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拖挂
首先最重要的,房车与牵引车辆连接要稳定可靠,满载的拖挂式房车总重量不能超过牵引车辆重量的85%。
汽车制造商应该为消费者明确指出车辆可牵引的最大车辆重量。(与上面所说相同,不应超过车辆本身重量的85%。)同时要确保牵引车辆的连接装置为专业人员 安装。不要在拖挂式房车牵引球部位装置超过建议中的重量。最大重量一般认为是载物后车辆总重的7%。牵引过程中的车辆稳定性取决于房车的载重。通常,较重 的物品应放于前方,而不能在车尾或置于较高的位置。可以通过合理安放物品来解决房车与牵引车辆的关系。
安装稳定器,但是要记住,车辆稳定器取代不了仔细安排车辆中的行李等。
确保车辆的轮胎处于完好状态。与小轿车的轮胎不同,拖挂式房车的轮胎不会因为较小的里程数而坏掉。相反,一些危险状况发生在车辆使用率太低以及使用年代太久的车型。
查找裂痕、破裂等痕迹,每五年换一次轮胎,即使它们看起来很好。确保车轮螺母等没有松动问题。
记得要将牵引车辆与拖挂式房车组合停下来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所以行驶中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除非有紧急情况,刹车等要缓缓进行。在限速112公 里每小时的路上要保持96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而在限速96公里每小时的路上则应保持8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中国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每小时,牵引拖挂 式房车安全速度为105公里每小时。)
行驶途中不要急剧加速,这样最容易引起车辆晃动。如果车辆已经开始摇晃,不要加速也不要刹车,将油们松开,不要紧握方向盘,直至摇晃可控制,此后再缓缓加速。
最后,不论拖挂式房车行驶的里程数如何,房车每年都应送至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整车检查。
易建房小编为您解答
㈡ 拖挂式房车需要什么驾照
拖挂式房车在办理执照时与机动车相似,按照新车上牌程序,先交购置税、上交强险,验车上牌,上黄牌;拖挂房车每年年检一次;拖挂房车长度小于6米,总质量小于4500kg,需C1驾照;拖挂房车长度大于6米,需B1驾照;房车车长大于6米,需B2驾照。
拓展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中规定“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虽然交法中明文规定小轿车可以牵引拖挂式房车,但并没有明确指出小轿车等牵引拖挂式房车后能否进入高速行驶。
在实际的道路行驶过程中,小轿车牵引房车上高速行驶基本都会被拦截或者是不予放行发卡。例如北京六环路、G4京港澳高速、京藏高速、京津高速等不予通行或者需要经过一番周折才发卡放行。
㈢ 拖挂房车对牵引车的要求:牵引车需要具备这些条件才可以牵引房车
拖挂房车如何确认与之相匹配的牵引车?牵引车需要什么的条件和资质才可以牵引?这些问题在国内比较模糊,在一些纯进口车型中,会在车辆说明书里找到允许牵引质量。而国产车或合资车却没有这方面的介绍,那到底能不能牵引拖挂房车呢。这里Rv酋长从几方面来分析一下与拖挂房车相关的指标,大家可以参考共同探讨如何选择牵引车。(以下探讨以欧洲拖挂房车为基础,美国拖挂房车对牵引车有更高的要求,不过有些道理是相通的,美式拖挂房车后期会单开一篇文章来介绍)
在我们没有指导政策的情况下,选择牵引车来牵引拖挂房车还是需要考虑一些因素的。以上是Rv酋长总结的几点,欢迎大家一起探讨。欧洲拖挂房车相对美系拖挂房车对牵引车的适配还是比较高的。因为其轻便的车身及较小的舌重,可以让更多城市SUV或家庭轿车来牵引。而美国车相对就要非承载式底盘或者硬派越野车来牵引,下次我们一起来聊聊美国车的牵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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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c1驾照能拖多长的拖挂式
拖挂房车长度<6米、整备质量小于4.5吨,需要持有C1驾驶证。
拖挂房车在车辆行驶中房车内不许载人,房车需要按照规定上牌,与主车不同房车需要上黄牌,一年上线检测一次。车辆拖挂房车通行视为组合拖挂车,道路通行需出示主车和拖车两本行驶证,收费按照主车标准收取一次通行费。
(4)组合式拖挂扩展阅读:
拖挂房车注意事项:
带上拖挂房车上路之后,通常需要调节车外后视镜的角度,从而保证驾驾驶者能从车外后视镜中看到拖挂房车,在行驶时实时监控到房车的情况。如果有条件的,为牵引车辆换上一套视角更宽泛的后视镜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尽量保持房车内的载重平衡,尤其注意不要将大部分重量都集中到挂车的尾部,容易造成行驶过程中的不稳定。
㈤ 车辆拉着拖挂式房车算是违法吗
首先要确定一点,拖挂房车要不要挂牌照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什么是机动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3.2规定:机动车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有轨电车、特型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但不包括虽有动力装置但最大设计车速、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
