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车位分配方案
❶ 回迁房和商品房混在一起,他们有车位配比吗
一般回迁房和商品房混在一起的话,它们的车位都是分开的,而且回迁房和商品房一般是不共用一个小区院子的,所以说车位配比也是分开的,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
❷ 拆迁安置房的地下车库。所有权是全体业主的,还是物业的,还是政府的
拆迁安置房的车库产权(产权包括所有权),需要看产权证上面到持有人是谁(谁持有,产权就是是谁的)。地下车库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产权,所以就有两种情况:
1、如果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物业,那么物业用于出售、租赁是合法的。
2、如果产权并不属于物业,或者是地面公共区域(地面公共区域不得设立产权停车位),亦或者是人防工事的地下停车位,则物业无权对外出租甚至出售。
拆迁小区的停车位一般产权不会属于政府,政府不会涉及这一块,通常归属为全体业主或者开发商(或者物业),最主要的是确权,即车库属于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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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权属的判定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面积分摊说
1、面积分摊说指的是依照小区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小区的公摊面积作为判断车位、车库权属的依据。
2、一般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都有对公摊面积的约定。依据相关的规定,房屋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面积与公用面积的总和,由摊得公共面积的业主来共同享有公用面积的产权。因此有学者指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分摊范围,是我们判断附属设施所有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的基本依据。
3、如果小区车库和车位在销售中并没有被计算在分摊面积范围之内,那么车位、车库的产权应当归开发商所有。若反之,那么业主应当可以享有车位、车库的产权。这种做法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找到了业主与开发商间及各业主间的平衡点。
4、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车库大多作为小区的专有部分,其有独立的产权。‘下所以在销售的时候,小区车库的面积一般是不计入商品房的公共部分面积进行分摊的,若是进行了分摊就代表否定了车库的专有部分的属性。
5、同时,并非每户业主都有私家车并有停车的需求,将车库的建设成本分摊到公摊面积,对于没有私家车的业主来说也是极为不公的,亦不符合这些业主的意愿。
二、当事人约定说
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律给予业主约定车位、车库权属的权利。这样的规定有如下好处:
其一,充分满足民法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权利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使、处分自己的权利,通过自治的方式来协调各方的利益,有利于定纷止争。权利人本身必定是其利益的最佳代表,其对财产的使用、处分所作出的决定也必定更具有说服力的。
其二,利于对小区车位、车库的管理和利用。即使在同一个小区,每户业主对于车位、车库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有些业主没有购买私家车,自然没有停车的需求,有些业主购买了多辆私家车,不止需要一个车位、车库。
在业主数量如此大的情况下,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来满足各业主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困难。因此,事先协商约定车位、车库的权属后再行由业主进行购买、承租、使用,可以让权利双方对自己的权利义务都心知肚明,减少之后的纠纷。
其三,能够鼓励开发商多投资修建车位、车库。缓解当前小区内停车困难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由开发商多建造车位、车库,但是没有直接的利益驱动,开发商不可能给业主“免费的午餐”,停车难的问题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2、如果一味的否定开发商在车位、车库上的权利,就难免其只按照最低规划标准配备数量有限的停车位、车库,显然不利于业主利益的实现,对居住环境的完善也缺乏促进作用。30其四,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
3、通过约定的方式来决定车位、车库的权属,即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纠纷,体现了平等磋商的精神,且能够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约定的方式也有其缺陷。
4、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有真正的意思自治,而小业主与强势的开发商相比,完全处于弱势地位,是实质上的不平等,因此仅仅给予双方意思自治的权利,不利于保护弱势方小业主的权利。
❸ 小区停车位如何管理的具体方案
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通过对小区去年停车管理的总结,近两个月来客服中心不断的与业主、居民委员会相关部门沟通和讨论,拟定了2008年的停车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安装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统,固定车位车辆直接刷卡出入小区,在进入地面固定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时需要再次刷卡。临时车辆进入小区,需领取智能卡,刷卡计时,缴纳临时停车费方可驶出小区。
二、小区固定停车场(1号、3号、4号、6号)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另外601—603号楼前西段停车位划入3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614—616号楼前停车位划入4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地面车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续2007年的分配方案,同时为了固定停车场停车有序,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智能刷卡系统,一车一位,刷卡进入。
