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母港
1. 为什么2010年1月4号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却是国发〔2009〕44号文件
这个是去年文件。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44号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5日 08:26 商务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建省办经济特区2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由于发展起步晚,基础差,目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保护生态环境、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科学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是海南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全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示范作用。为扎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积极发展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生态型经济,形成以旅游业为龙头、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特色经济结构;着力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打造具有海南特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旅游产业体系;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推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将海南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开放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
(二)战略定位。
——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充分发挥海南的经济特区优势,积极探索,先行试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海南旅游业及相关现代服务业在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按照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推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海南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发展之路,使海南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
——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发挥海南对外开放排头兵的作用,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的品牌优势,全方位开展区域性、国际性经贸文化交流活动以及高层次的外交外事活动,使海南成为我国立足亚洲、面向世界的重要国际交往平台。
——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加大南海油气、旅游、渔业等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强海洋科研、科普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使海南成为我国南海资源开发的物资供应、综合利用和产品运销基地。
——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充分发挥海南热带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热带现代农业,使海南成为全国冬季菜篮子基地、热带水果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渔业出口基地和天然橡胶基地。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旅游管理、营销、服务和产品开发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45%以上,力争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到2020年,旅游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全面接轨,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60%,力争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综合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和游客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更加严格的生态环保标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问责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加强生态建设。继续推进海防林恢复和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海南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机制,201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水源地、重要海域的保护和管理,有序开发利用土地、森林、矿产、海湾、岸线、海岛、水域等重要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益。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推动生态脆弱地区农村居民向城镇迁移。将海南作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省,加大中央财政对海南的生态补偿力度,将9个山区市县列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将尖峰岭等7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六)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禁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加大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和落后产能的力度。加强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实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各类减排工程设施建设,增加“以奖代补”专项转移支付。积极支持海南发展农村沼气、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蔗渣利用、中水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实施办法,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国家分解下达给海南省的节能减排任务。
(七)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流域和担负饮用水集中供水任务水库的水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强化对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行改水改厕,逐步建立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建立健全治污设施正常运营保障机制。开展入海河流、直排污染源和南海海域环境监测,建立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公报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
三、发挥海南特色优势,全面提升旅游业管理服务水平
(八)建设富有海南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旅游产品,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热带海岛冬季阳光旅游、海上运动、潜水等旅游项目,丰富热带滨海海洋旅游产品。积极稳妥推进开放开发西沙旅游,有序发展无居民岛屿旅游。积极发展邮轮产业,建设邮轮母港,允许境外邮轮公司在海南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服务业务。研究完善游艇管理办法,创造条件适当扩大开放水域,做好经批准的境外游艇停泊海南的服务工作。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合理开发温泉资源,发展康体保健服务。积极发展自驾车观光游、特色房车游和体育休闲项目,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有效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民族、民俗风情文化旅游。
(九)打造精品旅游景区。科学规划和布局景区景点,精心设计旅游线路,优化时间、空间配置,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山海互补的旅游格局,塑造“阳光海南、度假天堂”的整体旅游形象。进一步完善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万宁兴隆温泉度假区、琼海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等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服务功能。高水平开发建设海棠湾、清水湾、棋子湾、尖峰岭、霸王岭、五指山等一批精品景区。高标准规划建设海洋、热带雨林等旅游主题公园。
(十)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在旅游餐饮、住宿、交通、景区、旅行社、导游、购物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景区门票价格,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等,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旅游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一)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旅游立法工作,完善旅游相关法规。依托信息技术,提升海南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在交通枢纽、景区、城市广场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预订、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平台,健全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强化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方便游客的旅游厕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救援、公共医疗、卫生检疫防疫等安全救助体系。
