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经济适用房车库车位收费管理规定
A. 请问国家经济适用房对停车收费的标准
菁英告知你经济适用房小区是否收停车费应由全体业主决定。停车费收取标准及方案应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报物价部门核定备案。
2、《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一些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住宅小区,在《物权法》出台前测算物业费总体收入并确定收费标准时,已把地面停车的收入计算在内测算的结果,实际上以此标准收取的物业费是偏低的。直接将停车收益归业主所有,实际上不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可能导致很多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入不敷出,无法维系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因此,《物权法》出台后,地面停车费不能简单地归业主,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小区。
B. 经济适用房内的车位该不该收费!
经适房小区停车收费和普通小区基本一样,没有特殊照顾
PS,很多地方,申请家庭名下有汽车的都不批经适房。所以,理论上经适房小区的住户都是没有汽车的住户。那么,问题来了,这些住户的汽车是哪里来的?
C. 经济适用房停车位规定a
政策规定,对于新政策出台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而对于新政策出台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由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D. 2021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部分车位业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如用于出租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2、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21:00-次日7:00改为19:00-次日7:00,延长2小时。
3、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其他区域的停车费如下:
1、机场停车场。
中小型机动车,第一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第一个半小时按5元/时收费。对于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50元。
2、火车停车场。
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中小型机动车没半小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的收费额度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机动车的两倍计费。
3、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
2021停车费收取标准是多少?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停车收费标准,都是各地区的物价局制定符合地方的收费标准来实施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根据需要停车的停车点,给出停车收费牌的收费标准决定。
停车费投诉部门电话如下:
1、12358物价局进行举报电话。
2、12345市民热线。
3、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
4、12366纳税服务热线。
5、本市的市长热线。
6、可以拨打地方的交警大队、工商部门、物价部门等电话投诉。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_网络
E. 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2022
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是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
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标准的规定
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按照当地有关的物价局的规定执行。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F. 经济适用房停车位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小区是否收停车费应由全体业主决定。停车费收取标准及方案应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报物价部门核定备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G. 经济适用房小区收停车费由谁决定
1、经济适用房小区是否收停车费应由全体业主决定。停车费收取标准及方案应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报物价部门核定备案。
2、《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一些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住宅小区,在《物权法》出台前测算物业费总体收入并确定收费标准时,已把地面停车的收入计算在内测算的结果,实际上以此标准收取的物业费是偏低的。直接将停车收益归业主所有,实际上不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可能导致很多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入不敷出,无法维系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因此,《物权法》出台后,地面停车费不能简单地归业主,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小区。
H. 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2021
标准: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 对于住宅小区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车位,按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3、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的小区应根据该小区多层的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高层混合的小区使用共用的地下车库的,应根据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的标准进行收取。
4、租用或购买地下停车位的,应根据小区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
虽然法律并没对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作出明细,但车位管理费一般在50~120元/月的标准比较正常。
车位管理费包含了设备运行、维护、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维护秩序等服务费等,由于各个小区地下车库建造和设备档次不一,物业收取的车位管理费标准和成本有异。
I. 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2021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 对于住宅小区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车位,按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3、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的小区应根据该小区多层的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高层混合的小区使用共用的地下车库的,应根据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的标准进行收取。
4、租用或购买地下停车位的,应根据小区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
5、住宅与非住宅型混合小区,根据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的标准进行收取,对非住宅的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2021年小区停车场取消收费吗?
2021年小区停车场取消收费是谣言,因为2021年小区停车费还是需要交的。
1、室内一类停车服务费调整至每月80元
“当初花20万元买了停车位,结果现在还要每个月再交150元的车位管理费,早就盼着停车费能降些。”家住曲江某小区的刘先生说。
据了解,此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费分为按月、按次收费两种形式。具体收费形式及标准根据各住宅小区的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停放服务合同约定。
2、小区临时停车费一类区4小时2.5元
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此外,缩短临时停车收费时段,鼓励即停即走,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根据征求意见中群众意见,室内临时停车一类由原来的8小时为一次5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5元,二类由原8小时为一次4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等。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子母车位停车服务费不得高于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机械车位的停车服务费参照室内标准执行,上浮不超过10%。机械车位的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使用人与车位产权人协商确定。
3、买断车位业主 每月只需缴纳停车服务费
据了解,停车费用要区分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是指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指定场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进行秩序管理、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地下停车场(所):对买断车位的业主,每月只需缴纳停车服务费。对没有买断车位的(租赁等),每月需缴纳停车服务费及车位租赁费,其中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使用人与车位产权人协商确定。
露天停车场(所):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一般指露天场地),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租赁费)、收取标准等;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收取的场地占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企业对住宅小区露天停车场可收取不超过60元/车位·月或2元/车位�6�1次的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归物业所有。
以上就是2021年小区停车费收取标准介绍,总而言之呢,2021年小区停车场是没有取消收费的,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物业规定的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也不相同,如果大家对于小区停车费有异议的恶化,那么可以到小区物业处进行咨询了解。
J.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车位管理费小区内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物权法并没有对小区车位管理费收费做规定和标准,小区内车位的收费标准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拟定收费明细,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依据物价局制定的物价标准审批同意后执行的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中对物业收费的相关约定: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10)贵阳市经济适用房车库车位收费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位)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所以总有人认为这是业主的地盘,不应该收停车费。但是车位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
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这部分收益按理来说应该用来维修养护或者搞社区建设,但是由于公共收益缺乏监管,这部分要么是被物业企业拿来补贴物业费的亏损亏空,要么就是被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共同侵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