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活动申请报告怎么写
⑴ 我想问....把一辆面包车改房车需要申请吗(内部改造)
改装汽车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指专门生产改装汽车的厂家,用国家鉴定合格的发动机、底盘或总成,重新设计、改装与原车型不同的汽车;二是已领有牌照的汽车,为了某种使用目的,在原车总成的基础上,作一些技术改造,
已领牌照汽车进行改装时,应向登记车管所申报,其改装技术报告经车管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改装。改装完毕,经车管所检验必要时进行试验合格,办理改装变更手续。
一.机动车变更手续 在《机动车行驶本》上,交管部门拍下的汽车照片真实地记录了汽车的车型、车身颜色以及牌号等,并对车的发动机号和车驾号有明确的登记,一旦变更都要到交管部门进行机动车变更登记。 二.机动车变更范围 要进行机动车变更,必须在交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即可以对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车驾号码等进行改装,但司机在提交申请后,必须要经过交管部门批准,才可进行改装。例如,在车身颜色方面,有三种颜色不能批准:红色消防专用、黄色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国家行政执法专用。同时,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 三.申请变更需备齐材料 申请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要先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此表格在交管局的网站上也有,可以直接下载),然后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⑵ 本人个人组织了一个联盟机构,是汽车房车联盟,我们属于民间组织,非盈利,请问要如何注册百科
一个人是没有办法的组织的,必须走企业通道。最起码要联合八家企业才能有资格成立
汽车房车联盟;
给你一些资料参考下:
筹备阶段
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成立所需材料
1、筹备申请书(附加发起单位公章,至少八家发起单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业协会章程范本——《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件》制定)
3、住所证明
4、拟会员名单(单位会员50家以上,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发起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有法人资格),近两年生产总值及纳税记录(即12、13年单位财务报表)
6、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拟任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7、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
备注:一、发起单位:
1、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条中的资料;
2、需在“筹备申请书”后盖公章;
3、在“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中签名;
二、域名确定后发起单位不能再作变更。
成立阶段
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并在筹备大会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请书(以行业协会筹备组提交)。
2、筹备大会通过的协会章程。
3、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万以上的资金验资报告)。
4、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5、筹备大会的会议记录。
6、会员、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名册一份;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8、《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两份);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10、《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两份);
11、《社会团体日常办事机构备案表》(一式两份);
12、其它相关材料。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可以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1. 国务院组成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
2. 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
3. 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高检;
4. 经国务院授权的单位。
⑶ 面包车改房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面包车改房车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提交申请与改装技术报告:
- 车主需向当地车管所提交申请,并附带一份详细的改装技术报告。该报告需经过车管所的严格审查,确保改装方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确保变更符合法定要求:
- 在改造过程中,车主必须确保车辆的每一项变更都符合法定要求。这包括但不限于车型、车身颜色、牌号、发动机号和车驾号的变更,这些变更都必须经过官方的批准和登记。
准备必要的材料:
- 车主需要准备《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可从交管局官网获取)、车主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符合变更标准的照片。
进行变更登记:
- 在改装完成后,车主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确保改装后的车辆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和官方认可。
注意:在进行面包车改房车的过程中,车主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切勿忽视任何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改装后的房车应确保安全性能符合标准,以保障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