拖挂式房车显然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因此必须要挂牌照才能上路行驶。
拖挂房车都能通过登记而获取牌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只有工信部审核批准的正规机动车生产厂家将车型申报公告并通过后才能出具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所以没有资质的小厂家生产的拖挂式房车只能放营地使用,不能上路行驶。
以上是比较明确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不存在什么争议,而真正有争议的是下面几个问题。
一、驾照问题。
争议最大的是持什么驾照可以驾驶拖挂房车的问题。有人说是C本,有人说是B本,有人说是A2本,说A2本的有情可原,因为它有点像半挂车,而说B本的就纯属扯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6条规定: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什么是“小型载客汽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第4条表1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中规定:汽车分为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载客汽车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小型载客汽车的定义是“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什么是微型载客汽车呢?“车长小于或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1000mL的载客汽车。”
什么是“旅居挂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2.2.3.1规定:旅居挂车是指“能够提供活动睡具的中置轴挂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3.4规定:旅居挂车是指“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挂车,包括中置轴旅居挂车和旅居半挂车。”
那么什么是中置轴挂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2.2.3规定:中置轴挂车是指“牵引装置不能垂直移动(相对于挂车),车轴位于紧靠挂车的重心(当均匀载荷时)的挂车,这种车辆只有较小的垂直静载荷作用于牵引车,不超过相当于挂车最大质量的10%或1000N的载荷(两者取较小者)。其中一轴或多轴可由牵引车来驱动。”本条款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9月24日以国标委工交函[2002]56号文批准,修改“1000N的载荷”为“10000N的载荷”。
A2本的驾驶证能驾驶什么车呢?
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的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其中准驾车型及代号表中A2本(牵引车)的准驾车辆为“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及B1、B2、C1、C2、C3、C4、M”
什么是汽车列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4规定:“汽车列车由汽车(低速汽车除外)牵引挂车组成,包括乘用车列车、货车列车和铰接列车。”
什么是乘用车列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4.1规定:“乘用车列车是乘用车和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4.16.2规定:组成乘用车列车的中置轴挂车应符合以下要求:A)中置轴挂车的总质量应小于或等于2500kg;B)中置轴挂车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连接装置;C)总质量大于750kg的中置轴挂车应装备制动系统。
挂车按重量分几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第4条表1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中规定:挂车分为重型、中型、轻型。轻型挂车是指“总质量小于4500kg的挂车”。
答案逐渐清晰,敲黑板,注意了:A2本准驾“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不含“轻型”,而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属于轻型汽车列车,是有关部门制定A2驾照准驾车型时明确规避的车型。因此驾照种类还是按拖挂的主车分类。