四、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十二)加快发展文化体育及会展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引进创意产业人才,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和动漫游戏等各类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具有海南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鼓励举办大型旅游文化演出和节庆活动,丰富演艺文化市场,支持海南举办国际大帆船拉力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高尔夫球职业巡回赛等体育赛事。在海南试办一些国际通行的旅游体育娱乐项目,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完善博鳌会展服务设施,积极招徕承办各种专题会议展览,举办博鳌国际旅游论坛和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培育国际会展品牌。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对入境参展商品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和通关便利。
(十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航运、中转等业务,促进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加快发展。实施国际航运相关业务支持政策,完善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打造面向东南亚、背靠华南腹地的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在完善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取出口退税措施的前提下,在洋浦保税港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积极发展大型购物商场、专业商品市场、品牌折扣店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经营好免税店,完善旅游城镇和休闲度假区的商业配套设施,逐步将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
(十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和发展与旅游业相适应的房地产业,科学规划房地产业发展的类型、规模和速度,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发展富有海南特色、高品质的星级宾馆、度假村等房地产项目。加强产权式度假酒店的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规范管理。稳步发展满足避寒、疗养等不同需求的度假居住型房地产。鼓励发展家庭旅馆经营和房屋租赁经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条件成熟时,在海南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十五)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鼓励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网点布局,完善服务设施。推动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改善结算环境。完善外汇支付环境,开展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推动建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
五、积极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六)积极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热带水果、瓜菜、畜产品、水产品、花卉等现代特色农业。结合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统筹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检疫性防控工作,提高南繁基地育制种生产能力。加强海南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产品(15.73,0.17,1.09%)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精细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加强农产品贮藏保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现代化大型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促进形成热带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强与台湾的农业合作。积极推动热带特色农业与旅游相结合,制定实施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支持计划,建设示范基地,拓展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空间。
(十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综合发展条件,科学确定功能分区,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建制设置,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提高城市的综合发展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的优势,加快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扶持重点小城镇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海南特色旅游城镇。加大对革命老区、中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加快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海南农垦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作用。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十八)构建安全、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进出岛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海口至广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建设好东环铁路,适时启动西环铁路扩能改造以及洋浦支线铁路项目。统筹研究海南岛西部民用机场布局优化和建设问题,适时建设博鳌机场。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功能配套齐全的港口格局,积极推进邮轮、游艇码头建设。加快建设海口—五指山—三亚地方高速公路和万宁—儋州—洋浦地方高速公路,提升现有国道、省道技术等级,加强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
(十九)加强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昌江核电项目。积极发展风力、太阳能、潮汐、生物质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城乡电网改造,适时启动跨海电网联网二期工程,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洋浦液化天然气项目,逐步建成连接岛内各大城镇和主要景区的输气管网,大幅度提高民用燃气覆盖率。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做好环境影响论证的基础上,开工建设红岭水利枢纽及灌区工程,做好天角潭、迈湾等水库前期工作,基本解决海南岛的工程性缺水问题。继续实施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防洪、防潮、防台风设施建设,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城镇和主要园区、景区的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13年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二十)加强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有线和无线宽带网络,推进数字海南建设,实现高速宽带无线网络覆盖全岛。积极发展下一代互联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加快网络升级换代。大力整合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积极推进海南“三网融合”建设。着力建设有线、无线和卫星传输相结合的覆盖海南所辖海域的通信网络,提升南海领域的应急管理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
七、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形成人文智力支撑
(二十一)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具有海南特色、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海南高校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提高海南大学“211”工程建设水平。实施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提升职业院校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大力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政策体系。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支持海南与国际知名院校合作开办旅游职业院校。加强旅游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旅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十二)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当地居民与游客的需求,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设施设备条件,大力加强城市及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公共文化体育机构正常运行的经费和人才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步伐,提高广播电视覆盖水平。积极开发利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开展国家南海博物馆、南海水下考古中心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对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扶持海南建设大型文化体育基础设施,集中建设一批适合于四季训练的运动场馆。
