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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交通安全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5-14 11:30:58

Ⅰ 旅游交通安全风险因素有哪些

车多、人多,各类事故易发;
部分景区道路风险系数高;
阴雨天气,大风台风天气,雨雪冰雹等行驶环境。
来自-安全家知识社区。

Ⅱ 关于交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我参加了校学生会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民警共站马路,为维持城市交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虽然六天的时间活动让我觉得很累很辛苦,但我从中锻炼了自己,并且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也通过多天的站岗,使我有了些关于城市交通和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心得体会。
近年来,上海城市建设飞速发展,道路交通硬件设施明显改善。然而,行人乱穿马路、骑车超越停车线、骑车闯红灯、机动车违章变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现象,也积重难返,它与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形象极不相称。交通行为不文明现象所产生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仅今年一季度,全市因乱穿马路等行人、非机动车的违章就造成了108人死亡。
城市交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在今年上海城市交通专题会议上指出,文明交通行为是“上海城市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要以法治交通,加大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以逐步实现“三纵三横”主干道、33个文明示范标志区、郊区城镇道路上违章行为基本消除,交通结点明显缓解,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创造一个良好、畅通、高效的交通环境,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上海精神文明建设市民巡访团来信希望市文明办转达他们的倡议: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文明走路、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告别陋习,积极投入到“与文明同行”活动中来,不断提高自身交通文明素质,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尽自己一份责任。
从许多市民的来信来电中可以看出,对部分市民交通行为中存在的“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地铁和公交车辆上下车无序”、“出租车上下客乱停车”等不文明现象提出了批评。来信来电纷纷指出,这些现象的存在,加剧了交通拥堵,也损害了上海城市形象。他们呼吁迅速改变部分市民中存在的这些不文明现象。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长xxx前不久指出,上海人要做可爱的上海人,要做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上海人,要做能够体现城市的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法治化水平的上海人,要做能够体现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象的上海人。
共青团上海市委、市青联的委员们,在倡导“七不”的基础上,此次又推出了“七要”:要尊重每个人、要按规则办事、要尽心做好每件事、要说到做到、要微笑待人、要学会勤俭生活、要时刻准备帮助别人。
如果说“七不”是一个市民的基本素质要求的话,显而易见,“七要”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又进一步地提高了。委员们认为,上海是全国的上海,是个开放而且越来越国际化的城市,现代文明社会已经形成了许多规章制度和约定俗成的规则,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停车和乱穿马路,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在自动扶梯靠右站立,在银行、邮局要保持1米距离,不乱抛生活垃圾等等,上海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与国际接轨”。
在“七要”中,“要微笑待人”这一条看起来尤其充满了人情味,委员们认为,这一条可以说是最容易,也是最难的,通过微笑使人们更加友善、态度更为和蔼、社会更具温情,使每个人都成为上海这座城市的一张可爱、可亲的“名片”。
要塑造上海的城市精神,就要培养高素质的城市居民,否则培育和塑造城市精神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建议要通过“铺天盖地”的媒体公益广告强化市民意识,同时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
同时,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大量制作生动、贴近生活的公益性动画广告,现在虽然也有类似的公益广告,但数量上还远远不够。这些广告不用很长,但要连续不断地播放,在公共场合要树立广告宣传牌。
2002年12月,台盟上海市委曾做过一次问卷调查,请市民选出最痛恨的十种不文明现象,统计结果显示:随地吐痰、随地扔杂物、乱穿马路、公共场合吸烟、上下车不排队、公共场合说脏话骂人、抢占公交车座位等行为名列榜首。可以说与“七不”相当一致,委员们表示,之所以市民文明行为养成见效还不大,与处罚力度也有一定程度的联系,目前的处罚力度还不足以起到警戒作用。因此,他们建议要加大处罚力度,已有的关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要立即全面执行,尚未做出规定的,要加快制定相关处罚规定,并尽快予以实行。
塑造城市精神要随着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培育,逐步升华,在蓬勃发展的新的实践中,不断赋予上海的城市精神以新的内涵。
那么如何让上海人随着社会的发展保持“可爱”的面貌呢?就象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孩子的教育一样,唐祖德委员对学生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他建议市教委可在第二轮中小学课改中将提高人的文明素质的要求进一步纳入到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课程中,并加强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从走路、乘车、讲话等细微的小事做起。
同时,要在社区中加强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发挥离退休人员的积极作用,使活动能深入到千家万户,要制定一个五年规划,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争取在世博会前期达到上海城市建设与市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对于以下的镜头,很多人都会觉得腻了,是老调重弹,但只要这些不文明的现象还存在于上海的街头巷尾,我就要一直老调重弹下去。去年11月,我遇到了荷兰人赛德先生和他的妻子沈女士,当时他们带着两个孩子来上海旅游两周。他说,上海的现代化水平已经和阿姆斯特丹不相上下,但他也同样惊讶于乱穿马路、乱丢纸屑等现象在上海街头的泛滥。“这在欧洲是不可想象的,我的两个孩子经常会对闯红灯的行人喊‘stop’,把纸屑果皮捡起来丢到马路上的废物箱去。”今年1月5日和25日,我们市民巡访团带着市西中学和二医大卫校的学生来到淮海中路陕西南路口进行实地考察,结果发现每分钟都有20到50个人闯红灯,回来的时候没有一个同学不脸红的。今年春节,我们又来到南京路步行街的三处交叉路口,那里的红绿灯也形同虚设,不要说行人不看,就连旅游观光车也是“勇往直前”。这些镜头似乎已经成了上海的“标志”,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呀!
城市精神不是虚空的,它必须体现于城市人的行为,同时城市精神作为一种时代要求的表达,需要借助城市生活的重大时刻来展现自己。这一展现过程不是城市精神简单地从潜在转变为显在,而是原有的城市精神激发城市人的超常行为并在这种行为中得到再生的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说,城市精神与城市人的行为是一个互动过程,一个双向激发过程。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陈良宇强调的那样,上海要十分注重培育自己的“城市精神”。他指出:“在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进程中,硬件能够花钱买,软件用钱买不到,软件比硬件更重要。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要花大力气加强软件建设,加快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法制化步伐,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塑造新世纪上海城市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
今年年初,一位网友给东方网发来电子邮件,将他早上乘坐地铁时看到的众多乘客挤抢的不文明一幕记了下来,建议东方网就此展开讨论。东方网接受了这位网友的意见,全文发表了这封电子邮件,并由此引出了一个“如何做可爱的上海人”的讨论。

