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新能源汽车上牌流程
A. 新能源上牌流程
一、验车
非免检车到检测站办理相关手续:拍照、拓号、外观和尾气检测。目前,拍照和拓号由厂家代办,车主只需完成外观和尾气的检测,拿到电动汽车外观和尾气检测单。
二、资料
1、电动汽车购车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发票、电动汽车合格证以及参数表,这些购车后由售车方提供。
2、外观和尾气检测单。
3、电动汽车保险单和发票。跟燃油车一样,电动汽车必须购买了相关保险之后才可以上路,比如交强险和其他常规保险。
4、车主身份证。非当地居民,可以使用居住证。
PS:以上资料及证件均需带有复印件。
三、选号
1、十选一。持以上资料信息,到车管所办公大厅按照大厅指示流程递交资料;民警对车辆确认及外检;然后在大厅计算机的自动选号机上从十个号牌中选取一个并领取回执单;车牌的固封安装和牌照,最后领取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2、自主互联网选号。进入交管局网页,选择“网上车管所”录入相关信息(参考上面资料信息),验证通过后再选取号牌。再到车管所办理接下来的流程。
3、自编自选。持相关资料到车管所办公大厅自编自选选号机上,遵照编码规则,自行编排和选取电动车号牌号码。
B. 新能源汽车如何上牌需要办理专门的汽车牌照吗
可以直接到车管所申请上牌,也可以通过12123手机APP申请上牌,需要办理专门牌照。
新能源汽车上牌手续与燃油汽车的上牌手续是一样的,只需要去当地的车管所提交相关资料,就能申请上牌,也可以在手机上下载12123,提前选定号牌,然后再去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这种车辆所申请的汽车号牌是专门的汽车号牌,与与燃油汽车号牌有所不同。
三、新能源汽车需要办理专门的汽车牌照
新能源汽车办理牌照的手续需要的资料等与燃油汽车没有太大区别,但新能源汽车需要办理的牌照是专门的汽车牌照与燃油汽车牌照不同,国内燃油汽车牌照多是蓝,底色白字,而新能源汽车所申请的牌照多是绿底色,而且不同的地区新能源汽车牌照的开头字母也有所不同,但与当地燃油汽车牌照的开头也不相同。新能源汽车在挂牌完成以后,能顺利上路行驶,而且别人车过号牌就能知道这辆车是新能源汽车而非燃油汽车。
C. 福州绿牌怎么在线申请
办理流程(当场办结):
第一步、登陆或注册福建互联网公安网(),选择新能源车号牌换领业务。
第二步、通过随机选取方式(50选1)选定号牌号码并预约换领号牌的时间、地点。
第三步、带好材料在预约时间到达预约地点缴纳费用,并将缴费发票和申请材料一共交到车管所窗口。
第四步、到免费安装点,安装新能源车牌。
办理条件:有合格标注的证明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原机动车号牌。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6、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原件。
7、《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办理地点:福州黄山车管所。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
电话:0591-8340498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时令)。
办理费用:
新能源汽车号牌、固封装置、行驶证、登记证书与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医院,号牌100元/副,行驶证10元/本,登记证书10元/本
D. 福州电动车怎么上牌
1、申请登记新式号牌(黄色、蓝色)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2、申请办理需为五城区户籍人员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五城区居住证。
3、办理蓝色号牌无户籍居住证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黄色号牌登记:
(1)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
(2)年龄未满16周岁的。
(3)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
(4)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马尾镇)。
(5)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
(6)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
1、电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材料。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
3、车辆在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不在产品目录内的,发放临时标识。
二、办理材料:
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资料:
1、《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原件。
E. 新能源上牌照流程及费用
【法律分析】
新能源汽车上牌的话一般需要300元左右就可以搞定了,具体上牌流程如下:1、先到市税务机关领取税务凭证或免税凭证,再到市交委配额审核窗口审核机动车额度,再到登记服务站的车辆管理处进行登记;2、将车辆开到车管所,提交机动车车主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照片、车辆识别代号拓印号;3、除此之外,交警部门还对新能源办理业务提供配套服务,开通新能源汽车换发牌照业务的优先处理通道。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124号)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八)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F. 福州电动车上牌程序
电动车上牌,一般是在电动车专卖店老板给你代办,一般提供你的身份证和居住证给电动车专卖店老板就行了。
G. 福州电动车上牌怎么预约
摘要 电动车新车上牌包括线上(“E福州”APP网上审核)和线下(预约市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两种办法方式。
H. 福州电动车如何上牌
办理电动车牌照,必须是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到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业务。
另外,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时需要带:
(一)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主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主户籍地址变更的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所有人为暂住居民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交委托单位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二)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三联据”不作为来历凭证办理登记业务)。原始发票需要财务报销入账的,可在登记人员核定后,根据车主要求,登记业务窗口留存来历凭证(发票)复印件作为存档。
电动车使用注意事项:
1、选购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定期保养,严禁擅自改装。
2、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3、严禁在楼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处充电,充电应在室外进行,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尽量在集中充电点充电。
4、气温较高的夏天,尽量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电动车,防止因线路温度过高、电机发热等因素引发电路故障起火。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电动车牌照
I. 福州电动车换牌照怎么办理
上门换牌流程统一为:社区工作人员为群众测量体温并检查口罩——警务通刷身份证——查验车辆确定车证合——警务通拍摄左后45度照片、车架号照片、车主身份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登记车主手机号、 新号牌号码、收回旧牌证——发放号牌——现场安装号牌(市民也可到10个换牌点“即装即走”)——现场换牌完成,后续社区领取行驶证。
关于电动自行车换牌需要采集以下内容:车牌号、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电动车品牌型号、颜色、车架号、联系电话,进行前期审核,减少居民现场办理时间。
注意事项: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加大排队间隔,人员不得扎堆,电动车应提前卸除挡风罩等加装设备,并提前找出车架号码位置,便于查验拍照。按指定时间错峰进出办理,现场服从指挥,不插队、不拍照。现场随机发放号牌,不进行选牌。允许委托他人进行代办,但委托人必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备注并签名印捺指纹。经查验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请自行离开,不喧哗取闹。
J. 福州电动车上牌条件
法律分析:1、申请登记新式号牌(黄色、蓝色)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2、申请办理需为五城区户籍人员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五城区居住证;办理蓝色号牌无户籍居住证要求。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黄色号牌登记:(1)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2)年龄未满16周岁的;(3)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4)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马尾镇)(5)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6)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