(二十三)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海口、三亚等地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各省(区、市)与海南异地医保互认制度。
(二十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扩大就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平安海南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妥善处理利益关系,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好影响稳定的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安全感。
八、充分利用本地优势资源,集约发展新型工业
(二十五)集约发展新型工业。坚持在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下集约发展新型工业,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工业扩张。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港口条件和重点工业园区以及开发区,大力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海南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高起点、高水平发展临港工业,集约发展油气化工、林纸一体化、汽车制造、矿产资源加工、农产品加工、制药等产业,重化工业严格限定在洋浦、东方工业园区,其他工业项目集中布局在现有工业园区。培育发展房车、游艇、轻型水上飞机、潜水设备、高尔夫用具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强研发设计,发展特色旅游食品、服饰、工艺品加工业。
(二十六)鼓励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建设海南生态软件园和三亚创意产业园,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知名信息技术企业向园区集聚,根据国家软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基地建设总体布局,积极支持海南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逐步形成软件产业基地。加快海口药谷建设,增强南药、黎药、海洋药物的自主研发能力。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技术攻关,努力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
(二十七)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加大海洋石油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提高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把海南建成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服务和加工基地。适时规划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和成品油储备。高起点、高水平推进洋浦开发开放。支持国内大型企业在海南建设修造船、海洋工程设备项目。加强渔业生产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深海养殖业和远洋捕捞业。加强海洋科技研究,发展海洋生物工程和海洋能源利用等新兴产业。
九、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是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特殊扶持。
——投融资政策。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有关中央专项投资时,赋予海南省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国际旅游岛的总体要求,研究将海南省增列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省份。
——财税政策。针对海南的特殊情况,中央财政加大对海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在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特别是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对海南的支持。中央财政在一定时期内对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给予专项补助。由财政部牵头抓紧研究在海南试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具体办法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可行性,另行上报国务院。
——土地政策。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统筹和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各类用地需求,推进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在不突破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试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各行业的布局规模、时序的调控。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岛屿的开发利用,依法加强西沙和无居民岛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科学选划发展海洋经济集约用海区域,引导海洋产业相对集聚发展。
——开放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逐步培育一批旅游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实行开放、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在海南已有21国免签证的基础上,先期增加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5国为入境免签证国家;对俄罗斯、韩国、德国3国旅游团组团人数放宽至2人以上(含2人),入境停留时间延长至21天。支持海南在境外主要旅游客源地设立旅游推介分支机构。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在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海南省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意见抓紧编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后实施,同时进一步编制好相关专项规划和旅游区建设规划,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总结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 分析材料一 分析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经济的意义
一、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一)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调整完善价格机制,规范价格行为。大力弘扬文明旅游风尚,积极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
(二)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鼓励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2020年前,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
(三)加强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位建设力度。
(四)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围绕国家重点旅游线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实际需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城市航线。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企业发展低成本航空和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五)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用三年时间全国新建、改建5.7万座旅游厕所,完善上下水设施,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实现全国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
二、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
(六)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制定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标准,明确营地住宿登记、安全救援等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丝绸之路沿线、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地区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1000个左右。
(七)推进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建立国内大型邮轮研发、设计、建造和自主配套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国内造船企业研发制造大中型邮轮。按照《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邮轮港口布局,形成由邮轮母港、始发港、访问港组成的布局合理的邮轮港口体系,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设立保税仓库。到2020年,全国建成10个邮轮始发港。
