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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品房车位价

发布时间: 2021-08-29 01:53:21

1. 住宅小区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在业主看来物业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位的。

而另一方认为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因此,总体而言,物业收取停车费不违法。

住宅小区停车费收取标准新规定: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含车库公共照明用电费用)。

1)多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

2)高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

3)多层、高层混合住宅小区共用地下车库(车位)的,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

4)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3、租用地下车库(车位)和机械化立体停车库(车位)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拓展资料

广东省住宅小区停车费的规定:

一、小区停车收费的属性。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关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的文件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

二、调整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要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住宅小区车场经营者要调整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调整收费标准。

2. 车位的价格与房屋价格的比例

没有固定的比值,因为房屋价格与城市消费水平有关,一般一线城市房价高,但是车位费与二线城市相当。一般车位价格在10万-20万之间,极少数车位费费用在30万之间。
车位,即停车位,指停车的地方,包括露天场所及室内场所。车位按收费可以分为两种,免费车位和付费车位,在车场管理中,通过车位出租,提供停车服务,收取停车费是停车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常将车位分为固定车位和临租车位。

3. 住宅房的车位为什么买的如此贵一直是这个价吗

车位看起来那么小,要是按照面积来卖,那么价格应该是合适的。但是买的不如卖的精明。所以,开发商是把车位当做成一个整体来售卖的。车位真的是太贵了,尤其是在一线城市,一个车位的价格甚至可以到三四线城市买一套房子。三四线的车位也得要几万甚至十几万不等。但是,即使车位是这样昂贵商品,还是很多人会花钱买车位。停车场上甚至会出现车位比车还贵的现象。不过,车位这么贵也是有原因的。

不过,决定价格的根本因素是供需求关系。随着汽车的普及率越来越高,汽车的价格也原来有低。车成为了每家每户的必需品,一些家庭条件好的甚至还会拥有多辆车。一般小区车位的设计是按照小区住户人数一比一的比例来算的,所以对小区住户而言,由于没有限制每家购买车位的数量,总会有些家庭购买多个车位,所以车位就变成了稀缺品。

4. 住它小区车位价是多少

1、车位出售价格根物价部门有关吗?

(1)如果开发商有产权证明,根据价格法和物权法,物价部门可以规范开发商的价格行为,但企业有自主定价权,物价局就能让价格公开透明,明码标价。

(2)如果开发商没有产权证明,这种买卖行为是否合法,应该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界定。如果车位买卖是违法的,物价部门没有介入价格管理,就是默认交易合法。

2、车位出售价格可以怎样定?

(1)车位出售价格要根据小区的位置,楼房的价格,参考行业平均状况等因素定价,评估出可以销售出去的价位。

(2)车位的价格也会因位置、类型不同而价格不同,比如说子母车库(可以停一大一小两个车位)就相对比两个正常车位要低一些。

3、买车位,产权年限怎么界定?

(1)商用的土地下面建设的停车场,车位产权年限与土地性质一样,都是40年。

(2)住宅占用的土地下面建设停车场,车位的产权年限与土地的性质一样,都是70年。

4、租赁车位,70年租约是个坑!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租赁协议最高年限不得超过20年。一般规定人防地下车位租赁期限20年,若是超过期限就属违规。如果是人才工程作为底下车库的,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

对于此类车位,《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所以,有的发展商所称的,不带产权的车位可以签50-70年租约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超过20年的租赁期限,则超过部分无效。超过20年的即为欺诈,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5. 车位与楼房价位是什么比例

对应停车位占建筑面积的比例,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数字规定,只规定了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

相关法律如下: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6. 买新房的车位,税费怎么交

一手车位的税费有契税和印花税,二手车位涉及的税费有个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

税费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税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

在车场管理中,通过车位出租,提供停车服务,收取停车费是停车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常将车位分为固定车位和临租车位。

(6)贵州商品房车位价扩展阅读: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律给予业主约定车位、车库权属的权利。

这样的规定有如下好处:其一,充分满足民法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权利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使、处分自己的权利,通过自治的方式来协调各方的利益,有利于定纷止争。权利人本身必定是其利益的最佳代表,其对财产的使用、处分所作出的决定也必定更具有说服力的。

其二,利于对小区车位、车库的管理和利用。即使在同一个小区,每户业主对于车位、车库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有些业主没有购买私家车,自然没有停车的需求,有些业主购买了多辆私家车,不止需要一个车位、车库。在业主数量如此大的情况下,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来满足各业主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困难。

7. 车位价格的收取有标准吗(法规上)

从我手头上的资料来看关于停车位的问题是这样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归业主共同所有。你们有了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约定来买。停车位的价格和商品房的价格是否有比例限制我还没有看到这样的规定,星期一我去图书馆查一下详细的房地产法条看看。
kun我暂时觉得这个车位的价格不能是开发商说了算的,物价局和房地产管理局应该是有权力规定的,或者是不是房地产行业里有关于这个的行业标准。还有物业费我觉得还是要交的,因为停车位提供的是一个停车的空间,是开放式的,还是要有管理,出了问题还能找物业。

8. 商品房和停车位的价格比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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