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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动汽车的电桩

发布时间: 2022-06-24 11:18:36

『壹』 西安公租一苑有没有电动车充电桩

西安公租医院没有电动车充电桩。因为现在电动车市场还不成熟。没有那么多充电桩。

『贰』 西安民资办理电动汽车充电站如何申请手续

政府应该暂时还没有出台民营企业该怎么办理电动汽车充电站,具体是什么样子的话,你可以咨询生产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厂家,比如易事特,许继电气,奥特迅等这些大型的做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企业,这里估计给不了你相关的答案。不过私人办理电动汽车充电桩申请已经明确了,具体如下:
1.向电网公司提供用电申请表(电网营业厅有)、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部门出具允许施工的书面说明等申请资料。对于居民低压客户,在受理申请时直接答复供电方案;对于其他客户,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对于非营业厅受理的,在现场勘查时答复方案。
2.电网公司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自受理之日起低压客户1个工作日,高压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
3.. 以10千伏接入的充换电设施,在接入系统工程施工前,将接入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资料提交电网客户服务中心,电网客户服务中心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答复意见并告知你,你只要根据答复意见开展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4. 充换电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你的竣工检验申请,接收相关资料。
5. 国家电网公司在受理验收申请后,低压客户1个工作日,高压客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成后复检。其中,对于居民客户,若验收合格并办结有关手续,在竣工检验时同步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6. 在验收合格,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办结相关手续后,一般来说,电网公司规定非居民低压客户1个工作日,高压客户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叁』 重庆至西安沿途高速公路服务区有多少个电动汽车充电桩

您好,也可以关注“星星充电”公众号或者下载“星星充电”APP
打开星星充电app,首页快速入口即会显示附近电站。点开会显示附近电桩,每条电站信息展示内容为:图片、推荐标签、电站名称、空闲终端数、当前价格(活动前价格/原价)、标签、停车费信息、活动信息、距离、是否支持预约。注意:不可用桩群有提示维护中不可使用。

『肆』 西安供电15个小时完成“充电桩”接电服务,提供了什么便利

近几日,热搜上有一件既暖心,又令人感动的事情。先供电在15个小时内完成了,充电桩接电服务。高效率的服务,给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给新能源电动车充电,带来了许多的方便与快捷。

一、为大家解决了新能源车充电的不便捷。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

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麻烦给我点个赞或者关注一下我,万分感谢。另外你觉得充电桩接电服务,提供了什么便利呢?欢迎您到下面的评论区发表您的宝贵意见。

『伍』 电动汽车从西安开往天水市沿途有哪些充电站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8

『陆』 如何申请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流程:

1、提交申请与审核材料

一般来说,车主购买电动汽车后,由建桩厂家向供电公司提交报装材料,需要提供用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新能源小客车充电条件确认书、物业同意安装证明以及车位证明。其中固定产权车位和6个月以上租赁车位两种车位证明均可。

2、安装施工

厂家确定好施工方案后,就到了安装施工的步骤,根据各小区条件和车库位置的不同,施工时间也不同,有的只需要2小时就搞定,有的可能需要一整天才能施工完成。

需要注意:在施工过程中,一般首次施工不需要用户缴纳施工费,但如果一天内施工没有完成,需要拖到第二天,那么施工人员则会收取一定的人工费,这笔费用通常按照人工劳动力和工作时长来计算,大致为几百元。

另外,充电线缆30米内免费,超过30米就需要用户自行购买线缆。

3、验收合格。

施工完成后,充电桩公司会去电力公司报备,由电力公司去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会给电表施加封志,电力公司再制作对应的电卡,并由充电桩公司领取转交业主,或者业主自己去供电局领取。

『柒』 2022年底新建充电桩1万个 西安推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西安市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新建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捌』 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什么程序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的程序如下:

(一)项目备案管理。

充(换)电设施建设实行项目属地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提供统一的充(换)电设施备案材料。

企业单次备案充电桩数量不少于5个,建设用地规模不少于150平方米。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建设不需备案。

(二)用电报装。

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用电,由居民与物业管理方协商一致后,接入小区供电系统,也可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

非居民充(换)电设施用电,由产权单位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

因充(换)电设施接入而产生电力扩容等费用由产权单位(个人)承担。

(三)建设审批。

1.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停车场建设充(换)电设施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土地审批手续。

2.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与公共停车场用地统一规划、统一供应,不再单独办理供地手续。

新建独立占地的公用充(换)电设施需在属地发改部门办理备案,经备案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供用电协议。

申请材料包括:

项目备案申请文件、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在租赁土地建设充(换)电设施,须提供场地租赁协议(以备案时间起算,不得少于3年)复印件;

在自有土地建设充(换)电设施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加装在建筑物等上的一体化充(换)电设施,须提供该附属物合法性的支持性文件复印件。

(8)西安电动汽车的电桩扩展阅读:

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经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经营范围;

2.设置企业级运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当能对其充(换)电设施进行有效地管理和监控,对充(换)电设施运营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至少三年),并具备数据传输功能及接口;

3.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与充(换)电设施数量比例适当。

『玖』 安装一个电动汽车充电桩要多少钱

一般购买电动汽车时,厂家会随车送一个交流桩和一个三插头线充的,如果是后者只需直接插上即可使用,但要确保开关容量是够的;
如果是交流桩就需要专业人员来安装,一般在30米以内是免费的,超过部分要给材料费,都是不多的费用,但要确保是厂家指派人员来安装,因为牵涉到电动汽车的充电安全问题,有个责任划分。

『拾』 附近哪有电动汽车充电桩

估计那边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应该是有不少吧,那边的充电桩可以在地图上定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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