Ⅲ 道路交通安全总结

您看着选一些段落吧:

2006年,我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市交警支队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以交警中队、车管所、事故处理岗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道路交通执法管理服务水平,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围绕“三基”建设,全面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是公安部党委做出的又一重大举措,各级公安机关对此提出明确的要求,《全市交警系统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方案》下发后,我们结合队伍实际状况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制定了以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室、巡逻民警中队为重点,以政治建警、制度管警、基础强警为手段的“三基”建设实施工作方案,成立了“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了“三基”工作任务。通过一年的建设,基层基础得到了夯实,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升,警务保障有了很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交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突出政治建警,强化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只有坚强的班子才能带出富有战斗力的队伍。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学习制度,集中学习,交流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忠诚互勉,取长补短,加强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一事一议,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倡导“管理求严,工作求新,作风求实,效益求高”的班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形成了班子廉洁高效、创新务实的良好作风。在交管工作中处处靠前、事事率先,以身作则。二是狠抓政治学习不松懈。交通警察是政府行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的代表,在目前法制建设日趋成熟的条件下,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加强政策、理论、法律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我们坚持周一例会组织民警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以《交安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的规章制度教育培训,使广大民警在日常交管工作中能正确、熟练地掌握这一法律体系。三是抓纪律作风不松懈。我们把春训会,例会和各种工作会议作为纪律作风整顿的有利时机,大力整顿纪律作风和养成教育,大队领导摆现象,民警结合自已对照检查,挖根源、论危害,找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今年来,由于我们学习教育抓的紧,检查工作落的实并严格执行大队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我们队伍中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四是深入不懈的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为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了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民警拒腐防变的能力,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我们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落实公安部“四个坚决”、省厅“四个严禁”、总队“五条规定”和市公安局“九条措施”,严防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今年以来,大队在全体民警中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为主题,开展了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题,开展了职业道德专题培训;以培育健康、文明、礼貌的警容风纪为主题,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和纪律作风教育专题培训;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题,开展了增强法制意识专题培训;以固基强本,苦练精兵为主题,开展了基本技能专题培训。教育培训活动中,组织辅导教育18场次,法律知识测试5次,民警学习笔记人均25000字,心得体会5篇。通过严格教育培训,强化了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此外,我们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评议交警工作和行风建设情况,力求满意率逐年提高,努力推动交警队伍素质和队伍形象整体提高。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今年,大队在原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值班备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建立健全了执法台帐、接处警记录、学习训练记录等。按照“优胜劣汰”的要求,重新修订了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完善了考核、竞争监督和淘汰机制,进一步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和开拓进取精神。

