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车位送的吗
A. 安置房的车位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B. 拆迁安置房的车位属于什么产权
车位产权指的是 以人防工程名义修建的停车场。按法律,人防工程建设费用的都摊在业主身上了,收益应该不是开发商的开发商收取是违法的但没人管。
需要过户的,你可以选择私下过户,私下过户的话你需要先去房屋管理局申请建立一个楼盘表,才能给分户办理车位产权,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各个地方会有区别,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房屋管理局;
产权也分两种:
一、可以出卖车位产权,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有(按每个车位算):比如大概在10万。营业税及附加=10万*5.5%=5500元契税=10万*3%=3000元印花税=10万*0.05%=50元二、不能分户办理车位产权,建议可以与租户签署20年的车位租赁合同,目前有很多开发商均采取此种办法。这样20年后,产权还属于你们。( 还有就是无产权的车位不能买卖,即使买卖也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购买使用权,最多只能购买20年的使用权,且可以在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转租使用权。)
关于所得税卖方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是买方交。
C. 您好我买的安置房和停车位,村里可以随便拿走吗,合同上签约属于我的
朋友你好。
当然是不可以的。
你已经买下的安置房和停车位。
而且合同上签约是属于你的。
就具有法律效力。
村里是无权剥夺的。
D. 回迁安置房每户分到一个的车位可以买卖吗
车位是可以买卖的,过户到小区物业办理一下就行。
E. 买了套安置房,三证齐全了。后来听说小区当时建的时候每户有配一个车位,请问现在车位是不是也归我了呢
除了原有买房合同以外,车位这块应该有相应的材料备档的。所以说你应该把原先的房屋合同再看看,再咨询一下原有开发商,具体车位规划这块是否完全下来了~~~这个事情不能拖的,到最后会出问题的……
F. 国家对拆迁安置房是否也安置停车位
停车位是属于住房的配套设施,当然会考虑到当地的总体生活水平和居民机动车保有量来设计,但是这不是拆迁的问题,这属于建筑施工配套的问题了
G. 我们被征收的楼房前的院子可以停车,可以要求将来的安置房赠送车位吗
安置房赠送车位可以跟开发商协商的,要是赠不了,可以补偿现金,照样可以买车位。
H. 我们拆迁安置房地下车位属于安置户的还是政府的
你们协议里面有产权车位,是你们的,如果没有的话,可能是开发商的,也可能是政府的。
如果你说的是人防车位,那是政府的,只不过平时你们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