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出游季节 » 公司旅游强迫人家去怎么解决

公司旅游强迫人家去怎么解决

发布时间: 2021-05-10 04:49:17

① 公司强行要求员工在休假期去旅游,这合法吗

旅游是一种福利,没有强行的,更不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

② 旅游遇到强制买卖,该怎么办

其实旅游团,有购物安排,是在正常不过的吧,

只是如果涉及到题目所说,强制购物,那就是有问题了。

什么叫强制购物,就是游客和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里面,没有购物项,而在旅游途中导游要求必须购买指定商铺的产品。

遇到此类情况,注意收集证据,记录导游证件号,现场照片或录音等,和保留证据,回团后找旅游局投诉。

第一原则:保命要紧!

当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首要原则,当然是保命。钱没了可以再挣啊,【安全】是最重要的!千万为了保护自己的钱,而挨上一刀,使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这是遇到这种情况的第一原则。

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首先保障自己的安全,然后你就要不动声色的搜集导游强迫或者威胁你们购物的证据。这种时候,千万不能慌,你可以默默躲在游客的人群中,打开手机,录下视频。也可以选择录音,录音相对比较安全一点。如果遇到那种进去就要交出手机,关闭手机的购物点,那一定要留下购物的发票,一般来说不太会有这样的购物点吧,千万不要与购物点的导购之类发生肢体冲突,真的很危险,一定要保持冷静,搜集好证据。

几样最重要的证据:导游、导购、领队强制或者危险强迫购买的视频、录音,购物发票。

保证自己的安全回来之后,在旅程结束后的30日,可以要求旅行社退款。如果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来拒绝,你可以拿出之前收集的证据了。如果旅行社坚决不退,可以拨打12301向国家旅游局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当然如果愿意折腾,可以选择直接起诉旅行社。

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七、九十八条和《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强买强卖行为的旅行社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未达到30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超过30万元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将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将该社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用档案中,向社会公布。

对违法的导游则没收违法所得,视情节轻重程度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

其实这种情况,我们完全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啊,首先不要图便宜。价格低到夸张的团,你我都心知肚明,如果不消费个万把来块,导游怎么可能让我们快活。出去旅游,尤其是跟团游,对于游客来说,我们肯定是花钱买服务的。花多少的钱,就应该是买到多少的服务,更何况这样的低价团,导游基本是没有工资的,他们也只能靠购物点的提成来拿钱。导游当然也不肯辛辛苦苦带个团,不拿钱吧。既然你我心知肚明,这样的低价团一定会有强制购物,为什么还要报名。如果想要省钱出去玩,怎么不选择穷游呢。

想想,天上怎么会掉馅饼,而这个馅饼怎么会这么正好砸中了你呢。

现实告诉你们不存在强制购物最多是劝你,有的使用哭穷埋怨等招数,什么控制自由甚至保命之说都是猜测,基本或很少有这样情况发生,低价团特性就是便宜加劳累点需要不停息跟随去早已安排好的行程,买东西听讲解需要进店配合,销售存在忽悠误导但最终还是自己主动掏钱的,玩的时间被占用很大,容易行动厌烦,但这的确组织方也是出于无奈,高价购物是情有可原的。在整个行程中遇到狠种基本不会也不敢招惹你,什么逼迫羞辱游客购物都是看人,个别滑头刺头甚至直接不参加进店,导游有欺软怕硬的心理状态存在,总之低价团谁时间悠闲的还是可以参加,毕竟带你去了你想去的地方,价格便宜除外还是看每个人心态和现场判断以及精明度来决定你是否掏荷包。相比自由行的确省钱不少,到达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只是游玩心情和时间上存在区别,这只能看每个人的选择了。