(四)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三基”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确保警力下沉。我们按照压缩机关、充实一线的要求,尽最大能力把警力下放到一线。全大队现有在岗民警52人,除4名大队领导、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其余46人均在基层所、队工作,占现有干警总数的88%。二是确保装备下移。目前一线配备汽车8辆、摩托车1辆、对讲机6部、电脑5台,车辆占全队82%、对讲机占全队100%、电脑占全队83%。基本保证了基层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大基层投资力度。今年,大队积极筹措资金,投资400余万为大队新修建20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一幢,现已搬迁入内。而且,大队还筹集资金17万元,建立了交警队信息平台和驾驶员科目一无纸化考试系统。四是认真调研,合理规化中队布建。我们按照支队《全市交警系统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科学合理地制订了2006年至2010年全县交警中队规划布建计划。拟定从今年起至2010年止,每年新建一个交警中队,共新增5个交警中队,中队级别为副科级建制,这5个中队分别为城区交警中队、壶口交警中队、云岩交警中队、英旺交警中队和集义交警中队。

(五)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保护民警合法权益。一是落实了民警年度休假、定期体检、因公负伤快速救治机制,畅通了民警心理咨询渠道。二是及时看望、慰问有病民警或家属。三是筹措资金为全体民警办理了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

二、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宜川”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1、狠抓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我们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意见》精神,一是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依据市政府《意见》制订了《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宜川”实施方案》,于今年3月15日报请县人民政府批转执行。二是找准我们的薄弱环节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和着手点。我们把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和县乡道路安全管理列为该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来抓。先后对城区中队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并施划完善了城区内的标志标线,为城区中队配备了一流的移动电子警察车,为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条件。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现已收到明显效果。三是根据《方案》内容。我们认真开展了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摩托车驾乘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治理中对77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依法有效的打击了交通违法行为,促进了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认真制定了《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宜川”实施方案》。

2、深化实施“畅通工程”,进一步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已于2004年达到了“畅通工程”D类四等城市管理水平。今年我们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畅通宜川”活动,在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城区交警继续实行早上班、晚下班、两班倒作业,对城区交通秩序实行了全天候监控管理,做到了职工上下班期间、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有交警执勤。二是加强了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增设了交通标志标线和停车泊位,已在城区新施划交通标线18202米、斑马线12处、停车泊位120处,新设标志牌8面、大型LED电子显示屏2块。三是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校园周边秩序整顿,确保了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交通安全。四是加大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根据市交警支队、县委、县政府及县局的安排,在城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整顿。据统计,一年来共在城区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639台(次)、出租车随意掉头逆行371台(次)、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397人(次)、非机动车闯红灯216人(次)、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139人(次)、清理违法占道摊点100余处。通过大力整治,使城区交通秩序有了较大改观,机动车辆遵章率达到了90%,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了70%,行人遵章率达到了70%,骑乘摩托车戴头盔率有了明显提高。

3、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各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今年,大队按照市交警支队和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先后安排部署了创建平安宜川第一战役,春运道路交通整治,春季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专项整治,报废机动车公开集中销毁行动,公路客运车辆集中排查,夏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警用号牌车辆清理整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这些活动有力打击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了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在整治中,大队共出动警力12650人次,警车2683辆次,检查各类车辆27895辆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753人次,其中查扣无牌车辆595辆,查处超速行驶1361起,无证驾驶473人次,违法停车等769辆次,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673起,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59起,挪用号牌29辆,收缴假证照3本,假牌照2付,上缴支队销毁报废机动车1辆,检查客运车辆11025辆次,查处客车超员56辆次,卸客转运536人次,驾驶员违章记分944人次,记分26333分,吊销驾驶证3人,行政拘留111人,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2人,逮捕4人,起诉6人,其它交通违法行为4333辆次。

三、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车管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车管所全体民警紧紧围绕《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三基工程”建设和“把车管所做亮”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车管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规范业务大厅设置,方便群众办事,规范民警言行,热情文明接待群众。一是投入大量资金,对车管业务大厅进行了全面装修,规范了业务管理,调整了业务流程,充实完善了新制度,使其逐步向正规化方向迈进。二是严把入户、考试、检验关,筑牢预防交通事故第一道安全防线。今年以来,车管所认真贯彻公安部71、72号令,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和终身追究制,对新注册登记的车辆进行唯一性确认,对新办证的严格按照科目一、二、三考试标准进行考试,截止10月31日,车管所共办理新车注册登记255台,检验县管机动车1218台,初检市管车辆341台,补录农机移交档案3320份;共受理驾驶人申请考试335人,考试合格发证315人,注销驾驶证档案12人;补录农机移交档案919份;发放春运证、安全准运证58份;组织客运车辆驾驶人、车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5次,培训603人次,组织摩托车驾驶人学习培训10次,培训892人次。

四、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1、健全和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宜川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加强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了联席会议,组织研究解决了交通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了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落实政府牵头、齐抓共管的事故预防机制。

