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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协会成立需要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6-13 10:05:40

❶ 成立一个协会 需要做哪些准备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登记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也可以不通过登记,仅为系统内部活动的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1)房车协会成立需要条件扩展阅读:

成立流程

受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二)受理程序:

----1、筹备阶段审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

----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③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⑤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2)受理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3)告知: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

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❷ 成立一个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2)房车协会成立需要条件扩展阅读:

行业协会功能异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行政化

行业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行业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政府”,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本色,致使行业协会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

二、企业化

某些行业协会以营利为目的,混淆了社团法人与公司法人的界限。而我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团体不能进行任何收费或者赚取利润的活动,只是表示社会团体取得的财产不能够分配给会员,必须用于其目的事业”。

❸ 想要成立个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2.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 有固定的住所;

4.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 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

6.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❹ 协会的成立需要那些条件

协会的成立需要的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需要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房车协会成立需要条件扩展阅读: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中文将英语Association译作“协会”,和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协会常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

“工会”多指被雇用者为确保自身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而成立的组织,多集中于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

参考资料:网络_协会

❺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协会必须先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然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5)房车协会成立需要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❻ 怎样申请房车露营协会

筹备阶段
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成立所需材料
1、筹备申请书(附加发起单位公章,至少八家发起单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业协会章程范本——《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件》制定)
3、住所证明
4、拟会员名单(单位会员50家以上,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发起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有法人资格),近两年生产总值及纳税记录(即12、13年单位财务报表)
6、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拟任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7、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

备注:一、发起单位:
1、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条中的资料;
2、需在“筹备申请书”后盖公章;
3、在“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中签名;
二、域名确定后发起单位不能再作变更。

成立阶段
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并在筹备大会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请书(以行业协会筹备组提交)。
2、筹备大会通过的协会章程。
3、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万以上的资金验资报告)。
4、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5、筹备大会的会议记录。
6、会员、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名册一份;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8、《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两份);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10、《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两份);
11、《社会团体日常办事机构备案表》(一式两份);
12、其它相关材料。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可以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1. 国务院组成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
2. 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
3. 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高检;
4. 经国务院授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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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本人个人组织了一个联盟机构,是汽车房车联盟,我们属于民间组织,非盈利,请问要如何注册百科

一个人是没有办法的组织的,必须走企业通道。最起码要联合八家企业才能有资格成立
汽车房车联盟;

给你一些资料参考下:
筹备阶段
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成立所需材料
1、筹备申请书(附加发起单位公章,至少八家发起单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业协会章程范本——《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件》制定)
3、住所证明
4、拟会员名单(单位会员50家以上,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发起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有法人资格),近两年生产总值及纳税记录(即12、13年单位财务报表)
6、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拟任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7、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

备注:一、发起单位:
1、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条中的资料;
2、需在“筹备申请书”后盖公章;
3、在“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中签名;
二、域名确定后发起单位不能再作变更。

成立阶段
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并在筹备大会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请书(以行业协会筹备组提交)。
2、筹备大会通过的协会章程。
3、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万以上的资金验资报告)。
4、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5、筹备大会的会议记录。
6、会员、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名册一份;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8、《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两份);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10、《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两份);
11、《社会团体日常办事机构备案表》(一式两份);
12、其它相关材料。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可以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1. 国务院组成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
2. 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
3. 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高检;
4. 经国务院授权的单位。

❽ 协会组织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行业114:成立协会前应该了解该行业内的行业协会是否已经成立,如果成立了,你可以考虑成立该协会下的专业委员会或地区分会。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登记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也可以不通过登记,仅为教育系统内部活动的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❾ 成立协会需要哪些程序

协会属于社会组织三种形式之一的社会团体。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登记属于民政部门管理,全国性质的协会需要到民政部登记,地方性质的协会要到民政厅(省)或者民政局(市、区)登记。不同性质的社会团体(协会)登记需要找不同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审查同意成立的红头文件,这是成立社会团体(协会)最大的难点,很多想成立协会没能够成立的重要原因。体育类的协会上级主管单位是体育相关委办局(厅、部),文化相关协会上级主管单位是文化相关委办局(厅、部)等等,只有找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审查同意成立的红头文件了,此社会团体(协会)的成立手续就算成了一大半了,然后到民政部门的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核名,走相关流程就可以成立了,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成立社团不是像现在成立企业那样认缴制,而是要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缴验资,所以成立社团(协会)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成立,二是成立社团的场地不能使用民宅,必须是有消防手续的公建,这也是成立协会的两个难点。如果以上几个都具备的话,有三十家以上单位或者50以上个人或者50以上单位个人混合(根据社团协会的性质不同来定)发起就可以走成立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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