本人亲身经历的骗局,请大家细看下去,有用的,互相转告一下亲戚朋友.去大理洱海乘坐游轮时,到金梭岛下船玩时,导游带我们进了一家店.在我心目中在景点买东西我是不会买的,只是抱着进去逛一圈的态度进去.跟着我们一起逛的还有一个不认识的游客(其实这个人是跟店家一伙的,假装成游客而已),当我们走到一种叫藏红花中药材面前时这游客还说藏红花产在西藏,又不在云南,说如何不好.我们就继续逛.当走到叫一种金鞭草的中药材面前,这个游客就开始对那东西感兴趣起来,说这东西泡酒喝对肝贤好,不会喝酒的用水泡来喝,他拿起摆在外面的中药材看,看了后他说那不是野生,问售货员有没有野生,售货说有,售货员立马从柜台底下找出另一袋来,说那是野生的,这个游客立马就说对了,这个就是野生的了,开始讲起了价,标签上的价是30元/克(我们当时糊涂没看标签,以为计价单位是斤之类),似懂非懂听他和售货员讲价,他只给15元,售货员要20才买,他说这个我了解价位也就15元差不多,最后15元成交,我们认为他懂吗就跟着买了,并且在我们心目中15元一斤吗也就几十块钱(糊涂没看标签计价单位的结果,并且他和售货员讨价时从不提计价单位”克”),就买吧,他还跟我们争着要那东西.骗得高的还在下面:因为他说这个药要打细才泡效果才好,问店家有打细药的机子没有,店家说有,售货员说先去称了付了钱再打细,他说要打细了后再称.就这样我们就跟着他也是拿去打细了再称,结果打细称了后一付钱才知道是15元/克,他好像很有钱似的,拿出卡一刷付了钱就走了.我买500多克就要七八千,我没带这么多钱,店家说刷卡也行,可加上卡上也确实没这么多钱,咋办呢,药也被打细了,要是没打细吗我不买你也拿我无法,的确也有点怪自己没搞清楚计价单位,最后售货员找来所谓的老板解决这事,和我一起买的还有一个亲戚,一开始一定要叫我们打细的要全部买掉,最后发觉我们确实没这么多钱,无法了之后老板就说减半买,可减半买钱都不够,最后我俩现金加卡上的钱付了9000多买了600多克.这东西拿回来泡来喝起无色无味的.

一、拿出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据。

合同上明确写有吃、住、行等费用信息,要一一核对。

二、据理力争,沟通协商。

遇上不讲理的导游,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开启手机录音,让同行的人录音拍照。

三、不要一个人孤自为政,发生纠纷,群众呈压倒性优势。

四、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责任保险),还要注意该旅行社是否有相应的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保险、导游等一系列规范管理。要选择可信赖的旅行社,不要为了贪图便宜找一些质量没有保证的旅行社。

③ 公司强迫员工去旅游

不可能吧,旅游还哟啊员工自费啊

④ 旅游团强迫购物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在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

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

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主要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侵权、违约的材料。

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⑤ 公司出钱组织旅游,但是有些人不想去怎么办急

看你这样的也是挺为员工着想的,如过全部是由公司出钱的那么久安原来的预算来想的话其实也没亏,只是去的人少了,至于对于那些不去的只能说他们放弃了这次机会,而且这是集体活动,所以没去的没有补偿,这个大家体谅。 如果需要个人垫付的,如果内部够车的,建议自驾游,对于出车的人进行补贴路桥油费,如果不能的话就只能跟他们商量,继续去还是换时间或者换地点的。那些不愿意去的人能说的就说下,不能说的就不要强迫了,强迫没幸福啊!

⑥ 旅游被强制消费了该怎么办

旅游被强制消费了一定不要眯着,现在有很多法律都在强制的打压,这些强制消费的旅游团,所以我们不要害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对抗他们,我相信法律会站在正义这一边,所以作为公民,我们有权利保护我们的权益,如果在外面遇到这种强制消费的现象,一定不要退缩。

⑦ 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你怎么办

首先,导游有存在这些行为的,都属于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其次,当旅行社、导游存在以上行为的时候,游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7)公司旅游强迫人家去怎么解决扩展阅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

热点内容
a型房车可以在中国开吗 发布:2025-06-07 06:10:34 浏览:505
四驱越野农用柴油厂家 发布:2025-06-07 06:05:33 浏览:891
2020版增程式吉利新能源房车 发布:2025-06-07 05:53:20 浏览:695
一家四口买什么房车 发布:2025-06-07 05:51:50 浏览:60
铃木小越野吉姆尼咋样 发布:2025-06-07 05:45:27 浏览:76
二手退役猛士越野车 发布:2025-06-07 05:39:46 浏览:956
2016越野赛视频 发布:2025-06-07 05:38:20 浏览:245
营地房车做大了能上市吗 发布:2025-06-07 05:20:14 浏览:422
大型欧式房车图片大全 发布:2025-06-07 05:08:36 浏览:643
拖挂式房车高速收费多少 发布:2025-06-07 05:08:03 浏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