2、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切实加强了事故预防对策和成因分析。一是坚持重大事故评析制度和交通事故定期分析制度,提高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能力。二是继续落实了大队各室所队包抓路段、民警包抓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包抓责任制,强化了各室所队24小时轮流联勤责任制,夯实了工作责任,增强了各单位及全体民警预防事故的责任心、使命感。截止目前,大队共组织民警深入客运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30余次;共拟发事故分析报告10份。三是继续加强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对已摸排出的9个事故多发点段提出了治理方案,在报告政府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予以治理,现已治理完2处,其余7处正在治理之中。

3、深入开展了预防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春运、“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车流、人流、物流高峰时段以及雨、雪、雾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对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管控,消除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隐患。

5、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建立完善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绿色通道”,规范事故处理执法行为,公开、公正、文明处理交通事故。今年1至12月份,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173起,其中重大事故12起,一般事故5起,轻微事故156起,造成13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119元。成熟案件结案率为100%,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面下降”,其中事故次数下降26.1%,死亡人数下降17.8%,受伤人数下降55.8%,经济损失下降40.9%。

6、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在提高围追堵截能力、协查工作能力和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能力的同时,加快了逃逸案件侦破工作,今年共发生逃逸案件1起,侦破1起,破案率为100%。严厉打击处理了交通肇事违法者,在处结的156起案件中,处罚肇事者266人(次),其中追刑6人,行政拘留7人,吊销驾驶证3枚,罚款253人,震慑了违法犯罪,教育了群众。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工作,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1、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交安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共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50台(次),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村、集镇作法制报告67场(次),开展图板展览、咨询等宣传26场(次),办宣传专栏(板报)4期,悬挂宣传横幅56幅、刷写宣传标语125条,新安装宣传牌、警示牌14面。继续开展了交通安全村、校、单位,社区“四创建”活动, 重点加强了对客运车辆驾驶员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了县、乡镇、村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了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不间断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今年来在市、县电视台开展宣传8期,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刊用稿件6篇,进一步强化了交通安全宣传阵地。

3、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提高交警队伍执法水平。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质量考核评估,今年来共开展执法检查2次,执法办案质量考核评估2次,加强了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回访当事人制度,强化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六、坚持科技强警方针,提高科学管理交通的能力

1、全面推进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了信息系统在路面执法、事故预防、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全大队6台微机投入正常运用,大大提高了利用科技手段管理交通、预防事故的能力。

2、完善了交通违法信息转递处理程序。今年共录入交通违法信息262条,本地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率已达到98%以上。

七、加强内务管理,加大警务保障力度

一是加强机关政务建设和事务管理,建立了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运转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了政令、警令畅通。二是加强了文秘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和信访接待工作,认真抓了公文拟写、印发和外来文件的收、转、办、存工作。今年共拟写、印发文件材料42份,交管简报40期,调研报告2份,这些信息材料网上采用54份,其中省总队采用21份,市支队采用33份,为交管工作提供了迅速、准确的资料。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2件,全部查结,处结率为100%。三是加强了装备器材的管理,保证了装备器材完整无损,确保了交管工作正常运转。四是加强了财务管理,加大了规费和道口费的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经纪律和收费政策。今年共征收规费72319元,道口费16410元,圆满完成了道口费征收任务,并按时上解,无坐支挪用。

八、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

1、继续抓了扶贫工作。3月12日,大队购买了面粉、大米等物品,由大队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及时将这些钱物送到了大队包扶的羊史头村,对贫困群众进行了慰问。同时出资1.2万元,帮助寿峰乡羊史头整修通村公路。

2、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交通安全保卫任务。今年,我大队先后为中、省领导、外宾和有关大型会议、活动执行交通保卫任务83次,确保了各级领导、外宾等人员在我县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

3、挤出警力和车辆,继续投入了城区综合治理、出租车市场整顿等项工作,服务了全县中心工作,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今年来,我们把“三基”建设、“平安畅通宜川”创建贯穿于整体公安交管业务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抓出了实效,使 “三基”建设、“平安畅通宜川”创建和各项交管工作都取得了好成绩。这些成绩归功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全县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归功于全体干警的辛勤努力。但还有差距,主要是:一是县、乡、村道路战线长、分布广、警力严重不足,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二是办公经费紧张,科技强警工作尚须加强。三是内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从严治警、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的方针,认真解决工作中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平安畅通宜川”创建活动、“三基”建设和各项交管业务工作,促进大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Ⅳ 关于‘安全交通’的2000字文章

