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车内饰 » 重庆划拨地还建房车库属于谁的

重庆划拨地还建房车库属于谁的

发布时间: 2023-07-15 09:10:02

Ⅰ 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究竟是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

属于业主共有。

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1)重庆划拨地还建房车库属于谁的扩展阅读:

建筑产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2、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Ⅱ 划拨用地下开发商建的车位违法吗

不违法。
地下车库划车位合法的,当然地下车库的用途是不可以进行更改的,只能用作停车用途。
车位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因此而要起诉,则需要准备起诉状等材料递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Ⅲ 还建房划拨地的车库所有权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如果该小区土地面积已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业主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该土地上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除非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另外,开发商如果无证据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则开发商无权出售车库。
此外,《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供参考:“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Ⅳ 地下车库有产权证吗

产权车位也是有车位房产证的,买入和办理手续跟买房子的手续一样,房产证也是一样,只是内容不一样。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做了十分具体规定:

社会公共及地下停车库、用地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地下停车库,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但不得进行分割转让、销售或长期租赁。

拓展资料:

《物权法》第74条第2款: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需要强调的是。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对规划车位、车库的出售及出租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

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要,既使其他人提出更高的条件,也不能出售、出租。

Ⅳ 我们小区是还建房修建小区的钱是我们拆迁赔偿款修的,小区现在的地下停车库是属于谁的,屋管可以受委托收

小区的底下车库通常有几种所有形式,
1、全体业主共有,此种情况地下车库即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的财产,如果需要处置需要一定比例同意才可,一般是超过一半,如果是处分等等情况,是要更高的比例的
2、国家所有,此种情况是地下车库实际为人防工程,只不过免除开发商的一定费用,许可开发商建成后拥有多少年的使用权,此种情况实际在购买时,也是租赁关系。
3、开发商所有,签订的合同都是租赁合同,这种情况较少见。
其余的问题,描述不清,建议重新补正问题。

Ⅵ 还建房为什么不收停车费

农村宅基地还迁房地下车位不能收费。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

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启运渣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停车位收费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占用公共道路停车的停车位归所有业主共同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悄悄、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悄瞎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热点内容
北京花乡二手商务车 发布:2025-06-19 16:36:10 浏览:474
许家印座驾内饰图片 发布:2025-06-19 16:35:55 浏览:4
2020款j6p460领航版内饰 发布:2025-06-19 16:25:47 浏览:186
吉利帝豪越野图片报价 发布:2025-06-19 16:21:23 浏览:424
小型蓝牌冷藏车价格 发布:2025-06-19 16:15:41 浏览:370
深圳各种豪车 发布:2025-06-19 16:15:39 浏览:901
大通v80房车e多少钱 发布:2025-06-19 16:14:49 浏览:953
奔驰glb200内饰氛围灯 发布:2025-06-19 15:59:19 浏览:934
速腾中控内饰 发布:2025-06-19 15:58:42 浏览:892
丰田2200皮卡改装 发布:2025-06-19 15:54:23 浏览: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