有人说:“轿车拉房车的话,轿车的性质就成了牵引车,必须按牵引车的驾照执行。”咱们还是引用法律法规和国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第5条表2《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中的内容,汽车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载客汽车术语中没有“牵引车”三个字,载货汽车分类里有“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其他再没有见过这三个字。因此严格意义上讲只有载货汽车才有“牵引车”的明确定义,而载客汽车无论是否牵引拖挂式房车都不能定义为“牵引车”这是国家标准,不是我说的,也不是哪个个人有权自作主张定义的。
换句话说,驾驶一个不牵引半挂车斗的牵引车头必须持有A2本而不是C本,因为无论是否牵引都改变不了它的载货汽车牵引车性质,同样驾驶一个拉房车的小型载客汽车也改变不了它的载客汽车性质,因此还是C本驾驶。
二、拖车钩改装合法性。
这里不提房车的改装,只说拖车钩改装的合法性。先上法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拖车杠一般采用4~6mm厚的方管或圆管为主材,按照车尾特殊造型定制而成,比原车1mm左右厚度的压型板防撞梁结实得多,加装后显然具备防撞能力,因此可以明确定义为防撞装置。国家规定这种改装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显然是合法的。
有人说:“改变了车的外形参数,属于非法改装。”引用法律前我先反问一句“加装的防撞装置如果不比原车大或者长还怎么防撞啊?”还是拿法律说事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注解与配套》中解释,对于机动车的结构、构造和特征,并不是一概不能改变,而只是不能擅自改变。如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则需要到机动车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在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后,就可以按照审批证明记载的事项对机动车进行改变,并在改变后向机动车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有些不需要申请可以直接改装的项目就是《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形。
上述第一款中“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说的是比如原来车是硬顶的,要改装成敞篷的;或者原本四个车轮要改成六个车轮。这是对车辆本身的改动,明令禁止。而加装防撞装置,属于给机动车添附配件,不属于改变机动车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所以,加装拖车钩是没有问题的。
三、主车牵引资质。
小型载客汽车机动车行驶证上有“准牵引总质量”一栏,有些交警拿这个说事儿,说没标注的不允许牵引拖挂房车。首先,行驶证上不仅这一栏是空的,上面“核定载质量”也是空的,难道不能载东西吗?载质量=总质量减去整备质量,总质量和整备质量都有,难道核定载质量不会算吗?显然不是。事实是这套行驶证的模板中这两项是给货车行驶证准备的,载客汽车根本没有统计和登记过,不代表没有这个能力。
还是拿法律说事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连牵引个故障车都没说要牵引资质的事儿,那么牵引个合法合规的完好的拖挂式房车怎么非得要牵引资质呢?牵引资质根本就是货车才有的,不懂装懂的人才生搬硬套在乘用车上呢。
另外,如果“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里根本就没有对“硬连接牵引装置”进行细化规定尚且合法,那么有国标规定的拖车钩是不是更合法呢?
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980-2010/ISO1103:2007《道路车辆旅居挂车和轻型挂车的连接球尺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988-2010/ISO3853:1994《道路车辆牵引旅居挂车或轻型挂车的牵引连接装置机械强度试验》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53.2-2006/ISO1724:2003《道路车辆牵引车与挂车之间电连接器7芯12V标准型(12N)》。
以前没有拖挂式房车时各大车企对乘用车牵引质量问题都没有概念,2018年1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4.15.6首次规定:
具备牵引功能的乘用车,应在其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对以下事项加以说明:
——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按中置轴挂车有无制动两种情形分别描述);
——配备的电连接接头对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准号,及各接线的功能;
——配备的连接球头对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号;
——附加后视镜及支架的安装位置;
