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安置房车位如何分配
㈠ 萧山安置房车位怎么分
萧山安置房车位抽号分。根据查询相关信息得知:萧山开展安置房车位抽号工作,来分置车位,800余户安置户全部抽到了属于自己的车位,共计抽取车位2000余个。萧山区,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州湾南岸、钱塘江南岸,地处中国县域经济最为活跃的长三角南翼。
㈡ 萧山分配安置房,如父母名下的安置房放在儿子各一位,这样有车位分配吗
父母安置房是归父母所有!现在父母安置房房子两个儿子名下,两个儿子各有父亲或者母亲中的一位房产。这个不影响车位分配。父母分的,有的就有,没有就没有。至于父母怎样分配房屋,那是自己的自由,权利!
㈢ 拆迁安置房的车位归属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的车库产权(产权包括所有权),需要看产权证上面到持有人是谁(谁持有,产权就是是谁的)。地下车库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产权,所以就有两种情况:1、如果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物业,那么物业用于出售、租赁是合法的。2、如果产权并不属于物业,或者是地面公共区域(地面公共区域不得设立产权停车位),亦或者是人防工事的地下停车位,则物业无权对外出租甚至出售。拆迁小区的停车位一般产权不会属于政府,政府不会涉及这一块,通常归属为全体业主或者开发商(或者物业),最主要的是确权,即车库属于谁所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㈣ 拆迁安置房的车位归属
绿化面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其下面的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如果小区内无车位,则开发商应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车位卖于业主。只有小区明确约定地下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才无权拍卖车位。安置房车位产权归属有以下情况:合同是否约定,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