡公交更换新能源汽车有什么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分析人士指出,推广新能源汽车将写入“十三五”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有望长期向好。
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
2017年3月全国人大将通过该文件并在1-2天内公布最终版本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将对未来五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http://www.yjbys.com/gongwuyuan/show-498943.html
Ⅵ 什么是新能源汽车,怎样推广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领域来说是个新的领域,基本上维修专业的人员还是非常少的,路上新能源逐渐的变得多了起来。对于新能源汽车蓬勃的发展,就决定了人才需求,对应的新能源汽车专业很多类人才都在缺乏,那么究竟新能源汽车维修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呢?
对于这个问题来说的话,还是非常好分析的,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重点扶持政策。随着油价不断攀升,能源与环保问题日益突出,新能源汽车无疑会成为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因此,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定然是未来的稀缺人才。
目前的新能源汽车维修来说的话,基本上能够真正吃透的人还是非常少的,大多数维修的人接触到的都是传统的燃油车,很多的维修思维还是停留在修燃油车的思维基础上面,所以在对维修新能源汽车的话,就需要另外一种思维,现今的新能源汽车朝着4化的方向发展,那么就更加需要系统的去学习相关的知识了。
当前,我国正在贯彻“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战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重点扶持政策。目前国家财政扶持节能减排,促进了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并且已成为新一轮汽车促销的亮点。随着油价不断攀升,能源与环保问题日益突出,新能源汽车无疑会成为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因此,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定然是未来的稀缺人才。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依赖于相关人才的储备。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有行业人士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或将产生大量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人才需求,特别是对三电技术人才的需求。在中华英才网、赶集网、58同城等网络平台上看到,新能源汽车行业招聘职位较多,并且薪资普遍较高,所以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的就业前景还是非常好的。
Ⅶ 济南发改委发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日前,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结合济南市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报装电表的私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的支付结算。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三)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的奖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我市农村居民让利。
二、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公务用车: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核销市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用车(省级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除外)、调研接待用车编制并取消相应车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保障平台,公务出行采用新能源汽车社会化保障。鼓励各区县(功能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快递物流车:培育打造快递物流全国样板创“济南模式”,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区县(功能区)不低于80%。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将车辆向轻型、封闭的新能源汽车转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制定奖补标准,对绿色城配车辆进行运营奖补。
出租车: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以80个月为完整运营周期,按照提前退出运营月数,以150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奖励,鼓励经营者将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置换为纯电动车。
公交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示范运行,按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标准,推广不少于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开通公交运营线路3条,投资建设公交加氢站一座,并将氢能源公交运营新增成本,纳入公交企业成本范围予以财政补贴。
环卫车:对已外包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车型。对新招标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所使用的环卫车辆,4.5吨及以下的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4.5吨以上的不少于50%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
驾考(驾培)车:新增和更新的驾考(驾培)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对年度购买(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达到20辆(含)以上的本地运营企业,按3000元/辆予以奖励。
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鼓励性政策,推动新增和更新渣土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车,引导企业购置新能源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机场新购置通用车和摆渡车(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
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邮政、快递行业燃油摩托车及异地非新能源载货汽车进入《济南市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发布)中规定的禁行区域,运输鲜活食品、电煤、油气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备案通行。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期间免收停车费。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含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的优惠。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1小时(不含充电时间)的优惠。
推出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便民措施,车主可就近到各区县大队车管所和受委托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统筹做好全市充换电网络规划,优先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加油(气)站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创建充电示范居民小区、出租车充换电示范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在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选址建设临时性公共充换电设施;鼓励国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市属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属零星地块安装临时充换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立市级统筹建设运营平台,为单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
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且接入市静态交通云平台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10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各区县(功能区)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配套。单个运营企业每年在本市新增投运1000千瓦以上的充电设施方可申报补贴。
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评级评价,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不高于0.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强化新能源汽车加氢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安全规范条件下,现有符合城市规划并按程序建设的加油(气)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或在公交场站内,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用的加氢设施,无需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400万元、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600万元、400万元。在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对加氢站运营销售的氢气,分别给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奖补。
五、加大对新能源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制订鼓励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车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制订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推广应用。
促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整车、电池生产等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立车用电池回收处理系统,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与市级其他专项政策同类条款,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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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交通运输部孟秋:提升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产品适应性
9月4日-6日,202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在天津举办,在主题为“政策与市场双驱动下的业态重构”的开幕大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二级巡视员孟秋表示,交通运输部将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改造升级,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用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服务。