绿色交通 德化六中 陈美玲 安全的交通有色彩吗?有,它是绿色的。 ——题记 “要想富,先修路。”一条条宽阔平坦的高速公路,犹如一条条巨龙横卧在中国大地上,托起了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快车。 路多了,车快了,人忙了,交通安全了吗? 别忙着疑问,看 美丽、和谐的环境—— 天地间,倘单有泥土的苍黄和公路的银灰,世界不会美丽。聪明的人们懂得这一道理。银灰的带子两旁镶绕上绿色的丝线(树木),行驶着五彩缤纷的车辆,这是一张多么美丽的图画。 流动、有序的车辆—— 红灯亮了,没有刺耳的刹车声,没有轰鸣的喇叭声,没有抱怨的诅咒声,不分贵贱、不分大小的车们缓缓地停住了。 最前头的那一辆明蓝色的“宝马”轻盈地立在斑马线外,像一位绅士耐心地等候着心爱的姑娘。稍后的一辆有些褪色的货运车有些笨重地停下了,似一名长途跋涉的旅行人驻足欣赏起了风景。 绿灯亮了,凝滞的彩带奔驰起来了。绅士的“宝马”像得到姑娘明确的肯定,高兴地急驰而去;行者似留恋那美丽的风景,慢慢地走向了远方。 执著、奉献的人儿—— 纵横交错的公路中央,盛开着一朵洁白的莲花。不用修饰,没有讲究,简简单单的,一个圆台。圆台之上,笔直地站着一个人。 日晒不化,风刮不倒,雨淋不坏,雪冻不怕。这是钢浇铁涛的人吗?不,仅仅是一个肉生肉长的普通人。 “我站在这个岗位上,我就要坚守这个岗位。”这是他们铿锵的誓言。 路多了,车快了,人忙了,交通安全了吗? 安全了。因为有着美丽、和谐的环境,流动、有序的车辆,执著、奉献的人们,这一切,共同筑就了一条绿色通道。 教师点评 “绿色”给予的就是希望,就是平安。文章的题目拟的好,直切主题。三个语段构成排比,这样的结构显得小作者颇具匠心。还有,文章熟悉地运用各种修辞手法,更为之增色! 今日说法 ——记一堂“我与交通安全”的班会课 许东矩 大家好!欢迎来到初二年12班的演播室参加我们的节目。我是主持人许小撒。今日邀请到的嘉宾有校领导、班主任、各科任教师们。 十字路口,没有警察值勤,我是否会等绿灯亮起再穿道而行? 繁忙路面,暂时没有车流,我是否会趁那一隙间便越栏而过? 回家心切,没有其它车辆,我是否会乘这已超载的客车而归? (台下笑声四起) 我们今天的节目是要告诉大家:交通,时时刻刻都发生在我们身边。安全,时时刻刻都提醒着我们注意。 请看以下的报道: 一、在宽阔的城外大道上,各式的运输车辆川流不息。一辆满载货物的拖拉机在加速行驶。紧盯前方的司机不曾想到有某个学生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攀在他的车沿上,随车而行。迎面有一辆客车要驶来,司机一刹车,拖拉机停住了,学生的生命也停住了,只有自行车的轮子还在转动。 二、在繁忙的市内大道上,两旁的绿树成荫。树荫下,若隐若现着一道绿色的防护栏。栅栏内,行人步履匆匆。忽然停下脚步的人要干什么?他四下张望(远处有一条人行的斑马线),一抬手脚,竟越出栏外。说时迟,那时快,一辆轿车急速驶来……不多时,一辆顶部闪烁着红灯的车辆呼啸而来,活泼的生命奄奄一息地躺在担架上。 三、在灯火辉煌的夜景下,忙碌一天的人们相继休息了。“小李,走好,不送了。”一酒家传出殷勤的道别声。“不——用,我能回去。”接着摩托发动的机声,带着疲倦与醉意,人与车匆忙上路了。“嘀——嘀——”刺耳的喇叭声唤醒酒醉的人,然而不听使唤的手脚还是误了大事。摩托车冲出了道路,人甩在冰凉坚硬的水泥路上。 (台下群情激荡,东一句,西一句,议论开了) 主持人许小撒询问嘉宾:这样的悲剧在今天为什么还会发生? 嘉宾:悲剧是大家不愿见到的。但发生了,我们就要深思其中的原因。《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骑自行车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行人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的护拦”、“醉酒的人不准驾驶机动车”。很显然,当事人都忽视了交通安全,更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这是主要原因。 主持人许小撒询问嘉宾:悲剧有没有可能减少? 嘉宾:这绝对有可能。只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地行驶,悲剧就不会发生。有法可依,有法还得必依。我们还要通过更多的宣传方式使我们的交通安全法规广为人知,让人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它,并让安全行驶成为一种习惯,这样,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才会降低。 主持人许小撒: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上亿,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几千亿美元,间接损失更远甚于此。杜绝不安全的交通行为,势在必行。 高兴的是,我们的国家意识到这一点。前不久,国家又重新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部法律将于2004年5月1日实行,它将规范着我们日常的交通行为,保障着我们交通的畅达安全。 学习这部法律,宣传这部法律,让枯燥的条文演变成生动的故事深入人心,是今天的我们要做的。 谢谢大家的观看。下期节目再见! (掌声响起,一堂“我与交通安全”的班会课结束了) 教师点评 这篇文章的最大亮点是“今日说法”!小作者模拟中央电视台的名牌节目《今日说法》,给我们带来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制课。如文中所说的“学习这部法律,宣传这部法律,让枯燥的条文演变成生动的故事深入人心,是今天的我们要做的”,小作者确实做到了把平常觉得乏味遥远的交通安全演变生动贴近的文学作品。