三、根据消防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调整原路两侧固定车位(包括2号、5号停车场),不再纳入抽签分配范围,改为临时停车位,供搬家、来访、业主临时停放及特殊车辆使用,并采取计时收费办法。
四、由于地下车库机械二层车位的启用,保障车辆停车规范及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取消地下车库临时停车位。
五、对已办理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私家车,可以参与地面固定停车位的抽签,对抽中地面停车位并自愿放弃地下车位的车主,可以办理终止地下车库停车位租赁协议,停车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月进行退费。
六、地面车位收费依据标准: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2]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位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计时单位的通知》(京发改[2004]495号文件)、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备案标准执行。
地面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
小型车—月租150元,年租1600元
大型车—月租210元,年租2300元
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小型车—1元/2小时,大型车—1元/1小时。均为1小时内不收费。
❹ 小区的地面车位该如何分配
小区的地面车位该如何分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数字规定,只规定了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相关法律如下:《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车位比是指小区“总户数”与“车位总数”之间的比例。
通常的表达方式:
“1:X"(1代表小区住户数量,X代表小区车位数量)
例:
某居民小区有1000户居民,800个车位,则该小区的车位比系数即是0.8/1=0.8
某居民小区有1000户居民,1000个车位,则该小区的车位比系数即是1/1=1
某居民小区有1000户居民,1200个车位,则该小区的车位比系数即是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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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1、《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该条款确立了关于小区车库的归属的一个原则,即车位车库必须根据约定来确定归属。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有利于更大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4、如果开发商认为房屋销售获利更大,则可以放弃车库的所有权,将其出售、附赠给业主使用
5、反之则可以保留车库的所有权,将车库出租给业主使用。
6、从这里可以看出,《物权法》承认了开发商的天然优势地位,以保障他们开发车库的积极性,缓解车库紧缺的状况。
7、另外,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承认了小区车位车库可以作为独立交易的客体,为业主以后自主的转让或出租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❺ 单位小区停车位分配方案怎么写 求高手帮忙。。。。
单位停车位不够,同事和办事人员乱停乱放,领导让你处理,你怎么做
❻ 如何分配车位是最合理的
依我所说,你可以先去多创几个小号,把车停在哪里,就不会贴条了 然后把自己小号上的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到了12小时就贴条 最起码要两个小号 贴了条以后,再去停同一个车位的话,是不行的,在停到另一个小号上,...
❼ 有懂法律的人士帮我解答一下关于这个车位分配是否可以认定为不合理
非权威回答:
你好,我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我的解决方法是:
1、直接找物业交涉:各号楼应该选择本号楼下的车位,这是民法的公平公正原则。本来车位就很紧张,两家一个车位,1号楼选择1号楼下车位是遵循的先到先得原则,但是1号楼选择3号楼车位就损害了3号楼住户的权利,明显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公正原则”。先到先得应该是针对本号楼利益范围的权利进行分配,不是在侵害他人权利的基础上进行分配的。这样于法于理全部无据。
2、找物业索要赔偿:一是划拨出车位与你签约租赁;二是赔偿一定经济损失用作你在其他部位找停车场停车的费用。
3、关于停车位合法的问题。你要弄明白,车位在小区规划建设图纸上,是用作绿化的,还是就是用作停车场的。本来用作停车场,无可厚非,但是把绿化改成停车场就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部分。你可以对此进行起诉。
4、如果谈判不成,你可以就以上理由,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注意,想打赢,找个好律师,不要骗吃骗喝的那种。因为,物业公司有可能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一般这样的物业社会关系比较广泛,特别是民事官司处理起来,有很多技巧,很可能一个证据处理不好都会导致官司失败。祝你好运!
此外,关于业主委员会纯属瞎扯淡。说白了,车位是大家的公共资源,有人吃亏,就会有人占便宜。加之小区哪的人都有,人杂心不齐,业主委员会都是自发组织,没人发工资,委员会也不是sb,会轻易为你得罪其他人?你说业主委员会会公允吗?
❽ 拆迁款和回迁房该怎么分配
所有的钱和房子都是属于你的父母的,你们是没有权力分配的,至于报上你大姐和姐夫还有你们的名字,只是说明这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和拆迁分配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是江苏这边拆迁办的,我现在就在拆一个农村的土地,别说是把姐姐,姐夫报上去的,连家里面老太太,老爷爷都有报的,这个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只会考虑你们家庭人多,大不了多分几套房子。但是产权都还是只有一个人的,农村建房子起码都是自己的宅基地,除非你也有自己的宅基地,不然的话,当初村里面分给谁的,那就是谁的产权,到时候拆迁也只会认他一个人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