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车位销售
『壹』 车位销售方案
传统的打折、降价、砸金蛋、单纯抽奖等等促销模式已经过时了。现在有超过60%的开发商、代理商开始采用佑商爆销模式来处理房地产尾盘、解决车位去化问题。
佑商爆销模式是国内爆销车位模式创始人,开启了房地产项目销售狂潮,实行简单、粗暴、高效的方式,颠覆传统车位销售模式,转变观念,创新思维。
全面实现共创、共享、共赢,运用五项权益,让消费者感到超值 。
业主零首付,享五项权益:
让开发商快速变、让代理商华丽转型、让参与方共享共赢!实打实的福利,看得见的优惠,拿得走的礼品。
以售价十万车位为例:
①拿10万家电 现场搬走;
②送10万汽车 现场开走;
③返10万礼券 现场充值;
④得10万车位 现场办理;
⑤赚10万收益 月月分利;
“爆销模式”整合三方资源,与上千家品牌厂家结合,为解决房地产“销售难”提供赠品的供应商,实现共赢的局面,让开放商快速清空库存车位,让业主买车位等于赚车位,让品牌商批量出货。
『贰』 请问商品房里下面的地下车库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出预售证和买卖。
必须报备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出售小区车位。
解决车位纠纷,关键要明晰产权。如果开发商在建造房屋时,已经报备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出售小区车位,开发商就可以拿到“预售许可证”,开放商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如果车位属于小区公摊面积,就意味着车位公摊至小区每个业主,产权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买卖车位。共有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则属于公摊面积,其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开发商将公摊面积据为己有,再卖给业主,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的最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在购买和出租车位时,应对车位的产权进行详细了解。
(2)商品房车位销售扩展阅读:
2017年7月21日,住建委和上海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规定指出,居民住宅小区内尚未出售的车库(位)等,应当出租给本项目内的业主或租赁人使用,开发商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出租。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已备案的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方案与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在售楼现场同步张贴公示。房地产企业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
对未出售的车库(位)等附属设施,应当出租给本项目内的业主、租赁人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出租。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商,监管部门将暂停其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上海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叁』 开发商卖车位行为合法吗,什么样的车位是不能销售的
多数合法。因为开发商当初开发楼盘时 通常把停车位和房屋分开开发并申报办理产权。
合同约定与房屋配套的车位不能私下销售 只能提供给业主使用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
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这个可以作为参考 证明开发商可以卖车位
『肆』 怎样确认开发商是否合法销售无产权车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具体来说,开发商没有初始产权的车位(库),不能出售,即使又的开发商变相出售,购买者无法办理所有产权证,购买这类车位(库),必须谨慎,不能听开发商忽悠。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投资兴建该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项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车位。这时购买方可以要求该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位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位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
在地下车位的权属登记方面,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地下空间车位能够获得政府单独颁发的所有权证或者是使用权证,它们在房地产权证“房屋类型”一栏,记载的是“其他”,或者只是在房地产权证的附记里,标注部位和建筑面积等信息。
一、地下停车位作为商品房产销售时,应当先取得销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二,我国《物权法》第 74条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如果地下车位属人防工程,则来自该车位的收益全部归投资者。我国《人民防空法》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其收益权属于投资者。如果开发商未将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出售房屋的公摊面积内,地下车位的成本未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则应将开发商视为投资者,由其获取收益,否则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四、由于房地产商为车位购买者办理销售许可证存在诸多的法律障碍等原因,很多房地产开发商采取以租代卖的方式将车位长期租给业主使用。在签订此类合同时,业主应当注意法律规定的20年最长租赁期,超出法定最长租赁期的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伍』 地下车位销售有没有法律规定
地下车位销售与一般的商品房销售没有多少区别.有预售证或销售证就可以.
看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