(八)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规划地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推动游艇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清理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鼓励拥有海域、水域资源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游艇码头建设规划。到2017年,全国建成一批游艇码头和游艇泊位,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游艇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形成游艇大众消费市场。
(九)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到2020年建设一批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特色旅游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十)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重点依托现有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旅游度假产品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休闲度假需求的国民度假地。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鼓励城市发展休闲街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休闲空间。支持重点景区和旅游城市积极发展旅游演艺节目,促进主题公园规范发展。依托铁路网,开发建设铁路沿线旅游产品。
(十一)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把旅游装备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安全性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发展邮轮游艇、大型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小飞机、景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大力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兼并收购国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或开展合资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旅游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十二)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的资源、要素和技术,形成旅游业新生态圈,推动“互联网+旅游”跨产业融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互联网金融探索,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普及应用,推动境外消费退税便捷化。加强与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法定优惠政策,实行特惠商户折扣。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到2020年,全国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在全国打造1万家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十三)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
(十四)积极发展老年旅游。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各地要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鼓励进一步开发完善适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
(十五)支持研学旅行发展。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十六)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市场深度结合,在业态创新、机制改革、集群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管理。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海外宣传,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使传统中医药文化通过旅游走向世界。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
(十七)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注重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
(十八)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重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国建成6000个以上乡村旅游模范村,形成10万个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300万家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20亿人次,受益农民5000万人。
(十九)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三年内引导和支持百万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到2017年,全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
(二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
五、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二十一)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十二)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二十三)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
(二十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设立中国旅游产业促进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国家重点旅游景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线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扶贫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让多彩的旅游丰富群众生活,助力经济发展。
(二十五)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给中西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对近海旅游娱乐、浴场等亲水空间开发予以优先保障。
(二十六)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鼓励旅游装备出口,加大对大型旅游装备出口的信贷支持。
3. 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优化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促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一)优化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突出主城区都市旅游以及精品景区打造,推进区域旅游纵深发展,实现旅游产业发展在空间上的拓展和相对均衡,把“一小时经济圈”建设成为“山水都市旅游区”,把“两翼”分别打造成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构建“一区两带”旅游业发展空间格局。
1.以城带郊,加快打造“山水都市旅游区”。
进一步明确主城区在全市旅游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增强其休闲娱乐、旅游集散和公共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都市旅游,建设成为融山城、江城、不夜城于一体的国际特色旅游都市。依托有利的客源市场基础和强大的旅游集散能力,强化主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一小时经济圈”多层次、多级别、多类型的旅游地共同发展。打造以南山、缙云山、歌乐山、中梁山等为代表的中心城区游憩带,以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巴南、涪陵、南岸、渝北、北碚、长寿、璧山、江津等地的温泉、湖泊、岛屿、森林为代表的环主城休闲度假带,以潼南大佛寺、江津四面山、綦江古剑山、南川金佛山、万盛黑山谷、永川茶山竹海、涪陵武陵山等为代表的远郊旅游观光度假带,促进合川钓鱼城建设和大足石刻延伸发展,推动“山水都市旅游区”成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旅游集散地和西部旅游高地的主要载体。
2.以线带面,积极构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
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深化发展地质地貌观光、生态休闲和历史文化旅游,突出小三峡、白帝城、天坑地缝、白鹤梁、名山、张飞庙、龙缸、石宝寨、柑橘城、红池坝、西沱等亮点,加强三峡旅游资源整合利用,提升长江三峡旅游品牌。深入挖掘三峡文化资源,加紧建设长江沿线延伸景区,提升万州旅游集散功能,打造巫山、奉节、巫溪旅游“金三角”,推进库区腹地旅游目的地发展,将“渝东北翼”构建为品牌突出、产品丰富的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
3.以点带片,加快建设“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
