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车位为什么没有产权证
㈠ 小区车位有产权证吗
车位分情况,地上车位是没产权的,地下车位如果是人防工程也没产权,如果不是就有产权,由开发商买卖。
地上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即使用来卖买,收益也归所有业主所有,所以开发商无权卖买。买了车位一般开发商可以代办产权证,也可以自己去税务机关交契税等费用后,去地方的房产中心办车位产权证。地下产权车位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
地面车位
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74条第3款的规定,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占用小区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修建的车位,也包括规划内违规将业主共有部分划为车位的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规划外新增加的车位,只要是占用业主共有的地方,那么新增加的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而不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处分转让。如果开发商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新增加的是车库,也应属于业主共有;反之,属于投资建设者所有,其处分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通过和开发商协商得到该车库。
2、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无权处分共有车位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得在小区的公共区域任意设立和经营停车位,只有在业主大会的决议许可下才能设立或经营车位,并且所得费用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过物业公司在业主大会的委托下,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不得将停车位价金据为己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既然物业公司收取了管理费,就应该对小区内所停放的汽车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如果丢失或损坏,就要根据其过错和管理费的高低等情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卫生间、走廊、过厅、楼梯》
㈡ 现在 车位有没有产权证
车位可以私下买卖,需要过户,产权的话要分类别。
车位产权指的是以人防工程名义修建的停车场。
按法律,人防工程建设费用的都摊在业主身上了,收益应该不是开发商的开发商收取是违法的
但没人管。
需要过户的,你可以选择私下过户,私下过户的话你需要先去房屋管理局申请建立一个楼盘表,才能给分户办理车位产权,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各个地方会有区别,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房屋管理局;
产权也分两种:
一、可以出卖车位产权,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有(按每个车位算):
比如大概在10万。
营业税及附加=10万*5.5%=5500元
契税=10万*3%=3000元
印花税=10万*0.05%=50元
二、不能分户办理车位产权,建议可以与租户签署20年的车位租赁合同,目前有很多开发商均采取此种办法。这样20年后,产权还属于你们。
(还有就是无产权的车位不能买卖,即使买卖也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购买使用权,最多只能购买20年的使用权,且可以在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转租使用权。)
关于所得税卖方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是买方交。
拓展资料:
车位产权2017新规
车位网络
产权网络
㈢ 如果车位办不了产权证会有哪些弊端
现在的车位有两种:有产权的和没产权的。
先说有产权的,它和商铺、办公用房,都被称为“非住宅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有少数是50年)。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可以买卖,能办产权,也能办国土证。同样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再说没有产权的,一般来讲,这些没有产权,不能办理产权的车位,都是政府强制开发商修的人防工程。平时政府不管,到了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比如打仗或躲避灾难),这时政府有权力无条件强制征用和使用这些人防工程。有很多开发商把这些人防工程弄成车位来卖。他们声称是没有产权,但可以双方签合同(一般是签协议),一样的可以卖给业主,同时还可以把办产权的几千块钱省下来。
其实这种说法也没错。只不过往往开发商把有一点没说清楚。那就是给业主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协议,而是长期租赁协议。因为这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有使用权。而在理论上又是政府的,在平时政府不会干涉开发商的使用,但开发商绝对不敢拿出来卖。国家有一个政策,好像是允许开发商把这些车位出租,但租期不能超过十年。
所以开发商在协议中,一般会写明,这是由开发商把车位租给业主十年,一次性收取业主十年的租赁费用(实际就是他们说的购买车位的房款。),超过十年之后,由该业主自由使用该车位,不用再交租赁费用了。并且业主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所以说,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也不好断言它究竟是好是坏。无外乎以后会有两种情况:
1、多年以后,一直没有特殊情况,政府不使用,有产权和无产权,在使用上无任何区别;
2、多年以后,政府有特殊情况,要使用了,收走。这种情况应该几率很小的。
哦,还有一点,有产权的车位,是把业主和开发商的买卖关系拿到房管局备案,所以有产权证,这个交易得到了政府的保护。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
而没有产权的车位,由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私下交易,不关房管局的事。没有监管。所以买家要把眼睛擦亮点。因为协议是由开发商写的,条款肯定会倾向于开发商自己。看清楚一点再签,也不是说开发商一定会骗你,但至少要做到心里有数。
㈣ 为什么车位有网上备案有预售许可证却没有产权证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
们会告诉你的,可以放心的购买!