Ⅳ 旅游社安全自查报告怎么写

xx市旅游局: 根据x旅办[2002]36文件精神,二00二年我店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争创“十佳”星级饭店活动,全年完成销售230万元,利润3.5万元,其中客房销售130万元,比去年上升20%;接待4.9万人/次,30个旅游(会议)团队,其中餐饮接待2.8万人/次,客房接待2.1万人/次,年均出租率53.2%。经过争创“十佳”活动,提高了酒店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赢得了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营效果彰显。文秘部落 现将具体工作呈报如下: 一、积极组织、宣传到位 为搞好争创“十佳”旅游星级饭店,我店加强领导,成立了“金佛山大酒店星级复核和创十佳饭店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总经理xxx任组长,副总经理xxx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领班为成员,负责其所属部门的自查工作。拟定二00二年争创“十佳”星级饭店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争创“十佳”活动。其外,通过黑板报、内部报刊、班前会、周会向员工广泛宣传,员工知晓面达100%,充分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掀起了“争优创佳”的高潮,组织宣传取得明显效果。 二、坚持星级标准,顺利通过星级复核 二00二年十二月七日,xx市第四星级复核小组对我店进行了复核,肯定了我店为保持星级水准所做的各项工作。全年我们一是严格按星级标准规范操作,不断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酒店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部门经理例会制、部门周会制和岗位记录制;全年还执行部门经理驻店值班制;新成立了质量保证小组,由各部门不同岗位的有责任心优秀的员工组成,每月一次对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开展监督活动。制度的完善促使整个酒店运作系统化、制度化,达到了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此外,按星级标准的运作程序,编制了《xxx大酒店创星文件一、二、三、四》,并以此为蓝本,指导和规范全年酒店的服务工作,有效地督促了员工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操作。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了员工素质。针对以往酒店管理人员管理知识不精、指挥效率不高,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等现象,今年我店结合星级复评和争创“十佳”酒店活动,经常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酒店行业的报刊、杂志上的酒店知识及先进经验,还通过到其它星级酒店如xx宾馆、xx饭店参观、学习、交流等机会,借此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针对部分员工服务不到位、酒店意识不强且流动性较大的问题,我们按照二星级饭店的服务要求,在三月拟定员工培训计划,全年全员培训了两次共138人/次,员工培训达95%;部门以班前会、周会、个别专题培训等方式,主要加强了职业技能学习,对员工的行为规范、仪容仪表、礼节礼貌、职业道德和酒店意识等方面实施了培训,并对每次培训进行了实际操作和书面考试。今年五.一期间举办了全店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分客房铺床和餐饮摆台,适时检验了培训效果。5月1日餐饮部参加xx商委、xx市总工会举办的摆台、雕花比赛,获得了第一名。6月参加市旅游区普通话、业务知识竞赛,获第一名。 三是营销工作上了新台阶。