——允许牵引的中置轴挂车的尺寸限值;
——乘用车与中置轴挂车的制动系统连接要求及安装和操作说明;
——乘用车列车的驾驶人员要求;
——乘用车列车在行驶中的注意事项。
看好了,是“首次”出现这样的详细规定,因此2018年以前生产、销售、登记的乘用车是不可能有这些数据的,要尊重现实。
另外本条款还规定:4.15.7旅居挂车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注明连接装置对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号,并明示车辆行驶过程中旅居室内不得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5.7规定:本标准较GB7258-2012新增的涉及车辆结构及安全装置的技术要求,以及4.4.3.5中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核定成员数小于或等于56人的要求,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出厂的机动车。
也就是说这个在说明书里标注最大允许牵引质量的规定作为一种技术要求,不适用于2018年1月1日以前出厂的乘用车,因此管理部门无权要求以前登记的乘用车具备“准牵引总质量”这一栏的数据。
另外大家可以看一看今年登记的车辆行驶证这一栏到底是“0”还是确切的数字,或是以前的“--”。如果依旧是“--”,说明车管所还是不登记准牵引总质量,跟消费者无关。
四、高速公路和市区限行规定。
经常遇到高速公路不让拖挂式房车上路的事情,问管理人员为什么,他们也说不清楚,只是说领导说不让上。我现在来告诉你领导为什么不让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表明的最高时速是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你的领导肯定是把轻型中置轴旅居挂车归类为全挂拖斗车了。国家相关部委早就知道你领导要犯这样的错误,因此2015年4月8日由公安部下达了《关于规范旅居挂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5]134号,明确规定拖挂房车上路的合法权益。这个通知在网上有很多网友分享,但是在公安部官网上查不到。不要紧,小畅专门找公安部官网警事咨询里询问了,查询码8160171750,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查,绝对真实有效。只要你在中国境内上高速,把这条给他看,肯定让你过。如果他说“我们这里没执行着这个文件”,请按渎职罪报警。
有时候在大中城市外环会遇到拦截黄牌货车的,不让进市区。旅居挂车虽然是挂的黄色牌照,但不属于货车,不在拦截范围之内。有些地方有限行措施,每天限行两个尾号或者5个尾号,旅居挂车都不在限行车辆类型范围内,只要你的主车不违规就可以了。小畅至今未获悉那个城市对旅居挂车出台过任何限制性交通管制措施。
除了这四点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之外,小编还搜罗了一些网友经常提出的问题。
多大的拖挂房车允许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4.1.1.2表2其他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规定:中置轴、牵引杆挂车的长度限值为12000mm,宽度限值2550mm,高度限值4000mm,其中车厢长度限值为8000mm(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除外)。乘用车列车的长度限值为14500mm,宽度限值2550mm,高度限值4000mm。
高速公路如何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03《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5.2规定:当单车拖拽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其他:
根据2018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对于乘用车列车的规范性条款,摘抄如下:
3.2.1.1乘用车释义: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可以装置一定的专用设备或器具,也可以牵引一辆中置轴挂车。
3.3.2中置轴挂车释义:牵引装置不能垂直移动(相对于挂车),车轴位于紧靠挂车的重心(当均匀载荷时)的挂车,这种车辆只有较小的垂直静载荷作用于牵引车,不超过相当于挂车最大质量的10%或 10000N的 载荷(两者取较小者)。其中一轴或多轴可由牵引车来驱动。【GB1589-2016,定义3.13】
3.3旅居挂车释义: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挂车,包括中置轴旅居挂车和旅居半挂车。
3.4.1乘用车列车释义:乘用车和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4.1.2表一备注b乘用车、旅居车可不标发动机最大净功率转速,但还应标明发动机排量,乘用车具备牵引功能时还应标明最大允许牵引质量。
4.4.6.3旅居挂车不核定乘坐人数。