孟秋表示,交通运输行业是汽车产业重要的应用领域和承载者。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新能源公交车从2012年的1.3万辆增长到去年的41万辆,占全国公交拥有量69万辆的59%。2019年,新能源公交车已经在公交行业净增6.8万辆,同比增长了19.8%,对推动落实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也从无到有,并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
这些门类在自身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直接在国家国民经济的稳增长、促进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地支撑作用,也为汽车产业提供了更多的应用场景和更广泛的市场空间。
截止到目前,在网约车领域,已有超过190家的平台公司取得了经营许可,有101万车辆取得了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日均网约车的服务订单量达到2200万单,吉利汽车名下的曹操出行已经在网约车行业中获得了很好的口碑和乘客的认同。一汽、东风、长安、上汽等大型的汽车集团也在布局网约车领域,在分时租赁领域投入营运车辆超过20万辆,在网络货运领域也整合了道路运输的货运车辆达到150多万辆。为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发展,交通运输部始终坚持乘客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发展、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为持续完善交通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交通运输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就是国发58号文件,以及《关于促进小微客车租赁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在文件中我们明确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发展定位以及其属性和方向、目标,系统地提出了一系列规范、鼓励发展的政策举措。
二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交通运输新业态市场的培育,涉及到多部门的管理职责,为形成工作合力,201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由交通部作为牵头单位,与12个相关部门建立了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家层面建立了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提升了新业态的治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是建立完善法规制度,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制定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10余项网约车的法规政策,应该说已经完成并量身制定适应网约车健康规范发展的网约车管理的一个制度体系。我们也印发了《网约车平台道路货运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络货运平台的经营,培育现代物流市场的新业态。我们也着手研究起草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拟建立租赁企业、租赁车辆备案管理的制度体系,目前该《办法》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汽车产品作为出行服务主要的运载工具,是安全舒适出行的重要硬件保障,在信息化日益普及的今天,随着移动互联网数据共享的发展,汽车产品的信息化环境、数据基础、目标理念、市场需求都不断地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正推动交通出行、交通运输新业态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去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描绘了新时代交通运输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新时代做好交通运输工作的总纲领和抓手,我们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导,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统领,推动交通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加快构建多样化城市出行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城市交通系统的韧性和灵活性,从长远来看,城市交通的基本逻辑不会因疫情而改变,倡导公交优先、慢行优先仍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坚守的核心理念。在此基础上,城市交通还要不断地构建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服务供给体系,应积极推进定制公交、需求响应公交等供给服务,我们也将综合考虑个体需求和群体需求的出行特点,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均衡化问题,主动探索、积极打造出行新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共建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出行生态。
二是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改造升级。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和汽车行业的协同合作,我们将以联合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印发的《绿色出行指导意见》为载体,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用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服务,推动公交车、出租汽车等行业不断地升级车辆的性能,满足老年人及残疾人、特殊人群出行对我们车型硬件服务的不断需求。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增加和更新公交车辆,优先选择无障碍的车辆车型,同时电动公交车的生产企业和公交企业、运输企业,要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应用。车辆生产企业的车辆运行监测数据也要向交通行业和运输企业用户合理开放,共同提升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产品适应性和水平。我们也将积极推动运输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加强协调衔接,强化用户需求对技术研发的有效引导,共同推动车辆技术进步和有效应用。
三是加强技术创新的“四化”应用,将积极推动车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技术的有效应用,鼓励汽车企业与交通运输行业在政策框架下共同推动自动驾驶的试点示范工作,我们也将持续深入地跟踪国际自动驾驶发展的动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自动驾驶的法规、标准、示范方面的经验,开展法律法规制度的前瞻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条例等实用的问题。不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营造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对智能网联在交通行业的应用提供应用场景和法律支撑。
新一轮的产业革命蓄势待发,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产业政策体系和企业发展模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汽车的变革与交通的协同发展已成为当前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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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如何使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走上正轨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近年来虽然发展迅速,但也面临市场热情不高、补贴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电池能量密度需进一步提升、标准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等诸多不利因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为政府与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如何形成良性互动成为关键因素。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很快把以发展纯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这既是抓住机遇,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更是从长远出发所作出的战略决策。把发展电动汽车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主要出于三种考虑:一是国家能源安全。二是降低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三是推动产业升级。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汽车寄托了我国汽车业实现“汽车强国梦”的希望。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和2015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并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不仅限于3年时间,而是将持续实施。这也表明了政府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心,增强了市场和企业的信心,对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地方发展新能源汽车热情可嘉,但若要更好、更快地助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进程,相关省区市应积极协调或联合编制新能源汽车区域性发展规划,实现差别化、特色化协同发展;培育发展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工作应重点解决技术标准特别是安全标准,以及商业模式和服务规范等问题;探索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创新政策。
推广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是基础和前提条件。只有当充换电设施得到普及,电动汽车才有可能真正发展。近日,一直主导国内充电桩建设的国家电网发布《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对于个人自建充电桩,需要满足个人有固定车位、小区物业同意等条件,自建充电桩享受居民电价。
充换电设施是纯电动汽车的重要基础支撑系统,也是电动汽车商业化、产业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国家电网此举将大幅度提升社会资本对充换电设施的投资热情,今年我国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有望进入高峰期,从而也将我国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政府关注汽车动力技术的变革,不仅是产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利用新能源革命的机遇,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的战略选择。电动汽车不仅要作为一个短期的经济增长点加以维持,更应该作为迎接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一个亮点,不仅从汽车产业本身来评估电动汽车技术经济价值,而且要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意义进行考量。
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和趋势,积极配合相关部委研究完善支持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同时,实施开展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工程,以公交都市创建活动为平台,选择好创建城市分批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中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