依托武隆世界自然遗产,做好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市场宣传营销力度,加快天生三硚、大仙女山、芙蓉江、南天湖、武陵山等精品景区建设,配套完善大仙女山休闲娱乐项目,形成功能齐全的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带动周边地区旅游发展。依托乌江画廊品牌,加强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石柱等区县(自治县)旅游业的统筹规划,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加快乌江干流、阿依河、阿蓬江、酉水河等水域风光带开发,推进黔江濯水、酉阳龚滩古镇等一批古镇建设,积极发展彭水摩围山、鞍子苗寨、秀山洪安边城等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民俗旅游,建设酉阳大桃花源、石柱黄水等精品景区,打造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大旅游区。全面提升渝东南地区旅游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将“渝东南翼”打造成为“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成为重庆旅游业的重要增长极。
4.构建多层次、多功能、全覆盖的旅游集散地体系。
确立主城区为第一层次的旅游集散地,承担“山水都市旅游区”和全市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同时扩大在中国西部地区的辐射范围,打造西部旅游门户。确立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为第二层次的旅游集散地,将万州区建成三峡库区对外旅游枢纽城市和渝东北地区的主要旅游集散地,将涪陵区建成连接“一区两带”的重要枢纽,将黔江区建成渝东南主要旅游集散地以及大武陵山区的门户型枢纽。确立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旅游热点城镇建立第三层次的旅游集散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发挥对相关区域的旅游集散功能。
5.加强市内外区域旅游合作。
结合各区县(自治县)旅游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推动区县(自治县)旅游错位发展,发展一批旅游强区强县。加强区县(自治县)旅游开放合作,打破地区封锁、市场分割局面,促进相邻景点整体打包开发经营,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共同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鼓励实行旅游连线联票制。加强“一小时经济圈”内部以及各地区和“一小时经济圈”之间交通联系,加强渝东北与渝东南地区的跨区域旅游发展协作,构建一批新旅游环线。充分发挥重庆作为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的作用,全面深化跨省(区、市)合作,构建一批跨区域旅游精品。联手湖北,实现长江三峡旅游发展统一规划、统一营销、统一执法,共同争取国家出台支持长江三峡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西三角、渝川黔金三角、成渝经济区、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等重点区域合作,共同塑造区域旅游特色品牌。
(二)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观光旅游产品,加快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发展邮轮游艇等专项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和复合化发展,促进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
1.全面提升观光旅游。
以山水都市景观为基础,依托“五个重庆”、“十大民生工程”建设,围绕两江新区、公租房、廉政教育基地、唱读讲传、国防教育基地、山城夜景等创新举措和发展亮点,加强主城区风貌改造,灯饰提升工程等的动态文化意蕴,实行整体包装,突出地方性、时代性,大力发展现代都市观光旅游。
以长江大小三峡(白帝城、小三峡)、大足石刻、天生三硚、钓鱼城、天坑地缝、白鹤梁等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健全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文化内涵,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然和人文观光旅游精品。
充分发挥全市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发展潜力巨大的优势,突出景区特色,加速三峡库区湿地、神女峰、神女溪、大昌古镇、金刀峡、黑山谷、桃花源、阿依河、千野草场、雪宝山等观光旅游精品建设。
2.加快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完善“五方十泉”,加快建设“一圈百泉”,推动“两翼多泉”开发,丰富温泉文化内涵,推进温泉资源多样化利用,提高重庆“中国温泉之都”的品牌号召力,着力打造“世界温泉之都”。“十二五”时期,“五方十泉”应普遍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其中至少两家温泉要建立与疗养院合二为一的正规疗养温泉。
结合“宜居重庆”、“森林重庆”等建设,发挥重庆美食之都、购物之都优势,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度假。建设一批符合普通老百姓需要的休闲娱乐场所,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园绿地体系,大力发展集购物、美食、娱乐等于一体的旅游休闲综合体,推动旅游和城乡居民休闲的融合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促进乡村休闲度假蓬勃发展。
以山地、湖泊、河流、草甸、森林等资源为依托,结合“健康重庆”建设,大力发展康体养生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推进金佛山、摩围山、四面山、长寿湖、汉丰湖、黄安坝、石柱黄水等一批以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的目的地高水平建设。
适应旅游活动休闲化的趋势,丰富长江三峡、大足石刻、武隆大仙女山等传统观光旅游景区的休闲度假功能。
3.积极发展专项旅游。
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加快主城区及沿江旅游码头建设,鼓励提升邮轮旅游档次,加快老旧普通游船更新换代步伐,支持高端游艇发展,推进长江三峡沿线一批游艇基地建设,形成顶级邮轮集群,使长江三峡成为国内内河邮轮游艇旅游龙头。鼓励乌江、阿蓬江游轮游艇旅游发展,加快重要节点游艇基地建设。
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和乡村体验旅游。加强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丰富展示手段和体验内容,将红色旅游和青少年修学、党员学习、干群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加强各类历史文化遗址、名人故居、名人踪迹的开发,加大博物馆等现代文化场所开发利用力度,形成良好人文氛围。充分利用民俗文化优势,挖掘传统商业、传统舞蹈、传统音乐等文化资源,加大整合开发力度,以民俗旅游发展促进民俗文化保护。积极发展融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打造特色化和多元化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收入从以餐饮住宿收入为主向以旅游综合收入为主转变,实现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两翼”农户万元增收。
大力发展商务旅游。建设和完善商务设施,打造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专业的商务酒店。加强旅游企业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衔接和合作,建立商务旅游服务网络,促进商务旅游专业化经营。抓住主城改造以及悦来国际会展城建设等机会,完善会展场所及设施,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制定商务会展旅游发展规划,针对商务旅游特点推出个性化订制产品,提高舒适性、安全性和灵活性,打造现代化的商务旅游产业体系,创立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
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和主题公园项目。打造以山地高尔夫为特色,具有世界影响、国内一流、西部领先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顺应现代消费需求新趋势,按照精品化、差异化要求适度发展大型主题公园项目。
4.强化精品旅游线路建设。
针对本地市场,重点开发一日游、两日游旅游线路,做好交通衔接规划,加强市场秩序管理,促进“重庆人游重庆”。针对中远程市场,加强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合作,加强旅游景区和旅行社、饭店等不同类型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旅游线路产品开发。争取将温泉之都、大足石刻、武隆大仙女山、乌江画廊、合川钓鱼城、天坑地缝、四面山、金佛山等纳入国家旅游线路。
(三)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创新发展的思路,加大旅游市场宣传营销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重庆旅游形象。
1.整合宣传营销资源。
树立大旅游理念和集团军概念,整合各行业、各区县(自治县)、各主体宣传营销资源,共同促进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宣传营销资金带动作用,根据各区县(自治县)从宣传营销资金专户中实际支出的旅游宣传营销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放大市级宣传营销资金使用效果,力争每年整合全市旅游宣传营销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按照公司化运作模式,做大做强重庆旅游产业发展公司。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进共同营销。
2.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围绕全市旅游主题口号,构建旅游形象体系。加大投入,集中对全市主题旅游形象和长江三峡(大小三峡、白帝城)、大足石刻、天生三硚、天坑地缝、白鹤梁、钓鱼城等旅游精品进行宣传营销,打响重庆旅游品牌。完善旅游宣传的“十个一”(一个标识、一句口号、一幅地图、一本画册、一首歌曲、一张光碟、一台演出、一份报刊、一套丛书和一家网站)工程,加快打造“三名平台”(名媒宣传营销平台、名人宣传营销平台、名节宣传营销平台),综合运用电视、报刊、广播、户外广告、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深度推介重庆旅游。进一步深化与中央、境外及市级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集中时段强力宣传重庆旅游。重视宣传效果,对于市场反响较差的演出项目等要重新打造,提升品质。开设重庆卫视旅游栏目,重点打造重庆旅游频道、重庆旅游广播频率宣传品牌。在中央电视台黄金强档播出重庆旅游整体形象广告,每年集中推介1―2个重点景区。各大型活动应把旅游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户外公益广告栏按一定比例切块用于旅游宣传。鼓励著名制片人来渝拍摄影视剧作品,奖励推介重庆风土人情和景区的优秀影视和文学作品。
3.加大旅游市场营销力度。