今年我们的销售工作抓住了xx至xx交通改善、xxx旅游升温等有利条件,一方面紧紧围绕全年几个黄金周做文章,打好旅游客人这张牌,几个黄金周客房出租率达90%以上,房价平均130元/间,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平时构筑好销售平台,建立了客史档案,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如媒体宣传、公务接待、合约单位、旅行社、常客优惠等),不断推出了促销活动,尤其在广告策划上下了功夫,通过逍遥网、xx电视台、xx报等媒体,增大影响面。今年三月我店成功协办了xx首次艺术品拍卖会,四月接待了xx农委系统大型团队,六月景xx、戴x等歌星来南川演出下榻我店,十一月首次成功接待南川市第十三届第六次会议的代表……营造了酒店的消费热点。 四是增添服务功能,坚持硬件设施的保养、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二00二年我们严格按《xxx大酒店设备保养项目及时间》及《xxx大酒店创星文件一、三》的规定,为客人提供完好有效、舒适称心的设施设备。斥资10多万元对现有的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控制台、中央空调等进行了维护保养。新增二楼保龄球,十楼桑拿浴、茶楼(建设中),底楼超市(筹建中)等,完善服务项目,使酒店更能成为xx唯一一家功能最齐的商务星级酒店。对房间三巾(面巾、地巾、浴巾)舍旧换新,对餐厅雅间重新包装,切实体现了我们硬件的星级水准。抓好了客人生命财产、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工作,搞好安全制度的建设,签订了责任制层级负责、层层落实,全年做到了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保障了酒店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员工服务质量稳中有升 我们树立了“星级有限、服务无限”的理念,要求每位员工每天必须以饱满的精神、整洁的仪容,微笑、普通话待客,规范化、程序化服务,还着重体现了个性化服务。以争创“十佳”星级饭店为契机,餐饮部不定期推出餐饮特色菜,每月菜品翻新,迎合大众口味,在接待人大代表的四天里,餐饮部为了让代表每天吃上品种不同的菜,一共排了1040个菜,并且做到了每道菜鲜美可口;客房注重了个性化、亲情化服务,在推行客房卫生评分标准、楼层安全服务标准和服务员仪容仪表、礼节礼貌、规范服务等考核基础上,培养了员工的细微服务意识。在全年的服务工作中,我们的一些客人不习惯西式铺床,服务员就主动为其开夜床;冬天游xxx的客人感冒了,服务员主动为其端水送药,熬制姜汤;醉酒的客人把房间搞得一塌糊涂,服务员不厌其烦地为其整理房间,并时时关注……通过这些细微服务,真正让客人感到“xxx大酒店——您温暖的家”。xx市第十三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秘书组特赠锦旗:“热情服务、宾至如归”;台湾、香港、尼日利亚以及10月26日外国团等客人入住后,留言盛赞酒店,称“你们的服务小姐非常细心、热情,如有机会再来贵地,一定再次选择你们酒店。” 四、搞好了酒店精神文明工作 我们在元旦节、春节、五一节、五四节、国庆节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工文化活动,如拔河比赛、服务技能竞赛、棋牌娱乐活动等,这些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员工爱店爱岗的敬业精神。通过建设酒店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主人翁意识。二00二年创办了《xxx大洒店》专刊,每月一期,作为酒店最大的文化阵地,及时反映酒店的经营管理工作及活动,促使员工了解酒店、关心酒店;不定期办黑板报、登录好人好事、酒店大事记、专题报道等内容;还特别对争创“十佳”酒店和星级复评出专刊,宣传、发动、查漏补缺,做到了清洁卫生不留死角,酒店环境整洁如新。对职工生病住院必探望,结婚、丧事必贺抚,工作出色必奖励,生日必慰问。二00二年被xx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工作的积极开展为争创“十佳”星级饭店提供了有力的精神保障。