4.5比功率释义: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或0.9倍的发动机额定功率或0.9倍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与机动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之比。
4.7.4旅居车和旅居挂车旅居室内的专用装备设施应明示相应的安全使用规定。
4.15.6具备牵引功能的乘用车,应在其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对以下事项加以说明:
——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按中置轴挂车有无制动两种情形分别描述);
——配备的电连接接头对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准号,及各接线的功能;
——配备的连接球头对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号;
——附加后视镜及支架的安装位置;
——允许牵引的中置轴挂车的尺寸限值;
——乘用车与中置轴挂车的制动系统连接要求及安装和操作说明;
——乘用车列车的驾驶人员要求;
——乘用车列车在行驶中的注意事项。
4.15.7旅居挂车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注明连接装置对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号,并明示车辆行驶过程中旅居室内不得载人。
4.16乘用车列车的特殊要求
4.16.1组成乘用车列车的乘用车应符合以下要求:
A)乘用车车宽应大于或等于1650mm;
B)乘用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ABS);
C)乘用车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的电连接接头,乘用车到挂车输出端的电路容量应大于或等于20A;
D)乘用车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的A50连接球头,连接球头应位于车辆纵向中心线上(偏差应小于或等于10mm)。
4.16.2组成乘用车列车的中置轴挂车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中置轴挂车的总质量应小于或等于2500kg;
B)中置轴挂车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连接装置;
C)总质量大于750kg的中置轴挂车应装备制动系统。
4.16.3乘用车列车应符合以下要求:
A)乘用车和中置轴挂车的电连接器、电缆线的型号和尺寸相互匹配;
B)对于全轮和后轮驱动的乘用车,中置轴挂车总质量与乘用车整备质量的比小于或等于1.5;对于前轮驱动的乘用车,中置轴挂车的总质量与乘用车整备质量的比小于或等于1.0;
C)对于无制动的中置轴挂车,挂车总质量与乘用车整备质量的比值小于或等于0.6;
D)所有车辆牵引支架配备安全链,以保证在列车制动前挂车和牵引车不能分离且挂车具备一定的转向能力;
E)作用在连接装置上的垂直载荷同时满足:
——大于或等于乘用车最大允许牵引质量的4%且大于或等于25kg;
——小于或等于乘用车最大允许牵引质量的10%且乘用车后轴轴荷小于或等于允许轴荷。
F)乘用车列车的比功率大于或等于20kw/t;
G)不使用任何工具即可安全地连接或者断开乘用车和中置轴挂车;
H)中置轴挂车的转向、制动等信号与乘用车的信号一致。
8.4旅居挂车可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8.6.10a)由中性点绝缘关系供电的旅居车和旅居挂车应配备良好的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应小于或等于50Ω,旅居车厢及用电设备均应进行接地保护。
上述法律条款及国标均为现行,有据可查。
㈥ 180马力300扭矩够用拖挂房车吗
牵引车需要具备这些条件才可以牵引房车
动力方面,首先,自动挡可以持续性地对拖挂房车产生稳定的拉力,所以要优于手动档汽车。其次,对于拖挂房车的列车来讲,高扭矩比高功率更重要。所以对于动力来讲纯电动车>柴油车>汽油车。
对于最大组合重量,根据发动机功率有一个黄金经验法则:将牵引车和拖挂房车的允许总重量相加,然后除以发动机功率。每千瓦不得超过50kg的负载,或者每马力不得超过37kg的负载。但重要的不是功率,在拖挂房车组合中行驶时,重要的是在尽可能低的发动机转速下获得最大扭矩。
前驱还是后驱,在牵引拖挂房车时,前驱、后驱还是四驱更适合?前驱的牵引车是最不适合的,因为拖挂房车的作用力不会在前轴上。而后轮驱动是比较适合的选择,不过如果是在湿冷的结冰路面,也会有后轮打滑的现象,因此拥有全时四驱或分时四驱的牵引车是最佳选择。当然具有有效牵引力控制(ASR)的平衡性良好的前轮驱动车辆也适合作为牵引车。
轴距及后悬,更大的牵引车轴距,可以提高牵引列车的稳定性。牵引车的轴距越大,行驶越稳定。牵引车的后悬越短,行驶稳定性越好。特别是前驱的车辆,较短的后悬可以减少对前轮的拉力,从而提高牵引力。
重量方面,拖挂房车的总质量,不得超过牵引车的空载质量(越野车除外,因为越野车拥有强大的发动机及四驱动力,一般可以拖拽1.5倍的拖挂房车)。牵引车更高的重量可以使拖挂房车及牵引车组合更加稳定,同时也可以缩短刹车距离及提高稳定性。
牵引系统方面,欧洲拖挂房车需要13针的线束,来为刹车灯、转身灯、倒车灯等提供电力支持。还需要一个拖车臂与50mm的拖车球套装。与美式拖挂房车不同点在于,欧洲拖车臂与球是一个整体,这样行驶起来更加的稳定。而在拖挂房车满载时,拖车球的离地高度应在35-40厘米左右的范围。