实施旅游消费激励措施,稳步开发本地旅游市场。利用高速交通发展的机遇,加强成都、贵阳、西安、武汉等周边大城市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旅游市场的开发。围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努力提升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的国际化程度,吸引更多国际游客。实施旅游目的地全球营销计划,构筑国际化的旅游营销网络体系。在市外主要客源地设立办事处。每年开展专题旅游推介、组织海内外重要客源地旅游推介各10次以上。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建立旅游门户网站,适时发布旅游信息。
4.丰富旅游节会活动。
继续办好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重庆山水都市旅游节等重点节会活动,策划推出温泉之都旅游节,打造成全国知名旅游节会品牌。提升大足石刻国际旅游文化节等节会影响力,支持“一区县(自治县)一节会”活动。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重要会议。深入开展旅游主题年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四)完善旅游产业体系。
围绕旅游产品开发和目的地建设,完善旅游要素,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形成,强化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合理的旅游产业体系。
1.加快建设旅游精品景区。
夯实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加强策划规划,重点打造长江大小三峡(白帝城、小三峡)、天坑地缝、天生三硚、钓鱼城、白鹤梁、大足石刻等“六大精品景区”。结合“一区两带”空间布局,在各区县(自治县)打造一批具有吸引力的景区。强力推进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支持一批景区创建5A级景区。建设10个以上旅游人数超100万的精品景区。
2.优化饭店业结构和品质。
规划建设一批五星级酒店和一批有品位、有特色的旅游酒店,积极引进国际顶级酒店管理品牌,支持开发青年旅舍、经济型连锁式酒店、自驾车营地和房车营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包含星级饭店、经济型饭店、度假村、休闲公寓、乡村旅馆、青年旅舍、汽车旅馆、农家乐等多种类型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到2015年,全市五星级酒店要达到100家以上。
3.加强旅行社规范管理。
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加快实施星级旅行社标准,规范旅行社管理运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培育骨干企业,鼓励发展专业化与特色化旅行社,支持导游服务公司以及旅游电子中间商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对旅游中间服务业态研究和分类管理,推动形成比较合理的分工体系。“十二五”时期,全市力争实现全国十强旅行社集团1家、全国百强旅行社4家的目标。
4.实施“畅通旅游”工程。
把发展旅游景区交通作为“畅通重庆”的重要内容。大力促进旅游公路与高速公路网络的连接,力争在3年内5A级景区一级路或高速公路直达,3A级以上景区公路建成三级以上油路。建设旅游交通网络,形成旅游交通环线,加强各种交通工具的衔接。旅游客运服务要延伸到主要景区和主要乡村旅游目的地,交通标识、公路服务区要增添旅游服务功能。改善旅游包车条件,在中心城市和旅游重点区县(自治县)设立旅游车公司。完善重点景区停车场设施。加快高速铁路建设,优化运行调度,加强时刻衔接,开行旅游专列。开通到北美、欧洲、日韩等主要大城市直航航线,加密台湾等主要客源地航班,2011年直航台湾航班每周确保达12班以上,力争达20班以上。鼓励开辟旅游包机航线。支持万州、黔江机场向旅游机场转型,推进巫山、武隆等支线机场建设。规划并建设朝天门等邮轮母港和旅游码头,完善配套设施。对码头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降低各类邮轮游船停靠费用。
5.大力发展旅游餐饮娱乐。
充分挖掘餐饮文化,继承发扬传统名品,积极发展创新产品,支持各区县(自治县)打造地方特色餐饮品牌,强化重庆“美食之都”形象。规范餐饮场所管理,规划建设旅游餐饮集聚区,提升餐饮管理水平。组织厨艺大赛和餐饮服务技能大赛,提升菜肴质量和餐饮服务水平。鼓励发展主题餐饮,鼓励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支持重庆餐饮“走出去”。深入挖掘巴文化、抗战文化、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等资源,加强传统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开发推出一批独具特色的文化艺术项目。支持旅游景区开发娱乐项目,支持科技含量高、文化内涵丰富、市场前景好的大型主题公园建设,鼓励社会娱乐业和旅游业结合发展,适度发展大型旅游演艺项目。
6.加强旅游商品开发。
依托本地名优特新产品,打造全市及各区县(自治县)标志性旅游购物产品,积极发挥旅游业对工农业产品的营销功能。做大做强传统民间工艺品牌,加大地方特色工艺品、纪念品、宣传品等研发力度,构建差异化旅游商品体系,努力实现“一个区县(自治县)一个品牌”。积极建设旅游商品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和研发中心,大力发展旅游商品特色街或特色集贸市场,推动旅游商品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在主城区及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打造一批不同特色的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基地。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产销体系。
7.推动旅游产业融合与集群发展。
强化旅游业关联带动作用,推动旅游和农业、工业、文化、体育、金融、物流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围绕精品景区和旅游目的地建设,延伸旅游产业链,增强综合配套功能,积极发展旅游综合体和旅游产业园区,利用3―5年时间,形成3―5个产值规模超100亿元的旅游产业集群以及20个产值规模超10亿元的旅游产业集群。
(五)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具有国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发展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旅游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旅游经营主体。
1.加快培育旅游龙头企业。
深化改革创新,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重庆旅游投资集团、重庆旅游产业发展公司等龙头企业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国际国内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入驻重庆,鼓励非旅游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旅游业经营,鼓励国内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进入重庆发展。支持各类旅游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实现集团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重点培育从事资源经营、旅行接待、景区开发和主题公园打造等的大型旅游集团。扶持旅游装备、酒店设施、休闲用品等生产、营销龙头企业发展。
2.提升中小旅游企业活力。
积极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引导中小旅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市场开拓能力。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组织中小旅游企业争取融资、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更有效的奖励、税收减免和补贴措施。推动旅游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鼓励旅游商业模式创新和新业态发展。制定实施针对“农家乐”、民俗户等特殊经营主体的优惠政策,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3.鼓励各种资本进入旅游业经营。
放宽准入门槛,除法律明令禁止的领域,旅游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鼓励各种类型的资本共同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鼓励利用外资发展旅游业。简化旅游项目审批程序,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旅游产业项目一律改为备案制。鼓励旅游创业,特别是对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大学生等群体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鼓励民营博物馆等旅游资源开发,支持旅行社将其纳入旅游线路。
4.加强面向旅游企业的公共服务。
积极打造旅游投融资公共平台,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加强对旅游企业发展的信息咨询服务、创业辅导和教育、培训、科研支持,协助组织集体采购、联合营销、对外交流等各项工作。
(六)促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面向市场需求,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实施旅游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旅游人才交流、旅游人才星火、旅游人才繁星等“四大工程”,加强旅游学历教育,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在职培训,加大旅游人才开发工作力度,推进旅游人才市场建设。
1.加强旅游学历教育。
整合存量旅游教育资源,筹建重庆旅游学院。加强旅游院系和学科专业建设,争创旅游博士点。科学合理设置旅游专业和教学内容,创新旅游教学模式。加强旅游实习基地建设,编制实训教材,培育“教师+技师”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中高级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和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
2.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在职培训。
积极争取国家旅游局将重庆确定为中国西部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在主城区、黔江区建立重庆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在云阳县建立库区旅游培训中心,加强库区旅游职业教育发展,探索以旅游职业教育发展培养农村人才的新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中等旅游职业教育。到2015年,实现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学历水平大幅提升。
