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性质的回迁房车位
Ⅰ 回迁户车位权属
法律分析:无论车库还是其他类型的停车场所,均是由数量各异的车位组成的。因此,本文所指的车位,既包括通过规线设置的开放式车位,也包括空间封闭、具有建筑物特征的车库,主要存在于设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小区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Ⅱ 回迁房地下车库产权归属
法律分析:对于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的权属,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小区里的车位并非都属于全体业主,有些车位,开发商、物业是有权处置。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如果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Ⅲ 回迁小区车位收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回迁小区车位收费合法。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 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因此 总体而言 物业收取停车费不违法。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 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 一种是土地使用费 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Ⅳ 划拨用地下开发商建的车位违法吗
不违法。
地下车库划车位合法的,当然地下车库的用途是不可以进行更改的,只能用作停车用途。
车位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因此而要起诉,则需要准备起诉状等材料递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Ⅳ 回迁房停车位收费合理吗
法律分析:回迁房的话,收取路面停车费肯定是不合理的,这个一般要看政府规定嘛,国家规定是公共的停车,公共区域是不允许收费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Ⅵ 回迁房车位国家规定
法律分析:地下车位是建筑物的地理组成部分,属于业主共同共有,计入公摊面积。地面车位应当不计入公摊面积。回迁房价格与商品房价格区别在于土地转让金,回迁房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格要低一些。如何维权需要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具体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Ⅶ 回迁房车位国家规定允许收费吗
法律分析:回迁房的话,收取路面停车费肯定是不合理的,这个一般要看政府规定,国家规定是公共的停车,公共区域是不允许收费的。并且物业如果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合理的收取停车费是法律规定允许的,但是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租赁车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物业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业委会与人家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括了停车场的管理,收费是许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Ⅷ 回迁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法律分析:根据小区车位的不同分类,将其归属分为以下三类:
1.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的类型:
①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
②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和地上车位。
2.车位产权归开发商的类型:
未公摊的地下车位归开发商所有,但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3.既不归业主也不归开发商所有的类型:
地下人防车位的产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业主,其归于国家所有。其不可用于出售,只能用于出租且期限一般不可超过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