㈦ 拖挂,半挂和全挂分别是什么车啊
1、拖挂车,一种货车,分为半挂和全挂。半挂就是前面是牵引车,后面是拖厢,拖厢前面放在牵引车上的,全挂车就是前面的牵引车拖挂后面的车厢,车厢不是放在牵引车上,是联接一起的。
2、半挂车是车轴置于车辆重心(当车辆均匀受载时)后面,并且装有可将水平和垂直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装置的挂车。半挂车一般是三轴半挂车,其种类分为十一米仓栏半挂车,十三米仓栏,低平板半挂车等好多种类。是通过牵引销与半挂车头相连接的一种重型的运输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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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挂车的构成:
全挂车一般由车架、车身、牵引装置、转向装置、悬架、行走系统、制动系统、信号系统等组成。直梁式车架纵梁的上翼面都是平直的。其优点在于挂车货台底板平整,制造工艺简单,离地间隙一般较高,纵向通过性好。
重型平板式全挂车为了满足其结构和使用要求。车架主要由主梁、横梁、支承梁和边梁组成。整车的载荷通过横梁间的支承梁、悬架、车轮轴和车轮传到地面。车架主梁、支承梁和边梁为箱形截面的焊接件,具有较大的抗扭刚度。连接主梁的横梁向两侧伸出,为变截面的工字形焊接结构,具有较高的横向抗弯强度。
车架主梁的高度尺寸较大,且是向下延伸,使车架在不增加货台高度的情况下,提高了车架的纵向抗弯强度。各支承梁下面设有安装平衡悬架的转盘机构,以实现全轮转向。
㈧ 定做拖挂式房车有没有好一点的,哪家好
天津欧诺力, 生产房车和改装起来也比较稳定
㈨ 拖挂式房车是否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
1、去驾校报名要带身份证、钱去报名。
2、按学校通知去体检、拍照。
3、理论学习(交通法规)及考试
4、考驾照的全部流程(学车与考试)——
第一阶段
1、车辆结构
2、上、下车及驾驶姿势
3、注意警告类仪表及开关
4、“六大”操纵机件
5、挂档练习
教学目标
1、掌握车辆部件名称、功用及保养常识
2、掌握上、下车动作、程序、调整座椅、 系安全
带及“二次开门法”
3、掌握主要仪表、开关名称检视及使用方法
4、掌握六大操纵机件的名称、功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5、掌握挂档操作及指导学员练习
第二 阶段
1、发动机的起动、停熄练习
2、起步、停车示范操作
及指导学员练习
3、曲线行驶示范操作
4、“8”字形练习
5、初级路面驾驶训练
6、场地式样驾驶训练:①入库②移库③组合④整套
教学目标
1、掌握油门的实际操作和仪表检视方法
重点掌握离合器的“联动点”和“二快、一停、一慢”
2、重点掌握转向盘的运用
3、掌握内外轮差的运行轨迹及转向盘的转动时机和车身判断
4、感受和判断车速及道路情况分配动力
5、掌握分解、组合及整套桩训的操作方法及要点
第三阶段
1、信号灯的识别
2、示范、讲解增、减档 训练
3、调头训练
4、“九选六”练习
5、“九选六”练习
6、“九选六”练习
教学目标
1、正确识别和掌握信号灯的使用方法 掌握增、减档的程序、方法与技巧 掌握道路调头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2、掌握直角弯、单边桥、侧方停车要点及法
3、掌握连续转弯、起伏路、百米加减档的要点及方法
4、掌握障碍路、限速通过限宽门、半坡停车、起步的操作方法及要领
第四阶段
1、示范、讲解会车、让 车、超车训练
2、半坡路起步训练
3、长途道路驾驶训练
4、 道路考试
教学目标
1、掌握会车、让车、超车的正确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掌握半坡路起步的正确方法和注意事项
3、针对道路具体情况掌握不同操作方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交规)、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桩考)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考)。考试顺序按照交规、桩考、路考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交规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学车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桩考和路考的考试。
㈩ 私家车可以加装拖挂车吗
私家车可以加装拖挂车。只要是在道路行驶的挂车均需要办理登记上牌,请车主提供厂家生产全格证和正规发票到车管分所办理登记注册业务。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范》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时,查验岗查验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井口凭证;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录入机动车信息。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10)组合式拖挂扩展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