Ⅵ 关于交通安全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通行优先权。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应当遵守铁路道口信号,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没有铁路道口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第八十一条 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三条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八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

Ⅶ 关于交通安全的作文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必须珍惜你所拥有的美好……
不知道为什么,走在繁华的城市街道,望着那鳞次栉比的高楼,直插云霄的大厦,车水马龙的绿色大道,看着与我擦肩而过匆匆来往的行人,我不禁感叹:这个世纪已经是如此的繁荣而昌盛,脚步是如此的飞快而又不肯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可是,每当我听见那刺耳尖锐的刹车声,那鲜红恐怖的血色,那……
我又开始颤抖:在这美丽而七彩的生活画卷中,你是否察觉,正有一个“黑色幽灵”悄悄地趁虚而入,悄悄地潜伏在多姿多彩的世界之中,静静而又残酷地打破这这个平静而又美满的社会……
是个灿烂的下午吧!阳光迷离地倾洒在整个大地,城市依旧是这样的繁忙,即使是这样美丽而动人的午后,因为人们都在盘算着属于自己的事情吧……
就是在这样的午后,在三叉路口,一辆红色的小轿车疯狂野性地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着……一个20出头,蛮“靓”的“后生仔”倾斜着身子摇坐在驾驶室内,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似乎正谈笑风生地说着什么吧……红灯亮了,小轿车还一如既往地向前奔着。刹那间,“黑色幽灵”摇身一变,一辆载着满满地西瓜的货车稳稳地向轿车急速地驶去。“砰”的一声巨响,世界在这一瞬间寂静了……
血弥漫在空中,周围的是一声声尖叫,换来的是亲人无数的痛苦和泪水,以及自己的生命……
西瓜滚落一地,一幅惨不忍睹的悲剧发生了……“黑色幽灵”嘿嘿地冷笑了几声,冷漠地瞄了一眼血~~~~~~化作一股黑烟飞身离去……
同样的城市,同样的下场,同样的悲剧与痛苦,不同的只是流血的人。
杂乱的马路边,一幢五层楼房规模初成,一大堆的石头瓦砾,就这样随意的霸占了三分之一的路面。远方,一个头发随着风而飞扬的的年轻小伙子骑着摩托车,潇洒而悠闲地带着两个少女疾驰而来。“黑色幽灵”忽然瞅见了,鬼计又一次萌生在它的心头,它化成一 阵狂风,狠狠地对那摩托车使了使劲,终于摩托车晃悠地把握不住,一头栽向那个高大地石堆……
殷红的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大地,染红了一片瓦砾……一幕人仰马翻的惨剧又发生了……“
黑色幽灵”远远地遥望着它的杰作,得意地摇了摇身子,嘴角微微地浮现出一个邪恶地笑容,在一阵阵哭喊声中它狂笑着带这3条灿烂青春的生命悠悠地离开了……
夕阳眷恋着吻别了充满了魅力的城市,在远处的山边朦胧地沉睡了……
远方,传来了一阵清脆悦耳的歌声。哦~~原来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啊!瞧瞧他,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唱着富有动感节奏的音乐悠然而来。真是一个拥有着快乐心情的少年啊!他一会儿在马路上跳“S”舞,一会儿来个单放手,一会儿又摇头晃脑地东瞅瞅西看看……“黑色幽灵”怜惜地望着这个活泼动人的孩子,似乎是觉得这孩子实在太可爱了吧,它贪婪地咽了咽口水,似乎它是想要决心捉弄孩子一下,于是“鬼点子”又上来了。它摇身一变,一个满头白发、拄着拐仗的老头儿在路边颤巍巍地走着。少年毫不提防路边猛然冒出个老爷爷,心慌之下,一个急刹车,却又把握不住,连车带人摔倒在地上,歌声瞬间成了令人心碎的呻吟……
人的生命永远只有一次,失去,你就将不再拥有……
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吧!
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交通事故夺取一条条无辜美丽的生命……让血一次次沾染美丽的世界……所以,在路上时,无论你是开车还是坐车,请都深深铭记:你的生命不单单只属于你自己一个人,你的生命更深深地牵连着你的家人……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交通征文2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药,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药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家附近有一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就是因为一次交通事故而离开了她。小女孩家里并不富裕,但是她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得很开心。每天早晨起来,妈妈都会给她和爸爸做上一顿美味的早餐,一家人很温馨。吃完早餐,爸爸骑车送她去上学。一路上,父女俩总是有说有笑。放学后,不管风雨多大,小女孩总是看见爸爸耐心地在等待着。回家的路上,小女孩总是开开心心地向爸爸诉说学校一天所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
有一天,小女孩的爸爸像平常一样到学校去接小女孩。然而,一辆迎面而来的大卡车由于违规行驶,把小女孩的爸爸撞倒在地,爸爸当场就死去了。一刹那间,死神就夺走了他的生命,他多么希望自己还活着,他多么希望陪在小女孩身边,他多么希望能够看着女儿长大……小女孩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她还是像平常一样在学校门口等她的爸爸来接,等了好久,还是没人来接她,小女孩心里想:为什么到这时候爸爸还没来接呢?是不是出事了?还是家里有什么事?小女孩心里很着急。当小女孩得知自己的爸爸已经死去,她似乎傻了,她扑在爸爸的尸体上不断哀求:“爸爸快醒醒!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她多么希望这场交通事故没有发生,多么渴望爸爸能够醒来,象平常一样用自行车载着她上下学啊!
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让交通法规在我人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生命!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的交通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在大家感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破碎不堪。特别是那些还没有踏上社会的小学生,也遇到了这样的灾难,亲人哀伤的呼唤,留不住幼小的生命。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普及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这是时代的呼唤!

近10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万起,死亡10万余人,并且死亡人数呈递增趋势。仅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6378起,造成87218人死亡,39175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0.2亿元,死亡人数比去年增加1618人,上升1.9%。交通事故已成为当今世界的第一杀手。北京的交通状况,更是 不容乐观。尤其是近期以来,校园附近及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的比率有所上升,给了我们许多惨痛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多等一分的红灯,多一分安全。让我们多一分责任少一分牺牲。让我们多一分意识,做个有责任心的信息学校的一员。为了你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为了社会上不会再有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亲人哀伤的呼唤,年轻生命的断送,为了不再出现因为交通意识浅薄而造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状,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做个珍爱生命的信息人吧!
参考资料: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必须珍惜你所拥有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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