月16日,本报以《买地下车位也要交维修基金?》为题报道了新华里188号业主刘女士购买地下车位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一事。当日,该小区数位业主致电本报询问其购买的车位能否办理产权,一些业主还对600元/年的车位管理费表示质疑。5月16日,记者再次采访了新华里188号售楼部及相关部门。
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有预售证的地下车位能办产权证
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合同备案科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地下车位,购买后能否进行合同网签并办理产权,主要看其是否有预售证。“只要车库或车位规划中就是车位,且有预售证,市民购买后就能办理合同网签以及产权证。”工作人员介绍,开发商一般会将预售证在售楼部进行公示。
“本市高层小区的地下车库有两种类型,一种车库规划时就是车库,这样的车库是开发商的销售面积,业主购买后可以办理产权;另一种车库规划时是人防工程,业主购买后不能办理产权。”合同备案科工作人员介绍。
售楼部>>>
销售的地下车位有预售证
5月16日上午,记者致电新华里188号售楼部,销售人员介绍:“我们卖给业主的地下车位有预售证,且规划时就是车位。”
对于能否办理产权证,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可以和业主签订正式合同,到底能否办理产权证,需要看本市其它类似小区能否办下来。”
当日,记者查询市房管局网站,新华里188号小区一期的预售证号为“邢房预售证第2010033号”,除了住宅,预售证上还包括地下车库(A1区),面积为11275.16㎡。记者从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合同备案科了解到,本市已有一些小区的地下车位办理了产权证。
业主刘女士购买的车位位于小区1号楼的负二层,记者从市规划局查询了1号楼的规划图,该楼负二层的规划为储藏间、车库及停车位。
相关部门>>>
物业公司没备案不能收“管理费”
新华里188号售楼部要求购买车位的业主交600元/年的车位管理费,这笔费用也让一些业主困惑:“一个车位还不到20平方米,每个月50元的管理费,是不是收高了?”
对此,售楼部人员表示,600元/年的车位管理费实际上是车位的物业费,这笔钱是他们代物业收取的。记者询问是否有收费标准时,售楼部表示:“600元/年是参照其它小区的收费标准。”
600元/年的车位管理费是否合理?市房管局物业科科长郝永利表示:“这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在物价部门备案。
㈤ 为什么地下车位没有产权
从出让土地到造好房子一般要三到五年时间,对于住宅用地,出让年限最长也就是70年,所以不管怎么样都会少于70年。
而地下车位,从物权法出台到现在,应该说已经非常明确:为了个人(业主)的利益,除非有约定,否则,地下车位就是作为配套设施一同出售给业主的。
假如已有约定,那么地下车位不作为附属设施的话,那如果开发方要卖70年也是合法的。
以上是我个人对现行法律的现解,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到你。
㈥ 为什么现在的车位都没有产权,那用什么证明这是自己买的车库呢
车位本就不允许卖的,只是物业为了增加收入和好管理才私自决定买卖的。所以不可能有房产证的,证明是你的只要拿出当时买卖的发票就可以了。
㈦ 没有产权证的车位能买卖吗
不可以
国家规定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是属于政府的,政府规定平时可以由开发商自由使用,可以租借给他人,但不可以买卖,且租期不可以超过十年。
产权归根结底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任何产权主体对其产权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动机支配下的经济行为,没有收益的产权是不可思议的。
产权的表现形式:
1、原始产权
是指法律确认和保护的财产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专属所有权关系,包括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法人产权
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赋予其经营权的资产所有者享有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的权利。法人财产权是随着法人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股权债权
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资产的法人所有权,原有的产权转化为股权或债权,或最终所有权。原始投资者可以利用股东(或债权人)的权利影响公司企业,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