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车位收购协议书
❶ 您好我买的安置房和停车位,村里可以随便拿走吗,合同上签约属于我的
朋友你好。
当然是不可以的。
你已经买下的安置房和停车位。
而且合同上签约是属于你的。
就具有法律效力。
村里是无权剥夺的。
❷ 安置房代建商把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合法吗
再把地下车库卖给业主是不合法的!
❸ 政府盖的安置房地下车位怎么处理
要根据法律文件来进行处理。
❹ 安置房不交物业费,车位要求签合同必须交合法吗
你享受了服务就要交费。你这边不交物业费,那一边又要签车位的合同。物业上肯定不给你签了。他们是合法的,可能你不合法。
❺ 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位只租不卖,所有权是国有的
一般地方好像都这样,就是租不卖,你说一个车位买它做什么,回头遇到事,还退不了,有那钱花个几十万,都不如换台车
❻ 回迁安置房每户分到一个的车位可以买卖吗
车位是可以买卖的,过户到小区物业办理一下就行。
❼ 安置房的车位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❽ 安置房地下人防车位收取亭车费需要签定车辆合同吗
应该签订一份合同或者协议,最次也得有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或者标准,以此作为收费的凭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对双方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