3.推进旅游人才市场建设。
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就业或创业等方式转移到旅游产业。利用西部地区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旅游人才参与全市的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重庆从事旅游工作,积极引进旅游业界高层次人才。建立与发达地区的人才互动交流机制,定期选派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旅游工作。建立全市旅游人才信息库,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到2015年,全市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就业总量达到250万人。
4.改善旅游人才发展环境。
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予以支持。在地方率先建立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抓紧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实行导游人员聘任薪酬与职业资格挂钩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旅游服务技能大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建立和完善旅游激励制度,对旅游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七)推进旅游资源环境保护。
强化旅游发展中的资源环境保护,推进旅游业的节能环保,优化城乡风貌,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
旅游项目经营权出让一律实行招投标等公开竞争方式,对资源闲置或造成破坏的项目要立即整改或限期退出。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的法律效力,对不符合旅游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旅游项目和设施,有关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和开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利用,灵活运用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等方式,积极探索将相关旅游资源纳入统一经营主体,推进旅游资源的一体化管理。加强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切实保障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建设经费。
2.加强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把景区绿化纳入“森林重庆”建设范畴。关闭影响景区生态环境的小水电、小矿山,修复景区生态。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自然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必须按规定编制项目对保护区域的生态影响报告。对长江三峡、武陵山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地区以及温泉、高尔夫、大型主题公园等生态影响较大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要制定全市开发利用调控规划。完善景区污染防治设施,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制定旅游景区生态环保评价指标体系,并率先在5A、4A级景区实施生态环保评估。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治理消落带,推进“绿化长江 重庆行动”。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生态旅游,提升生态脆弱区居民生态保护意识,减少旅游开发和旅游者活动对环境的破坏。
3.推进旅游业节能环保。
制订实施旅游业节能减排计划,积极推进低碳旅游发展,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使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十二五”时期,全市力争将星级饭店、A级及以上景区每万元旅游收入的用水用电量降低20%。推动绿色旅游饭店创建,推行宾馆、餐饮行业一次性用品收费制度。
4.优化城乡风貌。
加强城区卫生日常保洁工作,做到“无缝隙”覆盖,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对影响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造或拆除。加强交通管理,积极疏导影响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各类违规行为。加强城市治安、文化综合整治及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素质,着力解决车辆乱停、摊位乱摆、牌子乱挂、垃圾乱扔等问题。加强旅游景区风貌整治,对景区标徽、字体、色调、员工服装、纪念品包装等进行创新设计,充分体现地方性、民族性、艺术性。
4. 旅游博览会应邀请哪些参展企业
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自2009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九届,共吸引了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代表团参展,参观者达177余万人,受到旅游业界的赞誉。形成了旅游产业集聚、旅游产品集聚、旅游企业集聚和旅游服务集聚效应,成为中国旅游行业最有影响力和生命力的博览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深化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培育成为大型旅游专业展会和中国旅游行业知名品牌。
本届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将继续秉承“旅游产业的盛会、合作共赢的舞台”的宗旨,围绕促进和发展旅游生产力,大力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落实“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全域旅游、旅游装备制造业的创新与发展。努力培育旅游新业态,增加旅游消费新热点,有效促进旅游产业区域联合及国际合作,提升中国旅游产业和天津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天津建设旅游强市,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游客集散地和旅游装备产业基地目标的实现。
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将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方向,力求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商品丰富、活动精彩、交易显著、影响广泛,为世界各国和全国各地旅游行业搭建一个旅游产业和旅游装备制造业交易的平台、旅游推介和旅游演艺展示的舞台、旅游创新和区域合作发展研讨交流的讲台,努力将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打造成具有更大影响力和聚集力的国际化知名展会。
本届博览会总的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设标准展位3000个,按照展示内容分为7个主题展区,分别为:
(一)各省区市旅游展区。展示全国各省区市旅游形象、旅游线路、旅游产品和特色旅游商品、地方特色表演等内容。据统计,北京、河北、山西、上海、山东、湖北、吉林、海南、新疆等28个(含本市)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单位确认参展。
(二)邮轮游艇房车露营地展区。展示邮轮产品、游艇、房车、露营地设施等内容。目前,丽星邮轮、地中海邮轮、诺唯真游轮、公主邮轮、钻石邮轮、歌诗达邮轮、皇家加勒比邮轮等国际知名邮轮游艇企业参展。天津港、天津邮轮母港有限公司、中新生态城、天津邮轮游艇协会、天津市自驾游与房车露营协会也将参展。同时,本届旅博会将突出房车露营生活特色,整体打造房车露营展区,展示房车及露营环保节能设施,目前,上海瑞莱克斯、顺旅、中天、亚特及Jayco(森林河)、Hymer(海姆)等国内外知名房车制造和销售企业确认参展。届时,将有近百余辆国内外各型号房车将集体亮相旅博会。
(三)国际旅游展区。展示有关国家和地区旅游形象、旅游线路、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特色表演等内容。目前,已有法属留尼汪、斯洛伐克、波黑巴尼亚卢卡、日本、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澳门、台湾等15个国家或地区旅游部门及航空、传媒公司确认参展参会,同时我们还邀请了欧洲旅游委员会内克罗地亚、比利时、拉脱维亚等国家参展。
(四)“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商品展区。展示巴基斯坦、蒙古、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阿富汗、波兰、伊朗、泰国等国家及台湾地区参展商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产品及旅游商品等内容,并进行现场销售。
(五)旅游酒店、旅行社产品交易展区。展示国内外品牌酒店设施设备、旅行社线路产品等内容。截止目前邀请了60余家旅行社,龙旅股份、凯撒国旅、众信国旅、天津国旅、泰达等品牌旅行社和酒店企业确认参展并进行线路产品现场售卖。
(六)“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产品展区。展示天津市16个区旅游形象及产品、文化产业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及民宿文化产业、农业旅游产品、工业旅游产品等内容。
(七)旅游创新项目对接洽谈展区。展示我市和旅游产业先进省市文化旅游行业新业态、新产品、新项目、新商业模式、新技术。现场将对天津及全国旅游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并邀请国内外项目投资商近150余家参展参会进行现场洽谈对接。
5. 在云掌股吧无意间看到国办鼓励旅游推两天半假,请问两天半是一周的哪几天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鼓励旅游消费提出:1、各级政府要制定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或计划,抓好落实。2、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可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结合,错峰休假。3、有条件的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度假。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对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一)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调整完善价格机制,规范价格行为。大力弘扬文明旅游风尚,积极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
(二)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鼓励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2020年前,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
(三)加强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位建设力度。
(四)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围绕国家重点旅游线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实际需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城市航线。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企业发展低成本航空和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五)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用三年时间全国新建、改建5.7万座旅游厕所,完善上下水设施,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实现全国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
二、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
(六)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制定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标准,明确营地住宿登记、安全救援等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丝绸之路沿线、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地区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1000个左右。
(七)推进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建立国内大型邮轮研发、设计、建造和自主配套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国内造船企业研发制造大中型邮轮。按照《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邮轮港口布局,形成由邮轮母港、始发港、访问港组成的布局合理的邮轮港口体系,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设立保税仓库。到2020 年,全国建成10个邮轮始发港。
(八)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规划地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推动游艇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清理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鼓励拥有海域、水域资源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游艇码头建设规划。到2017 年,全国建成一批游艇码头和游艇泊位,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游艇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形成游艇大众消费市场。
(九)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到2020年建设一批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特色旅游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十)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重点依托现有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旅游度假产品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休闲度假需求的国民度假地。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鼓励城市发展休闲街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休闲空间。支持重点景区和旅游城市积极发展旅游演艺节目,促进主题公园规范发展。依托铁路网,开发建设铁路沿线旅游产品。
(十一)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把旅游装备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安全性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发展邮轮游艇、大型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小飞机、景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大力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兼并收购国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或开展合资合作。 鼓励企业开展旅游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十二)积极发展“互联网 旅游”。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的资源、要素和技术,形成旅游业新生态圈,推动“互联网 旅游”跨产业融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互联网金融探索,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普及应用,推动境外消费退税便捷化。加强与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法定优惠政策,实行特惠商户折扣。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到 2020年,全国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在全国打造1万家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十三)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
(十四)积极发展老年旅游。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各地要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鼓励进一步开发完善适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
(十五)支持研学旅行发展。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十六)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 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市场深度结合,在业态创新、机制改革、集群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管理。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海外宣传,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使传统中医药文化通过旅游走向世界。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
(十七)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注重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
(十八)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重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国建成6000个以上乡村旅游模范村,形成10万个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300万家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20 亿人次,受益农民5000万人。
(十九)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三年内引导和支持百万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到2017年,全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
(二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
五、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二十一)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十二)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二十三)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
(二十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设立中国旅游产业促进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国家重点旅游景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线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扶贫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让多彩的旅游丰富群众生活,助力经济发展。
(二十五)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给中西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对近海旅游娱乐、浴场等亲水空间开发予以优先保障。
(二十六)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鼓励旅游装备出口,加大对大型旅游装备出口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